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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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1•【字号】威政办字〔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10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1日威海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8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油品质量,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确定自现在开始至2018年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成品油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健全完善从成品油生产到仓储、批发、加油站以及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坚决依法关停和取缔无证无照无资质生产经营企业。

全面深入排查无证无照无资质经营的涉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底数,由所在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重点加强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非法勾兑行为。

(二)确保运输环节油品质量。

严格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审查,加强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管理,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食安办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安办、公安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近年来,我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但一些地区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从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

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措施(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省级食安办要会同同级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汇总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部门通报、抽检监测、大数据分析、媒体报道等方面风险信息,组织风险研判,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问题整治。

各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紧盯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大县,省际、市际、县际交界地区,城乡接合部、肉制品生产集中地区以及群众举报多等风险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地区,聚焦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户)、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预制调理肉制品(含速冻类预制调理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经营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和暗访,建立问题线索清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480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食安办〔2011〕32号文件的部署和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鲜肉和肉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食品。

然而,近年来鲜肉和肉制品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假冒伪劣、添加非法添加物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工作目标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具体目标包括:打击假冒伪劣鲜肉和肉制品,严格控制添加非法添加物,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二、工作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监管力量: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鲜肉和肉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市场的检查和巡查,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建立了鲜肉和肉制品的监管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了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和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鲜肉和肉制品的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鲜肉和肉制品的认识和辨别能力。

4.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惩罚性罚款和行政拘留等措施,以震慑市场。

5.加强行业合作:相关部门加强与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的合作,共同推动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成效通过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产品质量得到提升:专项整治工作使鲜肉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了质量管理,严把生产关,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市场秩序得到恢复:通过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整治工作使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鲜肉和肉制品大幅减少,市场秩序得到恢复。

3.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促使生产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健全生产流程,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从而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4.行业发展更加健康:整治工作使得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和健康,促进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肉制品市场供应量逐渐增加,但由于生产加工环节存在不规范、卫生问题,导致肉制品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目标
1. 提高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监管部门对肉制品市场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3.提升消费者对肉制品的认知和警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措施
1.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环节的卫生检查和审核机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2.加大对肉制品销售市场的监督力度,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3.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公开渠道,第一时间通报风险事件。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消费者对肉制品质量和安全的认知,引导消费正确选择。

四、组织架构
为了顺利实施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组建专门的肉及肉制品安全治理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预计可以有效净化肉及肉制品市场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公众吃得放心,消费者放心购买。

六、总结
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是为了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希望通过有力的措施和科学的组织安排,努力实现目标,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范本(二篇)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范本(二篇)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范本各村(居)、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私经营户:为切实有效打击肉制品生产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_大届___中全会精神,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私宰乱屠、非法经营病死生猪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综合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___月___日前)。

各村(居)、各单位在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相应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目标必成的执行措施。

二是开好骨干成员会议,明确目标,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把综合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压力传递到位。

三是开好广播会,各村(居)要反复利用广播会深入宣传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工作局面。

2、调查登记、全面检查(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力量和时间,对凡是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个私经营者,无论有证无证,无论规模大小,逐一调查登记,同时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对隐瞒真相,不能主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存在质量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从重从速处置。

3、集中整治、考核验收(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各单位、各经营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好台帐登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形成总结,档案报镇___(设在招商办)。

镇政府将于___月中旬___考核验收。

在整治活动中措施不扎实,行动不得力,工作不主动,导致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2024年是我国肉制品专项整治的关键一年,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本文将从整治背景、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整治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全面回顾2024年肉制品整治工作。

一、整治背景我国肉制品行业一直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包括产品质量不稳定、卫生条件差、农药残留超标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我国肉制品行业的信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决定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全面整治肉制品行业乱象,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整治目标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1.提高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通过加强质量监管和控制,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确保肉制品质量稳定和安全。

2.加强企业卫生管理:加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推动企业提升卫生条件,防止疫情和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3.加强农药残留监管: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和检测,确保肉制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提高消费者知识普及:通过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对肉制品质量和安全的认知和警惕性。

三、整治措施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2.加强行业自律:组织肉制品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制定行业内的自律规范,推动行业自我整改。

3.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推动企业提升卫生条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4.加强农药残留监管:加强对肉制品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和检测工作,以提高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理率。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肉制品质量和安全的知识和意识。

四、整治效果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升:经过整治,肉制品行业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符合标准要求。

