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五部分:批量查询请求及查询请求报文错误反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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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1)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1)

银行广州分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有权使用该系统的部门、工作人员正确、合理地运用个人征信系统做好个人授信业务的管理,防范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切实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使用人员滥用权力,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和总行下发的《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特制定广州分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个人征信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对全国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后形成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

它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采用集中存储模式,直接面向全国采集数据,形成集中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统一进行数据整合,依法向入网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对信贷征信和贷后管理的需要。

个人征信信息,是指个人征信系统采集获得的信息。

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指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获得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本。

信息主体是指个人征信系统中,已采集个人征信信息,建立了个人信用报告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范围:(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二)审核个人公务卡申请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业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审核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的信用状况;(六)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和管理已有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等;(七)处理个人异议和投诉;(A)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分行辖属各机构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应当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查询用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分行辖属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机构及用户管理第五条本行个人征信系统机构的设置由支行向分行申请,分行审批后报总行备案。

第六条根据“权限分开、分级管理”的原则,我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分为用户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普通用户)。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标准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标准

1 前言《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接口规》(简称“数据接口规”)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本文档分为六部分。

前言简介本规各部分的容。

报文规规定了本规中报文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数据处理原则、文件命名原则、报文文件的结构和种类。

数据采集要求规定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数据的围、频率以及文件传送方式。

公积金信息采集报文和公积金信息删除报文中规定了公积金中心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采集报文和删除报文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公积金信息反馈报文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公积金中心反馈容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附录包含公积金信息采集接口规的代码表、数据校验规则。

本接口规适用于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报文交换的公积金机构及公积金部门的数据处理。

文档的主要读者有:拟建系统用户、系统设计人员、系统编码人员、项目经理、系统测试人员、项目监理人员。

2 报文规2.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2.1.1报文由报文头、报文体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的数据集合体。

2.1.2报文文件包含报文的数据文件。

本规中报文文件与报文是一对一的关系。

2.1.3段一个已标识、命名和结构化的、在功能上相互关联的复合数据元和/或独立数据元的集合。

段有各自固定的长度。

本规中段为基础段。

2.1.4信息记录数据采集的基本信息单位,包含报送机构一笔业务的有关数据。

本规中的信息记录由基础段组成。

2.1.5报文头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报文头表示一次数据采集的开始,该部分给出本次采集数据的信息提要。

2.1.6报文体报文体是数据采集报文的主体容,报文体部分可包含一种或多种不同类型的信息记录,最后一条信息记录结束即为报文结束。

信息记录之间用一个回车换行符(“﹨r﹨n”或“﹨n”)分隔。

2.1.7信息记录此信息记录由基础段组成。

每个信息记录包含且仅包含一个基础段。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征信系统操作规程》为了规范征信系统的操作行为,保障信息的安全和真实性,特制定本规程,以供全体操作人员遵守。

一、操作权限控制1. 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对征信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权限分级,保证各个操作人员只能获取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2. 操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操作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转交他人或泄露给他人,严禁出现账号共享或泄露情况。

二、信息录入和更新1. 在进行信息录入和更新时,操作人员应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所录入的信息与原始信息一致。

2. 操作人员在进行信息录入和更新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已有的信息。

三、信息查询和输出1. 在进行信息查询时,操作人员应当明确查询目的,严禁违规查询他人信息。

只能在相关服务和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信息查询。

2. 信息输出时,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输出,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四、安全保障措施1. 操作人员应当经常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和理解。

2. 定期对征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在信息传输和存储过程中,采取合适的加密和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五、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规程的操作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征信系统、行政处罚等。

六、附则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所有征信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对于已存在的其他相关规定或规程,本规程与之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程为准。

以上规程如有调整或补充,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程,如有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特此制定。

征信系统管理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

征信系统操作规程征信系统操作规程一、概述:为了规范征信系统的使用和操作,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操作权限管理:1. 系统管理员:- 负责系统的安装、配置和维护,设置用户账号和权限,并进行日常监控和维护。

