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填表说明:
1、属百色辖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还需填写百色辖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栏,不用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凭证。
2、申请人需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待核实后退回。
3、如果缴存职工不能到现场办理提取业务,需委托代办人办理的,缴交职工须填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及提
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本表格已填项目需要修改的,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在修改处按指模确认。
5、本表一式一份,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表
三、申请人购房情况
购房地址
建筑面积
房号
产权证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Biblioteka 购房单价购房总价首期付款
售房单位名称
售房单位地址
开户行
帐号
三、审批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签字:
公积金专责:
年月日
电力分中心审批:
(公章)
负责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初审人签字:
年月日
赤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单位:年月日
一、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职业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业
联系电话
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
公积金帐号
月缴存额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申请人填写)
大写:小写:
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单位填写)
大写:小写:
住房公积金复核后本息余额(分中心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所需材料
一、购房二、离、退休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离退休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付首期房款的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建房四、调动转移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 3、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许可证》、《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及专户
帐
4、建房所购主要建材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名称
五、还贷六、死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欠贷查询清单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出境定居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出境定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文件原件
及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
复印件
注:1:如购房人是申请人的配偶,则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缴存银行:建行海口市住房城建支行年月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缴存银行:建行海口市住房城建支行年 月 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缴存银行:建行海口市住房城建支行年月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一)基础性资料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三联);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4、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二)必备资料1、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备案号及查询密码(购房一年内有效)。
2、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及购房名单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3、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过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过户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4、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或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或详细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需提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6、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7、(1)正常还贷: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当年度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年度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提取,除“正常还贷”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公积金管理局出具的提前还贷审核联和贷款银行会计联原件及复印件。
8、需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离、退休登记表》复印件,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9、需提供移民签证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与审批表
1、 经 审 核 , 该 申 请 人 符 合 个 人 公 积 金 提 取 条 件 , 资 料 完 整 , 同 意 提 取 (大写) 2、不同意提取。原因: 集提股长签字: 1、同意提取(大写) 2、不同意提取。原因: 管理部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特别提示:1、对离退休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 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提前还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在职期间去世而申请提取的,若符合规定,快捷办理。 2、提取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此申请与审批表由管理部集提股整理归档。
集 提 意 股 初 审 见 人 集 提 意 股 长 复 见 审 管 理 意 部 审 见 核
申请受理时间:
集提股受理人签字: ;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 元; ; 日 元, 同意提取
1、申请人提取原因真实与否:
2、申请理由充分, 相关资料真实, 公积金账户余额 4、不同意提取。原因: 初审人签字:
3、提取人所在单位提供的转账户名、转账账号、开户行名称准确与否: 年 月
因公 因战 八级 因公 因战 九级 因公 十级 因战 因公
11780 8310 7610 6910 5540 4850 4150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烈属 城镇 农村 13860 797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11890 7610 单位: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11190 729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30250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30250 单位:元/年 红军失散人员 13650
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备注: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需提供相关合同、协议、证明材料(见后页)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一、离休、退休的提供:1、退休批复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医院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份;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份;4、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三、出境定居的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出境定居证明一份;3、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四、工作调离本行政区域: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调令复印件一份;五、死亡的提供: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继承人(如是配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3、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证明一份;4、支取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工资收入证明一份;3、租赁合同一份。
八、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购买集资房的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集资购房协议书一份;(3)支取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商品房的(含异地商品房)(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支取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二手房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过户完成之后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交易双方的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过户中产生的所有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 支取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九、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造住房的相关文件。
最新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是否提取过公积金: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账户余额:
申请使用金额:
二、借款银行意见:
因购房在我行按揭贷款,借款金额为万元,借款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每月还贷金额为元,此项借款未终止。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仅限于本地购房还贷支取,每周星期一、三两天固定办理提取业务,此表涂改无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料审核情况有权要求提取人提供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则由所在单位出具委托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知申请人。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由借款银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及配套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业银行系统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贷款余额表及近三个月还贷记录;
