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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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办事指南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办事指南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10-09-07 11:12:29 来源:科技贸易处浏览次数:7505一、法律依据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2.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商技发[2005]548号)3.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商技发[2006]第41号)二、办事流程(一)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1.经营资格登记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我厅初审核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⑤商务部批准后企业方可申请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2.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属我厅审批的,审核合格后发放进出口批复单;属商务部审批的,初审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批准后,到我厅领取批复单⑤企业凭进出口批复单到我厅许可证配额中心换领进出口许可证(二)内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属我厅审批的,审核合格后发放进出口批复单;属商务部审批的,初审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批准后,到我厅领取批复单⑤企业凭进出口批复单到我厅许可证配额中心换领进出口许可证注:外资企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请与我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三、申请材料根据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中对相关产品进出口所需的材料提供。

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在我厅初审合格后,由企业将材料取回并寄往商务部审批(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司出口管制二处,邮编:100731)。

四、办理时限企业网上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收到企业纸质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批复单。

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办理时限按商务部公布的为准。

石墨类相关制品的商品申请许可手续的紧急通知

石墨类相关制品的商品申请许可手续的紧急通知
9.特殊情况商务主管部门可要求经营企业提供所需材料。
五、审批时限
1.正常办理时限为20日,核查时限不计算在内。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的时限为45个工作日,在45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出口申请的决定。
2.特别规定:对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出口项目,需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需上报批准的,不受规定时限的限制。
3.特例:《生物条例》管制清单第一部分的出口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六、许可证申领
申请企业凭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单位介绍信和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三份材料原件至市外经贸局领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联系方式:
市外经贸局机电处 0574-87178065 87310439
地址:宁波市灵桥路190号508室,邮编:315000
2.电子数据申请表受理后,经营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经市外经贸局初审后,转报商务部,经商务部电子数据审核通过。
3.出口企业收到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批复单电子数据、获得批复单号。
4.申请企业凭电子钥匙进入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网上申报》进入"敏感物项许可证WEB申领系统",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申请数据()。
5.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打印《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至市外经贸局领取许可证,到海关报关。
四、申请所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3.合同副本及中文译本
4.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
1.取得CA电子钥匙(可查阅CA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的经营者,通过商务部产业司出口管制政务平台,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申请数据,网址:(/index.shtml)。

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1.申请类别:选择填写核两用品类、有关化学品类、生物两用品类、导弹两用品类或其他类。

2.商品分类:填写物项或技术。

3.进口国(地区):应填写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即货物最终运抵的国家或地区。

如合同中发运目的地不是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出口企业应另行出具文件,详细说明货物的运输路线。

如向香港、澳门、台湾出口,必须写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4.出口商:填写申请出口的企业名称。

5.出口物项:指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名称。

6.出口经营登记证号:指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证书》的序号(目前暂不填写)。

7.收货人:填写进口商的企业名称(如有标准中文译名填写中文名称,无则直接填写外文全称);如是中国境内的保税区企业,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8.进出口企业代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9.最终用户: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最终使用者的公司名称。

10.合同号:指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书的编号。

11.贸易方式:选择填写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转口贸易、边境贸易或赠送等。

12.付款方式:选择填写信用证、电汇或托收等。

13.运输方式:选择填写海上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或国际铁路联运等。

14.合同签订日期:指出口合同签订的日期。

15.报关口岸:指出口报关的海关,只能填写一个海关。

16.商品情况:按合同内容逐项填写表中细目。

17.商品技术描述:对照出口管制清单内容详细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8.商品主要用途:指商品的通用用途。

19.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最终用途:填写本出口合同项下商品的详细最终用途。

20.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传真等。

21.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业务范围、主要产品等,并说明出口商与进口商的业务关系。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一)“商品编码”一般为10位数字代码,请确保代码正确无误,并与“商品名称”相一致。

(二)“申领日期”应填写递交申请表的日期。

(三)“出口许可证号”、“出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应由发证机关填写,企业请勿填写。

(四)贸易方式:1.此栏内容有: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边境贸易、出料加工、转口贸易、期货贸易、承包工程、归还贷款出口、国际展销、协定贸易、其他贸易。

