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_中标190920
兰西县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52.04
同比增长:9.3%
平均节支率
2.0%
同比增长:33.3%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9 日 生成
1 / 23
1.2 代理项目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9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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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兰西县水务局兰西县颜家河(刘申 至大德泉)治理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兰西县水务局
2
2022 年兰西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 和大坝安全监测项目
兰西县水务局
3
兰西县水务局 2022 年兰西县小型水 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
兰西县水务局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65.1
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白正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白正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30【案件字号】(2021)豫09民终30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洪波张慧勇张志启【审理法官】赵洪波张慧勇张志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白正学【当事人】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白正学【当事人-个人】白正学【当事人-公司】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同贺、李满河南众孚律师事务所;杨文杰河南惠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同贺、李满河南众孚律师事务所杨文杰河南惠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同贺、李满杨文杰【代理律所】河南众孚律师事务所河南惠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告】白正学【本院观点】证据1的生效民事判决并未认定丰田小额贷款公司和张秀红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证据2无法证明系丰田小额贷款公司向白正学主张债权,证据3无法证明丰田小额贷款公司向白正学主张的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本院对上述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认定。
该证人与丰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其应提交其他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本院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丰田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被予以驳回依据是否充分。
【权责关键词】代理民事权利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其他事实,本院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丰田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被予以驳回依据是否充分。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洛阳市财政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洛阳市财政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80.0%。500 万以上大额 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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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洛阳市财政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家具用具 办公设备 物业管理行业,项目数量分 别达到 7 个、3 个、1 个。其中安全保护服务 物业管理 家具用具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73.44 万 元、71.60 万元、16.94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洛阳市财政局电子卖场直接订购 成交公告
洛阳市鑫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0.4
TOP3
洛阳市财政局电子卖场直接订购 成交公告
洛阳市鑫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0.4
TOP4
洛阳市财政局电子卖场直接订购 成交公告
洛阳市鑫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0.4
TOP5
洛阳市财政局电子卖场直接订购 成交公告
延边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延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延边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延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主题分类】银行【发文案号】延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修订)260969550000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修订)2609696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1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310000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1929632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00000 【处罚日期】2021.12.28【处罚机关】延边银保监分局【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延边银保监分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处罚对象】韩文国【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1.11 17:40:07延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当事人:韩文国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22242419730324****住址:吉林省长春市****所在单位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职务:团体保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原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政治面貌: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延边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向我分局提出申述申辩意见。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人保寿险延边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内控执行不到位2019年至2020年期间,人保寿险延边分公司个险营业区共办理保险业务5650笔,截至2020年末,其中41笔、保费金额21.31万元业务出现客户在保单生效后两年内发生退保,三个月内又再次以同一投保人或同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的行为。
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中标单位
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中标单位
摘要:
1.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概述
2.中标单位介绍
3.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
4.项目的意义和影响
正文:
1.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概述
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是我国为了加强战略石油储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程。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主要内容包括油库的基础设施建设、土石方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额巨大,吸引了众多企业参与竞标。
2.中标单位介绍
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最终由某知名建筑集团中标。
该集团具有丰富的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良好的行业口碑,曾承担过多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此次中标,充分展示了该集团的实力和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
中标单位将负责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石方爆破、回填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项目还将采
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效率,减少环境影响。
4.项目的意义和影响
洛阳军方战略储备油库土石方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提升战略石油储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增强我国应对国际能源市场波动的能力,确保国家能源供应稳定。
冯相泽、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冯相泽、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06【案件字号】(2021)冀05民终14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许易然乔鹏刘素娟【审理法官】许易然乔鹏刘素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冯相泽;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当事人】冯相泽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冯相泽【当事人-公司】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常永青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霍瑞民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常永青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霍瑞民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常永青霍瑞民【代理律所】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冯相泽【被告】南和县全鑫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被告应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55154元及利息147989元,合计403143元。
