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巧用司考大纲
201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完美解析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5、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1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
行政法教司考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
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节实施政府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行政法规
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第五章行政许可
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
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节监督检查
第七节行政许可诉讼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行政强制
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
第二节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节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四节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五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第一节行政合同
第二节行政给付
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十章行政复议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申请与执行。
2013年司考备战之时间安排篇
2013年司考备战之时间安排篇2013年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
如何充分利用十个月左右的时间,让自己的复习有一个质的飞跃,是每一位考生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在投入紧张的备考过程之际,大家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这是复习备考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科学合理的安排复习时间,会使你的复习循序渐进地稳步进行,同时也会使你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前后衔接,顺畅地解决知识上存在的障碍,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下面就将我当年的时间安排情况与各位分享一下。
1、10月——2月,打基础、做准备。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中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搞清楚,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个阶段可以听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名师课件,用这个打基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既省时间,又省银子。
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
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老师的讲课,然后对课堂上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听课,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
这个时期的复习一定要以理解为主,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记忆和练习,但最好能看一下近两到三年的真题,特别是要关注对这些真题的解析,将真题及解析当作复习中必不可少的教材来使用。
2、3月——7月,全面复习,系统提升。
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
以此为基础,从3月份开始到7月上旬,就要进入精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
此时要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托,主要是对司法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最细致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这个阶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这个阶段我基本上就是跟着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班走过来的,每天晚上都要到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下载新出的录音和讲义,回想起来,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还是很不错的,辅导老师很热情,我们经常通过q q800086007交流,授课老师讲得也很给力。
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
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2013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网校辅导受到广大学员一致好评。
主讲《刑法》法条串讲班、冲刺串讲班的陈永生老师更是好评如潮,大家纷纷感叹陈老师真是“神了”,看到真题仿佛陈老师都已经讲过了。
通过对比,陈老师的冲刺串讲班试题直接命中司法考试真题考点高达78%。
陈永生老师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
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
曾经在各类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七十多篇文章,并主持各类重大法学课题项目。
2010年获北京大学“教师优秀奖”。
2009、2010连续两年被列入北京大学“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陈老师主张广大学员应当慎重选择教材和复习资料,抓住重点、敢于放弃偏僻知识点,要充分重视往年刑法司考真题,不要过于纠缠理论上有争议的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复习,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并且因讲课诙谐幽默、知识功底扎实、逻辑结构清晰而备受广大考生赞誉。
陈永生老师授课风采:陈永生老师名师访谈:刑法81分,考点命中63分,命中率78%其中,37分与真题非常类似,比率为46%第二卷:一、单选题,刑法21题,命中13题,每题1分,共命中13分,有5分与真题非常类似:(一)真题二卷单选第1题--冲刺班B卷单选第19题:谎称飞机上有炸弹,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真题非常类似:真题是这样的: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冲刺班试题是这样的:1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甲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消息,谎称一航班上有炸弹。
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二)真题二卷单选第3题--冲刺班B卷多选第1题: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类推解释的判断。
2013司法考试黄金备考攻略
2013司法考试黄金备考攻略行军打仗讲究战略战术,学习备考亦是如此。
下面小弟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当年的备考攻略,希望对大家备战2013年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首先声明,纯属个人经验之谈,仅供参考,欢迎交流,谢绝人身攻击。
一、备考战略战略上要渺视司考,战术上要重视司考。
1、思想上,要舍得!司法考试的复习一定要学会放弃,不要贪多求全,而是应该把重点知识掌握得非常准确。
关于这点,参加过司考的考友自然知道,没参加过的随便做一下司考题库内的历年真题就会有体会。
个人感觉,出题老师越来越刁钻,设置的陷阱那是防不胜防。
如果知识点掌握不够准确,很容易被老师忽悠。
今天考试我就被民法老师的那个“其”打败了,因为直接关系到要选哪个选项。
