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分析
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未来
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未来一、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农民朋友的生计来源。
然而,农业生产受天气、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农民朋友的收入来源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
因此,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利益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运而生。
其中,农业指数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创新型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本文将对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进行探讨。
二、农业指数保险的定义与特点农业指数保险,是在特定的农业指标基础上成立的一项保险产品。
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比,农业指数保险不需要具体核实被保险人的损失或收益情况,而是以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指标为依据。
农业指数保险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以指标为基础:农业指数保险的理赔标准是特定的农业指标,例如降雨量、气温等。
2. 灵活性:农业指数保险的指标可以根据不同的农业情况和区域特点进行调整,以满足农民朋友的需求。
3. 高效性:农业指数保险不需要进行具体损失评估,可以快速进行理赔,降低了理赔成本和风险。
4. 系统性:农业指数保险可以通过指数合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效果。
三、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1. 国内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随着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农业指数保险逐渐受到农民朋友和政府的关注。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多种类型的农业指数保险试点项目,覆盖了不同作物和地区。
例如,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的农业指数保险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为农民朋友提供了一种新的风险管理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收益和减少损失。
2. 国际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除了我国,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关注和推动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
例如,美国、巴西、印度等农业大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农业指数保险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国际上的农业指数保险主要应用于减少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者的收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在应用方面,农业指数保险逐渐与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遥感和气象数据等手段,提高了保险的设计和理赔效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分析作者:孙义涵来源:《现代企业文化》2019年第02期摘要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此概念中主要突出“新”,即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中,在完善家庭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农业技术且有能力的农民,与规模宏大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经营组织。
本文将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及农业保险需求进行阐述与分析。
关键词新型农业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虽然目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类各说其词,但最普遍的且被国家公认的分类方式是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四种类型,即: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下文将针对四种类型分析。
(一)农业大户农业大户的主要任务是生产类型单一的初级农产品,其特点包含两类:其一,企业生产规模单一且生产产品类型单一;其二,农业大户都是被动的参与市场流通。
因此,在这两大特点的影响下,农业大户在市场中占相对劣势地位,故容易被竞争激烈的市场淘汰。
(二)家庭农场家庭农场,顾名思义即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
不同于农业大户的单一生产模式的是,家庭市场从生产到加工,从加工到市场流通,从市场流通到销售,整个产业链都由家庭农场承包。
由于其完备的产业链,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相对农业大户而言,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性较低。
除此之外,家庭农场不仅生产农产品,而且还发展旅游业和农家乐等其他产业。
(三)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即农民与农民间通过劳动技术,专业知识和资金投入进行合作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之一。
由于农民与农民间是自愿主动地采取该类生产模式,所以其工作效率会相对提高,从中也突出了农民合作社的特点:分工明确;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步骤都趋于专业化;生产效率提高。
(四)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涵盖内容广,覆盖范围大,从农产品的种植栽培,到收获丰收,最后到销售的整个产业链都是龙头企业的内容。
由此可见,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农业生产的各个阶段相互连接,相互统一,并最终达到每个步骤趋向专门化统一化,从种植到销售的整个产业的效率普遍提高。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业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本文将就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缺乏法律约束和保障。
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也使得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存在困难。
2. 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足我国农业保险主要由少数几家保险公司承担,而这些公司的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使得市场竞争不足。
此外,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较高,很多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也进一步限制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3. 农业保险品种单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和养殖业领域,且以传统的种植和养殖品种为主。