根据各方当事人诉辩内容,本案归纳如下争议焦点:一、一审程序是否违法;二、全鑫公司与冯相泽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三、本金及利息应当如何计算。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训诫罚款诉讼请求开庭审理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关于焦点一,本案案情比较复杂,一审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多次延长举证期限、多次开庭并无不当,即使一审法院未对全鑫公司处罚训诫,程序上存在瑕疵,并未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本院对冯相泽据此主张发还重审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各方当事人诉辩内容,本案归纳如下争议焦点:一、一审程序是否违法;二、全鑫公司与冯相泽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三、本金及利息应当如何计算。
关于焦点一,本案案情比较复杂,一审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多次延长举证期限、多次开庭并无不当,即使一审法院未对全鑫公司处罚训诫,程序上存在瑕疵,并未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本院对冯相泽据此主张发还重审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企业信用报告_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曹辉、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曹辉、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5【案件字号】(2019)豫03民终65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祖萌刘丽娜王鹏【审理法官】祖萌刘丽娜王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曹辉;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刘妍妍;罗火正;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聂玉辉【当事人】曹辉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刘妍妍罗火正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聂玉辉【当事人-个人】曹辉刘妍妍罗火正聂玉辉【当事人-公司】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根立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付景新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金力军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根立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付景新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金力军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根立付景新金力军【代理律所】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曹辉【被告】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刘妍妍;罗火正;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聂玉辉【本院观点】2015年10月18日,刘妍妍与中懋公司、曹辉签订协议书,约定刘妍妍出借给中懋公司、曹辉人民币440万元,曹辉在协议书上签名,中懋公司在协议上加盖其公司印章。
【权责关键词】撤销不当得利实际履行管辖第三人书证质证诉讼请求中止审理维持原判申请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5年10月18日,刘妍妍与中懋公司、曹辉签订协议书,约定刘妍妍出借给中懋公司、曹辉人民币440万元,曹辉在协议书上签名,中懋公司在协议上加盖其公司印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刘某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刘某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7【案件字号】(2020)豫03民终36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豫勇【审理法官】胡豫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刘某哲;卢冲冲【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刘某哲卢冲冲【当事人-个人】刘某哲卢冲冲【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被告】卢冲冲【本院观点】原告父亲刘滨提供的工资表无财务公章,也没有财务人员签字及银行流水,且超出了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未提供完税凭证,因此原告要求按月工资6000元的标准计算护理费不予认定,应按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45677元计算,一天125元,25天计3125元。
出院医嘱写明建议休息三个月,不适随诊,并未注明需要专人护理,因此原告要求出院后护理三个月没有依据,本院不予认定。
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无法参加2019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举行的河南省统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只能明年进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补考,其2019年度学费18000元系原告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结合上诉人上诉请求、被。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合同侵权特别授权法定代理人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结合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答辩以及二审庭审查明情况,本案当事人争议焦点在于刘某哲2019年度学费18000元能否支持。
依据刘某哲提交的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出具的证明,显示刘某哲确因此次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导致无法参加2019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举行的河南省统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需要刘某哲在高二年级重新学习一年,且对于刘某哲已缴纳的2019年度学费不予退还。
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王萍萍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王萍萍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3【案件字号】(2019)豫03民终71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国欣沈可可李依芳【审理法官】赵国欣沈可可李依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王萍萍【当事人】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王萍萍【当事人-个人】王萍萍【当事人-公司】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闫战宾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时人伟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闫战宾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时人伟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闫战宾时人伟【代理律所】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被告】王萍萍【本院观点】2015年4月1日嵩县金海金矿与王萍萍签订《投资合同》,约定投资款项6.8万元,投资期限2年,月收益3%,该合同约定投资一方享有固定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在此情况下,虽名为投资但实际上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权责关键词】无效恶意串通无权处分追认催告无权代理合同侵权合同约定基本原则第三人证明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一致外,另查明,新郑市人民法院(2018)豫0184刑初50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14年年初,王进喜收购山东万福集团位于嵩县的金海金矿,由于缺少资金,王进喜委托被告人李菊美为万富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筹集资金。
2014年年初,被告人李菊美在新郑市新建办四发商贸楼401室设立了万福集团嵩县金海金矿有限公司新郑服务点。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5年4月1日嵩县金海金矿与王萍萍签订《投资合同》,约定投资款项6.8万元,投资期限2年,月收益3%,该合同约定投资一方享有固定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在此情况下,虽名为投资但实际上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8【案件字号】(2020)豫03民终47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丽娜王鹏王茂兵【审理法官】刘丽娜王鹏王茂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董景浩;上官启璇;河南国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王迪;于宏【当事人】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董景浩上官启璇河南国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王迪于宏【当事人-个人】董景浩上官启璇王迪于宏【当事人-公司】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河南国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洋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洋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洋【代理律所】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董景浩;上官启璇【被告】河南国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王迪;于宏【本院观点】关于洛阳世必爱特种轴承有限公司与国鑫公司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撤销委托代理民事权利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质证财产保全中止诉讼(诉讼中止)拍卖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洛阳世必爱特种轴承有限公司与国鑫公司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洛阳通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留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读书活动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促进读书活动的开展,提高参与者的阅读能力和阅读兴趣,我们制定了本《读书活动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旨在规范读书活动的评估标准和流程,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二、考核内容1. 参与活动人数:统计参与读书活动的人数,包括学生、教师和家长等。