这是个考代理的单选题,考点我是非常清楚的,但不明白这个“其”究竟指的是“甲”还是“丙”,最后要靠句子里用的标点符号来推。
虽然才1分,但咱不能不明不白被“其”了,对不?2、行动上,要坚决!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把时间规划好,但不要把时间划分得太细,不要把目标订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在自己达不到设定目标时,打击自己。
同时,应该根据距离考试时间的远近和自己的复习程度,适度调整复习计划。
二、备考方法每个人的状况不同,这就导致了别人适用的方法,自己不一定适用。
不过,还是有些共通之处的。
1、学习资料三大本一定要有。
用途是查疑解惑,当字典来用就可以。
一般人不可能都看完还都能消化的。
(我买来基本不看,有东西需要查时看一下。
当时报的新华考资网全程实验班包括三大本精讲班,结合着历年真题,由辅导老师对考试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全面、系统讲解,着实省了不少时间。
但往年确实有很多真题直接就从三大本里搬来考了,确实让人很郁闷。
我考试的时候可是杀死了很多脑细胞才能得出答案的。
)真题解析一定要有。
真题解析每年12月出,用途主要是了解老师的出题角度和刁钻程度,只要买一本当年真题的单行本解析就足够了。
市面上五花八门出的解析很多,但只有这本最正宗。
2013年司法考试活用大纲,精析真题
2013年司法考试活用大纲,精析真题崭新的2013年来到我们的眼前。
众多朋友已踏上了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征程。
很多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司考书”,却忽略了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的作用。
其实,活用大纲、精析真题对于我们司法考试备考是相当有帮助的。
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心得,希望能对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事半功倍——灵活利用大纲司法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的“指挥棒”,灵活利用大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利用大纲,检测自我水平。
即边看大纲,边根据其所列示的考点,逐一回忆其有关内容,对自己已了解的,就一般掌握;未了解的,则重点下工夫。
惟有此,才能作到“知己知彼”。
(2)利用大纲,确定复习重点。
即对每年必考而自己又没有熟练掌握的知识点,应该列为复习重点;对于每年不常考而自己又大概了解了的知识,可列为次重点。
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 q 8000 86 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 过班,经过老师们的一番指点,所有的障碍便在短时间内一扫而光了,确实给力。
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听说现在加q还送课程呢!(3)利用大纲,辅导记忆。
即先看大纲,“回顾”教材内容,对知道的,则说明掌握,不知道的,则再下工夫去看。
二、无“古”不成今——精析历年真题司考十余年过去了,随着法治的发展,司考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有些变化甚至带有革命性,那么,如何对待以往考题呢?对此,我们认为应从两方面考虑:第一,由于法律变化频繁,而且内容差别较大,有时甚至相反,因此,对以往的已经过时的、答案和试题都已经无价值的试卷,我们坚决不要再花时间去看,否则会“劳民伤财”。
第二,毕竟司考有规律可循,十余年的考卷几乎涉及了所有学科的司考重点(新法规与废除法规除外),弄懂了这些题目,也就基本上掌握了司考闯关的基本内容。
难怪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综合上述两点不难发现,对历年考题应采取如下态度:一是主要掌握近三年的试题;二是掌握不怎么“变化”的法规;三是掌握几乎不“变”的法理。
2013年司法考试全年复习计划
2013年司法考试全年复习计划时间飘逝,转眼间已是十月,司法考试这个让无数考生“欲罢不能”的考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总结自己的几点经验,希望对于备战2013年司考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司法考试备考阶段对于司法考试的复习从记忆的规律看,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①系统精读阶段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名师亲著授课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
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
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
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
②专题复习阶段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
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
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③查漏补缺阶段随着复习的进行,大部分的知识基本掌握,但难免有相对薄弱的内容,此时,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本阶段的复习,形成对单个知识点的强化巩固,并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达到透彻掌握,弥补自己的不足。
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阶段要加强对试卷四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的练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读题、审题、答题,不要仅是看而不做。
这块儿内容得益于新华考资网几位老师的传授,感觉还是相当实用的。
只有在考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得心应手。
④冲刺阶段选用整套的真题或模拟题,在正式司法考试要求的时间里,完成答题。
民法2013司法考试大纲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民法第一章民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物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的概念和特征、类型。
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货币的特殊法律属性。
熟悉并能够运用: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应用,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物的分类的标准及其法律意义。
考试内容: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公力救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事件行为)第四节物与有价证券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货币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的类型第二章自然人基本要求: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住所的概念及法律意义,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监护人的设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熟悉并能够运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效力及其撤销,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内部关系、债务承担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概念公民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住所与居所住所的法律意义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宣告失踪的效力失踪宣告的撤销) 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合伙财产) 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 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第三章法人基本要求:了解: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机关的类型,法人的登记,法人联营的概念、形式。
2013年司法考试资料你真的会用吗?
