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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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规范对配电用房的技术要求

各规范对配电用房的技术要求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424第6条配电间的门应向外开,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配电间的墙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配电间是指安装楼层配电箱、控制箱、垂直干线、接地线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弱电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2122弱电间的位置选择:1、弱电间应与配电间、电梯间、水暖管道间分别设置。

2、弱电间应设在便于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弱电间不宜临贴外墙。

3、弱电间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控制室、机房,位于布线中心。

4、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时,弱电间距最远信息点的距离应满足水平电缆小于90m 的要求。

5、根据建筑面积、系统出线的数量、路径等因素,每层设置一个及以上弱电间。

每层弱电间应在与上下层对应的位置。

21.2.3弱电间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弱电间的面积(净空)。

1 )不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 1.0m (宽)x0.3~0.4m (深);2)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 1.5mx2m,有三面墙可敷设竖向管线(槽)或安装设备,竖向管线不宜遇到建筑横梁;3)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2,兼作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的面积不应小于10m2。

2、弱电间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30mm。

3、弱电间的检修门应往外开,门的高度宜与同层其他房间门的高度一致,但不应低于1.85m,宽度不小于0.8m。

4、应根据系统设备的需求,采取防静电、防尘措施。

21.2.7弱电间对消防、安防、通信的要求:1、弱电间的设置应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

2、弱电间的墙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检修门应采用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

3、弱电间应设置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

4、弱电间应设置与上级管理部门通信的装置。

机房《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21.3.1机房是指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等民用建筑内各智能化系统的主机设备、通信设备、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布线管槽、接地干线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配电室安全稳定运行,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配电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配电室安全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消防工作。

2.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员:负责配电室日常安全消防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3. 配电室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配电室维修人员:负责配电室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安全管理制度1. 配电室应由专职电工管理,严禁私人进入,确保电房的安全。

2. 配电房必须符合“五防一通”要求,窗、通气孔等应加铁网防护;门要向外开,并须加锁。

3. 配电房必须配备绝缘手套、绝缘棒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

4. 配电屏上的各配电线要编号,标明用途标记。

5. 配电屏操作的地面必须铺设绝缘垫。

6. 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作好设备运转及交接班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测,开关柜每年应维护1~2次,保持清洁,防止尘污造成短路。

8. 配电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9. 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牌,不准违章作业。

10. 配电房的线路走向及其他线路变动,需经行政、安全、机电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四、消防管理制度1. 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 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 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防止故意破坏供电设施的发生。

4. 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 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模版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模版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保障配电室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火灾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配电室设计1. 配电室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消防规范要求,保证其结构稳固、通风良好。

2. 配电室的建筑材料、隔断、装修应具备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 配电室的进出口应设有防火门,并保持常闭状态。

四、防火设施1. 配电室应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并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其正常可用。

2. 配电室应定期检测、维护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

3. 配电室内应设置报警器和应急照明设施,以提供及时警示和疏散需求。

五、日常管理1. 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明火操作。

2. 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 配电室的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配电室内应设置防火墙、阻燃隔离区,将火灾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六、作业安全1. 所有进入配电室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防护用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 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斗篷、防静电工具等。

3. 在进行带电检修时,需按照规定使用绝缘工具和仪器设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七、应急预案1. 配电室应制定健全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疏散途径。

2. 定期进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

3. 配电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应急装备,如防火毯、应急照明、防烟面具等。

八、违规处理针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范进行处理,包括警示、罚款、停工整改等。

九、附则本管理规定实施后,应定期开展配电室的安全检查和防火培训,以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为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模板,供参考使用。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制造厂配电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配电室安全防护等级,经制造厂生产办公室研究,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一、配电室作为电气设备核心部位和防火重地,非相关岗位人员严禁入内。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操作或维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规范作业,且必须有人监护。

三、配电室严禁烟火,如需动火作业,需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动火作业申请。

四、配电室严禁吃任何食品。

五、配电室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配电室防鼠门应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七、配电室门窗、墙体通风应关闭或防护网完好,无较大孔洞、缝隙(直径1cm以上),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电气短路。