4、贷款满一年后方可提取当年还贷款本息;
5、如需提前一次性或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签署的同意提前还贷申请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付经核实的贷款余额;如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以全额归还贷款余额的,提取人需在还贷帐户存入不足部分,并提供相应的银行凭证。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还贷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原件验退]
1、取款申请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超过3个月不予受理);
2、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金卡(余额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章)认可);夫妻共同提取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一、购房提取二、离、退休提取3、离退休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出境定居六、职工死亡提取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职工提前还贷的申请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银行欠贷查询清单八、无房职工租房及租住房公租房提取5、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无居住公房的证明材料九、交自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十、交自住房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提取5、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3、如配偶方不支取公积金,则不需加盖配偶单位公章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所需材料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出境定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五、偿还贷款本息提取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提供,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无银行存折或卡的,需提供继承人合法的继承材料)6、商业贷款需提供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备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贷款余额时,职工需将差额部分资金存入还贷存折或卡后,再将余额打印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住房公基金提取表格
编号:()第号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审批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姓名身份
证号
个人公积
金账号
单位单位公积金账号
提取原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离休、退休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工作调离本州的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1年办理一次)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年办理一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大病、重病住院治疗的□其他
提取金额¥元大写
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开户银行支取
方式银行账号
职工
单位
意见
经办人: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人
签章
申请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
人姓名
身份证号
州公积金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经办人:复核人: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受委托银行各一份。
公积金提取表1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
缴存银行:年月日职工姓名职工身份证号
职工单位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申请提取金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号
联系电话
提取原因1□购商品房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1□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与2□购限价商品房、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适用房 8□离、退休 12□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与3□购二手房 9□出国定居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公有住房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 13□死亡
5□集资建房自住住房与单位位终止劳动关系
转入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申请人:
年月日职工
所在
单位
核实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月日
直属
局
领导
审批
意见
年月日复审人:
年月日
备注:一式三份①联:会计②联:银行③联:存根。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须知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3年内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已过户于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证明。
5、购买农村社区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缴款证明。
6、在城镇、乡镇、农村建造、翻建住宅的,提供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大修的须出具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7、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武威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情形。
购房职工须提供异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
以上购房支取中要件时间确定以《商品房合同》签订日期、《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中最近的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只须提供公积金中心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款余额单即可;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须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余额清单。
(三)租赁住房的。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当年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单身的还须提供单身证明。
(四)离、退休的。
提供组织、人社部门的离、退休证明。
(五)调离或户口迁出武威市行政区域的。
调离的提供有关部门(单位)调动证明;户口迁出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
(六)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企业职工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开除的,提供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个人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个人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个人申请审批表
单位全称:联系电话:
单位编号:金额单位:元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份,个人收款后领取一份;
2、以上提取金额需要转账到个人账户,务必正确填写户名、账号和开户银行。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个人申请审批表
单位全称:联系电话:
单位编号:金额单位:元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份,个人收款后领取一份;
2、以上提取金额需要转账到个人账户,务必正确填写户名、账号和开户银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申姓名工作单位请人身份证号账户余额住审批金额(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分职工所在单位意见房公积金中 (签章) 经办人: 审批人: 心意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见提取条件提取凭证付款方式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五年):(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证明划开发商或个人账户(二)购买二手房的; 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证、不动产发票划个人账户(三)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划施工单位(四)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住房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证明划个人账户装修费用的;二、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物业费发票或收据划单位或物业公司三、支付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2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划个人账户自住住房维护和修缮费用的;四、支付预付房款的; 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证明划开发商五、退休的; 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划单位或个人账户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划单位或个人账户劳动关系的;七、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证明划单位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贷款余额凭证划银行九、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无住房证明划单位或个人账户的;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未就业证明、户口本划个人账户年未重新就业的(户籍不在我市辖区的,当年即可办理);十一、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划单位或个人账户十二、《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上列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此审批表一式一份。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委托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单位地址:公积金提取类型:□ 住房贷款□ 个人购房□ 大病医疗□ 养老退休□ 职工辞职/离职□ 其他(请在下方注明具体提取原因)提取原因(如果选择其他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人民币):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申请人签字:日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示范)委托人信息:姓名: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单位信息:单位名称:XXX公司单位类型:私营企业单位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公积金提取类型:□ 住房贷款□ 个人购房□ 大病医疗□ 养老退休□ 职工辞职/离职□ 其他(请在下方注明具体提取原因)提取原因(如果选择其他提取类型):因故无法继续工作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申请人签字:(签名)日期:2022年1月1日请注意:1. 本提取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应在个人账户余额范围内,超出余额的部分将无法提取。
