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且未开工证明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且未开工证明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建设单位全称)建设的项目,截至目前(年月日)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及人员进场准备工作,已具备施工条件,且尚未开工建设,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
特此证明。
(此证明在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受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申请前十日内有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审核人:
年月日
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