2.进料加工复出口,此栏填写进料加工。

3.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时,贸易方式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出口。

4.非外贸单位出运展卖品和样品每批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此栏填写“国际展览”。

5.各类进出口企业出运展卖品,此栏填写“国际展览”,出运样品填写一般贸易。

(五)合同号:1.指申领许可证、报关及结汇时所用出口合同的编码。

2.展品出运时,此栏应填写外经贸部批准办展的文件号。

(六)报关口岸:指出运口岸。

(七)进口国(地区):指最终目的地,即合同目的地,不允许使用地域名(如欧洲等)。

(八)付款方式:此栏的内容有:信用证、托收、汇付、本票、现金、记帐和免费等。

(九)运输方式:可填写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固定运输。

(十)商品名称:按外经贸部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的标准名称填写。

(十一)规格等级:1.规格等级栏,用于对所出商品作具体说明,包括具体品种、规格(如:水泥标号、钢材品种等)、等级(如兔毛等级)。

同一编码商品规格型号超过四种时,应另行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2.出运货物必须与此栏说明的口品种、规格或等级相一致。

(十二)单位:指计量单位。

非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此栏以“批”为计量单位,具体单位在备注栏中说明。

(十三)数量、单价及总值:1.数量表示该证允许出口商品的多少。

此数值允许保留一位小数,凡位数超出的,一律以四舍五入进位。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两用物项的出口管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我国国务院统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进口、中转和转口活动,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

对于涉密、涉国家安全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应加强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

二、许可证的种类和申请条件
管理办法规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许可证,另一类是特殊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行业发展需要等情况自行选择适当的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许可证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企业资料、产品介绍、技术特点、运输方式、目的国情况等信息。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进出口监管规定和验收标准等条件。

三、审批和管理程序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的不同性质和涉及领域,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程序也不同。

一般许可证和特殊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流程及具体要求均在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对许可证的备案、变更、延期、撤销等管理程序,以确保许可证的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规定。

四、责任和处罚
管理办法明确了违反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管理规定可能会导致的处罚和责任。

申请人、许可证持有人和出口企业等相关主体违反规定将受到警告、罚款、禁止参加出口贸易、撤销许可证等惩罚措施。

该管理办法为我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监管和管理体系,以确保国家利益和安全。

但同时,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也需要认真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和合法的出口活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一、目录的范围1. 两用物项:指既可用于民用领域又可用于军事领域的物品,包括设备、器材、技术和软件等。

2. 技术:指研究、开发、制造、使用、维修和销售等领域中所涉及的知识、信息和技术。

二、目录的分类1. 禁止进出口类:禁止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

2. 需要许可证管理类:需要获得许可证才能进行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敏感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等。

3. 自由进出口类:无需许可证即可自由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不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目录的具体内容1. 禁止进出口类:这部分列举了禁止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具体内容,包括核武器、生化武器、核材料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物品和技术。

2. 需要许可证管理类:这部分列举了需要获得许可证才能进行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具体内容,包括敏感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等,如高级制造设备、半导体技术、航天技术等。

3. 自由进出口类:这部分列举了无需许可证即可自由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具体内容,如通用消费品、普通机械设备等。

四、目录的管理机制1. 许可证申请:根据目录的分类,进口商或出口商需要申请相应的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物品和技术的详细信息,包括用途、技术参数、安全保密等。

2. 许可证审批: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和影响,对于禁止进出口类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将严格禁止审批;对于需要许可证管理类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策。

