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
2003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03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 A 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 B 涂黑。
每题 1 分,共 10 分)46.保证合同应当由保证人与债务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证合同主体。
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达成的就第三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协议。
也就是说,保证合同是作为第三人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方式。
因此,保证合同当事人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也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
故此,本判断错误。
【考生注意】考生的眼光不要单纯的落在“书面形式”字眼上,审慎地看清楚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本题陷阱设置在“保证人和债务人”方面。
债务人之“务”,债权人之“权”,一字之差,谬矣。
4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方可以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进行选择。
( )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选择适用时的选择权归属。
一份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和担保该合同履行的定金条款,为了减少违约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合同法规定两者只能选择适用。
关键的问题是谁有选择权呢?《合同法》第 116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据此,可以认定选择权在守约方。
而本题的错误在于选择权属于违约方,故表述不正确。
【考生注意】该题设置的陷阱在选择权的归属,通过前后语句的正确表述麻痹考生,可见,考试除了考基础知识外,还考察个人的做事态度。
48.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答案】B评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押合同的成立。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的就出质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质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质权人处分质物或者权利并从其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协议。
质押合同的成立因质权标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质权标的是动产的,根据《担保法》第 64 条规定,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刑法学真题和答案_2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刑法学真题和答案笔者考研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03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基础课刑法学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答案】D【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考生注意】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法条题的重复率较高,例如本题就曾多次考到,因此,考生对于类似于本题的重点法条一定要准确记忆。
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答案】D【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
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
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
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
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考生注意】在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问题上,许多考生都有这样的疑问:行为人在犯罪既遂之后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在量刑时是否可以从宽处罚?回答是肯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或者挽回损失的,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从宽处罚。
2003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
2003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6分)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 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 3.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A.审议法律议案B.表决法律议案C.公布法律D.起草法律议案 4.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B.有效补救C.自愿协议D.不可抗力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A.指引作用B.美国C.法国D.德国 6.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7.最早写入人格尊严内容的我国宪法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8.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员长C.国务院D.国家民委9.据《左传·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铸刑书B.竹刑C.法经D.秦律11.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A.大理B.大司寇C.廷尉D.大理寺卿12.中国古代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文之首的法典是()。
A.秦律B.汉律C.曹魏新律D.北齐律13.《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A.明刑弼教B.明德慎罚C.德主刑D.德本刑用14.宋朝为加强中央司法机构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
A.大司徙B.《宣政院》C.大理院D.审刑院15.明初皇帝泉元璋亲自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律是()。
A.《大明律》B.《明大诰》C.《明会典》D.《问刑条例》 16.1911年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专门刑法典是()。
A.《大清律例》B.《大清现行刑律》C.《大清新型律》D.《暂行新型律》17.中国近代史上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2003年司法考试试卷一-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试卷与试题
D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10.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1分]-----正确答案(D) A 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 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8. 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1分]-----正确答案(B) A 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 B 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C 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 D 罗马法的复兴构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
16. 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成了一栋房屋,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公司,每月得租 金1万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甲公司的行为和取得的租金收入进行恰当处置的方式? [1分]-----正确答案(C) A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公司应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再出租房屋,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没收 B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应另行向国家缴纳土地租金 C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但甲公司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已取得的租金归甲公司
17. 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1分]-----正确答案(D) A 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 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 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2003年