然而,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需求不断增加,而现有农业保险品种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4. 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足由于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使得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参保意识薄弱。
同时,一些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度不高,也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普及和推广。
三、对策建议1. 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加快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保费缴纳、赔付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 增加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我国应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市场竞争性。
同时,政府可以给予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此外,可以探索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专注于提供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服务。
3. 丰富农业保险品种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我国应加快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
例如,可以针对新型农业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等开发相应的农业保险品种,以适应不同领域的需求。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趋势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业保险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农业保险作为农户的重要保障之一,不仅可以降低农户的经济风险,还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稳定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农业保险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这对农业保险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就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进行浅谈。
一、农业保险需求不断增长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业保险需求不断增长。
在农村地区,农户对保险的认识和需求开始逐渐增加,他们希望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规避农业经营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尤其是在一些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为迫切。
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广需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结合,满足农户的实际保险需求。
二、农业保险产品不断创新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科技的发展,农业保险产品也在不断创新。
传统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是针对自然灾害和疾病的保障,而现在很多地方的农业保险产品已经开始涉及到气候变化、土壤污染、市场风险等多领域的保障。
在一些地区已经推出了农业气象保险、质量损失保险等新型产品,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农产品的保险需求。
这些新型产品的推出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机遇。
三、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在我国,政府一直都在大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近年来,政府不仅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投入,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合作,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在农业保险发展中,政府的支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四、农业保险科技化程度提升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保险的科技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应用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保障效率。
通过科技手段,可以更加精准地评估农田的风险和损失,及时准确地开展理赔工作,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存在问题与建议的研究报告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存在问题与建议的研究报告“粮食安全”是农业发展的“一号工程”,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的作用,现对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情况行了调研,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政策性商业性农险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不足。
政策性农险保障对象以大宗农产品为主,存在覆盖农产品种类少、产品更迭慢的问题,且除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外,其他政策性农险多为物化成本保险,单纯依赖政策性农险已无法充分保障农业生产风险。
例如,一头奶牛的物化成本在1.2万元左右,而政策性奶牛保险5000元保额多年未变,保额远不能涵盖养殖户的基本成本。
目前,农业保险以政策性农险为主,占保费收入的97.2%。
因辖区特色化、商业化农险发展滞后,商业性农险保费规模均值低6个百分点,且涉及的农产品种类少,未能构建政策性农险为主、商业性农险为辅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险保障范围不广、深度不够。
(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保险服务不足,保险需求敞口较大。
与传统小农生产方式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追求经营效益和产品竞争力,具有更高、更全面的风险保障需求。
调研发现,农险机构更多专注于小麦、玉米、生猪等政策性农险的保险服务,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注度不高。
同时,受农险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影响,呈现出保险机构有产品、经营主体有需求,但保险产品无销路的现状。
如某个体果蔬生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大棚、产品价格、人员安全等多方面风险保障,但保险机构缺乏有效渠道了解到客户需求,未能及时合作提供保险服务。
(三)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存在阻碍,产业升级助推力不强。
首先,财政补贴投入不足。
中小型生产经营主体对保费价格敏感度高,由于缺少足够财政补贴资金支持,辖区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商业保险为主,较高保费弱化了投保意愿,农业生产风险保障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其次,保险全面铺开受限。
特色农产品产业多以农户分散种植养殖为主,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对散户的整合力度不高,导致农险机构对小规模生产主体的农险推广工作效率低、效果差,农业保险不能覆盖各种类型生产主体,无法有效发挥农业保险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刺激作用。
