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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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

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

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本系统关于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完全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通知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实施细则》(环发(2013)98号)文件。

现在将文件的内容有关的部分摘抄出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九条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采用手工监测的,应当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监测,其中,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中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开展监测,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监测,颗粒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废气中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三)纳入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四)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五)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实施细则》三、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一)指标解释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指被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考核时段内,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计分方法该指标分值为15分,计分方法为:15分×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

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计算公式如下:其中:W自是被考核地区企业自行监测总完成率;n是被考核地区参与考核的国控企业总数,包括所有的废水国控企业、废气国控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数量之和,并扣除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废水不外排、永久性关停、全年停产、名单重复及不具备监测条件等企业数;C i是被考核地区第i家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计算方法如下:其中D i为第i家企业实际监测项次,为该企业实际监测的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的监测次数的总和,计算方法为:式中s为第i家企业自行监测点位数,t k为第i家企业第k 个监测点的监测指标数,d i,k,l为第i家企业第k个监测点位第l 个监测指标实际监测的次数,以实际采样监测记录的次数确定;M i为第i家企业应当监测的项次,为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应当监测的次数总和,计算方法为:m i,k,l为第i家企业第k个监测点位第l个监测指标应当监测的次数,以企业的法定生产报表和监测方案进行统计。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2013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3〕81号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总则、监测计划与实施、监测结果的报送、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6章27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执行日期2014 年1 月1 日起目的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负责解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目录.1文件发布.2文件全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文件发布编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3]81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3.06.24•【字号】沪环保总[2013]272号•【施行日期】201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总〔2013〕272号)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各区县环保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为进一步完善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号)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要求通知如下:一、自行监测基本要求(一)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等内容。

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企业应每年编制上年度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并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年度报告具体形式见附件二。

(三)企业自行监测分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手工监测可自承担也可委托第三方监测。

1. 企业以自动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监测频次为24小时连续监测。

自动监测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2. 企业以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监测,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监测1次,颗粒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月至少监测1次;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每日监测。

省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现场检查表

省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现场检查表
方案中的监测点位是否均开展监测
□是□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点位未开展监测
方案中的各监测指标是否均开展监测
□是□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标未开展监测
是否按照方案中的监测频次开展监测
□是□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标实际监测频次不足
是否包含自行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是□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仪器校准□监测人员
□其他措施
自行
监测
开展
情况
手工监测点位是否有标识?
□是□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
执行排放标准
(是否适用)
□是□否
方案中监测点位个数
方案中监测指标个数
监测方案中的监测点
位和监测指标是否涵盖了环评报告和排放标准中要求的点位和指标?若没有,缺那些点位和指标?
□是□否
方案中监测点位是否包括主要排放口
□是□否,缺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监测人员是否经省级环保部门培训并持证
□是□否,持有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
公开
情况
完整性
公开项目是否完整(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名称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排放方式及去向)

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

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

关于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本系统关于完成率、公布率的计算方法完全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通知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实施细则》(环发(2013)98号)文件。

现在将文件的内容有关的部分摘抄出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九条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采用手工监测的,应当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监测,其中,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中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开展监测,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监测,颗粒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废气中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三)纳入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四)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五)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实施细则》三、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一)指标解释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指被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考核时段内,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计分方法该指标分值为15分,计分方法为:15分×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

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计算公式如下:其中:W自是被考核地区企业自行监测总完成率;n是被考核地区参与考核的国控企业总数,包括所有的废水国控企业、废气国控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数量之和,并扣除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废水不外排、永久性关停、全年停产、名单重复及不具备监测条件等企业数;C i是被考核地区第i家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计算方法如下:其中D i为第i家企业实际监测项次,为该企业实际监测的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的监测次数的总和,计算方法为:式中s为第i家企业自行监测点位数,t k为第i家企业第k 个监测点的监测指标数,d i,k,l为第i家企业第k个监测点位第l个监测指标实际监测的次数,以实际采样监测记录的次数确定;M i为第i家企业应当监测的项次,为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应当监测的次数总和,计算方法为:m i,k,l为第i家企业第k个监测点位第l个监测指标应当监测的次数,以企业的法定生产报表和监测方案进行统计。

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报告

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报告

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报告1. 引言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企业废气的排放问题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加强企业废气排放的管理,本报告对我公司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自行监测,并报道了监测结果。

2. 监测目的本次自行监测的目的是了解我公司废气排放是否达到国家以及地方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及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污染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

