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两税”对包装物核算的影响
浅谈包装物的增值税核算
浅谈包装物的增值税核算提要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中属于周转材料,在流转税中属于货物,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有关包装物的涉税业务主要有三大类,即购进与视同购进业务、销售与视同销售业务、出租出借业务。
本文针对包装物不同涉税业务特点,从会计准则与增值税税法规定两个方面剖析其核算。
关键词:包装物;增值税;核算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包装物通常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中属于周转材料,在流转税中属于货物,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有关包装物增减且与缴纳增值税相关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即购进与视同购进业务、销售与视同销售业务、出租出借业务。
本文针对包装物的不同涉税业务特点,从会计准则与增值税税法规定两个方面剖析其核算。
一、购进、视同购进包装物的财税处理(一)一般购进业务。
一般购进业务,是指会计主体直接从市场上购入包装物的业务。
如果购进时从销售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将取得的专用发票在当期办理了认证,就可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此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借记“周转材料”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购进时未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此时,按普通发票上的全部金额借记“周转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视同购进业务。
现实中包装物除了从市场直接购入之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投资、接受捐赠、抵债换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途径取得,这些取得途径均从实质上增加了包装物,但又不属于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本文称之为“视同购进业务”。
下面以表格的形式比较说明包装物视同购进业务的财税处理。
(表1)从表1可以看出,视同购进业务因取得包装物的途径不同,会计核算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也就是无论哪种取得途径,只有在包装物增加的同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会计核算中才能按专用发票标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应地也无需核算进项税额。
浅议包装物及消费税会计处理
() 3 出租 、 出借包 装物 , 在第 一次领用新 包装 物时 , 应结转 成 本, 借记“ 其他业务支出” 目( 科 出租包装物 )借记 “ , 营业费用 ” 目 科
( 出借包装物 )贷 记本科 目。 , 出租 、 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 的可通过 “ 待摊 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目分次摊销 。 或“ 科 以后收 回已使用过 的 出租 、 出借包装物 , 应加 强实物管理 , 并在 备查簿 上进行 登记 。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 借记“ 现金” “ 、银行存款” 等科 目, 贷记“ 其 他业务收入 ” 等科 目。 收到 出租 、 出借包装物 的押 金 , 记“ 借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等科 目, 贷记“ 其他应付款” 目, 回押金作相反会计 科 退 分录。 对于逾期 未退 包装 物 , 按没收 的押 金 , 借记 “ 其他应付 款” 科
目, 按应交 的增值税 , 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 科 目, 按其差额 , 贷记“ 他业 务收入” 目。 部分没收的押金收 其 科 这 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 , 计人其他业务支出 , 借记“ 其他业务支出” 科 目, 贷记 “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等科 目; 对于逾期未退包装 物没收的加收 的押金 , 应转作“ 营业外收入” 处理 , 企业应按加收的 押金 , 借记“ 其他应付款” 目, 科 按应交的增值税 、 消费税等税 费 , 贷 记“ 应交税费” 等科 目, 按其差额 , 贷记 “ 营业外收入——逾期包装 物押金没收收入 ” 目。 科 出租 、 出借 的包装物 , 能使用而报废时 , 不 按其残料价值 , 借记“ 原材料 ” 等科 目, 贷记 “ 其他业务支 出” 出租 ( 包装物 )“ 、营业 费用 ”出借包装物 ) ( 等科 目。 () 4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 E常核算的企业 , t 月度终了 , 结转生 产领用 、 出售 、 出租、 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 借记 “ 生产成本” “ 、其他业务支 出” “ 、营业费用”“ 、待摊费用 ” 等科 目, 贷记 “ 材料成本差异” 目( 科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 用红字登记 ) 。 () 5 出租 、 出借包装物频繁 、 数量多 、 金额大 的企业 , 出租 、 出借 包装物的成本 , 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 、 净值摊销法等方法计算 出
会计实务: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
浅谈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摘要:目的:浅谈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方法:查阅文献资料并结合经验进行归纳总结。
结论:包装物在保护商品的安全与完整,便于商品的运输和保管,减少商品的损耗,使商品更美观和实用以及提高商品的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好对包装物的核算很重要。
关键词:包装物购进销售租借摊销修理和报废核算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c)-0242-01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
下面将对包装物核算的认识汇报如下。
1 包装物购进的核算包装物的成本由买价和采购费用组成。
外贸企业购进包装物,在收到专用发票和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发票时予以支付,并在包装物验收入库时,根据开列的货款和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借记“包装物”账户;根据开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账户;根据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向广庆铁工厂购进周转用铁桶100只,每只100元,计货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运杂费500元,一并以转账支票付讫,作分录如下:借:包装105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贷:银行存款12200购进时发生的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应全部列入“营业费用——运杂费”账户,而不能分摊入包装物成本。