2013年司法考试资料你真的会用吗?2013年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众多朋友已开始了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
想必每个备考司法考试的人手中都会有一大堆资料。
但是,面对那么多司考资料,你真的会用吗?想必不是每个人都能自信的回答这一问题。
下面我就与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材篇法律属于社会科学,许多问题未必有定论,而学者们都有自己的学术观点,看多了会互相干扰。
一些科班出身的考生纷纷落马,与之不无相关。
三大本(司法部编审的复习指定用书)一套在手,足以应对。
在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阶段,教材可以唱主角。
三大本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最具有权威性。
但该书内容庞杂,重点不突出,阅读起来费时费力。
个人感觉作为字典使用比较合适。
我当初就以独角兽司考网老师的授课讲义为主进行学习,辅之以三大本作为字典查阅,效果不错。
法条篇面对厚厚的一大本法条,的确有些令人望而生畏。
我们不妨把所有法条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必须熟记的重点法条,数量在15%左右;第二类是次重点法条,数量在20%左右,考查的几率也很大,应充分记忆;第三类是应景法条,考分极少,时间来得及,可稍微浏览一下 或者就大胆放弃。
对于多款多项的法条应格外注意,它们是多项选择题的绝佳材料,命题人对之很青睐。
有些易得分的法条(多为考点密集型),应誓在必得。
比如,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等。
就考试而言,以法条为主进行复习的指导方针是可取的。
但理论性知识点亦不容忽视。
近几年的司法考试明显加强考题的理论性。
并且,这也预示着某种命题趋势。
所以,掌握法条也要掌握其背后的法理依据。
当初在朋友推荐下报了独角兽司考网的全程班,老师讲解知识点既分析法理,又关联相关法条,还顺带讲真题,一举多得,效果着实不错!大家不妨也试试,据说现在还送课程呢!真题篇历届实考题应当说是最好的训练材料,特别是近几年的司法考试真题,指导意义更强。
“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
”正如独角兽司考网老师所言,“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3司法考试大纲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基本要求:了解: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规则冲突的解决,行政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程序、监督机制。
熟悉并能够运用: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论和制度分析解决行政规则合法性问题种行政规则与上位法的冲突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规则的适用第二节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事实证据确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第五章行政许可基本要求:了解:行政许可及其设定、实施、监督和相关制度的概念。
2013年司考技巧:利用好司法考试历真题带答案和解析
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2、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的,由全体代表以何种比例通过? ( )A2/3多数 B 过半数 C3/4多数 D一致3、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4、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由哪个部门组织起草?