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规范中小学考试:坚决取消周考月考学科挑战赛.doc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3•【字号】潍政办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ΟΟ八年十一月三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逐步走上内涵发展轨道。
但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坏了我市教育形象。
为实现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教职工利益,推进教育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鲁政发〔2006〕97号)、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08〕5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一)按时拨付教育经费。
各级要按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规定的经费分担比例,切实承担起本级政府应承担的投入责任,确保每季度首月23日前将该季度公用经费拨付教育部门。
规范办学行为总结
吴家楼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五严”、“六严”规定,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市局文件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再次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文件和规范中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活动。
现在就这一活动做自查总结。
一、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每周上课5天。
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
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晚上、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时间。
我校严格执行《四季作息时间表》,随着季节转变,我校及时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执行上述制度后,,对因特殊原因提前到校的学生,各校要安排好教师做好管理工作,不得拒绝学生进校。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
中午时间,安排领导与教师值班,并安排好指导教师做好安全指导工作,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
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值日领导和班主任要督促学生离校回家,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自习及补差活动。
4.严格控制补差时间。
补差要在课内,在平时。
我校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补习。
二、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我校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
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完成家庭作业时,如超过规定的时间,可允许学生不完成。
2.切实提高作业布置质量。
教师要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规范考试和规范办学学习知识及问卷
潍坊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九项规定的学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正确认识考试的功能。
避免过分强调考试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日常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
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在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期中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不得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
严禁学校、年级统一组织周考、月考。
(注:区里没有组织过统一考试,期中期末考试是学校自行组织安排的。
)(注:学校没有组织过月考,只有各任课教师组织的单元检测。
)三、严格规范统考行为。
减少统考统练,全市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它任何面向中小学生的统一考试、竞赛或考级等。
(注:学校从没有组织学生进行各项目的竞赛或考级。
)四、科学命制试题。
学校日常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难题、怪题。
注意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
五、提倡考试方式多元化。
积极鼓励学校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
六、规范考试结果呈现方式。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期中、期末考试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七、科学运用考试结果。
考试成绩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查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公开发布学生成绩,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次,对学生进行分类和定性。
取消考试预案的通知书模板
尊敬的各位师生:
根据我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决定采取取消考试预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考试范围
1. 本学期所有已安排的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2. 所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科目。
二、取消考试原因
1. 疫情防控需要。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我校决定取消考试。
2. 教学质量保障。
取消考试有助于减轻师生负担,保障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
多自主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三、后续教学安排
1. 各部门、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做好教学计划调整,确保教学
进度不受影响。
2. 教师应充分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3. 学生应积极参与线上教学,按时完成作业,做好学习笔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考试补考及成绩认定
1. 取消考试后,各科目成绩将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线上学习效果
等进行综合评定。
2. 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3.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补考的学生,学校将另行安排补考时间。
五、注意事项
1. 请广大师生密切关注学校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消息,了解考试取消的相关信息。
2. 请各班级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生理解和支持学校取消考试的决定。
3. 请各部门、各班级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确保线上教学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学校名称】【发布日期】。
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9〕88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现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管理职责和目标任务依法办学,规范中小学管理和办学行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履行的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办学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规范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招生行为、课业负担等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管理为目标,使每一所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成为办学行为和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校风、教风、学风良好,育人氛围浓厚的和谐校园。
二、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中小学校要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学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后的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
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
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超2小时,高中不超2.5小时;晚自习结束时间,义务教育不超过21:00,高中不超过22:00;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30。
不住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回校参加晚自习。
三、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等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按规定开设课程和安排课时,课程表要张榜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中学双减政策考试管理制度