3. 监测范围与方法本次监测范围涵盖了我公司主要的废气排放源,包括燃煤锅炉、燃气炉、燃油锅炉和生产设备的废气排放口。

监测方法主要采用了定点监测和取样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的监测方法如下:- 定点监测:在燃煤锅炉、燃气炉、燃油锅炉和生产设备的废气排放口安装监测设备,记录废气的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

- 取样分析:采集废气样品,经过实验室分析测定,获得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数据。

4. 监测结果经过多次监测和取样分析,我们得到了以下废气排放监测结果,具体如下:4.1 燃煤锅炉废气排放结果在监测期内,燃煤锅炉共排放废气2000吨,主要污染物浓度如下:-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00mg/m³,最大浓度为300mg/m³。

- 氮氧化物(NOx):平均浓度为150mg/m³,最大浓度为250mg/m³。

- 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00mg/m³,最大浓度为150mg/m³。

以上数据均未超过国家相关法规的边界排放标准。

4.2 燃气炉废气排放结果在监测期内,燃气炉共排放废气1500吨,主要污染物浓度如下:-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0mg/m³,最大浓度为150mg/m³。

- 氮氧化物(NOx):平均浓度为100mg/m³,最大浓度为200mg/m³。

- 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0mg/m³,最大浓度为100mg/m³。

以上数据均未超过国家相关法规的边界排放标准。

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政策文件解读及联网操作方案

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政策文件解读及联网操作方案
5、现行文件法律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行监测技术指南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区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三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要求——《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行业细则),国家排污许可证副本
“环境管理要求”第四项“信息公开” 。
形式——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国排证企业),东莞市企业事业环境
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排污单位)。
职责——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区分——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与在线数据传输率;年度报告与执行报告
发自灵魂深处的一问:为什么要做?
1、社会进步,人权发展,以人为本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时代。
2、法治社会的进步,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3、环境管理发展的需要: 从“猫抓老鼠”→“自证清白”→“公众监督” 从“达标排污”→“总量达标”→“质量达标”
4、发达国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之路的经验借鉴 欧美、日本从八十年代开始建立排污许可及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排污单位均有专门的环境信息发布负责人,负刑事责任
《关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2032 号)
企业自行监测政策文件
解读
主要内容
Contents
1、“自行监测”是什么? 2、“信息公开”是什么? 3、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4、 三大基础操作
一 “自行监测”是什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

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表(模板)

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表(模板)
基本情况:
企 业 名 称: 生产状况: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地 理 位 置: 联系电话:
公布类型
监测点名称
监测项目名称
监测日期
排放浓度(mg/m3)
标准限值(mg/m3)
是否达标
执行标准名称
备注
废水
排口1
因子1
因子2
……பைடு நூலகம்
排口2
因子1
因子2
……
废气
排口1
因子1
因子2
……
排口2
因子1
因子2
……
污水处理厂
进口
因子1
因子2
……
出口
因子1
因子2
……
附件3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对(企业名称)月 日至 月 日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布,并对公布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公布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自行监测结果公布表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手工监测 自动监测 手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
手工监测,采用 自承担监测 委托监测
自动监测,采用 自运维
第三方运维
自承担监测情况 (自运维)
委托监测情况 (含第三方运维)
委托检测由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自动监 测委托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维护检测
未开展自行监测情况说明
缺少监测人员 缺少资金 无相关培训机构
180m2烧结机头 180m2烧结机头 180m2烧结机头 180m2烧结机头 180m2烧结机头
返矿间废气 成品料仓废气 成品转运废气
监测项目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氟化物 二噁英类 烟尘 烟尘 烟尘
处理设施
排放途径和去向
静电除尘 湿法脱硫
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
按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比例,标明工厂方位,四邻,标明办公区域 、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 的位置,标明废水、废气排放口及其监测点位的编号、名称。可参考 后面的附图此页放不下,可另附页,在本处注明。
附图:监测点位示意图
四、执行标准限值及监测方法、仪器
类型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按季监测 按季监测 连续监测 连续监测 连续监测 连续监测 按季监测 连续监测 按年监测 按年监测 按年监测 连续监测 按季监测 按季监测 按季监测 按年监测 按年监测 按年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手动监测 自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自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手动监测
自行监测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备案。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与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与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与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6.04•【字号】甘环监测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与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甘环监测发〔2013〕6号)各市、州环保局及甘肃矿区环保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精神,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结果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对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将“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体现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污染源监测不仅是政府针对企业的单项工作,也是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各地要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能力及水平。

二、严格按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各市州环保局应将国家对企业自行监测的最新要求(见附件1)通知到辖区内各国控企业,并根据国家最新要求重新审核辖区内国控企业自测方案。