2. 阅读量统计:根据参与者提交的阅读记录,统计每个人的阅读量,以书籍数量或页数为单位。
3. 阅读报告:参与者需撰写阅读报告,内容包括书籍名称、作者、阅读心得等。
4. 阅读活动组织:评估阅读活动的组织情况,包括活动策划、宣传、参与度等。
5. 阅读推广效果:评估读书活动对参与者的阅读兴趣、阅读能力的提升情况。
三、考核流程1. 报名阶段:活动组织者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参与者的报名信息,包括姓名、年级、联系方式等。
2. 阅读记录提交:参与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阅读记录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可以是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3. 阅读报告撰写:参与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撰写阅读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500字。
4. 评估阶段:由专业评委组成的评审团对参与者的阅读记录和阅读报告进行评估,打分标准包括阅读量、阅读质量、阅读理解和表达能力等。
5. 结果公布:评估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包括个人成绩和活动组织者的总结报告。
四、考核评分标准1. 参与活动人数: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给予不同的评分,以鼓励更多人参与。
2. 阅读量统计:根据个人阅读量的多少给予不同的评分,以鼓励参与者多读书。
3. 阅读报告:评估阅读报告的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等方面,给予不同的评分。
4. 阅读活动组织:根据活动组织的策划、宣传、参与度等方面给予不同的评分。
5. 阅读推广效果:根据参与者的阅读兴趣、阅读能力提升情况给予不同的评分。
五、奖励机制1. 个人奖励:根据评估结果,对阅读量和质量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图书、证书或奖金等。
2. 班级奖励:根据班级整体阅读表现,评选出阅读活动优秀班级,并给予奖励,如班级图书基金、阅读推广资源等。
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邢万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邢万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4【案件字号】(2020)豫10民终30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军尚郭林山肖永强【审理法官】吕军尚郭林山肖永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邢万某某【当事人】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邢万某某【当事人-个人】邢万某某【当事人-公司】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豪河南汉风律师事务所;孙会东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豪河南汉风律师事务所孙会东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豪孙会东【代理律所】河南汉风律师事务所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巨丰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代理民事权利第三人证人证言新证据质证拘传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迟延履行金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巨丰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巨丰公司向债务人送达律师函催收债权后,债务人逾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巨丰公司在合理期间内既未再次向债务人送达律师函催收债权,也没有与之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或电话联系债务人未果后,采取公告形式催要债权,抑或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邢万某某主张时效抗辩具有正当性,一审结合本案实际认定巨丰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综上,巨丰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中标单位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中标单位
摘要:
一、引言
二、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背景
三、中标单位介绍
四、中标单位的优势
五、项目对洛阳市的意义
六、总结
正文:
【引言】
洛阳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在新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其中,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的中标单位及相关情况。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背景】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是我国新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达到一定规模,预计可有效缓解当地电力供应压力,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中标单位介绍】
中标单位为我国知名新能源企业,拥有丰富的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经验和技术实力。
该企业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凭借出色的技术方案和合理的报价,成功击败其他竞争对手,成为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的优势】
1.技术优势:中标单位具备先进的风电技术,可确保项目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发电量。
2.管理优势:中标单位拥有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可有效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
3.成本优势:中标单位在设备采购、建设施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有利于降低项目成本。
【项目对洛阳市的意义】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洛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此外,项目还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总结】
洛阳市微风发电项目的中标单位是我国知名新能源企业,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1【案件字号】(2020)川08民终4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林徐小雁吕晶【审理法官】李林徐小雁吕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璐;吴小平【当事人】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璐吴小平【当事人-个人】郑璐吴小平【当事人-公司】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文宗森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黄祖国四川剑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文宗森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黄祖国四川剑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文宗森黄祖国【代理律所】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四川剑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小平【被告】郑璐【本院观点】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主张出借人的转款行为不是借款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权责关键词】合同第三人直接证据证据不足自认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上诉人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上诉主张:1.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转款70万元认定为借款证据不足;2.即使借款关系成立,其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请求改判驳回其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主张出借人的转款行为不是借款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本案中,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郑璐转款70万元不是借款向一审法院抗辩并同时主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一审判决宣判后,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仍以相同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诉,经本院审查,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审期间仍没有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证明其上诉时的抗辩主张,故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经审查,一审判决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并确认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且明确充分,本院不再重复阐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刘正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刘正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5【案件字号】(2020)豫03民终86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慧【审理法官】李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刘正豪;常志龙;郭世卫;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吴许辉【当事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刘正豪常志龙郭世卫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吴许辉【当事人-个人】刘正豪常志龙郭世卫吴许辉【当事人-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常伊华河南绿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常伊华河南绿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常伊华【代理律所】河南绿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被告】刘正豪;常志龙;郭世卫;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吴许辉【本院观点】本次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准确,一审法院就此认定阳光财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刘正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本次事故受伤导致其不能从事合法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一审法院在刘正豪不能举证其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参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计算其误工费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次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准确,一审法院就此认定阳光财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阳光财险公司上诉称一审法院对刘正豪的误工费认定错误的问题,对此本院认为,刘正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本次事故受伤导致其不能从事合法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一审法院在刘正豪不能举证其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参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计算其误工费并无不当。