XXXX中学双减政策考试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及初中部由上级主管部门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重视过程' 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
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四、等级呈现、注重激励。
1.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四个等级。
满分IOO 分,分为:A (90-100 分)B(80-89 分)C (60-79 分) D (60分以下),其他分值以此类推。
2.学校、班级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运用考试结果发现学生亮点,发挥激励作用。
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任何微信群及任何媒体传播。
3.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中小学减负措施
中小学减负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1.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 严格依照课标教学。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3. 均衡编班配置师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4.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5.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
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6.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7. 采取等级评价方式。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
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8. 限制竞赛评优活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9.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10.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
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11. 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
江苏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
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
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
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
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
严控考试次数实施方案
严控考试次数实施方案一、设定考试次数限制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我们将设定每学期的考试次数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具体来说,小学每学期不超过3次,初中每学期不超过4次,高中每学期不超过5次。
这样的限制可以有效减少学生的应试负担,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和掌握知识。
二、加强考试监管为了确保考试次数的严格执行,我们将加强对考试的监管和管理。
学校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试次数限制,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考试行为。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考试安排和监督,确保考试合理、公平、公正进行。
三、推行综合评价制度除了严控考试次数外,我们还将推行综合评价制度,将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品德表现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
这样可以减少对学生单一考试成绩的过分追求,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家校合作家长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支持者和监督者,我们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学校要定期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鼓励家长多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不要过分追求成绩,避免给学生过大的考试压力。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考试压力,我们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导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习观。
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指导学生学会自我调节,保持心理平衡,健康成长。
六、加强教师培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指导者,他们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心理健康。
因此,我们将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心理健康意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
综上所述,严控考试次数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规范考试制度,保障教育公平。
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方案,积极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孩子们的未来铺平道路。
小学取消期中考试
小学不再组织期中考试,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将不得超过1.5小时,各中小学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有偿补课,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今天上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其中从八个方面对减负进行了“量化”要求,该通知将于3月19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各区县教委目前正在制定具体落实细则。
●减负现状负担重体现“四多三少”据市教委副主任罗洁介绍,本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目前比较突出。
具体表现在“四多三少”,“四多”是学习时间多,家庭作业多,考试排名多,课外补习多。
“三少”是睡眠时间少、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少、自主支配时间少。
小学新学期伊始,北京市教委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减负工作推进力度。
今天上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通知内容可归结为“八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严格教辅用书管理,严格各类竞赛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减负措施低年级每周课时不超26节根据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学校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减少、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
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书通知明确,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料应从市教委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
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资料,学校应免费提供。
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
中小学8点前不组织统一学习通知要求,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
学校规章制度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标准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一、严格标准招生秩序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那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方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
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操纵在10%以内。
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早招生或举行任何方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结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专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打算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操纵在招生打算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早招生;要接着坚持将优质一般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13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到达60%,有条件的市到达70%。
二、严格操纵班容量小学每班操纵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操纵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
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操纵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平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平衡编班、平衡装备老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