2 包装物销售的核算外贸企业随货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取得的价税合计,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包装物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
并结转包装物的销售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例】销售进口除草剂1000千克,每千克50元,计货款50000元;随货销售铁桶10只,每只120元,计货款1200元,除草剂和铁桶的增值税额共8704元。
新会计准则下应税消费品包装物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税消费品包装物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规定了新的会计科目,对包装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产生影响。
本文从销售方和购买方两个不同的角度,对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业务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讨,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包装物;税法;会计处理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由于税法与会计规定不同,不同使用方式的包装物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特别是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还会涉及消费税的问题,因此本文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从销售方和购买方两个不同的角度,重点探讨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问题。
一、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销售方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主要是为了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并不是为了在销售产品的同时销售包装物,因此包装物的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中;其成本应于包装物发出时作为销售产品发生的销售费用来核算。
若该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纳消费税与产品销售时应纳的流转税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都属于企业的周转材料,应通过“周转材料”这一新账户核算,也可以通过“包装物”核算(本文仍使用包装物科目)。
此外,对于应税消费品所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费,在本文中不予以介绍。
例1华泰公司(一般纳税人)2007年1月份销售应税消费品A一批给新华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价款10 000元,其中包装物价值1 000元(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其成本为6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收到。
该产品成本为6 000元,该产品消费税的税率为8%。
A产品(含包装物)应纳增值税为:10 000×17%=1700(元),A产品(含包装物)应纳消费税为:10 000×8%=800(元)。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一、包装物的四种处理情况(一)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出售,如啤酒产中使用的瓶罐等由于其属于产品实体的一部分,所以在生产领用时,其发生的成本直接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不单独再进行核算。
(二)随同商品销售但不单独计价,如购买化护肤品时赠送给客户的包装盒这类包装物一般是作为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其成本不应计入产品的成本,而应计入“销售费用”。
(三)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这类包装物就等同于一般材料的销售,收到的包装物价款作收入,并结转包装物的成本。
(四)出租出借出租一般是将购买方支付的租金作为含税收入,包装物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由于出借不形成收入,只形成成本,所以将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计入到“销售费用”。
二、包装物税法上的相关规定包装物押金与税法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密切相关(这里不讨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尤其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往往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押金是含税收入,是增值税和收入的总和,而消费税只有应税消费品才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笔者特意将列成一个表格,这样子更容易看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三、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为了更好地说明包装物押金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关系,笔者暂且只考虑应税消费品,因此将包装物的种类划分为一般性消费品、啤酒黄酒和非啤酒黄酒的酒类产品。
本文不讨论包装物从发出到最后报销的处理,而是讨论包装物在逾期归还情况下押金的会计处理对企业当期利润以及应交税费数额的影响。
(一)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的押金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将收取的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逾期时,将押金作为含税收入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还要将换算出的不含税收入乘以相应的消费税税率,从而得出包装物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黄酒、啤酒包装物的押金收取包装物押金和逾期未归还时的会计处理同上面非酒类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企业包装物财税处理分析
应交税 金~应交 增值税 ( N 项税 额) - 3 4
1 5 0
贷: 库存产 品 ( 3 ) 结转包装物 的成本 。
1 5 0
( 1 ) 确认包装物收人 。 借: 应收账款 2 3 . 4