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郭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郭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5【案件字号】(2020)豫13民终419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庆文赵变英高璐【审理法官】尹庆文赵变英高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郭英;张龙【当事人】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郭英张龙【当事人-个人】郭英张龙【当事人-公司】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田玉朋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许冠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玉朋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许冠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玉朋许冠【代理律所】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南阳市银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郭英;张龙【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审程序是否严重违法,本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中止审理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审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审程序是否严重违法,本案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关于程序问题,银融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所在地与银融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雨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其变更工商登记中公示的公司所在地地址,导致一审法院未能邮寄送达法律文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的规定,一审法院以“法院专递"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视为合法送达。
聂豪、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聂豪、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7【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1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相峰李庆伟姚振勇【审理法官】杨相峰李庆伟姚振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聂豪;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聂豪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聂豪【当事人-公司】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秋萍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王玲玲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王玉洁河南泽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秋萍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王玲玲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王玉洁河南泽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秋萍王玲玲王玉洁【代理律所】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河南泽重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聂豪【被告】河南易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根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原银行客户存款明细账》,易金易购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向聂豪尾号为8880的账号转款7910元,摘要部分注明为:“工资薪金"。
孚信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向聂豪尾号为8880的账号转款3507元,摘要部分注明为:“工资薪金"。
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聂豪与孚信公司于2018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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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
兰
限公司
效
刘县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4
2015-03-25
410303201500000000
600万元
卫
限公司
效
王会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5
2014-11-21
410323201400000037
866.66万元
兰
限公司
效
马洪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6
2014-11-21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1 2 3 4
股东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 股权出资(10)
序号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日期
登记编号
出质 人
质权人
状 出质股权
态
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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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410300011029130 法定代表人: 史万福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洛阳市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 营业期限: 2012-12-07 至 2042-12-06
1
2016-03-29
410323201500000004 张朝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无
20万元
玲
限公司
效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无
2
2016-03-29
410323201500000003 徐涛
480万元
限公司
效
刘金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3
2015-03-25
410303201500000001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 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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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058779360E
组织机构代码:
058779360
成立日期:
2012-12-07
经营状态:
存续
营业范围:
办理各种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务。
联系电话: ***********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410323201400000036
133.34万元
涛
限公司
效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无
7
2015-03-30
410323201400000039 徐涛
480万元
限公司
效
张朝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无
8
2015-03-30
410323201400000038
20万元
玲
限公司
效
刘鹏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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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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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4-10-14
410327201400000018
20万元
仪
限公司
效
刘聚 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有
10
2014-10-14
410327201400000017
980万元
宾
限公司
效
4.3 动产抵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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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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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平安 河南绿都置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0.00% 20.00% 10.00% 10.00%
认缴出资额 18000万 6000万 3000万 3000万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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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