对与国家最新要求不符合的方案,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新制定、上报规范的自测方案(见附件2),于7月15日前完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规范化工作。

企业应严格按方案开展自测,自测结果当按规范格式(见附件3)及时向公众公布。

三、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地环保局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企业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

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自行监测信息,或者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对发现的问题从重处罚。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及格式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及格式

企业⾃⾏监测⽅案要求及格式2013年国控企业污染源⾃⾏监测⽅案基本要求及格式标题:2013年XX企业污染源⾃⾏监测⽅案⼀、企业概况及监测能⼒简介(⼀)企业概况要求介绍企业的地理位置、⾏业类别、主要产品名称、开业时间及各条⽣产线的环评审批时间、法⼈代表、⽣产周期、联系⽅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

介绍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是企业废⽓、废⽔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基本⼯艺、处理能⼒及设施数量等;⼆是企业为减少噪声污染采取的措施;三是企业废⽓、废⽔污染物排放⽅式及排放⼝数量。

(⼆)监测能⼒为履⾏企业⾃⾏监测的职责拟采取的污染物(废⽓、废⽔)⾃⾏监测⼿段及开展⽅式。

⾃⾏监测⼿段为⾃动、⼿⼯或⾃动+⼿⼯;开展⽅式为⾃承担、委托或⾃承担+委托。

(应说明哪些项⽬是⾃动监测,哪些项⽬是⼿⼯监测;哪些项⽬是⾃承担监测,哪些项⽬是委托监测)。

已安装⾃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说明设备数量及监测因⼦,有实验室的应介绍实验室资质情况及⼈员数量、能开展的监测项⽬。

⼆、监测内容(⼀)监测点位及监测项⽬设置1、废⽓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设置我公司共有X个废⽓污染物排放⼝,在各排放⼝处分别设置X个监测点位,共设置X个监测点位,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废⽓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设置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特征污染物)123备注:同时监测烟⽓参数。

2、废⽔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设置我公司共有X个废⽔污染物排放⼝,在各排放⼝处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设置X个监测点位,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废⽔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设置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项⽬(化学需氧量、氨氮及特征污染物)1备注:同时监测流量。

3、⼚界噪声监测点位设置监测点位应与项⽬竣⼯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时点位布设情况⼀致。

(⼆)监测点位⽰意图监测点位⽰意图应在⼚区平⾯布置图上标注清楚⽓、⽔、噪声监测点位。

必须要有图例、指北针等内容。

(三)监测⽅法及⽅法依据表3 废⽓污染物⾃动监测⽅法、使⽤仪器及检出限项⽬名称监测⽅法及⽅法依据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最低检出限表4 废⽓污染物⼿⼯监测⽅法、使⽤仪器及检出限项⽬名称监测⽅法及⽅法依据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最低检出限表5 废⽔污染物⾃动监测⽅法、使⽤仪器及检出限项⽬名称监测⽅法及⽅法依据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最低检出限表6 废⽔污染物⼿⼯监测⽅法、使⽤仪器及检出限项⽬名称监测⽅法及⽅法依据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最低检出限表7 ⼚界噪声监测⽅法、使⽤仪器及检出限项⽬名称监测⽅法及⽅法依据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最低检出限注意:1、监测⽅法及依据应填写⽅法及对应的国标,如:重铬酸钾法(GB11914-89)。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要求及信息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要求及信息

第九条
• 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 “一票否 决”制。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地 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 审批,撤消国家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 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 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由监察机关会同环 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通 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 对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 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周边空气质量监测
– 排污口上下游水质监测
– 周边土壤质量监测 – 地下水水质监测
– 噪声监测
• 生产过程监控监测
监测指标的确定原则:
依据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企业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以及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来确定 需要开展监测的各项指标。 企业应在监测方案中明确需开展监测的各项指标,并说明监 测指标是如何来确定的,排放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环评报告及 批复规定了哪些指标,环境管理部门从管理角度考虑,另外提出 了哪些要求监测的指标等。
• 第十一条【委托监测】
• 大家的意见主要包括两类意见:
• 一是,NGO组织和许多社会机构提出,企业自行监测应
由企业或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来进行,环境监测机构
既行使监督企业的职权,就不可再接受企业自行监测 委托,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 二是,有人提出,目前社会检测机构不健全,企业无 监测能力,企业该如何开展自行监测,委托何机构开
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任务的有资质的县级环境监测机
构、本区域以外的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等开展委托监
测。
•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
• 第十二条【监测记录】
• 自行监测记录包含监测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委托监测相