作者简介 : 胡丽蓉 ( 1 9 7 3 一) , 女, 四川仪陇人 , 辽 宁政 法职业学院副教授 , 主要从 事税法理论与 实务研 究。
包装 物 是指 为 了企 业包 装 产 品 而使 用 的包 装 容 器 。企业销售货物时涉及包装 物的情况一 般有两类 情 形: 第一种情形是销售产 品时包装 物与产 品一并 出售 。
借: 销售费用 贷: 周转材料一包装物
l 0 1 0
例2 : 假定佳 丽 日化 出售化妆 品一批 , 其他 资料延
在此情况下 , 可进 一步 划分 出包 装 物不单 独计 价 和单 用 例 1 。 独计价两种情形 ; 第二 种情 况是 销售 产 品时销 售方 将 由于销售产 品确认 收入 、 结转 成本 和销项 税 额 与 包装物 的使用权 以出租或 出借 的方式暂 时转 移给购 买 例 1 相同 , 本例及 以后不再复述 , 本处 仅就化妆 品应纳 方, 在合 同约定 期 限买方 将包 装物 返还 给销 售方 。在 的消费税进行会计处理 , 分录如下 ( 单位 : 万元) : 此情形 下 , 为 了促使 购 买方 妥善 保护 和及 时退 回包 装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2 0 0 ×3 0 %) 物以便 销售方周 转使用 , 销 售方 会额外 收 取一定 金 额 贷: 应交税 费一应 交消费税 6 O 的包装物押金 。 例3 : 假定佳丽 日化 出售 白酒一批 , 共计 1 0吨 , 其
( 1 ) 确 认 收入 。
企业包装物财税处理分析.doc
企业包装物财税处理分析企业销售产品时,通常向购买者提供包装材料,收取包装租金和押金。
这两部税法和会计处理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让我们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角度,对包装材料销售、租赁和押金征收中涉及的财税处理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
摘要:包装是指为包装产品而保留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盒、瓶、罐、袋及其他用于储存和保存产品的材料包装是指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用于包装企业产品或商品,并与产品或商品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买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如桶、盒、瓶、罐、篮、罐、袋等。
关键词:包装;增值税;消费税256%包装是指用于包装企业产品的包装容器当企业销售商品时,通常有两种涉及包装的情况:第一种是包装与产品一起销售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况:包装材料不单独定价,包装材料单独定价。
第二种情况是卖方在销售产品时通过租赁或出借的方式将包装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包装退还给卖方。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使买方妥善保护并及时归还包装材料供卖方使用,卖方将收取一定数量的包装材料押金。
1年包装材料与产品一起销售时的财政和税收处理分析1: 1包装与产品一起销售,不单独定价256元以上包装材料随产品销售但不单独定价,因为价格已经包含在产品的销售额中,很难区分包装材料的销售收入和产品的销售收入,所以流转税按产品的销售收入计算,包装材料的应纳税额不单独计算。
在会计处理中,销售产品和包装材料的总价款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计算确定的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产品的成本按照配比原则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当产品发行时,包装材料的成本包括在销售费用中,作为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费用。
如果产品是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也应计入营业税和附加。
例1:嘉利日化公司销售了一批护发产品,税后收入200万元,成本150万元。
10,000个没有单独定价的包装随产品一起出售,每个10元是已知的。
假设不考虑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收入确认借款:应收账款234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2)同时结转成本借款:主营业务成本150贷款:库存150(3)结转包的成本贷款:销售费用10贷款:周转材料-包装10案例2:假设嘉利日化公司销售一批化妆品,其他数据延伸至案例1由于销售产品确认的收入:结转成本和销项税额与例1相同,本例今后不再重复,本部门只核算化妆品应付消费税。
浅议包装物核算中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166浅议包装物核算中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文/王程摘要:增值税和消费税一直是企业包装物的核算中账务中比较混乱的地方,因此,根据新建立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对包装物的增值税和消费完税的账务处理方式进行简单的介绍,为以后的会计人员处理账务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包装物核算;增值税;消费税;账务处理包装物核算是会计核算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项目,因为包装物关系到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和税收以及企业的经济收入有关系。
因此,在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实行下,规范包装物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模式,有助于企业的发展。
因此,本文针对包装物不同的分类,以及计算方式的不同,简单介绍一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以及账务处理。
一、烟类的包装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方式(一)烟丝产品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烟丝产品的包装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适用于从价定率,也就是说烟丝产品是不用缴纳消费税的,只需要在超过一年时间以及以上的,缴纳增值税就可以。
比如,烟草有限公司是增值税纳税人,本月销售烟丝一批,收取的烟丝包装物押金是6240元,款项存入银行,并签订六个月的包装物回收期合同,则对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取得包装物押金时借:银行存款 624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62402.六个月后,购货方尚未归还包装物,没收包装物押金时:该包装物押金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6240/(1+17%)*17%=906元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62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6销售费用 5334(二)非烟丝产品的其他烟类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非烟丝类的产品包装物押金则需要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因此,在包装物押金处理上,需要计算消费税账目,比如,某烟草企业,销售卷烟一批,包装物押金为6240元,款项存入银行,并签订六个月的包装物回收期合同,(该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对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取得包装物押金时借:银行存款 624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62402.