以市为单位制定详细施行方法和工作方案。
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平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视,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那么,由各市依照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详细方法和工作流程,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教育部通知:各地学校可以取消期中考试-模板
教育部通知:各地学校可以取消期中考试
昨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简化考试,减少学生集中机会,酌情调整假期, 学校可以取消期中考试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非典”防治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23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
在防治“非典”期间,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核的方式也要尽量简化。
今年各地中考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不得把学生集中到县城考试。
中考体育加试也要严格按照此办法实施。
高、初中毕业班的复习可以灵活多样,采取多种形式;多采取分散的方式组织复习,让学生尽量少集中。
教育部明确,根据防疫工作的要求,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可以调整假期或停课放假。
学生停课放假期间,学校干部和教师要坚守岗位,丝毫不能放松防疫工作,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切实关心学生的健康防疫情况,要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
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妥善作出安排。
近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要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
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各地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教育社团近期不得组织大规模的集体活动。
学校也不要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教育部还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出入人员的管理工作,近期要严格控制进入学校的人员,不得允许校外单位和人员在学校内组织各种集体活动。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堂保洁和消毒,严格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消期中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负面清单
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负面清单
1.禁止违规统一考试。
严禁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和六年级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市)县级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
2.禁止超前进度考试。
学校举行的入学摸底考试及其他考试不得出现超越教学进度的内容。
3.禁止超出课标考试。
教研机构、学校命制的试题难度和范围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小学考试试题不得命制AB卷。
4.禁止考试成绩排名。
严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严禁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5.禁止公布考试成绩。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工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6.禁止违规招生考试。
严禁学校自行、委托或默许第三方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入)学挂钩的招生考试。
7.禁止考核升学率。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关于取消6月15日考试安排的紧急通知
关于取消6月15日考试安排的紧急通知各位考生:大家好!非常抱歉地向大家传达一个紧急通知,原定于 6 月 15 日举行的考试,现决定取消。
这一决定并非轻率之举,而是经过了多方面的慎重考虑和权衡。
首先,近期我们所在地区遭遇了罕见的恶劣天气状况。
连续的暴雨导致部分道路积水严重,交通瘫痪,给考生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每一位考生能够安全、顺利地到达考场,经过相关部门的紧急商讨和评估,认为在这种极端天气条件下举行考试,无法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
其次,考场所在区域突发电力故障。
由于强降雨和大风天气,部分电力设施受损,目前仍在紧急抢修中,但预计在 6 月 15 日之前无法恢复正常供电。
没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将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包括考场照明、考试设备的运行等。
再者,考试所需的重要物资和设备在运输途中遭遇意外情况,无法按时送达考点。
这将导致考试无法按照原计划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无法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对于此次考试取消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我们深知每一位考生为了这次考试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然而不可抗力的因素迫使我们不得不做出这一艰难的决定。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此次取消考试对大家的影响,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重新安排考试时间。
新的考试时间将在确定后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以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大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在等待新的考试安排期间,请大家保持冷静和耐心,继续做好复习和准备工作。
我们相信,大家的努力不会白费,在后续的考试中一定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同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这一突发情况,我们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热线:_____,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拨打。
再次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考试组织委员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中学关于学术竞赛12条负面清单清理规定
2023年中学关于学术竞赛12条负面清单清理规定---背景学术竞赛作为中学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然而,一些不良的竞赛行为也逐渐成为学术竞赛中的顽疾,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也损害了整个学术竞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为了规范学术竞赛的过程,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负面清单,旨在清理不利于学生发展和竞赛公正的行为。
---负面清单清理规定1. 舞弊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考试作弊、交流答案等。
应鼓励学生通过诚实、勤奋和智慧来提高成绩和竞争力。
舞弊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考试作弊、交流答案等。
应鼓励学生通过诚实、勤奋和智慧来提高成绩和竞争力。
2. 不当获奖方式:禁止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奖,如行贿、恶意打压对手、虚构成绩等。
获奖应该是公正评判和努力取得的结果。
不当获奖方式:禁止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奖,如行贿、恶意打压对手、虚构成绩等。
获奖应该是公正评判和努力取得的结果。
3. 知识泄露:禁止将竞赛中的试题、答案及其他有关竞赛内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
学术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需要得到保护。
知识泄露:禁止将竞赛中的试题、答案及其他有关竞赛内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
学术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需要得到保护。
4. 违规辅助工具:禁止使用违反规定的辅助工具,如计算器、通讯设备等。
竞赛应该以学生自身知识和能力为基础,以体现真正的学术水平。
违规辅助工具:禁止使用违反规定的辅助工具,如计算器、通讯设备等。
竞赛应该以学生自身知识和能力为基础,以体现真正的学术水平。
5. 学术恶意攻击:禁止以恶意攻击、诽谤、造谣等方式对竞赛对手进行人身攻击。
学术竞赛应该是一个相互研究、共同进步的过程。
学术恶意攻击:禁止以恶意攻击、诽谤、造谣等方式对竞赛对手进行人身攻击。
学术竞赛应该是一个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过程。
6. 不尊重规则:禁止违反竞赛规则,如不遵守时间限制、不遵循试卷要求等。
2023年中学关于学术竞赛12条负面清单清理规定
2023年中学关于学术竞赛12条负面清单清理规定1. 参赛作弊:禁止学生在学术竞赛中采取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传递答案、使用禁止的参考资料或工具等。
对于发现的作弊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恶意破坏:禁止学生故意破坏竞赛场地设备、文件或其他参赛者的工作。
任何恶意破坏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3. 抄袭他人作品:禁止学生抄袭他人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论文、设计或其他竞赛相关的作品。