- 对系统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用性。

- 负责更新和管理系统的补丁和版本。

2. 一级用户:- 负责系统的日常使用和操作,包括查询、录入、修改和删除数据等。

- 只能操作权限范围内的数据,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

- 需要定期更改登录密码,并保密个人账号和密码。

3. 二级用户:- 只能进行限制性操作,如查询某些数据、生成报表等。

- 不得进行数据的增删改操作,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 需要定期更改登录密码,并保密个人账号和密码。

三、系统登录和退出:1. 用户登录:- 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验证后方可登录系统。

- 系统将记录用户的登录时间和IP地址等信息,以备系统审计和追查。

2. 异常退出:- 发生意外中断登录时,用户应立即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不得再次登录。

- 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查明异常原因,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3. 正常退出:- 用户完成操作后,应及时退出系统,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数据操作规范:1. 查询数据:- 用户根据需要进行数据查询,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数据。

- 查询结果应仅供用户自己使用,不得传播给他人。

2. 录入数据:- 用户只能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数据的录入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 录入数据应准确、完整、合法,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

3. 修改和删除数据:- 对于已经录入的数据,用户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需要经过审批和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

- 修改或删除操作应由管理员或责任人员进行,并记录修改的原因和操作记录。

五、信息安全保护:1. 系统安全:- 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补丁更新,保护系统的稳定和可用。

- 系统应具备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侵袭的能力,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1 前言《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接口规范》(简称“数据接口规范”)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遵循的有关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本文档分为六部分。

前言简介本规范各部分的内容。

报文规范规定了本规范中报文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数据处理原则、文件命名原则、报文文件的结构和种类。

数据采集要求规定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数据的范围、频率以及文件传送方式。

公积金信息采集报文和公积金信息删除报文中规定了公积金中心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采集报文和删除报文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公积金信息反馈报文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公积金中心反馈内容的具体数据项以及对数据项的描述和约束。

附录包含公积金信息采集接口规范的代码表、数据校验规则。

本接口规范适用于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报文交换的公积金机构及公积金部门的数据处理。

文档的主要读者有:拟建系统用户、系统设计人员、系统编码人员、项目经理、系统测试人员、项目监理人员。

2 报文规范2.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1报文由报文头、报文体构成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的数据集合体。

2.1.2报文文件包含报文的数据文件。

本规范中报文文件与报文是一对一的关系。

2.1.3段一个已标识、命名和结构化的、在功能上相互关联的复合数据元和/或独立数据元的集合。

段有各自固定的长度。

本规范中段为基础段。

2.1.4信息记录数据采集的基本信息单位,包含报送机构一笔业务的有关数据。

本规范中的信息记录由基础段组成。

2.1.5报文头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报文头表示一次数据采集的开始,该部分给出本次采集数据的信息提要。

2.1.6报文体报文体是数据采集报文的主体内容,报文体部分可包含一种或多种不同类型的信息记录,最后一条信息记录结束即为报文结束。

信息记录之间用一个回车换行符(“﹨r﹨n”或“﹨n”)分隔。

2.1.7信息记录此信息记录由基础段组成。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XX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

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第三条部门职责(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

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

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

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处理员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更正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征信管理局2012-07-06 16:30:38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系统”)的数据安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规范系统中各级用户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信服务中心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用户管理、数据上报及信息查询。

第四条系统各级用户的权限划分、创建以及管理等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用户种类及其权限第五条系统采用多级用户体系,用户分为各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种。

第六条金融机构的用户角色和权限。

(一)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同级普通用户和下一级用户管理员,具体是: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下级机构权限维护。

(二)普通用户:分为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分别负责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对人民银行的数据上报。

1、信息查询员: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2、数据上报员: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三用户的职责第七条金融机构的各级用户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用户的权限,不得随意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

对创建的所有用户都应登记造册,以备征信服务中心检查。

第八条金融机构的数据上报员应按征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本行的数据。

第九条信息查询员由金融机构负责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审核、风险管理的业务和管理人员担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要保存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原始文档,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行查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是否有查询行为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查询记录为准。