浅谈我国农业保险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 经济
2 1/0 0 11
浅 谈 我 国 农 业 保 险 的 问题 及 对 策
◎李健 宏
摘
*
王
岩
要 :农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基 础 ,通 过 农 业保 险 可 以 稳 定 农 业 收 入 ,促 进 农 业 产 业 化 ,促 使 农 业再 生 产 的 顺 利 进 行 ,
沈 阳 1 0 0 100 6 — 5
—
【 瑟配置 1 费
农曼 经济
2 1 /0 , 11 0
力承担 。而我国现有 的几家农业保 险公司也都 是在 政府的财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第一 ,农业保 险市 场上 ,保险公 政大力支持 下才成立起 来的 ,因为没有专业 的农 险法律保护 司提供的保险险种 是非 常有 限的 ,在一些进行 农业保险试 点
时报警予以提示 。通过动态监控新 农合基金 的使 用和运行状
况 ,以便于及时发现 问题 、查找原因并实施控制措施 。 做好基金结 余的保值增值 是新农合基金 财务 管理义不容
是结余基金投资 的基 本原则 。诸如 像高速公路之 类回报有保
参考文献 :
…杨晓玲
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 农 业 J l
和规范 ,所 以政府在这 个方面的补贴 也没有明确 规定 。在没 的地区 ,基本上保 险公 司提供 的险种 以试点险种 为主 ,对 于 有补 贴的情 况下 ,农 业保险也只 享受免交营业 税的优惠 ,许 别的农作物的 自然风险保障得较 少 。第二 ,现 有的保障水 平 多商业化的保险公司都不愿开设农业保险 。
产过程中 ,对遭受 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提 收入 ,解决 “ 三农 ”问题的大趋势不相吻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研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信贷难、融资贵、服务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
因此,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问题,分析当前金融服务体系的不足和瓶颈,探索创新路径和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价,结合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本文将从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理论框架、政策环境、服务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地调查等。
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以期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有益参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传统的小农户经营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农业的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等多重需求。
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它们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生产方式,有效整合了农村资源,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带动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也增强了农民的市场议价能力,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金融扶持和农业保险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
832021.4金融扶持和农业保险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井玉国(西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辽宁 西丰 112400)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中央及各个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正处于领头羊地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担当起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重任。
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规模化管理,打破原有个体承包模式,采用多元化的整体经营,这样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虽然一直在发展,但是自身也存在较多问题,例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资金供给严重不足,保险问题无法得到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都会严重制约农业发展。
1 金融扶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1.1 信贷支持1.1.1 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从2016年开始,山西省就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且一直在付诸行动。
截至2017年,山西省财政厅已将11亿元资金投入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同时还帮助了太原、大同等6市20余县507户农户完成担保业务,供给4.33亿元。
该体系的完善,最大程度上帮助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
1.1.2 颁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 根据我国颁布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需要对目前所经营的土地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其信用度,方可确定该商品抵押的贷款期限,将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重点审批项目,在审批基础上鼓励发放中长期贷款,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扩大,降低贷款利率,最大程度上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贷款。
1.2 财税扶持针对目前的财税扶持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山西省政府针对“三农”方面发布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补贴。
保险费补贴、农业补贴、各个项目建设补贴等多种,加强对业务项目批准、便民惠民服务、农产品支持等业务,不断加大补贴力度。
2019年以来,山西省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政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以山东省廊坊市为例,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现状进行如下两个方面的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需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需求作者:沈建明何日贵段国华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13年第19期近年来,浙江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发展壮大,并成为农村地区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其特有的生产模式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需的金融服务有哪些新需求?其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有效满足?浙江银监局对辖内农业大市衢州开展专题调查,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4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主,发放调查问卷720份,收回657份,以此分析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新变化新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面临一些新的变化。