3. 请务必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公积金能够准确无误地划入指定账户。
4. 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是申请人在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填写的一份申请表格。
该表格的目的是帮助申请人准确提交提取公积金所需的个人信息,并确保提取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在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时,申请人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和单位地址,这些信息对于公积金管理部门核查和办理提取手续至关重要。
在选择公积金提取类型时,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选项。
武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
武威办理住房公积⾦提取需要多长时间
住房公积⾦的提取条件是多样的,我们只需要满⾜提取条件的任何⼀条就能够去办理提取⼿续的,住房公积⾦提取⼿续是在住房公积⾦管理中⼼办理的,那么在武威办理住房公积⾦提取需要多长的时间呢?下⾯店铺⼩编就给⼤家具体的介绍⼀下。
⼀、武威办理住房公积⾦提取需要多长时间
⼀个⼯作⽇
⼆、武威办理住房公积⾦提取办理条件
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职⼯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资收⼊的规定⽐例的。
三、武威办理住房公积⾦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管理条例》(1999年4⽉3⽇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根据2002年3⽉24⽇《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3⽉24⽇国务院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条:住房公积⾦管理中⼼履⾏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的提取、使⽤。
第⼆⼗四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离休、退休的。
第⼆⼗五条第⼆款:职⼯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管理中⼼应当⾃受理申请之⽇起3⽇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住房公积⾦是在单位才可以缴纳的,并且住房公积⾦先在得⽤途越来越多,我们能够提取的条件是在变多的,我们能够提取的住房公积⾦的⼿续会更简单⼀些。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家有所帮助,如果⼤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 集资建房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其他
五、抵押担保信息
是否为贷款用途对应的本房抵押
是
否
非贷款用途对应 他房抵押信息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共有人
现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抵押价值
房屋详细坐落
建筑面积
㎡
元
装修状况
□精装 □毛坯
幢 单元 层 室
1.本人承认以上内容为本人自愿填写,并以本申请书作为申请借款依据; 2.以上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资料完全属实,如填写内容失实或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每月还款额 元
占家庭月收入比例
元 元
%
受委托贷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邮储银行 甘肃银行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账号
售房人名称 贷款房屋坐落
四、借款用途(购房)信息
购房合同或房屋 所有权证编号
幢 单元 层 室
楼盘名称
购房总价
元
建筑面积
㎡
购房首付款
元
套内建筑面积
㎡
房屋类型
普通商品住房 再交易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字: 年
月日
抵押人及配偶签字: 年
月日
六、贷款受理及初审意见
经调查,借款人(□夫妇双方 □一方)按时缴交了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属实,工资收入稳定,所提供
的申请贷款资料齐全,该借款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建议贷款人民币
元,贷款
期限
年。
பைடு நூலகம்
初审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贷款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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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
位
职工身份证号
住 房 公 积
金 提 取 理 由 请在括号内填写提取理由序号( )
1、离休、退休。
2、出境定居及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满24个月的。
6、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停缴之日起满24个月的。
7、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按原单位实施封存管理满24个月的。
8、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的。
9、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意见: (财务章) 年 月 日 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核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小写) 元,符合( )项支取条件,建议支取金额(小写) 元。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同意支取金额(大写) 元。
年 月 日
提取须知
一、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3年内经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和不低于20%的首付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或契税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已过户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证》或契税凭证。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证明。
5、购买农村社区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缴款证明。
6、在城镇、乡镇、农村建造、翻建住宅的,提供所建房屋的宅基地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及乡镇政府下发的批准建造、翻建的文件;大修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
7、异地购房。
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武威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情形。
提供购房职工须提供异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不低于20%的首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以上购房支取中要件时间确定以《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中最近的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每年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还贷,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须提供本中心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款余额单即可;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及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须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余额清单(再次提取的需提供上次提取还款凭证)。
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不允许中途提取还贷,只能在能够足额还请贷款情况下直接冲还贷。
(三)租赁住房的。
在本市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在本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当年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每次可提取一年房租,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二、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离、退休的。
提供组织、人社部门的离、退休证明。
(五)出国及港澳台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国出境定居手续。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
(七)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八)停缴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余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停缴之日起满24个人月的。
可凭本人身份证,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单位加盖公章处粘贴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即可。
(九)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按原单位实施封存管理满24个月的;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满24个月的。
企业职工提供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的相关文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开除的,提供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持所需的提取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单位审核盖章的《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公积金中心辖区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提取。
代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代理人身份证。
以房屋产权拥有人配偶身份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符合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的;
(三)以赠与、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职工家庭购买或建造第三套以上住房的;
(五)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或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