[真题]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2003年单选题第1题: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本质问题上的神意论神意论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中世纪经院主义神学家、法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没有关于法本质的具体论述,大体属于早期自然法和城邦法思想;法国思想家、法学家卢梭是理性论的代表,他把法律作为人的意志的体现来阐述,认为“法律乃公意的行为”;康德也是理性论的重要代表人物。
故选B。
第2题:能铍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客体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区别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义客体。
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和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以占有和利用。
本题选项中,只有“物”才符合上述条件,故选 A。
而另外几个选项,原告、被告和未成年人,都是法律关系主体,即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与题意不符。
第3题: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
A.审议法律议案B.表决法律议案C.公布法律D.起草法律议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制定的程序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段。
比照本题各选项,故选D。
第4题: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B.有效补偿C.自愿协议D.不可抗力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定免责条件和意定免责条件的区别免责条件是指对于行为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在私法上包括法定和意定两种情形。
2003法律硕士综合课样题
2003法律硕士综合课样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题2分,共36分) 1.在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法的要素的是()。
A.法律原则B.法律概念C.法律效力D.法律规范2.在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婚姻关系B.所有权关系C.债权关系D.诉讼关系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时,他(她)应当遵守的法律是()。
A.所在国的法律B.中国的法律C.国际法D.中国法律以及所在国的法律4.以下各项中属于私法的有()。
A.宪法B.民法C.国际法D.刑事诉讼法5.国内某着名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无权解释D.司法解释6.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7.()是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
A.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B.邓小平理论C.“一国两制” D.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8.()是我国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的内容。
A.公民的人身自由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9.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
A.非眚与眚B.非终与惟终C.误与故D.不端与端为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的成文法是春秋时期()。
A.邓析的竹刑B.郑国的刑书C.晋国的刑鼎D.楚国的刑器11.中国古代确立以身高为标准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一刑罚原则的朝代是()。
A.西周B.隋代C.秦代D.汉代12.“十恶”首次规定于()。
A.《晋律》B.《开皇律》C.《唐律》D.《北齐律》13.宋代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关称为()。
A.提点刑狱司B.提刑按察司C.理刑司D.肃政廉访司14.形成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为法典结构的中国古代第一部法典是()。
A.《永徽律》B.《大明律》。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正确答案:B解析:共有财产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一)保存行为,是指保全共有物性质上或权利上利益的行为。
如共有物的修缮等。
保存行为共有人可以单独进行。
(二)改良行为,这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
这种行为不像保存行为那样急迫,所以不能完全由共有人单独进行,但它又不像处分行为那样重大,所以改良行为不必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只要拥有共有份额的一半以上共有人的同意即可进行。
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并且甲、乙共拥有2/3的份额,乙表示同意,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B。
另外,在共有财产上,无论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所有权都是及于物的整体的,而并非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即共有的份额是权利在量上的分割,而不是标的物的在量上的分割。
此点务必要清楚!该题是关于民法原理的考查,并无明确的法条规定,因此这种题应首先熟知民法一般原理才可做出正确解答。
2.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03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专业课二
2003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专业课二
第一部分刑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多少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A) A.3年B.10年C.1年D.5年2.农民王某买回骡子一匹。
一日王某为驯服骡子,把骡子用缰绳拴在自家院内的树上,用皮鞭猛抽骡子,骡子受惊,挣断缰绳,跑上乡间公路,撞死在公路边玩耍的幼童一人。
王某的行为属于:(D) A.直接故意犯罪B.间接故意犯罪C.过失犯罪D.意外事件3.李某经常指使其12岁的儿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某和其儿子的行为属于:(D) A.共同犯罪B.李为教唆犯,其儿子不构成犯罪C.李和其儿子均不构成犯罪 D.李单独构成犯罪,其儿子不构成犯罪4.李某欲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听到屋外有多人的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
李某的行为属于:(B)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5.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没有起到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A) A.从犯B.胁从犯C.帮助犯D.教唆犯6.正当防卫成立的合法性条件之一是:(D) A.防卫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办法制止不法侵害即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B.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C.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使自己的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D.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7.缓刑考验期限,从何日起计算?(B) A.羁押之日B.判决确定之日C.判决执行之日D.判决宣告之日8.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什幺原则进行处罚?(B) A.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B.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C.量刑原则、只对新。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综合卷 考研真题 考研试题 考研必备笔记资料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1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卷考研真题考研试题考研必备笔记资料民法30分一、名词解释3*31.合伙2.无权代理3.诉讼时效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2.简述抵押权的特征法理学30分一、名词解释(3*3)1.立法程序2.法典编纂3.法律推理二、简答题1.简述确定法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那些原则(10分)2.简要回答违法的构成要件(11分)中国法制史30分一、名词解释3*31.爰书2.六脏3.京察二、简答题1.简述《法经》的主要篇目和内容(10分)2.简述《大清新刑律》确立的刑罚体系(11分)宪法25分【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2一、名词解释3*31.特别行政区制度2.选区3.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1.简述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和补缺制度(10分)2.