信贷额度需求从小额向大额化迈进。
除已有的特色农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因扩大规模增加信贷需求外,家庭农场的出现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产生大额化倾向。
调查样本显示,当前贷款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占比65.16%,比去年同期提高26.2个百分点。
同时,59.79%的调查样本认为其在金融服务方面最主要的需求是“提升信用等级,增加银行授信”。
贷款期限需求由短期向长期化转变。
调查样本显示,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贷款用途在开展农产品加工、扩大种养规模、购置大型新型农业机械设备等方面,贷款资金占比达59.94%,此类投入资金收益周期长,需要长期贷款期限予以匹配。
从融资资金的期限来看,需求较大的是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占比53.62%,1年(含)以内的短期贷款占比46.38%。
抵押担保物需求由传统的担保人、抵押物向产权抵押需求转变。
以往农村领域贷款多局限于信贷保证类,但随着新型经济体在果园、林业、家禽牲畜、农机具、加工运输设备等方面资产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其贷款资金需求也更为旺盛和多样化。
调查样本显示,21.92%的种养大户“希望自己的大棚、自有建房可以抵押贷款”;22.22%的种养大户“希望自己的种植养殖资产可以抵押”;17.2%的种养大户“希望应收账款和订单可以抵押贷款”。
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新影响因素分析
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新影响因素分析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农业风险发生的新变化成为增加农业保险需求的新因素。
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农民的保险知识匮乏、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及农业保险保障能力不足等制约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政策性农业保险呈现了潜在需求旺盛与现实需求不足并存的态势。
文章结合农村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探讨了新形势下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对策。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新因素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044-02农业保险需求是农业保险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它关系到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我国从2007年起陆续在全国开展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因素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导致农业保险需求增加的新因素,与此同时,原有的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等因素依然制约着农业保险需求。
因此,当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呈现了潜在需求旺盛与现实需求不足并存的态势。
一、增加农业保险需求的新因素1.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农业发展进入了产业升级的新阶段,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使土地经营相对集中,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少投资者大面积承包租种土地,为农业生产规模化和经营产业化提供广阔空间。
以种田大户、养殖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出现,种养业成为他们的主业和主要收入来源。
此外,各地还有自己的特色农业项目,比如山东、河北等省的蔬菜生产,陕西、山东等省的苹果生产,西藏、新疆、内蒙的牛、羊畜养,沿海省区的捕捞渔业等,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项目已经成为这些地区的农业支柱产业。
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状况研究
农业人口 ?gr_pop 注"笔者整理计算而得。
潜在的农业保险消费群体
3.350735
9.053056
1.260138
-11-
理论探讨
2021年第5期(总第532期)
变量 cov
表3单位根检验结果 LLC检验 t值 -6.441
p值 0.0001
sub pre」nc
-12.199 -10.122
0.0000 0.0000
有不少学者对于影响农业保险保障水 平的因素进行了研究。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一 方面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发展所处 阶段和地位及再保险业务等因素影响,另一 方面也与保费收入、财政保费补贴、农民收 入及农户自筹保费大小等供需因素紧密相 关(牛晗蕊,2011;许雪峰,2014;左璇,2016; 冯文丽,2019)。从农业保险合约设计角度分 析,农业保险保额&相对免赔率和分阶段赔 付系数是影响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重要因 素(王克,2018)。但是,本文认为,农业保险 保障水平可能受到前期保障水平的影响 ,通 过引入政府财政补贴的一阶滞后项和保费 收入一阶滞后项, 能更全面地分析政府财政 补贴和保费收入等关键因素对农业保险保 障水平的动态影响。
-9-
理论探讨
2021年第5期(总第532期)
(二) 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 相比的差距
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覆盖面很广,与 国际上典型国家比较,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农 作物的保障广度比肩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 家,但保障深度处于较低水平,总体保障水 平也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 保障深度和广度上的差异 从保障水平的驱动因素来看,我国农业 保险保障广度有余,而保障深度不足。张峭 (2017)等提出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分为农 业保险保障广度和保障深度,农业保险保障 广度指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农业保险主 要农作物承保面积所占比重,反映农业保险 的覆盖面。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指农业保险提 供的风险保额与农业总产值之比 ,反映农业 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程度。农业保险保障深 度是指农业保险单位保额/农产品单位产值$ 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保障水平二保障广度!保障深度 以主要农作物为例,图1显示了在“扩 面提标”政策推动下,我国2007-2018年主 要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保障广度和保障深 度的走势:2007-2018年,保障水平、保障广 度和保障深度分别从2007年的3.54%、 14.5%和 24.4%提高到 2018 年的 25.27%、 64%和39%$目前,三大粮食作物的保险保 障广度超过70%(张峭,2017),但保障深度 及增速相对保障广度而言略显滞后,多数农 作物保险保障深度处于30%左右$ 三、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 (一)变量选取及模型设定 为分析影响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内容与方法一、金融服务内容:1.农业信贷服务:提供贷款、信用担保等信贷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包括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农业保险贷款等,以支持农业生产、农村企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2.金融创新服务: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推出农业融资租赁、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等金融创新产品,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并引导农民参与金融市场,增加收益。