四用户的创建第十二条各级用户的创建规则。

金融机构的总部级用户管理员负责创建总部的普通用户和直属下级机构的用户管理员,以此类推。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有权使用该系统的部门、工作人员正确、合理地运用个人征信系统做好个人授信业务的管理,防范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切实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使用人员滥用权力,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个人征信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对全国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后形成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

它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采用集中存储模式,直接面向全国采集数据,形成集中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统一进行数据整合,依法向入网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对信贷征信和贷后管理的需要。

个人征信信息,是指个人征信系统采集获得的信息。

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指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获得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本。

信息主体是指个人征信系统中,已采集个人征信信息,建立了个人信用报告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范围:(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业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审核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的信用状况;(六)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和管理已有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等;(七)处理个人异议和投诉;(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各分支机构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应当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查询用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辖属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机构及用户管理第五条本行个人征信系统机构的设置由总行负责向人民银行申请。

第六条根据“权限分开、分级管理”的原则,我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分为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

(一)用户管理员职责:1.总行用户管理员负责个人征信系统新增机构的申请;2.负责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用户管理设置和维护本级行普通用户、设置;3.维护直属下级行机构权限、设置和维护直属下级行用户管理员。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三部分:数据校验规则Data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for 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 Database SystemPart 3: Data Verify Rule(版本号:V1.0)试行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2004年8月17日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 (1)5 校验内容 (1)5.1文件名校验 (2)5.2报文头校验 (2)5.3账户记录级校验 (2)5.4 段级校验 (2)5.5 数据项级校验 (2)5.6代码型数据项级校验 (4)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三部分:数据校验规则1 范围为保证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各商业银行向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中心上传报文时的数据校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V1.1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1数据校验 Data Validation对数据进行检查,验证是否遵从一定的规则。

3.2有效日期 Valid Date日历上存在的日期,年份在1900(含)以后。

3.3当前日期 Currently Date商业银行将采集数据形成报文后进行数据校验的日期。

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由报文头和报文体两部分组成。

⑴报文头:报文头表示一次数据采集的开始。

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该部分给出本次采集数据的信息提要。

材料5:个人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流程

材料5:个人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流程

个人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流程(征信分中心版)本手册适用于征信分中心开展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

用于规范商业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新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以及已接入机构更改接口的验收工作。

本手册包括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流程、机构和用户申请表、报文内容分析规则、验收报告模版、验收标准等。

第一部分机构接入和接口验收工作流程第一阶段申请审核1.接入机构向其总部所在地的征信分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函申请函应说明机构性质、业务现状、业务系统、网络条件、数据管理、接入名称及接入理由等内容,包括客户信息报送内容、业务信息数据项名称和含义、数据是总行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征信牵头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2)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非金融机构不报送此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征信分中心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接入流程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07]68号),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具备接入资格的机构可直接回复,告之不能接入并说明理由;对具备接入资格的机构,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征信中心。

3.征信中心根据分中心的初审意见,结合机构接入的总体安排,确定申请机构是否可以接入,并函告分中心。

征信分中心将函复结果通知申请机构。

4.对批准接入的新机构,征信分中心在通知函复结果的同时,下发以下材料:(1)个人征信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等。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接口规范。

(3)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手册。

(4)报文预处理程序和加密加压不校验程序,商业银行解密解压程序。

上述材料由征信中心统一提供给征信分中心。

第二阶段制度报备经审核同意的机构应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2005]3号令)等文件要求,建立有关征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并报征信中心和所在地征信分中心备案,征信制度内容包括:数据上报机制、查错纠错机制、异议处理流程、用户管理和岗位设置等。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贷款数据上报--数据采集格式V1.2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贷款数据上报--数据采集格式V1.2

目录第一部分数据采集格式V1.2 ∙∙∙∙∙∙∙∙∙∙∙∙∙∙∙∙∙∙∙∙∙∙∙∙∙∙∙∙∙∙∙∙∙∙∙∙∙∙∙∙∙∙∙∙∙∙∙∙∙∙∙∙∙∙∙∙∙∙ 1 第三部分数据校验规则V1。