八、配电室电缆沟无杂物、积灰、积水,沟盖板密封完好,无较大缝隙,应每年检查、清理至少一次,防鼠墙密封完好。

九、配电室应急照明装置完好,能正常运行。

十、配电室设备外壳接地良好,不得低于4Ω。

十一、配电室应通风干燥,室内温度不得超过45℃,设备温度不应超过80℃。

配电室消防工具上均应喷上部门、工序名称,放置在明显地点,放置整齐,消防工具应保持完好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专用消防工具严禁私拿、挪用,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十三、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应冷静处理,首先切断电源,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进行扑救、汇报,切勿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十四、考核人员应按以上要求对配电室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望各车间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切实做好配电室安全、消防工作,确保各配电室的安全运行,分厂相关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50~500元考核。

配电室防火制度(3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3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是为了防止配电室发生火灾,保障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防火制度:1. 配电室的建设和管理需符合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2. 配电室的区域布局应合理,保持通风良好,并安装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3. 配电室的进出口应保持畅通,门窗应具备阻火、阻烟功能,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4. 配电室内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无线路老化、短路等安全隐患。

5. 配电室应定期清理杂物和灰尘,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6. 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和焊接等高温作业。

7. 配电室内应保持干燥,防止水源进入和水分蒸发引起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8. 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了解如何使用灭火器和应急逃生措施。

9. 配电室应设立消防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灭火逃生演练。

10. 配电室内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防火制度,具体的配电室防火制度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配电室防火制度(2)是指为了防止配电室发生火灾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后的损害,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防火制度:1. 配电室必须满足防火等级要求,墙壁、地板、天花板等材料要选用防火材料。

2. 配电室的通风设施要保持畅通,并定期检查和清洁,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

3. 配电室内维护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配电柜和电缆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清理。

4. 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5. 配电室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备,确保其正常可用。

6. 配电室内应设有防火报警装置,并进行定期测试和维护,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应急措施。

7. 配电室内应设有防火门和消防通道,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和物品的安全疏散。

高压配电室消防要求(参考)

高压配电室消防要求(参考)

高压配电室消防要求(所知有限,仅做参考)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

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

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7、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8、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9、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10、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11、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3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3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是为了确保配电室内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并且能够预防火灾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安全规定和措施。

1. 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禁止在配电室内存放易燃物品,如油漆、溶剂、气体等。

只允许存放必要的配电设备和配件。

2. 配电室设立消防设备:配电室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易于使用和操作。

3. 定期检查和测试:定期进行配电室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如灭火器的压力检查、消防栓的冲洗试验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4. 配电室内布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在配电室内布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指示灯、标识牌等,以提醒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5.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配电室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的程序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配电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电线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7. 禁止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在配电室内乱堆乱放物品,保持配电室内的通风畅通并能够任意行走。

8. 疏散通道和出口的保畅:保持配电室内疏散通道和出口的畅通,不得堵塞或阻塞。

9. 确保配电室内温度适宜: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且要确保室温适宜,不得过高。

10. 设立监控系统:配电室设立监控系统,对配电室内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还需根据具体配电室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规定和制定。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2)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各规范对配电用房的技术要求

各规范对配电用房的技术要求

各规范对配电用房的技术要求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宽度不小于~,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

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m。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11、当配变电所设在楼上或地下室时,应设有设备运输吊装孔,其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运输的需要。

12、油浸变压器室的内墙宜为砖墙勾缝、刷白,配变电所其他房间为抹灰刷白。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参考Word)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参考Word)
2、弱电间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30mm。
3、弱电间的检修门应往外开,门的高度宜与同层其他房间门的高度一致,但不应低于1.85m,宽度不小于0.8m。
4、应根据系统设备的需求,采取防静电、防尘措施。
21.2.7弱电间对消防、安防、通信的要求:
1、弱电间的设置应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
2、弱电间的墙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检修门应采用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1、机房的消防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根据机房的规模、等级,配备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自动喷淋系统(这一条针对电气的所有房间)。
2、机房应设置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门禁、紧急报警等设备,并纳入同类系统的统一管理。
3、机房应设置与控制室(或上级管理部门)的通信装置。
配变电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1、机房不应设于变压器室、汽车库、厕所、锅炉房、洗衣房、浴室等产生蒸汽、烟尘、有害气体、电磁辐射干扰的相邻和上、下层相对应的位置。
2、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3、机房应设在便于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机房不宜临贴外墙。
4、机房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弱电间、控制室。
21.3.10机房(电气专业)对消防、安防、通信的要求:
关于配电室的门
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关于配电室的门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配电室防火制度(三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三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是指针对配电室的防火措施和管理规定。