3.金融产品定制服务: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其设计度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其不同阶段和不同业务的金融需求。
如为农民合作社提供集体经营贷款、股权贷款等。
4.金融培训服务:通过举办农业金融知识培训班、开展金融讲座等方式,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更好地运用金融工具和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二、金融服务方法:1.深入调研和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和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和座谈会等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融资需求、生产经营状况等,并根据其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
2.加强金融机构与农业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通过与农业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政策与金融服务的衔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通过建设农业金融服务平台,汇集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金融服务。
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金融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4.开展金融与农业产业链深度融合,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与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合作,开展跨界合作和产业链融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和服务,从而实现农业全产业链的优化升级。
5.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防控金融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的监测和控制,提高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农业的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以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形式组成的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实体。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呢?一、政府支持政策的出台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土地政策、财务支持等方面,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这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业效益,也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同时,政府还应设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机构,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经营的技能和知识。
二、产业链协作的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应加强合作与协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比如,农民合作社可以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操作。
这样做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的收入,还可以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同时,政府应鼓励大中型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厂,增加农业附加值,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科技创新的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生产经营。
政府应加大投入,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提供现代化的农业设施和装备。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应主动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同时,农业经营主体还应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商、农产品绿色有机种植等新型经营模式,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四、农民素质的提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农民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因此,政府应积极组织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为农民提供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经营意识。
只有农民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管理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效益。
政策性农险承保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险承保情况汇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公司农业保险业务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绩。
以下是我公司政策性农险承保情况的汇报:一、承保范围。
在过去一年中,我公司政策性农险承保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主体,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多个领域。
承保范围涵盖了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以及猪、牛、羊等畜禽养殖业。
同时,我公司还致力于推动政策性农险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合作社中的应用,以满足不同农业生产主体的保险需求。
二、承保风险。
在承保风险方面,我公司充分考虑了各地区不同的自然灾害特点和农业生产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承保规则和标准。
针对不同农作物和畜禽养殖业,我公司制定了针对性的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确保了政策性农险的承保风险可控。
三、承保服务。
我公司在政策性农险承保过程中,注重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通过建立健全的保险理赔机制和快速理赔通道,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主体的保险获赔率和获赔速度。