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11分)刑法25一、名词解释3*31.罪刑法定2.没收财产3.抢夺罪二、简答题1.简述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0分)2.简述贪污罪的构成特征(11分)诉讼法25分一、名词解释3*31.诉讼代表人2.代位申请执行3.刑事诉讼管辖二、简答题1.简述诉讼财产保全(10分)2.简述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监督(11分)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考研初试参考书、复试参考书【育明教育独家提供】二、参考书目(如有版次更新,请自觉更新)1、初试推荐参考书目623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3(1)法理学参考书目:法理学(第二版)朱景文2012-01-11(2)宪法参考书目:第一参考书:中国宪法(第二版)胡锦光,韩大元著法律出版社2007-11-1第二参考书:宪法(第四版)许崇德2009年(3)中国法制史参考书:中国法制史(第三版)曾宪义2009年806应用法学(综合7选5)(1)民法参考书目:民法(第五版)王利明2010年(2)刑法参考书目:刑法(第五版)王作富2011年(3)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参考书: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江伟2013年刑事诉讼法参考书:刑事诉讼法(第三版)陈卫东2012年(4)知识产权法参考书:第一参考书:知识产权法(第四版)刘春田2009年第二参考书:知识产权法关键词李琛2006年(5)经济法参考书:【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4经济法(第四版)刘文华2012年(6)环境法参考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二版)周珂2010年(7)三国法国际法参考书:国际法(第四版)程晓霞余民才2011年国际私法参考书:国际私法(第四版)章尚锦徐青森2011年国际经济法参考书:国际经济法(第四版)郭寿康赵秀文2012年2、复试推荐参考书目相关专业对应的初试内容,应包括该专业涵盖的所有部门法律。
北京大学考研试题(法学)综合A卷2003及答案
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课试题综合A卷一、法理学(共计20分)阐述下列问题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答:法同其他所有社会规范一样,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的。
但法所提供的不是普通的行为标准,而是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行为标准。
具体而言,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1)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首先,法的适用对象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有概括性,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是为具体的人、特定的人提供行为标准的,它的适用对象是普遍的。
有的国家的判例也是一种法,它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但它形成判例法后,就不只对个别人适用,而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次,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在政权管辖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令行禁止,具有统一性。
同时,法只要尚未失效,就能反复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一次或若干次。
这就使得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具有普遍性。
当然,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不是说所有的法都可以在全国适用、永远适用,而是说法在自己的时空效力范围内可以普遍适用,超出了自己的效力范围,就不能适用。
(2)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首先,法的形式是具有明确性、肯定性的。
特别是制定法,一般都以具体的形式,明确地、肯定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而不是模糊地、伸缩性很大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
当然,说法是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并不是说每个法律条文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规则或规范的分类进一步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法律规则有多种类别的区分,它们从不同角度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例如,授权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有权做什么。
命令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应当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禁止性规则则以明确、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不能怎样行为。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答:民法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2003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真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答案】D【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考生注意】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法条题的重复率较高,例如本题就曾多次考到,因此,考生对于类似于本题的重点法条一定要准确记忆。
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答案】D【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
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
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
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
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考生注意】在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问题上,许多考生都有这样的疑问:行为人在犯罪既遂之后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在量刑时是否可以从宽处罚?回答是肯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或者挽回损失的,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从宽处罚。
北京大学考研试题(法学)综合B卷2003及答案
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综合B卷一、法理学(共计20分)阐述下列问题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10分)答:法同其他所有社会规范一样,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的。
但法所提供的不是普通的行为标准,而是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行为标准。
具体而言,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1)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首先,法的适用对象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有概括性,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是为具体的人、特定的人提供行为标准的,它的适用对象是普遍的。
有的国家的判例也是一种法,它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但它形成判例法后,就不只对个别人适用,而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次,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在政权管辖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令行禁止,具有统一性。
同时,法只要尚未失效,就能反复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一次或若干次。
这就使得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具有普遍性。
当然,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不是说所有的法都可以在全国适用、永远适用,而是说法在自己的时空效力范围内可以普遍适用,超出了自己的效力范围,就不能适用。
(2)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首先,法的形式是具有明确性、肯定性的。
特别是制定法,一般都以具体的形式,明确地、肯定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而不是模糊地、伸缩性很大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
当然,说法是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并不是说每个法律条文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规则或规范的分类进一步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法律规则有多种类别的区分,它们从不同角度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例如,授权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有权做什么。