配电室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气设备的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所以制定配电室防火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防火制度:1. 配电室的设计应符合防火要求,包括选择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建筑材料,确保配电室的耐火能力;2. 配电室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环境清洁,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3. 禁止在配电室内存放易燃物品,如油漆、溶剂等,并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4. 配电室内的电路接线应整齐有序,禁止乱拉乱接电线;5. 配电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这些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6. 配电室应配备防火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报警;7. 配电室内应设立灾害逃生路线图,方便人员紧急疏散;8. 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9. 配电室的门窗应设置防火玻璃,以防止火灾蔓延;10.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警、疏散人员,并使用适当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配电室防火制度的实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配电室火灾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配电室防火制度(二)是为了防止配电室发生火灾,保障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电室防火制度:1. 配电室的建设和管理需符合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2. 配电室的区域布局应合理,保持通风良好,并安装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3. 配电室的进出口应保持畅通,门窗应具备阻火、阻烟功能,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4. 配电室内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无线路老化、短路等安全隐患。

5. 配电室应定期清理杂物和灰尘,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6. 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和焊接等高温作业。

7. 配电室内应保持干燥,防止水源进入和水分蒸发引起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资料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资料

关于配电室的门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配电室门窗的要求

配电室门窗的要求

配电室门窗的要求配电室是供电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门窗的设计和选材要求非常严格。

下面将从材料、尺寸和安全性三个方面介绍配电室门窗的要求。

一、材料要求配电室门窗的材料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特性。

首先,门窗框架通常采用金属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等,以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

其次,门窗的玻璃应选用钢化玻璃,以增加其抗冲击能力和防爆性能。

此外,门窗的密封胶条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以确保门窗的密封性能。

二、尺寸要求配电室门窗的尺寸应根据实际场地情况进行设计和制造。

一般而言,门窗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人员和设备的进出要求,同时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需要。

门窗的开启方式可以选择推拉式或旋转式,具体取决于场地的布局和使用要求。

此外,门窗的厚度应符合防火要求,一般为不低于50mm。

三、安全性要求配电室门窗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门窗应设置防盗装置,如防护网或报警系统,以避免非法入侵和设备被损坏。

其次,门窗应具备防火性能,能够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

同时,门窗的开启方式应设计为易于疏散的形式,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逃生。

另外,门窗的开启方向应与人员疏散通道方向一致,避免阻碍疏散。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外,配电室门窗还应具备良好的隔音和保温性能。

隔音性能可以通过门窗的密封性能和玻璃的厚度来实现,从而减少噪音对室内环境的干扰。

保温性能可以通过门窗的材料和结构来提高,以减少能量损失和降低室内温度变化。

配电室门窗的设计和选材要求严格,不仅要考虑材料的防火、防爆、防腐蚀性能,还要满足尺寸和安全性的要求。

只有在合理的设计和制造下,配电室门窗才能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配电室防火管理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此,制定合理的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下文将详细阐述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措施。

首先,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对于防止火灾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配电室中,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和电缆,一旦发生火灾,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此,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并及时进行预防和扑灭。

为了保障配电室防火管理的有效实施,以下措施需要被列入规定中。

首先,配电室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

湿度和通风不良会增加电气设备的短路和火灾的风险。

其次,配电室内应设有专门的防火墙和防火门,以隔离火灾的蔓延。

防火墙和防火门应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有效地隔离火源和烟雾。

另外,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还需要确定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防火能力,负责配电室的日常巡查和防火设备的维护。

相关人员则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具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此外,相关人员还需要保持警惕,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中还需明确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的配置。

火灾报警装置应安装在易燃和易爆区域,并具备可靠的灵敏度和可见性。

配电室内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箱和灭火栓,以便在火灾初期进行扑灭。

此外,需要定期对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还需要确定紧急疏散和应急预案。

紧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在牢固的墙面上设置清晰的疏散标志。

应急预案应详细规定火灾发生时的紧急疏散路线和集合点,并指定专人负责疏散指挥。

同时,还需要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总之,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配电室防火管理的规范和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及时进行扑灭和疏散。

因此,制定合理的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至关重要,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关于配电室的门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有关配电室旳门根据如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中旳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旳规定,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照。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启动旳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旳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不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旳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不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旳规定1、配变电所各房间旳耐火等级按下列规定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旳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旳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旳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旳门,应为向外开旳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旳门应为向外启动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旳门,不适宜低于乙级旳防火门原则。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旳通道门宜为双向启动门或向低压侧启动。

6、配变电所常常启动旳门窗,不应直通相邻旳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旳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旳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旳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启动旳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适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启动旳窗,但临街旳侧墙不适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旳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送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不小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旳两端,两个出口旳距离超过60m宜增长一种出口。

