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洛北中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学校爱心基金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的有效运作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爱心基金的全部管理和使用活动。
二、基金宗旨学校爱心基金以“关爱学生,助力成长”为宗旨,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
三、基金来源1. 学校自筹资金;2. 校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3. 其他合法收入。
四、基金管理组织1. 成立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3.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基金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 公正公平原则:基金资助对象的选择应公平、公正,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
3. 安全高效原则: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基金的使用范围和资助标准。
六、基金使用范围1. 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2. 特殊困难学生的医疗救助;3. 学生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4. 其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资助项目。
七、基金使用程序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确定初步资助名单。
3. 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资助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4. 公示:将最终资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发放:对确定资助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发放资助金。
八、基金监督1. 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学校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校内外监督: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爱心基金,提高基金利用效益,保障受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基金是指由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赠的款物,用于帮助困难群体,提升社会福利的特定资金。
第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原则是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依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工作。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第五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由捐赠方、受益方、管理方共同组成,由捐赠方委托管理方管理,用于受益方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监督机构等。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管理机构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使用规定、项目的评审、经费的分配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是管理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监督机构是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独立于管理机构,负责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第十条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助学助医、灾难救助、社区慈善、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慈善公益的宗旨,确保资金用于有实际需要的人群,不得用于非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爱心基金的使用项目应当经过评审和审批,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合理分配,确保受益对象的利益。
第四章爱心基金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申请、评审审批、资金拨付、使用跟踪和效果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项目申请环节,受益方应当递交申请书,说明项目的目的、内容、经费预算等,管理方对申请进行初审。
第十五条评审审批环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资金拨付环节,管理方将经过审批的项目的资金拨付给受益方,并签订项目协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第十七条使用跟踪环节,受益方应当定期向管理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方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制度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爱心基金是指学校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二条学校爱心基金的设立宗旨是通过资金筹集和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加强对学生的资助,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奉献,提高学校整体素质。
第三条学校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社会各界的捐赠和学校内部的募捐,资产来自捐赠人、个人或组织的奖励或继承。
第四条学校爱心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捐赠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学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爱心基金的决策和执行机构。
第七条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校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捐赠人代表组成。
其中,学校领导任命基金会主席,副主席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爱心基金的资助范围和资助方式,拟定基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表。
第九条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捐赠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报告捐赠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条学校爱心基金的资金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包括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
2. 对有特殊才能和能力的学生提供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
3. 对学校办学事业的支持,包括教学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等方面。
4. 对学校教师和职工的奖励和培训支持,包括薪酬和福利等方面。
第十一条学校爱心基金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 所资助的项目必须是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的紧急需求。
2. 资金使用必须形成合理的预算计划,并经过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3.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资金使用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爱心基金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爱心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使用效果最大化,保护捐赠者的权益,使其捐赠行为更加透明和可追溯。
2. 爱心基金的设立和管理2.1 设立爱心基金2.1.1 爱心基金的设立应经过组织内相关决策程序,并向公众公示。
2.1.2 爱心基金可以设立单一基金,也可以设立多个专项基金,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和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2.2 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2.2.1 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该是组织内的成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设立、筹款、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监督等工作。
2.2.2 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计划,并及时向组织内外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2.3 爱心基金的募捐2.3.1 募捐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
2.3.2 募捐活动的宣传应真实、准确,防止虚假夸大和误导捐赠者。
2.3.3 募捐活动的收据应及时发放,捐赠者有权要求收据,并保留相关捐赠记录。
2.4 爱心基金的使用2.4.1 爱心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者和管理机构的意愿和规定进行,不能超出授权范围。
2.4.2 爱心基金的使用计划应编制并报批,确保合理规范的资金运作。
3. 爱心基金的监督和评估3.1 监督机构3.1.1 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机构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公正透明。
3.1.2 监督机构应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监督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
3.2 评估机制3.2.1 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管理机构和捐赠者反馈。
3.2.2 评估应从资金使用效果、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为更好地改进和优化基金的使用提供依据。
4. 爱心基金的信息披露4.1 基金信息4.1.1 爱心基金的设立、管理机构、基金规模、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公众披露。
4.1.2 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社交媒体发布、媒体报道等。
4.2 捐赠者信息4.2.1 管理机构应保护捐赠者的隐私权,不得随意公开捐赠者的个人信息。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引言爱心基金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而设立的一种公益基金,旨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和弱势群体的救助。
为了确保爱心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爱心基金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的设立、资金的筹集与管理、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以及基金的运作机制等方面。
二、爱心基金的设立1. 设立宗旨和目标:明确爱心基金的宗旨和目标,例如帮助贫困儿童接受教育、支援老年人福利等。
2. 设立资金来源:确定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是来自捐赠、企业捐助、政府拨款等途径。
3. 设立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决策资金的分配以及监督基金的运作。
三、资金的筹集与管理1. 筹集渠道:设立多样化的筹集渠道,包括公众募捐、企业捐赠、慈善活动筹款等。
2. 资金管理: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等各项管理工作。
3. 财务透明:确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四、资金的分配与监督1. 分配原则:根据爱心基金的宗旨和目标,制定明确的资金分配原则,优先考虑那些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
2. 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可以设立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评估。
3. 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五、基金的运作机制1. 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对接受资助的项目进行管理和跟踪,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并与受助方保持沟通。
2. 绩效评估:设立绩效评估机制,对资助的项目进行评估,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 宣传推广:积极宣传爱心基金的工作成果和影响,吸引更多的公众和企业参与到爱心事业中。
六、风险管控1. 风险评估:在资金分配前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各项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水平,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降低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提高爱心基金会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会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理事、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传播爱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爱心基金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应当秉持公开、公正、公正、公正、公开、公开、公开、公开、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等人组成。