命令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应当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禁止性规则则以明确、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不能怎样行为。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试题2003年基础课试题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试题2003年基础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题1分,共10分) l、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3、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A、目标的认识错误B.手段的认识错误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D.行为误差4、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无期徒刑D.有期徒刑15年5、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A.应当免除处罚B.应当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破坏交通设施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7、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是()。
A.犯罪目的不同B.犯罪故意内容不同C.打击的部位不同D.使用的手段或方法不同8、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B.强奸罪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拐买妇女罪9、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
张某构成()。
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10、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
张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
2003年法律硕士样题--综合课
2003年法律硕士样题--综合课2.在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婚姻关系B.所有权关系C.债权关系D.诉讼关系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时,他(她)应当遵守的法律是()。
A.所在国的法律B.中国的法律C.国际法D.中国法律以及所在国的法律4.以下各项中属于私法的有()。
A.宪法B.民法C.国际法D.刑事诉讼法5.国内某著名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无权解释D.司法解释6.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7.()是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
A.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B.邓小平理论C."一国两制" D.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8.()是我国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的内容。
A.公民的人身自由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9."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
A.《晋律》B.《魏律》C.《唐律》D.《北齐律》10.添末官制改革将大理寺改为()。
A.大理院B.刑部C.法部D.最高法院11.商代法律的总称是()。
A.禹刑B.汤刑C.吕刑D.九刑12.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的()。
A.郑国"铸刑书" B.邓析的"竹刑"C.宋国的"刑器" D.晋国"铸刑鼎"13."德主刑辅"成为中国古代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
A.战国时期B.秦朝C.汉朝D.三国两晋南北朝14.历史上著名的张、杜注律指律学家为()作注。
A.《魏律》B.《晋律》C.《北魏律》D.《北齐律》15."翻异别勘"制度出现于()。
A.隋代B.唐代C.宋代D。
明代16.中国古代的耻辱刑"枷号"创设于()。
A.两晋B.唐朝C.宋朝D.明朝17.中国历史上正式颁行的第一部民法典公布于()。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和答案_1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和答案笔者考研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03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答案】B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本质问题上的神意论【考点分析】神意论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中世纪经院主义神学家、法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没有关于法本质的具体论述,大体属于早期自然法和城邦法思想;法国思想家、法学家卢梭是理性论的代表,他把法律作为人的意志的体现来阐述,认为“法律乃公意的行为”;康也是理性论的重要代表人物。
故选B。
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答案】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关系客体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区别【考点分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一般都可以划分为权利方和义务方。
分类:(一)自然人自然出生的具有生命活动的个体,通常是指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法人法律承认其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团体。
根据法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将其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前者指各种形式的企业;后者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另外――法人成立的必要条件a、依法成立b、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国家国家既是国际法的主体又是国内法的主体。
如――国有企业、城市土地所有权。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是一定利益的法律的表现的形式。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物是可以被人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客观实体,可以是天然物、生产物;活动物和不活动物。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不仅仅应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
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权利客体,需具有以下条件:(1)物应得到法律的认可;――人类公共之物或危及人类之物以及国家为着某种利益而禁止其流通的物,一般都不能成为私权或公权的客体;(2)物应为人力所控制;(3)应当承担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4)需具有独立性(二)人在法律上,人是人身、人格、人的活动的复合体。
2003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第4页-fashuo.doc
四、简答题51.简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10分)【答案】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中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指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着眼于实际民主,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与可能性出发不断提高选举权的平等程度。
在理解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时需要正确理解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及对少数民族选举权的特殊照顾问题,这些具体规定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殊的政策需要,虽然没有完全解决选举权价值不平等的问题,但毕竟向实质平等发展了一
步。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回答本题时首先阐明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然后阐明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
等。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3年
[真题]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3年刑法学单选题第1题: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题: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形态犯罪已形成某种停止形态后,不可能再出现其他的停止形态。
某甲的抢劫行为已达到既遂状态。
第3题: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