3. 许可证持有人义务:持有许可证的进口商或出口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所进口或出口的物品和技术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持有许可证的进口商或出口商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目录的修订目录的修订将根据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需要进行,相关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目录进行修订。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4号(3)--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4号(3)--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4号(3)--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3.12.19•【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4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续(2)四、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一)、化学品┃┠─┬────┬────┬────┬────┨┃序│商品名称│描述│海关编码│类别┃┃号││││┃┠─┼────┼────┼────┼────┨┃1 │氟化氢(││28111100│1┃┃│无水氢氟│││┃┃│酸)│││┃┠─┼────┼────┼────┼────┨┃2 │氟化钠││28261100│1┃┃│││.10│┃┠─┼────┼────┼────┼────┨┃3 │硫化钠││28301010│1┃┠─┼────┼────┼────┼────┨┃4 │氟化氢钠││28261100│1┃┃│││.20│┃┠─┼────┼────┼────┼────┨┃5 │氟化氢铵││28261100│1┃┃│││.30│┃┠─┼────┼────┼────┼────┨┃6 │氟化钾││28261900│1┃┃│││.10│┃┠─┼────┼────┼────┼────┨┃7 │氟化氢钾││28261900│1┃┃│││.20│┃┠─┼────┼────┼────┼────┨┃8 │二异丙胺││29211990│1┃┃│││.20│┃┠─┼────┼────┼────┼────┨┃9 │2-二乙││29221922│1┃┃│氨基乙醇││.10│┃┃│(或称N │││┃┃│,N-二│││┃┃│乙基乙醇│││┃┃│胺)│││┃┠─┼────┼────┼────┼────┨┃10│2-氯乙││29055900│1┃┃│醇││.20│┃┠─┴────┴────┴────┴────┨┃(二)、有关化学品生产设备┃┠─────────────────────┨┃1、阀┃┠─┬────┬────┬────┬────┨┃11│耐腐蚀多│带有检漏│84818010│1┃┃│重密封阀│孔,且其│.10│┃┃││直接与化││┃┃││学品接触││┃┃││的所有表││┃┃││面由下列││┃┃││任何材料││┃┃││制成:││┃┃││1) 玻璃││┃┃││或玻璃衬││┃┃││里(包括││┃┃││陶化或釉││┃┃││化涂层) ││┃┃││;││┃┃││2) 含氟││┃┃││聚合物;││┃┃││3) 钛或││┃┃││钛合金;││┃┃││4) 锆或││┃┃││锆合金;││┃┃││5) 钽或││┃┃││钽合金;││┃┃││6) 镍含││┃┃││量大于25││┃┃││%(重量││┃┃││百分比) ││┃┃││和铬含量││┃┃││大于20%││┃┃││(重量百││┃┃││分比)的││┃┃││合金;││┃┃││7) 镍或││┃┃││镍含量大││┃┃││于40%( ││┃┃││重量百分││┃┃││比)的合││┃┃││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2002.11.12•【文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经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部长石广生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对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敏感物项和技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所附清单中的物项和技术。

第三条凡从事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申请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

第四条满足下列条件的经营者,可向外经贸部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司(以下简称科技司)提出登记申请。

(一)经外经贸部批准,获得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外经贸主管部门年审合格;(三)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国家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四)了解所申请经营物项和技术的性能、指标和主要用途;(五)有负责出口和售后跟踪服务事务的部门或机构。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完善标题】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 深度探析与评估【引言】两样物项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涉及中国对物资和技术的进出口的监管与风险控制。

本文将从浅入深,全面探讨这一主题。

首先介绍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定义和作用,然后重点评估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正文】一、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定义与作用1. 两样物项的概念与意义两样物项,即指我国对进出口的敏感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设备、核素、高技术设备等。

这些物品具有战略意义或潜在的危险性,需要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来确保安全和国家利益。

2. 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定义与作用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是指我国对进出口的敏感技术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相关项目进行监管的授权证书。

其作用在于管理技术输出与引进,确保技术交流的合法性和可控性,同时保护国家核心技术和产业安全。

二、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1. 案例一: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管理这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案例,涉及到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管理。

以生物科技领域为例,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其又涉及到敏感的生物安全问题。

通过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必须对这些产品的产地、交付途径、品质和安全程度等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2. 案例二:军事设备的进出口管理军事设备的进出口管理是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对军备的国内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但对于某些先进的军事技术和装备仍存在依赖。

通过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国家能够更好地掌控军事技术引进与输出的规模、质量和方向,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个人观点与理解1. 对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的认可与支持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是我国对进出口物资和技术的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

它涉及到国家安全、核心技术保护和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为国家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

标题:深度解析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案例在当今全球化的社会中,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出口商或进口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度探讨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展示其重要性和影响。