如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学术不端的责任。
4. 干扰他人竞赛:禁止学生在竞赛过程中干扰其他参赛者的正常操作或提供误导性信息。
任何干扰他人竞赛的行为都将被记录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5. 涂改或篡改参赛文件:禁止学生在提交的参赛文件中进行涂改或篡改,包括但不限于答卷、论文或其他相关文件。
如发现篡改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责任。
6. 违反竞赛规则:学生参加学术竞赛应严格按照竞赛规则进行,禁止违反竞赛规则进行不公平行为。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7. 负面宣传或恶意评价:禁止学生在竞赛期间或之后进行负面宣传或恶意评价竞赛活动、主办方、评委或其他参赛者。
如发现相关行为,将予以警告并可能采取进一步的纪律措施。
8. 违反安全规定:学生参加学术竞赛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禁止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危险行为。
如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能面临校内外的法律后果。
9. 私自泄露竞赛信息:禁止学生私自泄露竞赛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试题内容、评审标准或其他内部信息。
如发现泄露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10. 不公平竞争行为:禁止学生采取不公平的竞争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拖延竞赛进展、寻求非法帮助或干扰他人的正常竞争。
如发现不公平竞争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11. 骚扰、歧视或侮辱行为:禁止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进行骚扰、歧视或侮辱他人的行为。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中国网北京8月30日讯(记者徐虹刘佳)“双减”工作的落实,与评价机制有密切关系。
今天,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考什么、怎么考等问题给出了明确划线。
《通知》强调,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取消跨区、跨校考试《通知》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可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地方学测仅在高年级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注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题型的比重,体现素质教育的导向,避免题外怪题,减少机械记忆题型,防止题型过难。
地方学术质量监控要加强统筹规划,防止重复。
可在小学高年级或初中初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对初中教育质量进行增值性和发展性评价的重要依据。
期中考试按等级评价不排名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是分等级的,一般分为4到5级。
测试结果不会被排名或公布。
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通过课堂观察、课内实践、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即时评价。
规范办学行为宣传资料
青州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宣传材料(小学段)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潍政办发〔2008〕42号文件精神,现将规范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公示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1、小学允许收费项目和标准。
城市小学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每生每学年一至二年级为65元,三年级为95元,四至六年级为110元;作业本费(已免地区除外):每生每学年一至二年级为15元,三至六年级为20元;住宿生住宿费:农村学校自2009年起不再收取住宿费,城市学校住宿生住宿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元,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寄宿;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合理伙食费,但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
除上述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根据《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保原则,学校可组织代收代缴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清理、整顿和查处的收费项目:农村小学生课本费,各种练习册、试卷等费用,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商业保险费、体检防疫费、取暖费等,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存车、热饭、饮水等服务项目费用;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向学生收费。
二、教辅材料征订自2008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的教辅材料统一纳入政府采购,随课本一同征订发行。
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教育部门、教育机构、学校及教师不得面向学生征订发行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替书商等商贩宣传、推销图书资料及其他产品;学校及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落实。
对符合我市规定的“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享受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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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规范中小学考试:坚决取消周考月考学
科挑战赛
潍坊规范中小学考试:坚决取消周考月考学科挑战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创造更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潍坊市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潍坊市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底线清单》等要求,近日,潍坊市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严格规范中小学日常考试及评价工作。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取消周考、月考、学科挑战赛
义务教育学校,每个学科每个单元授课结束后可进行一次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鼓励采用口头测试、情景测验、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测验学生的学习效果。
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在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
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组织期中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考查科目,结果一律用等级形式进行呈现,自选内容、特长测试等,学校也可根据测试目的,采用相应的结果
呈现方式。
坚决取消周考、月考、学科挑战赛等各种名目的统考统练。
普通高中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原则上可进行一次测验
普通高中要认真实施学业评价,通过课堂观察、提问、小组讨论、质疑和作业考查以及学生自评、互评等形式,了解学生平时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情况。
普通高中通过单元检测、模块考试,全面了解和总结阶段教与学的情况。
学校要控制考试频度,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原则上可进行一次测验,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具体组织。
普通高中不得统一组织或者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统考、联考或者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教研部门不得以教育质量监测等名义组织统考统测
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教研指导,但不得以教育质量监测等名义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
严格规范评价方式
任何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
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高中模块学习成绩以学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学生发展报告,下同),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任何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公开排名、排座位,给教师排队。
普通高中不得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
严格落实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倾向。
加强监管和问责
与县市区、学校评优树先、校长职级制管理硬挂钩
守土有责,强化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将加强日常考试及评价管理作为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规组织考试及评价的县市区和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处理结果纳入对县市区的教育综合督导扣分,并与县市区、学校评优树先、校长职级制管理硬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