2.企业卫生管理得到改善:肉制品生产企业在整治工作中积极整改,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大部分企业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近期,全国各地集中查处了一批假牛羊肉、病死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性质恶劣的犯罪案件,国家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品掺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___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___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___》(食安___发电…___‟___号)和___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___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___》(豫政食安办明电…___‟___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内容此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实施全面排查。

整治对象以打击注水肉、假冒牛羊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违法犯罪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

二、整治行动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1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地方人民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___本行政区域内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___、部署、落实、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县政府食安委相关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全面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县畜牧局要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不落实无公害化处理制度和出售、贩运、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县商务局要严查私屠滥宰和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屠宰行为。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三篇)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三篇)

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____年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1. 强化监管体系建设1.1 加强监管机构能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能力,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培养更多的食品监管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效能。

1.2 完善法规体系更新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立肉制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1.3 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对肉制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及相关企业的动态监管和数据共享,确保信息畅通,监管无盲区。

2. 加强肉制品生产环节监管2.1 严格企业准入制度对从事肉制品生产的企业进行准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限制生产经营,有效遏制不规范、不合格企业的发展。

2.2 完善生产标准和规范出台全面的肉制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抽检监管,确保产品合格。

2.3 加强生产环境和设备监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卫生、安全符合要求,防止环境和设备污染食品。

2.4 推行溯源体系建立肉制品生产的全程溯源体系,确保肉制品的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可靠性和效果。

3. 强化肉制品流通环节监管3.1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肉制品的销售环节的摸排、抽检和案件查处,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3.2 鼓励销售门店自律建立肉制品销售门店自律制度,鼓励门店主动选择优质、合格的肉制品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3 加强供应链管理对肉制品流通环节进行全程监管,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合规证明和检验报告,加强对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4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肉制品流通环节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来源、存储、运输等环节可追溯,便于快速排查和召回有问题的产品。

4. 加强消费者知识宣传和教育4.1 开展消费者安全知识宣传加大消费者对肉制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警惕性。

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促进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我所负责的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旨在:1. 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落实国家标准,加强对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

2. 加强对肉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检测,打击垄断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3. 开展行业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进肉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自工作启动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肉制品加工企业规范管理方面,我们通过对企业的特别审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

我们积极推荐企业领导参加国家层面的培训和厂商展会等活动,以便企业了解最新的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

在肉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检测方面,我们分别执法了多起违法行为,例如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食用添加剂、私设加工点、使用过期原料等等,同时,进行原料检测,保证生产原材料质量。

我们还对部分生产厂商进行了蚕豆素加工情况的跟踪调查,制定了相对应的标准和程序。

我们也建立了更为严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每批肉制品的不合格率得到了显著的下降。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肉制品加工企业数量庞大,我们需要覆盖更多的市场和解决更多的行业问题。

总体来看,我们已经规范化和统一管理了大部分企业,但市场上仍有一些小规模的工作坊难以管控。

同时,也存在一些企业不是很配合我们的检查工作,难以把一些违法行为纠正过来,还需要我们加强管理和教育,化解矛盾。

此外,一些涉及申诉的企业也存在不公正的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查力度,以保证公正的行业环境。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整治肉制品行业,包括加工企业,生产环节均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也是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这一项任务上,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组织了很多的力量来支持这项任务。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3
•【字号】威政发〔2021〕11号
•【施行日期】2021.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威政发〔2021〕1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扫除无效制度约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6年以来制定的245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市政府决定,《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等3件文件改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市民卡进行健身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79件文件宣布失效。

凡改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市政府文件,不再进行“三统一”管理,不再设定有效期;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改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1
改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附件2。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总结2024年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4年,针对肉制品行业存在的问题,我国开展了一系列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肉制品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监管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加强了对肉制品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了对肉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同时,加大了对非法添加物和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完善标准体系针对肉制品行业标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加强了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肉制品质量标准,确保肉制品的品质达到消费者的需求。

同时,强化了对标准执行的监督,提高了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三、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在整治工作中,注重推进肉制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起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的全程追溯体系,确保肉制品的溯源可追、可查,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市民对肉制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

开展了有关肉制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大惩治力度在整治工作中,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追究。

形成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2024年的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肉制品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肉制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严控的原则,加强监管力度,推进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肉制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0•【字号】威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威政发〔2022〕2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三章部门、单位职责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含其派出机构,下同)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和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五条市政府和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负责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四)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五)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六)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9•【字号】威政办字〔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9日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市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

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2月20日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整治重点(一)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鲜肉和肉制品行业一直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食品安全隐患、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等。