2 ∙∙∙∙∙∙∙∙∙∙∙∙∙∙∙∙∙∙∙∙∙∙∙∙∙∙∙∙∙∙∙∙∙∙∙∙∙∙∙∙∙∙∙∙∙∙∙∙∙∙∙∙∙∙∙∙∙29 第四部分上报数据反馈格式V1。

2 ∙∙∙∙∙∙∙∙∙∙∙∙∙∙∙∙∙∙∙∙∙∙∙∙∙∙∙∙∙∙∙∙∙∙∙∙∙∙∙∙∙∙∙∙∙∙∙∙∙∙∙∙∙42 第五部分账户标识报文格式V1。

0 ∙∙∙∙∙∙∙∙∙∙∙∙∙∙∙∙∙∙∙∙∙∙∙∙∙∙∙∙∙∙∙∙∙∙∙∙∙∙∙∙∙∙∙∙∙∙∙∙∙∙∙∙∙∙∙∙52 第六部分数据删除格式 V1.2 ∙∙∙∙∙∙∙∙∙∙∙∙∙∙∙∙∙∙∙∙∙∙∙∙∙∙∙∙∙∙∙∙∙∙∙∙∙∙∙∙∙∙∙∙∙∙∙∙∙∙∙∙∙∙∙56 第七部分错误数据更正指南V1.2 ∙∙∙∙∙∙∙∙∙∙∙∙∙∙∙∙∙∙∙∙∙∙∙∙∙∙∙∙∙∙∙∙∙∙∙∙∙∙∙∙∙∙∙∙∙∙∙∙∙∙∙∙∙∙∙∙∙62第一部分:信贷数据采集格式(V1.2)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 (2)4.1数据类型定义 (2)4.2标识项定义 (3)4.3数据处理规则 (3)4。

4数据文件传送方式 (3)4.5数据报送文件的命名规则 (3)4.6加密 (4)5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采集指标体系 (4)5。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信息分类 (4)5。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指标 (5)6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 (9)7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项信息采集模型与采集数据项 (10)7。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项信息采集模型 (10)7.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数据项 (11)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元目录 (1)A.1 数据元的表示格式 (1)A。

个人信贷征信系统数据报文格式及说明问题

个人信贷征信系统数据报文格式及说明问题

4.发生隔月的冲帐交易时怎么填?例如上月放款,月末时已报送人行征信系统,本月将该贷款冲帐,应怎么处理?贷款余额,应还款金额,实际还款金额,24个月(账户)还款状态各字段怎么填?同理上月还款,月末时已报送人行征信系统,本月将该还款冲帐,应怎么处理?贷款余额,应还款金额,实际还款金额,24个月(账户)还款状态各字段怎么填?5.对于授信贷款(循环贷款)产生的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是填本笔贷款余额还是整个授信合同额度?共享额度是否选择一条合同填写,其它合同填0?担保信息段怎么填?该授信合同下多笔贷款都要填担保信息段吗?还是只选择一笔贷款填?如果上月有一笔合同填了共享额度和担保信息,而本月结清了不需要上报,是否再选择另一条合同填写?6.特别记录段记录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等信息,是否包括追帐的诉讼理赔?7.校验规则文档中说基础段中“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开户日期”,“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结算/应还款日期”,是这样吗?如果有提前还款或柜台逾期还款,则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可能会大于结算/应还款日期;8.实际还款日包括只还息的情况吗?9.银行征信系统建设问题及解答文档中说特殊交易段如果有多笔的话需要累加成一条,但是发生额字段对展期、延期、缩期来说是贷款余额,对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来说是还款金额,简单的累加没有意义;而且特殊交易类型也无法填;10.本月结清的贷款,本月还需上报,下月不再上报,对吗?11.对于有交易标识变更的记录,基础段填变更前的交易标识,交易标识变更段填变更后的标识?2003.9.23和2004.8.17两个版本的解释刚好相反;12.核销后还需报送吗?如果不需要报送,则最后一个月的还款状态怎么填?核销需要记录特殊交易段吗?13.。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三部分:数据校验规则Data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for 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 Database SystemPart 3: Data Verify Rule(版本号:V1.0)试行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2004年8月17日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 (1)5 校验内容 (1)5.1文件名校验 (2)5.2报文头校验 (2)5.3账户记录级校验 (2)5.4 段级校验 (2)5.5 数据项级校验 (2)5.6代码型数据项级校验 (4)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三部分:数据校验规则1 范围为保证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各商业银行向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中心上传报文时的数据校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V1.1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1数据校验 Data Validation对数据进行检查,验证是否遵从一定的规则。