A.目标的认识错误B.手段的认识错误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D.行为误差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理论上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
第4题: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
A.死刑立即执行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无期徒刑D.有期徒刑15年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5题: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应当免除处罚B.应当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立功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6题: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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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6分)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
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
3.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A.审议法律议案B.表决法律议案C.公布法律D.起草法律议案
4.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
B.有效补救
C.自愿协议
D.不可抗力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A.指引作用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6.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7.最早写入人格尊严内容的我国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8.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员长
C.国务院
D.国家民委
9. 据《左传·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吕刑
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铸刑书
B.竹刑
C.法经
D.秦律
11.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A.大理
B.大司寇
C.廷尉
D.大理寺卿
12.中国古代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文之首的法典是()。
A.秦律
B.汉律
C.曹魏新律
D.北齐律
13.《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A.明刑弼教
B.明德慎罚
C.德主刑
D.德本刑用
14.宋朝为加强中央司法机构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
A.大司徙
B.《宣政院》
C.大理院
D.审刑院
15.明初皇帝泉元璋亲自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律是()。
A.《大明律》
B.《明大诰》
C.《明会典》
D.《问刑条例》
16.1911年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专门刑法典是()。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型律》
D.《暂行新型律》
17.中国近代史上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A.《钦定宪法大纲(草案)》
B.《重大信条十九条》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
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
18.中国近代史上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
A.清末政府
B.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C.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D.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6分)
19.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
B.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C.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D.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
20.各级人大代表受()监督。
A.选民
B.选举委员会
C.原选举单位
D.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1.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正确()。
A.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都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C.我国的民族自治地主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D.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即民族自治机关
22.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领导人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
A.国务委员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3.在我国制定颁布的四部宪法中,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宪法实施监督权的有()。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24.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
A.修改宪法
B.解释宪法
C.监督宪法实施
D.提出宪法修正案
2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A.引导
B.鼓励
C.监督
D.管理
2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自然资源不属于集体所有()。
A.森林
B.矿产
C.山岭
D.水流
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各论断的正误,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 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
每题1分,共23分)
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廉洁的含义是一样的。
29.在构成法律规范的条件、模式、后果等三种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模式。
30.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逻辑上的联系,追究法律责任都要通过
法律制裁。
31.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都是由英国学者J·薄莱士最早提出的宪法分类。
33.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和改变国务院的
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34.法随国家产生而产生,宪法是法,所以宪法也随国家产生而产生。
35.在我国,乡长、镇长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6.法国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
一个人权宣言。
37.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
38.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39.按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40.西周的大司寇是周天子的“六卿”之一。
41.西周的“傅”即债券,债权人执右券。
42.“梏”是加在脚上的木制刑具。
43.决事比是汉代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
44.三国时的《魏律》与南北朝时的北魏律均为18篇。
45.唐律规定死刑斩刑减一等,是减为绞刑。
46.元律规定重大案件不得夜审。
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47.《大清商律草案(志田案)》共五篇,其中没有《破产律》一篇。
48.《中华民国约法》取消了责任内阁制。
这一观点不错。
49.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配偶不得自诉。
四、简答题
50.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10分)
51.简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10分)
五、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每题10分,共30分)
52.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提出:“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
有广狭两层含义。
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
内容和效力之异。
”
53.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
保障法。
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六、论述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25分)
55.试论司法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