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洽商函
工程洽商与变更的区别
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 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 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法律效力费用责任者归属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
序号 项目 发起人 原因类别
1、工程签证单
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 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 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 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 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 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 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 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 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 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 本预备费的1/3。
2、工程联系单
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 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 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 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 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
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 设计单位 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 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4、工程洽商记录
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 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 含而施工中又实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 商。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别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发出的指示。
,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1法务角度理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白了就是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要从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的书证来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从文件流程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谈判单还是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合同金额增减的证据一定是签证单或者变更单。
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你都知道吗?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法务角度理解法务角度考虑,直白的说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我们就要从法务角度出发去分析讨论,就要从增减合同额的文件证据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很显然从文件流程上理解,洽商单和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增减合同额的证据必须是签证单或变更单。
成本运营角度理解成本经营角度考虑,通过该文件增减合同额的数据大小是结果,我们要从成本运营分析怎么能控制好工程利润多少是关键,从文件的内容分析讨论。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变更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缘由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限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订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更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探讨同意而变更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详细状况,须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变更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缘由、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须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变更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详细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缘由,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须要变更某些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留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和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行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1.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2.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3.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工程合同催办函模板
工程合同催办函模板
尊敬的[对方公司名称]:
贵司诚挚的合作一直深受我方赞赏。
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您公司应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日期]完成[具体工程内容]。
截至今日,我们遗憾地发现该部
分工作尚未得到妥善处理。
我们理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见的困难和挑战,这可能会影响到合同
的履行进度。
但是,按照合同规定,贵公司有责任及时通知我方任何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遗憾的是,我们并未收到贵公司关于延期的正式通知或解释。
鉴于此,我方必须强调,合同的及时履行对整个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延误不仅会影响项
目进度,还可能导致额外的成本负担。
因此,我们恳请贵公司立即采取行动,加快工程进度,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合同约定的执行标准。
为了避免给双方造成进一步的损失,我们希望能在接下来的[给出一个具体的期限,如:
三个工作日]内收到贵公司的书面回复,说明具体的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间表。
如果在此期
限内未能收到回复,或者贵公司未能按照承诺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履行合同,我方将不得不
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们期待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实际行动解决问题。
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妥善解决当前的困境,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请贵公司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并按照上述要求尽快处理。
感谢您的合作与理解。
此致
敬礼!
[您的公司名称]
[您的姓名]
[您的职位]
[日期]。
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查对钢筋工程签证固名思意就是工程上要签字并证明的东西。
签了字、画了押,就明确了施工单位做的这件事,得到了监理单位和业主的认可,并且这是在合同之外新增的额外工作,同时产生的额外费用,是要在业主单位拿到钱的。
如果拿不到,那谁还去办签证呢?你说呢?工程签证可视为一个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不怕多,就怕他们不敢签,一个工程不签个几十颗的,那你还干什么项目经理呢。
工作联系单就是我施工单位对某件事或某个措施有疑虑,觉得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有更好的措施来处理,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得到监理业主的认可的一个函件。
当然了,这个更好的方法和更好的措施肯定对施工单位自己有利,要对施工的高效顺利进行有利。
采用了好方法、好措施后的结果无非二个:一、要么省时省力省钱;二、要么能增加费用获取收益。
工作联系单(函)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其实联系单还有个作用,就是发个函过去说:某事怎么怎么的,是为了怎么怎么的,要怎么怎么的,结果会是怎么怎么的,请监理、业主签字确认,如在几日内不回复,施工单位将怎么怎么的,产生的后果不管是什么将由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施工单位损失。
懂了吧。
工程设计变更这个就更好理解了,第一要素就是要通过设计,设计针对原设计图重新出图并盖章,还要通过业主发文的方式传达到施工单位手中。
这是对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仅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o当然了,上面这句话都是废话,工程项目是以业主的意志为转移的,他想要怎么改就怎么改,只要设计能改。
工程洽商使用服务合同
工程洽商使用服务合同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中,工程洽商作为连接甲方与乙方的桥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制定一份合理的服务合同至关重要。
以下提供的工程洽商服务合同范本,旨在为甲乙双方提供一个公正、客观的合作依据。
一、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内容及范围1. 本合同涉及的具体工程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材料采购、质量监控等服务。
3. 所有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满足甲方特定需求。
三、服务期限和地点1. 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服务地点为:___________。
四、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1. 双方约定的工程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后支付相应费用;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如遇额外费用产生,需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补充条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外工程联系函
合同外工程联系函
尊敬的[甲方公司名称]:
主题:关于[项目名称]合同外工程的联系函
根据[原合同编号]所规定的条款,我们[乙方公司名称]与贵公司就[项目名称]的建设工作达
成了一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变更原因,例如“客户需求变更”、“现场条件限制”等],现需对原合同范围进行调整。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合同外工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在此详细列出合同外的工程内容、规模、标准、质量要求等信息。
)
二、工程费用
1. 根据[具体计算方法或依据],本次合同外工程的总费用为[金额]元。
2. 费用支付方式:[详细描述支付时间、方式等,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三、工期调整
由于增加了合同外工程,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将相应顺延至[新的竣工日期]。
四、其他条款
(如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在此列明。
)
五、附件
本联系函的附件包括:
- 合同外工程详细方案
- 相关图纸和技术规范
-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文件
请贵公司审阅上述内容,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以便我们尽快安排相关工作的开展。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的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合同外工程的支持与合作,我们期待项目的顺利完成,并愿意提供一切
必要的协助。
此致
敬礼!