六个月后,购货方尚未归还包装物,没收包装物押金时:该包装物押金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6240/(1+17%)*17%=906元该包装物押金应交的消费税额6240/(1+17%)*30%=1600元会计分录借:销售费用 1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600借:销售费用 90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63.六个月后,购货方尚未归还包装物,没收包装物押金时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6240 贷:销售费用 6240二、非烟类包装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非烟类产品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的账务处理,有两种计价方式,一种是不单独计价销售,一种是单独计价销售。
包装物押金税务处理与会计核算浅析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2011.4中旬一、包装物概述包装物,是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和在销售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首先,应将包装物与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等)区分开来,后者不是包装容器,故非包装物,应在“原材料”科目下进行核算。
其次,应将包装物与工厂储存材料、不对外出售、出租和出借的产品区分开来,后者是工厂自用,故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其价值大小和使用期限的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或“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
对于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企业往往为了使购买方能及时退回包装物而收取一部分押金,对于这部分押金,税法上要求征收流转税。
二、会计的有关规定1.包装物核算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规定,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
2.出租与出借包装物会计处理差别。
出租包装物时,可以取得租金收入,其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的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而出借包装物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销售,故应按“销售费用”进行核算。
在进行包装物相关核算时,应该区分出租还是出借包装物。
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法关于包装物押金征收流转税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类:1.对包装物押金征收增值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3]154号)。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国税发[1995]192号)。
2.对包装物押金征收消费税。
税法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则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包装物核算中缴纳“两税”会计处理
包装物核算中缴纳“两税”会计处理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日常所见的桶、箱、瓶、坛、袋等。
生产企业的包装物一般随产品销售、出租、出借等。
在包装物行使其职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本文拟分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酒类产品包装物两种情况,探讨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非酒类产品包装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包装物的用途密切相关,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一样。
(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因销售产品的需要,往往将产品包装物也随同产品一起出售给购货方,或是方便对方购货,或是是促销,扩大销售量,或是商品美观。
包装物随产品销售通常有单独计价、不单独计价两种方式,在不同的方式下,其计税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
1.单独计价销售(1)销售收入。
包装物单独计价随产品销售给购货方,按税法规定要缴纳增值税。
因为包装物销售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销售,属附属业务范畴,作视同材料销售处理。
包装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分别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因包装物收入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包装的消费品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根据上面分析,企业对应缴纳的消费税理所当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押金收入。
按税法规定,对于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按销售产品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
特殊情况下,包装物已随产品售出并已计税,但为了督促购货方退回包装物,在销售产品时又加收一定数额的押金。
押金性质上属于暂收应付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购货方归还包装物,销货方退还押金,若逾期未退回包装物,则没收押金。
最新-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 精品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一、包装物的四种处理情况一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出售,如啤酒产中使用的瓶罐等由于其属于产品实体的一部分,所以在生产领用时,其发生的成本直接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不单独再进行核算。
二随同商品销售但不单独计价,如购买化护肤品时赠送给客户的包装盒这类包装物一般是作为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其成本不应计入产品的成本,而应计入销售费用。
