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建设部2005年制定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我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精神,贯彻“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现就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适用范围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工程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用
工程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用一、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的确定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环境、工程难度等因素进行费用的测算和确定。
2. 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按照工程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比如1%~5%不等。
3. 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收费和分期付费两种方式。
4. 在确定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费用时,需充分考虑到项目需求、服务水平、服务内容的细化等因素,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服务质量。
二、施工措施方案服务含义及内容1. 施工措施方案服务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
2. 施工措施方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艺、安全措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
3. 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还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指标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
4. 在施工措施方案服务中,还需要注意与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施工措施方案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1. 制定施工方案:依据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监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 安全控制:制定并执行施工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标准的达成。
5. 进度管控:根据施工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与管控,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6. 现场协调:与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四、施工措施方案服务的优势1. 通过施工措施方案服务,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2. 能够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发生,确保工程的安全。
3. 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中的问题,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4. 能够有效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利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纠纷。
五、施工措施方案服务的实施步骤1. 制定施工措施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方案。
《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
《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驻建定〔2007〕2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标准定额站及时联系。
附件:《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定额? 通知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驻马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8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维修改造工程和拆除工程也应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市标准定额站依据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证书、现场考评分值及相关文件,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严格按照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规定记取和拨付,其中的基本费和奖励费费率亦按该文件进行核定。
第五条市标准定额站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考评组公开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考评,核定现场考评费费率。
第六条凡是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及市级以上)安全通报批评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考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测算制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现调整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扬尘控制、绿色施工以及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标化增加费两部分。
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
标化增加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经发承包双方约定创建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成本增加费用。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具体费率标准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附件一)。
四、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应当足额计取,标化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创建目标计列:有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目标的,标化增加费按规定标准暂列;没有创建目标的,标化增加费不计取。
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可以增列特殊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费用内容包括增加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
招投标项目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费中列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非招投标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六、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计取标化增加费,且基本费只能计取80%;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计取标化增加,且基本费只能计取60%。
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费率核定制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
5%,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0.5%,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1.0%.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2004一、说明(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0
附件: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本表。
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施工单位填写,第二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具体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发包范围是指:施工合同的发、承包范围,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2、计价方式指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如工程量清单计价、2000定额计价、平方米包干价等;
3、工程特征简述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三、本表一是四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第一页
说明:清单人工费系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以清单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定额人工费和定额直接费是以2000定额为计价方案,确定费率时按需要选择。
第二页。
郑建文〔2014〕120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
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郑建文〔2007〕8号文件和郑建文〔2012〕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4年9月15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程序,现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文费),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改善施工作业条件所必要的费用。
今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安全文明费现场考评与核定工作。
二、“安文费”是不可竞争费,发、承包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按照标准计取,不得优惠。
三、“安文费”实行财务专户核算制度。
承包人应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约定。
造价管理机构未受理申报的,不再对安文费测算确认,发承包双方按原标准执行;已受理申报的工程,仍按原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2014年9月5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郑建文〔2014〕120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
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郑建文〔2007〕8号文件和郑建文〔2012〕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4年9月15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程序,现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文费),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改善施工作业条件所必要的费用。
今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安全文明费现场考评与核定工作。
二、“安文费”是不可竞争费,发、承包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按照标准计取,不得优惠。
三、“安文费”实行财务专户核算制度。
承包人应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约定。
造价管理机构未受理申报的,不再对安文费测算确认,发承包双方按原标准执行;已受理申报的工程,仍按原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2014年9月5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0
附件: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本表。
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施工单位填写,第二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具体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发包范围是指:施工合同的发、承包范围,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2、计价方式指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如工程量清单计价、2000定额计价、平方米包干价等;
3、工程特征简述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三、本表一是四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第一页
说明:清单人工费系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以清单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定额人工费和定额直接费是以2000定额为计价方案,确定费率时按需要选择。
第二页。
成都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05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申请材料:
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打分及新都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审核并盖章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本表。
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第一页由施工单位填写,第二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具体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其中:
1、发包范围是指:施工合同的发、承包范围,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2、计价方式指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如工程量清单计价、2000定额计价、平方米包干价等;
3、工程特征简述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三、本表一是四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率核定表
第一页
说明:清单人工费系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以清单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定额人工费和定额直接费是以2000定额为计价方案,确定费率时按需要选择。
第二页。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1. 背景介绍在目前的建筑行业中,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社会各界对施工单位要求越来越高。
为此,施工单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保障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资源。
为了统一费用标准,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下面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详细内容:施工措施单位费用(元/平方米)安全帽 1导向标志 2警示标牌 3安全网 5施工围挡8消防器材10人员培训费20安全监控设备303. 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之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防护和监控。
施工单位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资源,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政府监管和执法政府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的要求进行施工。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政府还应当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状况,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5. 结论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施工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可以有效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
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施工单位的守法合规。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设更安全、文明的城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_secret
第十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核定,承包单位应在工程施工进行70% 时,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和市级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 入情况表》(附表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后,向申报人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费费率核定表》(附表3),作为发包单位支付专项资金的支付标准。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文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本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取现 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招标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的不予备案, 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发包单位不按本办法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县级及以 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 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 费组成。
第五条 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为三部分计价,即:基本费、现场考评费、 奖励费。(附表1)
基本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必需投入的基本费用。 现场考评费指需经考评组考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测算核定的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指承包方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称号后,发包方应当支付承包方的奖励费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
山东省措施费、规费费率(%)一、措施费、规费费率注:1、装饰工程以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费基础为价目表基价,其他项目取费基础均为定额人工费。
2、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按10%。
二、规费计取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投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建安工作量的0.18%计入,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罚款)。
2、工程定额测定费: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0.07%缴纳。
3、社会保障费: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目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建安工作量的2.6%计算,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4、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5%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有关规定计取。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0.1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取。
6、安全施工费:(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工程投资总额的1.23%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费,作为暂定金额。
(2)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 1.23%计入,作为暂定金额。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后,计入工程结算。
7、工程招投标时,不得将其作为竞争性费用。
8、本通知自2006年04月1日起执行(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
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项目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项目负责人
分包项目安全员
项目部对分包工程阶段性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价得分(80%)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Βιβλιοθήκη 年 月年 月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竣工评价分
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项目安全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部(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方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是□
分包方是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是□
加分情形 加 分
否□
否□
原因: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分包工程综合评价得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
安全分管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盖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审核意见(重点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豫建设标〔2006〕82号发文部门:发布时间:2007-1—23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定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为了切实改善我省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和使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现行的2002年综合基价计价办法、2004年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二、取消2002年综合基价计价办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三、取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中的“安全网用于里脚手架砌外墙”(4—25~27)、“沿街荆笆防护”(4—49)、“高压线防护"(4—50)、“独立防护架”(4-51、52)子目。
扣去“外墙脚手架、电梯脚手架、烟囱脚手架”(4—1~15、4-21、4—23、4—28~37、4—39~48)等子目中的尼龙网和0。
2个定额工日,并扣去综合费用1。
86元。
四、采用2002年综合基价进行计价时,以综合基价合计(工程量×综合基价)为基数,扣除临时设施费0.5%。
五、本办法从2007年元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doc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文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出台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一: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二。
我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序号工程名称基本费率(%) 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文明工地)(%)一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2.0 1。
1 0。
4/0。
7二构件吊装 0.8 0.5三桩基工程 1.0 0.6 0。
2/0.4四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1.0 0.6五单独装饰工程 0。
8 0.5 0。
2/0。
4六安装工程 0。
7 0.4 0。
2/0.4七古建工程 1.4 0。
8 0.3/0.5八园林绿化工程 0.7 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1.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
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提交。
第十二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 5措施费用。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一) 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不予监督执行,导致颁发施工许可证有过失的;(二)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日起执行。
1月8年2006本办法自第二十一条.6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一、安全施工费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8、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1、“五牌一图”的费用;7包括(、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2.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6、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7、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8、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9、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10、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11、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