施工现场配电室设置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室设置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室设置规范要求一、施工现场配电室的位置选取规范1.施工现场配电室应选在通风良好、阳光照射较好的位置。

2.避免选在易受水淹、火灾易燃区域,如容易积水的地面、易燃易爆物质附近等。

3.配电室应尽可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区域,最好设在工地的外围较安全的地方。

4.近邻居民区的施工现场,应选址远离居民区,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施工现场配电室的建筑规范1.配电室的建筑结构必须坚固可靠,墙体、屋顶等应具备一定的抗火性能。

2.配电室的四周应设置防火墙,防止火势扩散。

3.配电室的门窗应采用防火、防爆设计,门窗上应有明显的应急开关。

4.配电室的入口和出口应保持畅通,以便人员疏散。

三、施工现场配电室的设备规范1.配电室应有专门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接地装置等。

2.配电设备应按照正常负荷的1.2倍设计,并配备保护装置。

3.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配电室应有完善的漏电保护装置,以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5.配电室应有足够的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防止过热。

四、施工现场配电室的安全管理规范1.配电室应设置防误操作装置,避免误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2.配电室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配电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并定期进行巡检和记录。

4.配电室应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5.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电气设备及其操作规程。

五、施工现场配电室的使用规范1.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造成火灾。

2.配电室内不得临时存放其他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3.配电室内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4.配电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应按照规范进行布线。

5.配电室内应保持整洁干净,定期清理杂物。

六、施工现场配电室的检查和维护规范1.配电室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确保其安全可靠。

3.配电室设备的维修工作应交由专业人员进行。

配电间、配变电所、配电室、弱电间等防火措施

配电间、配变电所、配电室、弱电间等防火措施

配电间、配变电所、配电室、弱电间等防火措施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0.3m。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11、当配变电所设在楼上或地下室时,应设有设备运输吊装孔,其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运输的需要。

12、油浸变压器室的内墙宜为砖墙勾缝、刷白,配变电所其他房间为抹灰刷白。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关于配电室的门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丁戊类厂房内配电室消防要求

丁戊类厂房内配电室消防要求

丁戊类厂房內配电室消防要求
丁戊类厂房内的配电室消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结构和布局:丁戊类厂房应采用耐火建筑材料,具备良好的防火分隔和通道设置,确保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通畅。

消防设施:厂房内应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火灾。

防火隔离和防烟措施:丁戊类厂房应设置合适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烟设施,以限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有毒烟雾的产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疏散和逃生:厂房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消防管理:丁戊类厂房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或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配电室的消防要求:配电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配电室的消防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

此外,配电室还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降低火灾风险。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丁戊类厂房内的配电室在火灾发生时能够
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并为人员提供安全的疏散通道。

同时,也要求工厂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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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电室的门
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
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
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
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

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
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11、当配变电所设在楼上或地下室时,应设有设备运输吊装孔,其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运输的需要。

12、油浸变压器室的内墙宜为砖墙勾缝、刷白,配变电所其他房间为抹灰刷白。

13、配变电所各房间地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水磨石地面,有通风要求的变压器室和电容器室,应采用抬高地坪的方案,变压器室的地面应设有坡向中间通风洞2%的坡度。

14、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为防止地面水的侵入,要求配变电所的地面抬高不小于100~300mm。

15、配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考虑防水、排水措施。

配变电所《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
配变电所不宜设在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正上方或正下方,当贴邻时其隔墙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配电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第6条配电间的门应向外开,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配电间的墙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配电间是指安装楼层配电箱、控制箱、垂直干线、接地线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弱电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21.2.2 弱电间的位置选择:
1、弱电间应与配电间、电梯间、水暖管道间分别设置。

2、弱电间应设在便于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弱电间不宜临贴外墙。

3、弱电间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控制室、机房,位于布线中心。

4、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时,弱电间距最远信息点的距离应满足水平电缆小于90m的要求。

5、根据建筑面积、系统出线的数量、路径等因素,每层设置一个及以上弱电间。

每层弱电间应在与上下层对应的位置。

21.2.3 弱电间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1、弱电间的面积(净空)。

1)不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1.0m(宽)x0.3~0.4m(深);
2)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1.5mx2m,有三面墙可敷设竖向管线(槽)或安装设备,竖向管线不宜遇到建筑横梁;
3)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2, 兼作综合布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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