三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这类包装物就等同于一般材料的销售,收到的包装物价款作收入,并结转包装物的成本。
四出租出借出租一般是将购买方支付的租金作为含税收入,包装物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由于出借不形成收入,只形成成本,所以将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计入到销售费用。
二、包装物税法上的相关规定包装物押金与税法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密切相关这里不讨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尤其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往往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押金是含税收入,是增值税和收入的总和,而消费税只有应税消费品才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笔者特意将列成一个表格,这样子更容易看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三、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为了更好地说明包装物押金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关系,笔者暂且只考虑应税消费品,因此将包装物的种类划分为一般性消费品、啤酒黄酒和非啤酒黄酒的酒类产品。
本文不讨论包装物从发出到最后报销的处理,而是讨论包装物在逾期归还情况下押金的会计处理对企业当期利润以及应交税费数额的影响。
一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的押金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将收取的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逾期时,将押金作为含税收入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还要将换算出的不含税收入乘以相应的消费税税率,从而得出包装物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黄酒、啤酒包装物的押金收取包装物押金和逾期未归还时的会计处理同上面非酒类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由于啤酒黄酒在消费税中是从量计征的,所以其包装物押金不涉及消费税的征收。
包装物核算中对增值税和消费税账务处理的探析
包装物核算中对增值税和消费税账务处理的探析作者:苟聪聪来源:《经济师》2011年第06期摘要: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对包装物的核算过程涉及到的消费税、增值税账务处理规范不清,一些企业做法各异。
文章针对在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下,探析将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协调一致,对烟类包装物核算方法作了具体分析,得出了烟丝及卷烟包装物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消费税押金增值税账务处理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52-02在会计核算中,包装物核算时一个不可忽视的会计账务处理,尤其是涉及到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首先对包装物概念的正确理解,包装物是为包装特定单位会计主体产品、商品而准备的器具、器皿,如坛、袋、瓶、桶、罐、箱等。
包装物在企业中主要是为促进产品销售而必须或附带的,所以可以单独和附属处理,如随产品销售、出借、出租等。
在这些过程会或多或少涉及到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以下是烟产品包装物、非烟产品包装物两种情况下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一、烟类产品包装物中增值税、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包装物随烟类产品出租、出借、出售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与烟类包装物的用途十分密切,作用不同账务处理方法也不同。
但是在押金计税的账务处理有差别。
(一)除烟丝以外的其他烟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规定,除销售烟丝之外的其他烟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物押金,在会计核算中不论押金是否返还,均并入销售额中,按照烟类产品规定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在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烟类包装物押金到归还包装物退还押金过程中,企业都要额外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款。
在一些教材中将包装物涉及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款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笔者认为不妥。
根据新会计法律制度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主要核算城建税、资源税、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而不包括增值税。
包装物出售出租出借的税务会计辨析
:
二 、包装物 出售 、出租 、出借 的税 务 会计处理辨析
随同产 品 出售不 单独计价 的包装物 , 收取货款 中包含包装物的收入 , 货款计提的 增值税和消费税包含包装物收入应计提的, 两税均不单独反映 , 包装物的成本计人 “ 销 售 费 用”科 目。随同产 品 出售 而单 独计 价 的 包 装 物 ,于 销 售 发 出时视 同 材料 销 售 处理 , 包 装 物收 入计 人 “ 他业 务收 入 ”科 目 , 其 计 提 增值 税和 消 费税 , 装物 成本 计 人 “ 包 其他 业 务 支出 ”科 目。随 同产 品 出售 而 出租 的包 装物,收到的租金 人 “ 其他业务收入”科 日, 并计提 增 值税 和} 费税 , 成本 计入 “ 肖 其 其 他业务支出”科 目。随同产品出售而出借的 包装物 , 没有包装物收入 ,包装物的成本计 人 “ 售费 用 ” 销 。 下面分别举例说 明上述 四种情况 ,包 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 情况一 ( 出售、不单独计价) :某化妆 品生 产企 业销 售化 妆 品 , 同产 品销 售包 装 随 物 10 , 0 只 每只成本价 1 元 , 0 共收取货款 5 l 00元,增值税 860 0 7 元。 情况二 ( 出售、单独计价 ) :某化妆品
86 0 。 7元
回收再利用。本文对包装物不同 况的 情
税 务 会 计 处理 进 行 辨 析 。
情况三 ( 出租 )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销 售化妆品, 收取货款5 30 , 0, 元 增值税 850 0 0 元,随同产 品销售 出租包装物 10 0 只,每只 成 本价 l 元 ,租 金 24 ,收取 押金 l10 0 3元 7
兀 。
【 关键词】