[乙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联系人姓名] [乙方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电子邮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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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1.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2.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3.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区别
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设计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如何区分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2.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程序实施说明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办法实施说明一、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总体原则1、合同范围内所有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减或费用增减或工期增减的事项,必须走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程序,并按本要求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审批后,方可作为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竣工结算,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包括:(1)“工程洽商(变更)现场审批记录表”、“工程洽商(变更)公司领导审批意见表”(简称洽商记录)、“工程变更通知单”。
(2)“工程量签证草签原始记录表”(简称草签表)。
(3)“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签证单”(简称正式签证单)。
(4)现场测量记录文件。
(5)以上文件的格式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签证草签本”(简称草签本)。
3、工程草签必须使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结算(合约)部统一制定的草签本。
4、签证必须说明签证原因,实行编号管理,不得漏页,且注明相对应的工程变更洽商资料。
5、现场洽商、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商、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
6、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
7、草签表要求数据清晰,草签涂改后的数据必须经所有人员重新确认,并加盖数据涂改人所在部门公章,签名前不能留空白,并注明日期。
8、承包人应按顺序签证并妥善保管草签本,作为日后向建设单位补办正式签证单的主要依据,草签本不得遗失、撕毁,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隐蔽工程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预结算(合约)部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记录(含电子版),否则竣工结算审计中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所有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不搞事后补签。
二、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管理文件的大体要求:1、总体要求:(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之间的关系解释:①洽商记录:用于发包人审核该事项是否同意实施,为竣工结算审计中可依据的文件。
做好结算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
做好结算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摘要:结算审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审计人员应从隐蔽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洽商函、拆迁工程、定额套用、材料材质等方面做好结算审计工作。
关键词:结算造价审计结算审计是对甲乙双方在建筑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裁定,经核定的结算书是工程造价最终结果的依据性文件,是控制建设单位付款和施工单位收款额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一、做好结算审计工作的必要性(一)结算审计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从法律的层面提出了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从预算至决算阶段,从项目的筹建至投产的整个生生命周期,都必须接受审计监督。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更加明确地对结算审计进行了定位,提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其中单项工程结算是这次《实施条例》修订才提出来的,是顺应全国投资审计新的形势而提出来的。
(二)结算审计为政府工程造价把关结算审计是造价审计的一个环节,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是核实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口。
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控制好比是家庭的自来水开关:自来水的源头是水厂,建设项目的源头是立项;自来水的末端是水龙头,建设项目的终端是结算审计;只有将水龙头拧紧了,水才不会跑冒滴漏,只有做好了结算审计,造价就不会高估冒算,财政资金才不会浪费。
(三)结算审计是各方利益诉求的“天平”结算审计,说到底就是审计部门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不同诉求之间作一个鉴定,为各自的利益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尺度就是现行的定额及计价依据。
由于所处角度不同,施工单位尽可能高地计算造价,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建设单位则力求节约,将建设成本最低化,两者的矛盾及争议是与生俱来的。
结算审计就是起一个“天平”的作用,将两者的利益用“砝码”进行平衡,通过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调节,让双方都能接受,一方面,既要保证施工单位的合理要求,防范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又要替政府把好关,防止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