理事会是爱心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爱心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处、财务处、项目部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主要负责爱心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人组成。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保障爱心基金会的公信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董事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最高领导,负责领导爱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董事长应当制定爱心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秘书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执行主管,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秘书长应当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有效组织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爱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审计验收、资金管理等。
财务处应当保证爱心基金会的财务安全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爱心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估、项目跟踪等。
项目部应当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效评估。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爱心基金会的发展。
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对爱心基金会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资金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爱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爱心基金募集
第三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捐赠、参与义卖等方式向爱心基金进行捐款。
第四条
爱心基金募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透明。
第三章爱心基金使用
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等有需要的人群。
第六条
爱心基金使用须经审批,并进行公开透明的资金流向记录。
第四章爱心基金管理
第七条
设立专门的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章爱心基金监督
第九条
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对于滥用爱心基金、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将追究责任。
第六章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须经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内容,如有事宜请遵守执行。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非政府机构,依法在高中校园内设立,致力于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促进学校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学生,传递爱心,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自治的原则,依法合规运作。
第四条基金会的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等途径。
所有资金必须用于发展学生福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基金会的管理章程是基金会的基本组织规范,对基金会的组织架构、成员权责、活动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基金会创办者、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基金会创办者、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及会务事务。
第三章理事会的权责第九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的章程;(二)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和审批基金申请和资助项目;(四)评估和监督基金会的活动成效;(五)管理和使用基金会的活动资金;(六)选择和任命基金会的常务理事会成员;(七)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八)解散基金会;(九)其他与基金会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多数表决通过。
第四章常务理事会的权责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计划;(二)审批中小额度的基金申请和资助项目;(三)组织和实施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四)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和人员;(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基金会的工作和成果;(六)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七)其他与基金会日常管理相关的事宜。
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爱心基金的管理,规范基金的使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爱心基金在关爱学生、帮助困难学生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金来源1. 学校每年从预算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爱心基金;2. 学校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3. 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三、基金用途1.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2. 资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 用于开展关爱学生、关爱教师等公益活动;4. 用于资助学校基础设施建设;5. 用于其他符合基金宗旨的用途。
四、基金管理1. 设立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3.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4. 基金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5. 基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高效;6. 基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基金申请与审批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需提供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3.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填写《学校爱心基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4. 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批;5. 获得资助的学生需签订《学校爱心基金资助协议》,明确资助金额、期限和条件。
六、基金监督1. 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3. 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条例
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合作,帮助遇到困难的教职工,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爱心互助基金)为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的教职工互助资金,全部由教职工自愿捐赠。
第三条爱心互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1. 处于困境、生活困难或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教职工的生活救助;
2. 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的教职工的医疗费用救助;
3. 因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的教职工的康复费用救助;
4. 其他确有需要的教职工的紧急救助。
第四条爱心互助基金由中学教职工委员会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公示。
第五条任何遇到困难的教职工都可以向基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基金管理小组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
第六条爱心互助基金的筹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 定期组织教职工捐款活动;
2. 鼓励教职工自愿捐赠,将爱心互助基金列入个人工资的一部分;
3. 拓宽筹款渠道,接受校外捐赠。
第七条爱心互助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基金管理小组审核确认后,进行救助。
第八条爱心互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中学教职工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九条对于捐赠爱心互助基金的教职工,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相关奖励。
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由中学教职工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并经过中学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爱心基金的管理工作,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的捐赠、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爱心基金是指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资金和物品,用于救助困难群体、社会公益事业等用途。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保密有序、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五条爱心基金管理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责任由委员会内部明确分工。
第六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爱心人士对基金用途的要求,并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章捐赠第七条爱心基金的捐赠应当是自愿的,捐赠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第八条捐赠人可以通过现金、电子转账、物资赠送等方式进行捐赠,同时需填写捐赠书面申请。
第九条捐赠人可以指定爱心基金的用途,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标准。
第十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捐赠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捐赠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发放相关捐赠凭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信息。
第三章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发起人、相关部门代表、公众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管理制度,管理基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等。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正确运作。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批流程和机构,对基金使用事项进行审批并保留相应的审批记录。
第四章使用第十六条爱心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可行性、合理性、正当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基金的使用和监督。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和审计。
第十九条基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向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做出相关报告。
爱心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爱心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众志成城的传统美德,提倡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设立爱心基金,旨在帮助暂时有困难的同学。
一、名称
爱心基金
二、资金来源
(一)爱心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本班同学捐款。
(二)原则上以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最高标准不限.