。 - ≥ 一 一 。 叠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随着新时代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包装物押金不仅成为一种环境保护措施,也成为了很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差异化策略。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将包装物押金进行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是一个非常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1.包装物押金的减免包装物押金通常是以客户的形式收取的,当产品被销售后,如果客户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包装物物归还,则可以将包装物押金减免。
这种减免需要考虑会计核算的问题。
一般地,公司需要根据减免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其划入其他营业收入中。
2.包装物押金的盘点为了确保公司的包装物押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需要进行包装物押金的盘点,以便将差异进行调整。
对于已经收到的包装物押金,公司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核对,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关调整。
3.包装物押金的冲销当公司要对客户的包装物押金进行冲销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般地,公司要根据押金金额记账,同时将其作为银行存款加以处理。
在冲销时,需要将相应的减免或增加金额进行处理,并加以反映。
二、税收管理在包装物押金方面,税收管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公司需要针对不同的押金进行相应的税收处理。
下面是具体的内容:1.押金的征收通常情况下,公司无法在销售时进行包装物押金的征收,因此需要在押金退还时进行征收。
而押金的退还通常不属于收入,因此公司不需要为其缴纳所得税。
2.押金的扣减与退还公司在进行包装物押金扣减和退还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中的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在扣减的情况下,公司需要为相应金额缴纳相应的税款;在退还的情况下,公司则无需缴纳税款。
3.押金的报告与汇算为了有效的进行税收管理,公司需要及时进行报告和汇算。
公司需要将相关的押金和相关数据进行整合,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及时反映在报表中,以便税务部门全面的监管和管理。
总之,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企业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仔细遵循相关法规和要求,并在其正常的业务操作中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确保其财务的可靠性和税收的合法性。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包装物业务涉税分析
财政部令【2008】第0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 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 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 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 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 4、退回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差额) 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按规定应交纳的
消费税,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国税发【1998】第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 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退还买方 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所谓 “逾期未返还”,是指在买卖双方合同或书面约 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不返还的 押金。考虑到包装物属于流动性较强的存货资产, 为了加强应税收入的管理,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 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一年(指12个月) 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 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 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5】第192 号)
三、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 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 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会计 核算 中 , 物核算是一个不 可忽 视的会 计账 包装 务处理 , 其是涉及 到有关 增值 税 和消 费税 的会计 处理 . 尤 首先是对包装物概念 的正确理解 , 装物是为包装 特定 单 包
【 l某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例 】 该 公 司本 月销售 甲类卷 烟一批 , 暂收包装 物押金 56 元 , 20 款 项收存银行 , 并向购货方签订了押金合同, 合同规定规定 的卷烟包装 物 回收期为 三个月.
账务处理 .
卷烟押金会 计处理如下 : () 1 取得包装 物押金时 , 计入 “ 他应付款 ” 其 账户 () 2 计算缴纳 的消费税与增值 税 :
应交的消费税额 = 20 ( +1%)j 6 =11( ) 56/ 1 7 | % 69 元 3 金应交的销项税额 = 20 ( +1%)¥ 7 = 6 ( 56/ 1 7 1% 74 元) 会计分 录 :
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 款. 一些教材 中将包 装物 涉及 在 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 款计入营业税金 及附 加科 目, 笔 者认 为不妥. 根据新会 计法 律制 度规 定 , 营业 税金 及 附
我 国消 费税 暂行条例 和有关实施细则规 定 : 新增 了实 行从 价定率办法计 算 消费税 这一环 节 , 随 同产 品 ( 在 应税 消费品 ) 销售包 装物的应就该 包装物 和应 税消费品一起 缴 纳消 费税 . 因此 , 对烟 丝包 装 物押 金征 税 的规定 适 用从价 定率. 烟类产 品生 产企业销售 烟丝时收取 的包 装物 押金不
收稿 日期 :0 1 0 2 2 1 — 5— 8
【 2 甲烟业有限 责任公司为增值 税一般 纳税 人 , 例 】 该
公 司本月 销售烟丝 一批 , 收取烟丝包装 物押金 5 6 2 0元 , 款 项存人银行 , 同时签订 三个 月 的包装 物 回收期 合 同. 则包
作者简介: 苟聪聪 (92 , 四川平 昌人.助教 , 18 一) 男, 主要从事税务筹划与财务 管理研究
1 烟 类产 品包 装物 中增 值 税 、 费 税 的账 务 消
处理
包装物随烟类产品出租、 、 出借 出售缴纳的消费税、 值 增 税的账务处理与烟类包装 物的用途十分密切 , 作用不 同账务
处理方法也不同. 但是在押金计税的账务处理有差别.