3.2有效日期 Valid Date日历上存在的日期,年份在1900(含)以后。

3.3当前日期 Currently Date商业银行将采集数据形成报文后进行数据校验的日期。

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采集报文的结构由报文头和报文体两部分组成。

⑴报文头:报文头表示一次数据采集的开始。

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该部分给出本次采集数据的信息提要。

征信系统数据采集接口规范-担保业务部分-20130311

征信系统数据采集接口规范-担保业务部分-20130311

征信系统数据采集接口规范(担保业务部分)版本号1.0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12年10月目次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原则和约定 (5)4.1采集范围 (5)4.2采集内容 (5)4.2采集时点和频率 (5)4.4数据组织方式 (6)4.5采集过程 (6)4.6数据更正 (6)4.7其他约定 (7)5报文 (8)5.1命名规则 (8)5.2报文结构 (9)5.3报文种类 (10)6上报报文 (11)6.1报文头 (11)6.2报文体 (12)6.3报文尾 (21)6.4报文组织 (21)7反馈报文 (23)7.1报文头 (23)7.2报文体 (24)7.3报文尾 (24)附A企业征信系统代码表 (26)附B报文校验规则 (30)1文件名校验 (30)2报文级检查 (31)3信息记录级校验 (32)4数据项级校验 (33)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征信系统从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采集担保业务数据的范围、具体内容、采集时点及频率,数据报送文件的组织格式,以及未入库数据的反馈格式等。

本规范主要用于担保公司进行接口程序开发、进行数据报送和纠错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制定主要引用了以下标准或文件:GB/T 1988-1998 西文信息交换GB/T 226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2312-1980和GB 18030-2000 汉字信息交换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11643-1999 个人身份证号码GB/T 12406-1996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数据元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本规范中数据元亦称数据项,有N型(数字)、AN型(包含0-9的数字和不包括汉字在内的其他字符)和ANC型(包含汉字在内的所有字符)三种数据类型。

本规范中数据元有必选型M、有条件选择型C和可选型O三种填报状态。

个人征信查询制度

个人征信查询制度

个人征信查询制度篇一:征信规章制度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制度(2009年7月16日起执行,2013年9月12日修订) 为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管理,保证数据质量及信息安全,履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提供及使用者责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规定,结合贷款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机构及用户管理第一条公司为无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公司本部为接入企业征信系统唯一机构用户,由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创建及维护,并授予数据报送、信息查询等权限。

第二条公司发生名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变更时,应向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提交《企业征信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申请变更。

第三条公司内部用户分为管理员用户及普通用户。

管理1员用户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担任,经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审查后创建和停用,负责普通用户管理。

管理员用户创建及停用需向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提交《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总部管理员用户申请表》(附件2)。

第四条普通用户按照“专人专用、一人一户”原则,由管理员用户负责创建及停用。

管理员用户应定期对普通用户进行清查,对离岗用户及时进行停用。

管理员用户对公司全部用户建册管理,登记《企业征信系统创建用户登记备案簿》(附件3)及《企业征信系统停用用户登记备案簿》(附件4),并在用户发生变动后的2个工作日向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报备。

第五条内部用户的创建管理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企业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分工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信贷部门(包括自主及贷款业务部门)为企业征信系统(非接口行报文生成系统,mbt系统)录入及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部门。

信贷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在非接口行报文生成系统中录入贷款业务信息,并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信贷部门2业务人员因尽职调查及后续管理需要,可申请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第七条综合统计部门设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员两名,分为a、b角,承担征信系统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信贷数据的审核、报文生成及上报、反馈报文的收取及解析、系统数据信息核对、错误数据删除、信用信息查询及异议处理,变动信息报备及与征信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等职责。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工作,加强数据报送机构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管理,确保个人信用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服务中心”)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数据报送机构是指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数据报送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报送本机构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等业务的个人信用信息。