为了确保人们的饮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国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净化市场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一)加大监管力度。

拓宽监管手段,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认识和关注,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

(三)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信用体系,推行企业自查、自纠、自律。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四)整顿市场秩序。

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进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优胜劣汰。

四、工作成果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一)加大整治力度,取缔一批骗取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举办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意识。

(三)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了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信用体系,推行了企业自查、自纠、自律的机制。

(四)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巡查,取缔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鲜肉和肉制品摊位,提高了鲜肉和肉制品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整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量不足、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对于鲜肉和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影响。

六、下一步工作(一)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投入,提高监管效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60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60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6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赵熙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董进友(市委常委、副市长)刘茂德(市政府副市长)梁良(市政府副市长)季恩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委员: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禄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徐承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任慧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王强(市教育局局长)高同璞(市科技局局长)丛培浩(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陈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文基(市财政局局长)隋永华(市城乡建设委主任)于开禄(市农业局局长)刘德柏(市林业局局长)许祖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王保华(市商务局局长)吕晓东(市卫生局局长)毕复安(市环保局局长)于胜涛(市旅游局局长)孙世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子林(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王忠沂(市粮食局局长)蔡洪波(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郭志刚(市贸易办主任)孙少伟(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宋宗良(市工商局局长)王向东(市质监局局长)XXX(市盐务局局长)王迪(威海海关关长)商振海(威海检验检疫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承担。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4年,我市持续加大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鲜肉和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整治。

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我市鲜肉和肉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下面对今年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强化监管措施今年,我市加强了对鲜肉和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

首先,加强了定期检查和抽查力度,对市场上销售的鲜肉和肉制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的合格率。

同时,对生产、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和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我市对于鲜肉和肉制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加大了执法力度。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执法合力,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行为,取缔了一批假冒伪劣鲜肉和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窝点,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今年我市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了关于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的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择和消费食品。

同时,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减少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工作机制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机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生产企业的资质和销售市场的管理,加强了对鲜肉和肉制品产业链的监管。

此外,还加强了与农业、畜牧养殖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五、加强人员培训今年,我市注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了从业人员对鲜肉和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2024年我市针对鲜肉和肉制品进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项措施,有效提升了鲜肉和肉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早夜市规范管理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早夜市规范管理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早夜市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7•【字号】威政办发[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早夜市规范管理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39号)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早夜市作为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受设置地点、硬件设施、管理机制等因素影响,市区早夜市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食品安全无保障、油烟噪声扰民、影响交通出行等问题,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为加强市区早夜市规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优化人居环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早夜市设置规范(一)场地标准。

综合考虑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及对周边居民影响等因素,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并实行分区分类、划线定位。

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置早夜市。

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须无条件撤销。

(二)设施标准。

污水排放、垃圾清运、消防安全、供水供电、绿化保护、公厕、货柜、停车场地等设施配套齐全,运转正常。

(三)项目标准。

主要以销售水果、蔬菜、熟制食品、水产品、日用百货等为主,禁止现场宰杀活禽以及从事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文化管理等规定的经营项目。

(四)时间标准。

早市开市时间一般为5时,闭市时间一般为8时30分;夜市开市时间一般为17时。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市开、闭市时间推后半小时,夜市开市时间提前半小时。

(五)准入标准。

市场开办方原则上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或物业公司,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指定,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威政办字〔2019〕7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9〕7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9〕7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威政办字〔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审核确认,现将下列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一、法定行政机关(42个)威海市档案局威海市国家保密局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威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威海市口岸办公室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司法局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水务局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威海市审计局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体育局威海市统计局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威海市林业局威海市邮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威海市烟草专卖局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0个)威海市气象局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威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威海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相关要求(一)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部门“三定”规定,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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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11]70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6
【实施日期】2011.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1〕7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食安办〔2011〕18号)要求,市政府食安办制定了《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全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提高肉类安全水平,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整顿治理(畜牧兽医部门牵头)。

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以及安全养殖技能培训,建立活畜出栏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

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饲喂未经高温处理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二)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治理(商贸流通部门牵头)。

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许可管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标准。

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人员管理等制度。

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
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

依法探索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规范屠宰管理。

(三)加强加工环节的整顿治理(质监部门牵头)。

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

监督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鲜猪肉。

重点治理从非定点屠宰厂(场)购进生鲜猪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四)加强流通环节的整顿治理(工商部门牵头)。

监督鲜肉、肉制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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