1 1 除 烟 丝 以 外 的 其 他 烟 类 产 品 包装 物 押 金 的 账 务 处理 .
12 4
苟聪聪 : 浅析“ 两税” 对包装物核算 的影 响
21 年第 5 01 期
装 物押金 的会 计处理 如下 : 取得包 装物押 金时计入 “ 其他 应付款 ” 账户 .
苟聪 聪
( 四川文理 学院 数 学与财经 系, 四川 达州 650 ) 300
摘 要: 在新的会计准则和 制度下, 探析将会计制度和税法规 定协调一致 , 井对烟央包装物核算方法作 了
具体分析 , 出了烟丝及卷烟 包装物缴 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账务 处理. 得 关键词 : 押金 ; 消费税 ; 增值税 ; 进项税额 中圈分类号 :2 52 F 7 .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6 4— 2 8 2 1 )5— 12— 2 17 54 (0 10 0 4 0
第2 l卷 5期
Vo . No 5 12l .
四川 文理学 院学 报
Sc u n Un v ri f t n ce c o r a ih a i est o sa d S in eJ u n l y Ar
21 年 0 01 9月
S p. 01 e 2 1
浅析 “ 两税 ” 对包装 物核 算的影 响
再缴纳 消费税 , 也即是无 论 期 限多 长都 不用 缴纳 消费税 , 但是规定有超 过一年及一 年以上 的期 限需要缴纳增 值税. 在账 务处理时 , 没收 的包 装物押金 缴纳的增值税计 入应交 增 值税 ( 销项税 ) 目. 科
加科 目主要 核算城建税 、 资源税 、 税和教 育费 附加 , 营业 而 不包括增值 税. 而根 据新税 收 法律 制度 规定 , 装物 押金 包 缴纳税款与包装 物押金是否归还无关 , 即只要 收取包 装物 押 金就要缴税 , 因为包 装物 押金 是伴 随着 销售 而进 行 的 , 与销售密切联 系的 , 企业实现 了销售付 出代价 之一就 是 向 国家缴纳税款 , 缴税款 作 为销售 费用 科 目列 支. 上 在发 出 包装物后如 果一 年及一年 以上尚未退还包装 物 的, 收取 则 的押金不用退 还也不用再 纳税 , 以免重 复计税.
三个月后 , 购货方尚未归还包装物, 没收包装物押金时 : 借 : 他应 付款——存 人保证金 其 56 2D 贷: 销售 费用 56 20
12 烟 丝产 品包装 物押金的账务处 理 .
率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在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烟类包 装物押金 到归还包 装物退还押金过程 中 , 都要额 外缴 企业
注: 该批卷烟适用 的消 费税税率 为 3 % 6
位会计主体产品、 商品而准备的器具、 器皿, 如坛、 瓶、 袋、 桶 、 、 等. 罐 箱 包装物 在企业 中主要是为促进 产 品销 售而必 须或附带的, 所以可以单独和附属处理. 以下就烟产品包
装物 、 非烟产品包装 物两 种情况ຫໍສະໝຸດ 下缴 纳增 值税 、 消费税 的
借: 销售费用 贷: 应交税 费— —应交 消费税 借: 销售费用
11 69 11 69 74 6
贷: 应交税 费—— 应交增值税 ( 销项 税额 )7 4 6
在我 国的税收 法律 制度规定 , 除销售烟丝 之外 的其 他 烟类 产品生产企业 的包装 物押金 , 计核算 中不论押 金 在会 是否返还 , 均并入销 售额 中 , 照 烟类 产 品规定 的适 用税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