同时,我公司还加强了对农业生产主体的风险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农业生产主体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承保效果。
在政策性农险承保的推动下,我公司取得了显著的承保效果。
通过政策性农险的保障,大量农业生产主体在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得到了及时的赔偿,减轻了农业生产主体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和持续。
同时,政策性农险的推广也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增强了他们的信心和动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五、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我公司将继续深化政策性农险承保工作,不断完善承保范围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承保服务水平和效果。
同时,我公司还将加强与农业生产主体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提升政策性农险的知晓率和参保率,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保险服务,推动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公司政策性农险承保情况的汇报,希望得到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政策性农险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和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全流程方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全流程方案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全流程方案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对农业保险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和困难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和困难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从我县的情况看,尽管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势总体看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流转难是最需化解的矛盾。
部分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
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四难”问题:农村人口频繁流动导致空巢农户增多,流转找人难;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漠,规范流转难;田块面积账实不符,流转面积确认难。
2.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资金的持续注入是个硬条件。
银行虽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主要是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无疑是杯水车薪。
农业化生产组织融资途径不广,金融信贷体系不健全,贷款程序多、额度小、抵押难,初期投入较大,企业回报率相对较低,回报周期长,造成融资困难,部分经营主体因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设施配套难是最需扫除的障碍。
健全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依托,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严重障碍。
此外还有水利设施不完善,抗旱、防涝能力差,耕地质量差,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增产的难度加大。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走势,当前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1、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
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
二要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
现阶段,供销社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
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
2、创新方式提高融资能力。
保险行业农业保险创新方案
保险行业农业保险创新方案第一章:绪论 (3)1.1 农业保险发展背景 (3)1.2 农业保险创新的意义与目标 (3)1.2.1 创新的意义 (3)1.2.2 创新的目标 (4)第二章: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4)2.1 现有农业保险产品分析 (4)2.1.1 产品种类及特点 (4)2.1.2 产品覆盖范围 (4)2.1.3 产品创新需求 (4)2.2 创新保险产品设计与开发 (5)2.2.1 基于大数据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 (5)2.2.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 (5)2.2.3 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 (5)2.3 创新保险产品推广策略 (5)2.3.1 政策扶持 (5)2.3.2 宣传普及 (5)2.3.3 合作共赢 (5)2.3.4 优化服务 (5)第三章:农业保险理赔创新 (5)3.1 现有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分析 (5)3.2 创新理赔模式与手段 (6)3.3 提高理赔效率与准确性 (6)第四章:农业保险政策创新 (7)4.1 现有农业保险政策分析 (7)4.2 政策创新方向与内容 (7)4.3 政策创新实施与监管 (8)第五章:农业保险市场创新 (8)5.1 现有农业保险市场分析 (8)5.1.1 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 (8)5.1.2 市场竞争格局 (8)5.1.3 产品结构与需求分析 (8)5.2 市场创新策略与手段 (8)5.2.1 产品创新 (8)5.2.2 服务创新 (9)5.2.3 合作创新 (9)5.2.4 技术创新 (9)5.3 市场创新效果评估 (9)5.3.1 创新程度评估 (9)5.3.2 市场份额评估 (9)5.3.3 经济效益评估 (9)第六章:农业保险风险控制创新 (9)6.1 现有农业保险风险控制措施分析 (9)6.1.1 风险识别与评估 (9)6.1.2 风险分散与转移 (10)6.1.3 风险补偿与赔偿 (10)6.2 风险控制创新方法与策略 (10)6.2.1 引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 (10)6.2.2 建立多元化的风险分散机制 (10)6.2.3 创新赔偿机制 (10)6.2.4 加强风险监管与信息披露 (10)6.3 风险控制创新实施与监督 (11)6.3.1 制定创新实施方案 (11)6.3.2 建立监督机制 (11)6.3.3 加强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 (11)6.3.4 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11)第七章:农业保险服务创新 (11)7.1 现有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分析 (11)7.1.1 服务范围与覆盖面 (11)7.1.2 服务内容与质量 (11)7.1.3 服务体系与渠道 (11)7.2 服务创新方向与措施 (12)7.2.1 创新服务模式 (12)7.2.2 拓展服务领域 (12)7.2.3 提升服务质量 (12)7.2.4 优化服务渠道 (12)7.3 服务创新效果评价 (12)第八章:农业保险科技应用创新 (13)8.1 现有农业保险科技应用分析 (13)8.2 科技应用创新方向与内容 (13)8.3 科技应用创新实施与推广 (13)第九章:农业保险合作模式创新 (14)9.1 现有农业保险合作模式分析 (14)9.1.1 合作模式概述 (14)9.1.2 合作模式优缺点分析 (14)9.2 合作模式创新方向与策略 (14)9.2.1 创新方向 (14)9.2.2 创新策略 (14)9.3 合作模式创新实施与效果评估 (15)9.3.1 实施步骤 (15)9.3.2 效果评估 (15)第十章: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路径与政策建议 (15)10.1 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路径 (15)10.1.1 深化产品创新 (15)10.1.3 完善服务体系 (16)10.2 政策建议与实施保障 (16)10.2.1 完善政策法规 (16)10.2.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6)10.2.3 加强协同监管 (16)10.2.4 提升人才培养和交流 (16)第一章:绪论1.1 农业保险发展背景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分析作者:孙义涵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综合版》2019年第01期