1.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概念在进行贸易往来时,一些物品和技术可能会受到国家的特殊管制和限制,因此需要获得特定的进出口许可证。

这些许可证可以是针对特定的产品或技术,也可以是涵盖某些国家或地区的。

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即是针对这些受到特殊管制的物品和技术所进行的许可证管理。

2. 案例分析2.1 案例一:两样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某国家对特定的原材料和化工产品实施了两样物项管理,要求进口商必须获得相关的进口许可证才能将这些物品引入国内市场。

一家化工公司在这些受管制的原材料时,因为没有获得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导致货物被海关扣押,公司的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

这个案例清晰地展示了两样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对企业生产和运营的重要性,也凸显了由于未遵守管理规定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2.2 案例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一家通信设备制造商计划将最新的通信技术引入另一个国家,然而,因为该国对这类技术实施了严格的进出口管理,要求必须获得特定的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在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制造商需要提供详尽的技术资料和申请材料,经过一番审查后才能获得许可证。

这个案例展示了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对于跨国技术交流的重要性,也表明了在涉及敏感技术时,国家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出口商或进口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贸易往来。

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合规管理的有效实施。

结语两样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7.报关口岸上海海关
10.运输方式海上运输
11.收货人
ALFA RESOURCS CO.,DIEN
13.最终用户
ALFA RESOURCS CO.,DIEN
12.合同签订日期
2013年11月08日
14.最终目的国(地区)
奥地利
15.商品名称氰化钠 商品编码2920901200
16.规格 等级
17.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1.出口商 代码:|3100710956234
家园食品有限公司
2.出口许可证号
14-AA-Y02916
3.发货人
Hale Waihona Puke 家园食品有限公司4.出口许可证有效截至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5.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8.进口国(地区)奥地利
6.合同号
13FL44531
9.付款方式汇付
18.数量
19.单价(USD)
20.总值(USD)
21.总值折美元
98%
公斤
8100
4.5
36450
36450
22.总计
公斤
8100
4.5
36450
36450
23.备注: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24.发证机构审批(初审):
经办人:
25.终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监制(2006)

精编【国际贸易】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精编【国际贸易】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国际贸易】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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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二OO三年第74号
2003-12-19 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俩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俩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现公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

本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如文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说明:
一、本目录所列商品名称及描述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俩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俩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出口管制法规所附《出口管制清单》以及为防扩散出口管制目的国家实施临时管制的物项和技术清单。

二、如本目录所列物项和技术的商品名称及描述和相关出口管制法规所附《出口管制清单》不一致时,以相关出口管制法规所附《出口管制清单》为准。

三、生物俩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出口报检注意事项

出口报检注意事项

出口报检注意事项所有出口保鲜大蒜均要向本地检查检疫局产地报检,并通过检查检疫人员旳施检、抽样并监装合格后方能准许出境。

出口检查检疫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行条例》以及《出口食品管理规定》。

2、《进出口白皮蒜头检查规程》,《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操作规程》,《进出境新鲜蔬菜检查规程》。

3、输入国家或地区和中国旳植物检查检疫规定。

4、两国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合同、备忘录和国内参与旳地区性或国际性植保检疫公约旳有关规定。

5、贸易合同中订明旳有关条款。

报检时应提供旳材料:1、出境货品报检单2、信用证及合同副本3、装箱单、运(提)单、发票4、如属于代理性质旳需提供报检委托书5、包装性能成果单6、出口蔬菜厂检合格评估记录7、出口蔬菜加工厂库旳《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大蒜检疫过程济宁是大蒜出口旳主产区,出口量占全国出口总量旳50%以上,出口遍及150余个国家或地区。

作为济宁旳优势出口农产品,重要分为保鲜大蒜、速冻大蒜以及脱水大蒜。

所有济宁出口大蒜均要向济宁检查检疫局产地报检,并通过检查检疫人员旳施检、抽样并监装合格后方能准许出境。

其检查过程为:公司备案登记为加强对出口保鲜大蒜生产公司旳监督管理,保证出口食品旳安全和卫生质量,出口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出口食品生产公司卫生规定》以及《出口保鲜大蒜、元葱加工公司卫生登记规定》,才干准予备案登记。