第五条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服务中心在个人信用信息的传递、接收和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

二报文的生成第六条数据报送机构应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形成报送账户记录。

第七条数据报送机构在生成报文准备报送前,应先使用征信服务中心提供的预校验程序对报文进行校验。

对通过校验的报文,再使用征信服务中心提供的报文加压加密程序进行加压加密处理。

加压加密后的单个文件大小不应超过征信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

三报文报送和接收第八条数据报送机构在报送报文时,可通过本机构与征信服务中心联通的网络将报文传输到征信服务中心(简称“在线报送”),也可以通过DVD光盘等存储介质由专人送至征信服务中心(简称“介质报送”)。

第九条数据报送机构采用在线报送方式报送报文时,可登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服务的网站通过WEB方式报送,也可安装征信服务中心提供的客户端程序,通过中间件方式报送。

第十条数据报送机构在线报送报文时,应在征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传输。

第十一条数据报送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文报送后,应及时通知征信服务中心,同时提交“报文报送明细单”。

第十二条征信服务中心的报文管理员在接收到数据报送机构在线报送报文的通知后,应核对报文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数据报送机构。

个人征信系统课后测试答案

个人征信系统课后测试答案

个人征信系统课后测试答案第一篇:个人征信系统课后测试答案个人征信系统课后测试答案单选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个人征信异议的是()。

√A 个人自己保管证件不善,导致他人冒用B 个人不清楚银行确认逾期的规则,无意识中产生了逾期C 他人冒用或盗用个人身份获取信贷或信用卡D 个人信用数据库每月更新一次信息,系统未到正常更新时间正确答案: D2.下列关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B 规定了信用信息保密原则C 规定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D 规定商业银行和征信服务中心在采集信息时应结合自身的主观判断正确答案: D3.商业银行各地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密码,至少()个月更改一次密码,并登记密码变更登记簿。

√A 1.0B 2.0C 3.0D 6.0正确答案: B4.个人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查询主体不包括()。

√A 个人B 企业C 商业银行D 政府机构正确答案: B5.()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A 个人信用征信B 个人征信系统C 个人信用报告D 个人征信报告正确答案: C多选题6.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录入资料不包括()。

√A 借款申请书B 个人基本信息C 借款合同D 购房信息正确答案: B7.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A 客户通过银行办理贷款业务B 客户通过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C 客户通过银行办理担保业务D 个人标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E 个人标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与信息产业部系统对接正确答案: A B C D E8.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意义包括()。

√A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使得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中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必须的依据,从制度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B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判断个人信贷客户的还款能力C 个人征信系统的发展,有助于识别和跟踪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时偿还债务D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本身的利益,提高透明度E 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风险预警分析正确答案: A B C D E9.个人征信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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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五部分:批量查询请求及查询请求报文错误反馈格式
Data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for 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 Database System
Part5: Data Format for Wholesale Inquiry & Inquiry Error Feedback
(版本号:V1.0)
试行稿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2004年9月23日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1)
4.1数据类型定义 (1)
4.2数据处理规则 (2)
4.3数据文件传送方式 (2)
4.4报文文件的命名规则 (2)
4.5加密 (2)
5 报文 (2)
5.1报文结构 (2)
5.2报文类型 (3)
5.3批量查询请求报文 (3)
5.4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 (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第五部分:批量查询请求及查询请求报文错误反馈格式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商业银行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时的报文结构、数据项信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V1.4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一部分:数据采集格式 V1.1
个人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二部分:数据发布格式 V1.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征信 Credit Reporting
依法收集、整理、保存以及提供信用信息的活动。

3.2
报文头 Message Header
开始并唯一标识报文的服务段。

(GB/T 14915-1994)
3.3
报文体 Message Body
数据采集报文的主体内容,包含一条或多条信息记录。

3.4
报文 Message
由报文头和报文体组成。

3.5
代码 Code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GB/T 10113-1988)
4 要求
4.1 数据类型定义
表1给出了本规范中使用的数据类型定义。