(三)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捐款或每月进行分散捐款。
(四)同学捐款以自愿为原则。
三、资金用途
按照“谁捐款、谁受益”的原则,资金主要用于本班捐款同学,出现下列情况的可以使用该资金。
(一)生活比较困难的同学;
(二)资金周转困难的同学;
(三)家庭有重大病症的同学;
(四)其他确需资金的同学。
四、资金使用程序
(一)使用范围。
本基金使用主要以临时借款为主,最长时间一般超过6个月。
遇有特殊情况,经捐款同学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延长使用时限,或直接捐赠给该同学使用。
(二)基本程序。
1、由使用同学提出申请;
2、由临时议事人员进行研究,提出是否借款的意见;
3、征求捐款同学的意见,需半数以上同学同意;
4、向使用同学借款,履行手续,签订协议;
5、到期后收回借款;
(三)成立临时议事机构,建议由5名同学组成,负责资金使用的日常工作。
五、资金管理办法
(一)开立一银行帐户,同学捐款资金全部存入帐户。
(二)指定一名同学负责该帐户的保存及日常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
(三)定期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时议事机构研究决定,并以适当的方式告之同学.。
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条例
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之间的互助与支持,增强中学教职工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中学教职工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渡过困难的资金来源。
第三条基金的主要任务是救助中学教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和突发事件,促进中学教职工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学教职工每年按比例缴纳的爱心互助费;
(二)社会捐赠和捐款;
(三)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基金会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中学教职工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基金的使用原则:
(一)救助对象必须是中学教职工,且遇到紧急困难;
(二)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总额的30%;
(三)救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修缮、医疗费用、低保救助、丧葬费用等。
第七条基金的使用程序:
(一)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救助款项。
第八条基金的监督机构为中学的工会委员会,对基金的收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中学教职工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中学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条本条例由中学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中学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如有需要修改的,按照相同程序进行修改。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前言爱心基金是一种公益活动的形式,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群,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为了保障爱心基金的有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爱心基金的设立1. 爱心基金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发起募捐活动。
2. 设立爱心基金应明确其受益人群和资金用途,并进行公示。
三、募捐和资金管理1. 爱心基金的募捐应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2. 爱心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爱心基金,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4. 对于爱心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应进行详细的记账和报告,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四、爱心基金的项目管理1. 爱心基金的项目申请应符合基金设立的宗旨和受益人群的要求,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
2. 项目的执行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3. 爱心基金的项目执行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五、爱心基金的效果评估1. 对于已经完成的爱心基金项目,应进行效果评估,以评判项目的成效和对受益人的实际帮助。
2. 对于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的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或者终止,并公开向社会解释和汇报。
六、爱心基金的公开信息1. 爱心基金应定期公开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 爱心基金的相关信息应便于社会大众查询和了解。
七、爱心基金的监督机制1. 爱心基金的监督机构应独立于基金受益人和管理方,并对基金的募捐、项目执行、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监督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
八、违规处理对于爱心基金的违规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资助、追回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制定后生效,并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修改,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08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班全体同学捐出。
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此标记。
)第五条08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中国大学排名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班安全委。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班组织委。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内容来自第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中国大学排名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此标记。
)第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五。
)审核:1、基金申请人将申请书交于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由负责人登记。
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4、整理后统一交给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其他成员审批。
第六章公示第四条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将给予爱心基金会的基金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本管理办法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基金监督审批负责人负责最终解释权。
--xxxx学校全文结束》》xx班全文结束》》月xx日大学排名。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传递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他人,施予帮助”,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事业,传递爱与温暖。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灾难救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活动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爱心基金会以社会捐赠为主要收入来源,有效利用资金和资源,确保爱心善款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注册地为中国法律允许的地区。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会徽为一个握手的手掌,象征着关爱和帮助。
第八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章会员的加入与退出第九条爱心基金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任何具备公民权利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的个人或组织需填写入会申请,并交由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会会员享有参与爱心基金会的决策和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会员大会,表达自己对基金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爱心基金会,填写退出申请,并由理事会批准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对爱心基金会的名誉义务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党和组织内部的事务。
第三章爱心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对基金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选举产生理事会。
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决策。
第十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行政和运营工作。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范本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爱心基金,是指由_____(发起单位或个人)发起设立,旨在为_____(受益对象或领域)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第二章基金来源第四条爱心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各界的捐赠,包括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的捐款。
2、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所筹集的资金。
3、基金的合法增值,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所有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捐赠人应当保证捐赠资金的合法性和来源的正当性。