摘要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此概念中主要突出“新”,即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中,在完善家庭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农业技术且有能力的农民,与规模宏大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经营组织。
本文将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及农业保险需求进行阐述与分析。
关键词新型农业农业保险经营主体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
虽然目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类各说其词,但最普遍的且被国家公认的分类方式是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四种类型,即: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下文将针对四种类型分析。
(一)农业大户
农业大户的主要任务是生产类型单一的初级农产品,其特点包含两类:其一,企业生产规模单一且生产产品类型单一;其二,农业大户都是被动的参与市场流通。
因此,在这两大特点的影响下,农业大户在市场中占相对劣势地位,故容易被竞争激烈的市场淘汰。
(二)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顾名思义即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
不同于农业大户的单一生产模式的是,家庭市场从生产到加工,从加工到市场流通,从市场流通到销售,整个产业链都由家庭农场承包。
由于其完备的产业链,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相对农业大户而言,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性较低。
除此之外,家庭农场不仅生产农产品,而且还发展旅游业和农家乐等其他产业。
(三)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即农民与农民间通过劳动技术,专业知识和资金投入进行合作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之一。
由于农民与农民间是自愿主动地采取该类生产模式,所以其工作效率会相对提高,从中也突出了农民合作社的特点:分工明确;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步骤都趋于专业化;生产效率提高。
(四)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
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涵蓋内容广,覆盖范围大,从农产品的种植栽培,到收获丰收,最后到销售的整个产业链都是龙头企业的内容。
由此可见,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农业生产的各个阶段相互连接,相互统一,并最终达到每个步骤趋向专门化统一化,从种植到销售的整个产业的效率普遍提高。
除此之外,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不仅能促进自身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能带动当地农业甚至一个区域的特色发展,从而为其发展提供巨大的可能性。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一)农产品在市场流通时的风险
农产品在市场流通时包含商品质量和商品价格两方面的风险。
一方面,针对商品价格风险的问题,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但每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保证商品的成本与产量,却不能分散其风险程度。
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迫切需求既能保证收入又能保证价格的相关政策。
另一方面,针对商品质量的风险问题,商品质量风险可分为质量许可和质量品牌化两方面的风险。
针对质量许可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考虑既要在生产农产品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同时又要保证能赢得顾客的信任,以此避免在商品交易中因出现信息不对等而导致货物交易不成功的现象。
所以,经营主体需在每个生产环节中,应避免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同时又要赢得顾客的信任,从而增加商品交易率。
针对质量品牌化的风险,需求者在实际产品与农产品不对等的情况,他们大多会选择低价低质的产品,这样一来,将导致真正的高价高质的产品失去市场。
所以,针对此类普遍现象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考虑到市场运行规律,并引入相应的品牌化保险制度,从而为高品质高价格的产品提供更大的市场,使市场真正适应高质高价的产品运营模式。
(二)农产品设施设备风险
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阶段,必然包含农产品设备的使用,所以农产品设备风险在新型农业合作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型农产品设施设备的风险主要包含两方面:首先,在农产品设备使用前,相应保险制度将对设备设施进行检验与排查,以此提高农产品设备的出厂率;其次,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险将对其故障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
在两方面保险的保障下,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设备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
(三)新型农民人身风险
在生活的重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抛弃传统的务农方式,而选择外出打工等多元化的工作职务,这样的社会现状将传统农业推向尴尬的社会地位。
但是,新型农业的出现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专业型农民参与到农业经营中。
而新型农业为达到吸引更多专业型农民的目的,必将出台能保障农民人身安全和生活保障的保险政策,政府需为他们提供更全面的养老,意外和医疗方面的保险制度。
三、结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将推动我国农业生产产业的不断进步。
国家在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动下,将创造突破性的农业产业链。
在新型农民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国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前提下,新型农业经营必将为我国的农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发展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唐金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J].农村金融研究,2018(08):50-55.
[2] 王洪波.我国不同经营主体农业保险需求差异性研究--基于新型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视角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06):13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