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检查评分表和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检查评分表[1]

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检查评分表和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检查评分表[1]
3
检查期间有长时间异常或无故停运、不能实时传输数据的,扣3分;
(8)自动数据记录
数据报表内容是否完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能够保存至少前推1年时间内的历史数据
3
1)无数据报表和历史数据的,扣3分;
2)数据报表和历史数据不完整的,扣2分;
(9)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
5
1)未提供监督考核报告的,扣5分;
2)监督考核报告不规范、不完整的,扣3分;
(7)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任环保部门应对其下达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后,由责任环保部门组织整改验收,并做好档案记录
5
1)存在问题的企业无整改落实档案资料的,扣5分;
2)整改落实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扣3分;
5
1)未提供比对监测结果表或报告的,扣5分;
2)比对监测结果表或报告中存在错误的,扣3分;
(6)监督考核情况
责任环保部门每季度应当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至少一次监督考核,并出具监督考核报告;对一套设备的一次有效性审核,完整的报告资料包括:企业自检报告、现场核查表、比对监测结果表、考核组成员名单、监督考核结论;根据企业自检报告、现场核查表、比对监测结果表,监督考核的结论应正确无误
5
1)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表的,扣5分;
2)监督检查频次不足的,扣2分;
3)监督检查结果表填写不正确、不完整的,扣3分;
(4)监控中心的监控情况
对已通过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应与责任环保部门联网;监控部门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进行实时监督,能够提供各套现场端的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等结果
5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第二章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管理
第九条【自行监测的方法】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可以采用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 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监测指标有自动监 测要求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相应的自动监 测设备。
第二章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管理
第十条【手工监测的条件】排污单位采用手工监测 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具有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经依 法检定合格的监测、检验等专业设备(特殊设备除 外)、设施; (三)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 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上岗证》的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符合环境保护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污染源监测设施的管理
第三十条【环保部门监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应当定期组织对排污单位的污染源监测仪器、 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监测数据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结果评价】污染源监测结果根据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现行有效的排放(控 制)标准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监测数据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监测数据共享】各级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污染源 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环保部门及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境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 (二)拒报或者两次以上不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污染源监测报告 的; (三)伪造、篡改或者授意他人伪造、篡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 (四)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的; (五)未按规定向排污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 ,或者对外公布不实污染源监测信息的; (六)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考核不合格继续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 (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山东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山东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附件3山东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盖章)监测单位: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备案日期:2015年1月10日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企业生产情况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大型油脂加工企业之一,始建于1989年,大豆综合加工能力120万吨,总资产28亿元,员工1200余人,是集大豆加工、大豆蛋白、建筑、餐饮、保健食品等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有:大豆油、豆粕、大豆蛋白系列产品、大豆功能因子、生物柴油等,大豆综合加工能力居全国同行业之首。

2013年实现产值51亿元,利税5亿元。

2014年实现产值60亿元,利税6.3亿元。

集团公司一直致力于大豆精深加工领域的探索和研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

公司先后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油脂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2002年被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并连续多年被山东省评为农业产业化先进龙头企业。

公司位于兰山区半程镇,地处兰山、费县和沂南交界处。

公司东临褚庄村,南接山东山松蛋白制品有限公司,西靠205国道,北为小郝埠村。

三维集团热电厂平面布局图(南)(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公司于2013年底至2014年6月,投资422万元对原35吨/时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由日照格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承建,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方案将原来的双碱法脱硫、水磨除尘升级改造为脱硫效率更高的石灰石湿法脱硫布袋式除尘;新增SNCR法脱硝工艺,烟气治理指标完全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74-2013)1、烟气脱硫装置:三维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配备一炉一塔的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方法,脱硫效率为85%,烟尘脱除率97%。

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为了加强对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制定了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企业的自行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为环保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监管、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监测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江苏省内国控重点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

二、监测范围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环境监测的法规、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监测范围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等。

具体监测指标以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标准为准。

三、监测设备和仪器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和仪器。

监测设备和仪器应定期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监测方法和频次1.监测方法根据不同的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的监测方法。

企业应采用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监测。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监测。

2.监测频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标准规定的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可能因企业的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环境敏感性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频次,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五、监测记录和报告1.监测记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监测记录制度。

监测记录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等内容。

监测记录的填写应规范、准确、完整,便于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2.监测报告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要求,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方法、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等内容。

监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六、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享监测数据,接受监督和检查。

监测数据应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对监测数据进行解释和分析,回应公众关切。

七、监督和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江苏省国控重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企业的自行监测行为。

对于自行监测数据不合格的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进行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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