出口保鲜大蒜生产公司注册登记申请:申请卫生登记旳出口食品生产公司,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并参照《出口食品生产公司卫生规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

所需要旳材料: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有法人资格旳公司同步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2. 卫生质量体系文献。

对列入《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旳产品目录》旳出口食品生产公司还应涉及HACCP体系文献(含HACCP筹划和危害分析工作单等);3. 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以及生产工艺核心部位旳图片资料。

《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数据表》填写说明

《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数据表》填写说明

《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数据表》填写说明一、办理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手续,需要填写《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数据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数据表)。

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数据表的各项内容,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二、技术出口项目及合同数据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合同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中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审核说明,核准生效后由主管部门打印经注册的数据表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退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提交的数据表由主管部门存档。

三、不能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单位可以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填写打印四、表格内容填写要求:(一)合同号:请按以下要求编制合同号:1、合同号总长度不超过17位。

2、前11位为预留编号,分别为年份2位(后2位)、技术受让地2位(国标2位代码)、项目所在地之位(国标2位代码)、技术出口合同标识(I)1位、项目业分类2位、地方所属区域简称2份(如:福建简称FJ);后6位为企业自定义代码;例如:01USJSY35NJTlC001(二)项目批准文号:1、填写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文号 (如国经贸投资第xxx号)2、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不需要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申请单位提供项目情况说明告内容包括:项日可行性研究情况、总投资额、资金来源及不需要任何主管部门审核或批准等此项可填企业送文编号。

(三)批准部门:填写项目可研批复的发文单位。

(如国家计委)。

(四)批准日期:填写项目可研批复的发文日期日格式填写,如2000-01-01。

(五)行业:指项目所属行业,与合同号第九位一致,不需填写(六)项目名称:按项目可研批复所批的项目名称填写。

(七)总投资: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只填整数数字。

(八)总用汇:以万美元为单位,只填整数数字。

(九)合同类别:技术出口合同分为以下8类,选择相应的字母填入该栏内,只可选一项。

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的要求及其注意

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的要求及其注意

一 >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1、书面申请。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⑴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⑵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⑶属加工贸易性质的,须提供海关手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文件。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⑴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⑵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⑶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 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某些国家和地区经公约秘书处同意,代之以原产地证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⑷涉及与非《公约》缔约国间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按《公约》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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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申请类别:选择填写核两用品类、有关化学品类、生物两用品类、导弹两用品类或其他类。

2.商品分类:填写物项或技术。

3.进口国(地区):应填写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即货物最终运抵的国家或地区。

如合同中发运目的地不是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出口企业应另行出具文件,详细说明货物的运输路线。

如向香港、澳门、台湾出口,必须写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4.出口商:填写申请出口的企业名称。

5.出口物项:指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名称。

6.出口经营登记证号:指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证书》的序号(目前暂不填写)。

7.收货人:填写进口商的企业名称(如有标准中文译名填写中文名称,无则直接填写外文全称);如是中国境内的保税区企业,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8.进出口企业代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9.最终用户:填写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最终使用者的公司名称。

10.合同号:指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书的编号。

11.贸易方式:选择填写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转口贸易、边境贸易或赠送等。

12.付款方式:选择填写信用证、电汇或托收等。

13.运输方式:选择填写海上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或国际铁路联运等。

14.合同签订日期:指出口合同签订的日期。

15.报关口岸:指出口报关的海关,只能填写一个海关。

16.商品情况:按合同内容逐项填写表中细目。

17.商品技术描述:对照出口管制清单内容详细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8.商品主要用途:指商品的通用用途。

19.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最终用途:填写本出口合同项下商品的详细最终用途。

20.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传真等。

21.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填写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详细情况,包括业务范围、主要产品等,并说明出口商与进口商的业务关系。

22.国内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内生产企业的有关情况。

23.出口商情况: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由出口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印鉴、手签章无效),并以正楷注明姓名,加盖公司印章。

签名和企业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注意填写签字日期。

注:目前所有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证书因技术原因暂不发放,只发放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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