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六条设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和决策。
管委会成员由_____(相关人员构成)组成。
第七条管委会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改基金管理办法。
2、审议和决定基金的使用计划和项目。
3、审核基金的收支情况,确保财务透明。
4、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运作情况。
第八条设立专门的基金账户,对基金进行独立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第四章基金使用第九条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救助因病致贫、因灾致困的家庭。
3、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如环保、文化保护等。
第十条基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金额及用途等。
2、管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资金。
第十一条基金使用应当遵循节约、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1、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公众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三条定期对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信息公开第十四条管委会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金的来源和规模。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会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爱心基金会基金的管理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会管理的各类基金,包括捐赠基金、项目基金、志愿者基金等。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基金的管理宗旨是:公开透明、合理高效、规范管理、谨慎运用。
第二章基金管理机构第四条爱心基金会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和协调基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爱心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三人,委员不少于五人。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监督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审批大额支出计划,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基金的运行情况等。
第三章基金使用与投资第七条基金使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第八条基金使用计划包括具体项目的计划、预算以及使用范围,必须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
第九条基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费用真实合理,财务收支一目了然。
第十条基金投资必须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收益。
第十一条选择投资标的必须进行全面的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安全。
第十二条基金投资业绩评估和监督必须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第四章基金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对基金的使用、投资情况和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爱心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爱心基金会会员代表和社会公众人士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审查和评估基金的投资情况,向理事会提出监督建议等。
第十六条爱心基金会应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基金的使用和投资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基金的合规运作和效益。
第五章基金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爱心基金会会员有知情权、参与权、批评建议权等权益。
第十八条爱心基金会会员有义务支持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依法纳税并及时向爱心基金会反馈意见和建议。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一、基金的设立1.爱心基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并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而设立的公益基金。
2.爱心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凝聚社会资源,实施慈善事业,推动公益事业创新,提高公益事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爱心基金的设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基金的组织和管理1.爱心基金设立一个基金管理委员会,由该基金的捐赠者、管理者、受益者、监督人等组成。
2.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发展策略和年度计划,确定基金的支持对象和资助方式,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基金的使用目的应当明确具体,确保资金的专门用途,不得违规挪用。
4.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透明化、审计化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基金的资助对象和方式2.基金资助对象的选择应当公正、公平、公开,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使用范围。
3.基金的资助方式可以是直接捐款、项目拨款、购买物资等。
4.基金的资助对象需要经过审批和评估,确保符合基金的使用标准和目的。
四、基金的监督和评估1.基金的使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2.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评估。
3.基金监督部门应当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4.基金的使用效果和社会影响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和评估,接受社会的评判和监督。
五、基金的信息公开2.基金的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3.基金的信息公开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官方网站、新闻发布、社交媒体等。
六、基金的变更和终止1.爱心基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变更和调整,但需要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爱心基金的终止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偿和结算。
3.基金终止后,剩余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被挪用和浪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邑洛北中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快乐教育,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打造温馨洛北、爱心洛北、和谐洛北,经研究,决定设立洛北中学“爱心基金”,向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
一、救助对象
1、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2、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下岗,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
3、特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
4、父母亲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5、因遭受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且在校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1、A级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0名并被评为洛北之星者,每人每学期发放600元。
2、B级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名并被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干部、文明标兵者,每人每学期发放400元。
3、C级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表现优良,学习成绩在
班级前40名且未有重大违纪记录者,每人每学期发放200元。
4、D级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经济困难,根据情况确立标准给予救助。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洛北中学“爱心基金”申请表》。
2、班主任老师核实学生家庭情况,签署推荐意见。
3、教育处汇总情况,向学校办公会提交贫困生救助名单。
4、学校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贫困生救助名单。
四、基金来源
1、学校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要,每年划拨专项基金。
2、鼓励、动员广大师生爱心捐助,原则上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生完全自愿,捐资设置上限,每人每次最多捐5元。
3、积极争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助学。
五、基金管理
1、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爱心基金”的管理和发放。
2、“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管理委员会每学期向学校办公会汇报一次,每学年向全校学生通报一次。
3、管理委员会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跟踪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学习、表现等情况,加强与贫困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关心爱护贫困学生。
4、为保护学生的自尊和隐私不受伤害,”爱心基金“的申请、审核及发放均为贫困学生保密。
临邑洛北中学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