表1 数据类型定义
4.2 数据处理规则
(1) 类型为AN或ANC的数据项是左对齐的,并在右面用空格补齐。

(2) 类型为N的数据项是右对齐的,并在左面用0补齐。

(3) 数据项长度均指字节数。

(4) 字符区分大小写。

(5) 汉字信息交换按国家标准GB2312-1980和GB18030-2000执行,西文信息交换按国家标准GB/T
1988-1998执行。

4.3 数据文件传送方式
商业银行根据本规范生成批量报文文件后,通过网络或介质的方式传送给征信服务中心。

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交换时,征信服务中心提供FTP、HTTP、SMTP三种数据交换方式。

通过存储介质传送时,必须使用DVD光盘。

4.4 报文文件的命名规则
(1) 文件名称的长度为27位。

(2) 文件名称只能由英文或数字组成。

(3) 要求文件加压加密前后文件名前缀一致,压缩加密前的报文文件名后缀为“txt”,压缩加密后的报文文件名后缀为“enc”。

(4) 文件名称的组成结构为:
批量查询报文文件名=(第1~14位)+(第15~22位)+第23位+第24位+(第25~27位)
第1~14位:表示金融机构代码,左对齐,如果金融机构代码不足14位,用0补足14位;
第15~22位:表示商业银行发出查询请求的年月日,格式为YYYYMMDD;
第23位:为‘0’;
第24位:表示报文类别:
6-批量查询请求报文
7-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
第25~27位:表示批量查询请求报文和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的流水号,两类报文的流水号是独立的。

4.5 加密
本规范要求对报文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加密方法的选择由征信服务中心和商业银行双方协商确定。

5 报文
5.1 报文结构
报文的结构由报文头和报文体两部分组成。

一个报文只包含一个报文头。

报文头和报文体之间用一个空行区分,即报文头后加入两个回车换行符(“﹨r﹨n”或“﹨n”)分隔。

报文体中各个客户记录之间加入一个回车换行符(“﹨r﹨n”或“﹨n”)分隔。

整个报文使用的分隔符必须相同,同时各个查询记录中不能含有该分隔符。

商业银行批量查询请求报文的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结构
⑴报文头:报文头表示报文的开始,该部分给出本次数据交换的信息提要,每个报文必须包含且只包含一个报文头。

⑵报文体:报文体是报文的主体内容,报文体部分包含0~n条信息记录。

5.2 报文类型
5.2.1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用于商业银行向征信服务中心传送批量查询请求信息。

报文包括报文头和报文体两部分,报文体包含多条信息记录,其中,需要查询的每个自然人生成一条记录。

5.2.2 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
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用于征信服务中心向商业银行反馈在读取某一批量查询请求报文时出现的错误信息。

该报文只包括一个报文头,不包含报文体。

5.3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
5.3.1 报文头
报文头表示批量查询请求报文的开始,由报文头长度、数据格式版本号、金融机构代码、报文生成时间、报文类别、信息记录总数、联系人、联系电话、数据项信息长度、数据项信息和预留字段组成。

具体见表2。

表2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报文头数据项
1.标识符:指该数据项的唯一标识符。

2.位置:指该数据项在对应段中的起始地址和结束地址。

3.状态:指该数据项在段中的填充状态。

“M”为必选型(Mandatory),表示必须填充该数据项;“O”为可选型(Optional),表示可以填充也可以不填充该数据项,如果不填充该数据项,对于类型为AN或ANC的数据项,必须空格填充,类型为N的数据项必须用0填充。

5.3.2 报文体
报文体由信息记录组成,每条信息记录包含需要查询的一个自然人信息,由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查询原因组成。

具体见表3。

表3 批量查询请求报文信息记录数据项
5.4 查询请求错误反馈报文
该报文只包括一个报文头,不包含报文体。

报文头由数据格式版本号、报文生成时间、报文类别、出错报文文件名、出错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预留字段组成。

具体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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