(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6、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A、必要性B、适当性C、最小侵害性D、以上三项都是7、《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8、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9、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10、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1、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13、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14、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15、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2013年司法考试攻略篇
(仅针对在校法本,非法本慎入)明确目地:只要360,通过为王。
通关理念:重者恒重,抓大放小。
谨记,忌贪大求全。
整体分析:总分600,民法92(全为约数),刑法82,刑诉75,民诉,65,行政45,商经知80,三国45,理论117。
单科祥评:1.民法:理论深厚,学好非一时之功。
我花6个月时间复习,民法独占1个半月,虽有所成,但得不偿失,司法考试成绩里还就它最低。
建议奔着60分左右去。
整体思路:只抓重点,偏僻点弃之(上述为理性选择,但其实做到挺难的,本人深有体会,相信亦有群友与我有相同体会。
每个知识点都不忍舍啊!民法就是这么让人又爱又恨!)2.刑法:稍有理论,费点时间即可得高分的大户,可以直接以80分为目标。
这样说有人骂我,但其实刑法就是这样子,理论性比民法差之太远,论记忆比理论法难度更是不如。
在新刑诉记忆难度较大的背景下,卷二是刑法抗起来的。
3.民诉:得分大户,可以以满分为目标。
记忆性学科,重复多了自然就记住了。
我的选择是一个老师,一本讲义,至少5遍以上的重复。
(因为这样的话逻辑单一,思维通顺,记忆性的学科不怕记得少就怕记得乱。
)4.刑诉:耗时专区,但求及格。
一直都说诉讼法为得分大户,之前这么说并无不可,但13年是不能信的。
新刑诉的大修,已经使得刑诉的难度超越了刑法,成为仅次于民法,行政法的学科。
今年各大机构的刑诉法讲义大都达到了70页甚至更多,在考察细节成风的司考里,满满70页代表什么?(只怕是培训师本身也无底气吧)5.行政:不多说了,备考司法考试的鸡肋,45分中能得到25分你就乐吧。
许多人自以为学的挺好,临考还是不及格。
莫耗废太多时间。
6.商经:送分大户。
该学科在司法考试中就是在考你知道不知道(莫喷,虽然它是理论大法),理论性要求极低。
7.三国:送分中户。
连它都得不到70%的分,司考也不用考了。
8.理论:送分大户。
名为理论,实为记忆性学科。
记忆性学科最好只找一个培训教师,一本讲义。
原因如上。
总体攻略:以刑法,民诉,商经,三国,理论法为复习核心;以民法,行政,刑诉为保分支撑(不拖后腿)。
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浅谈司法考试备考文/廖锋2013年11月22日上午,几经煎熬,终于查到了司法考试成绩,卷一100,卷二106,卷三97,卷四97,总分400。
我的漫长而艰辛的司法考试之路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所有学法律的人都经历过或听闻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残酷,因为考试内容涉及我国庞大浩瀚法律体系的方方面面,试题难点陷阱密布,全国极低的通过率,因而有着中国第一考的“美誉”。
我没有参加任何司法考试培训班,通过自己的努力以400分的成绩一次通过了司法考试。
自己通过之余,我希望以我最详尽的表达来介绍一点经验,希望能给将要备考或者正在备考的师弟师妹及其他朋友提供点帮助。
先简单介绍一下我个人的基本情况,给各位参照一下。
一是我的智商应该最多也就是中上水平,也不是很聪明的那种。
二是在复习司考之前,我的法学专业基础十分薄弱。
解释一下,不是我懒,而是我觉得大学不应再只是一个大家都依然像高中生那样只会抱着厚厚的书本不停地啃的地方,应该是一个学习体验一些老师课堂上不会给你讲也无法给你讲的知识,综合提升自己素质,学会做人做事的地方。
因此我参加了很多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
可是时间安排得有点失衡,便导致了基础较差。
但庆幸的是,四年我也没有挂过科。
三是我自制力意志力较强,受得了孤单,耐得了寂寞,忍得了辛苦。
一、要不要报培训班现在,考司法考试报培训班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许多师弟师妹都和我说很纠结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这些培训班收费是很高的,仅学费两个月就需六七千,更有收费上万的。
另一方面,不过的风险也还是很高。
但是每年报班的人数却是有增无减。
我很佩服这些培训机构的宣传营销手段,因为它们在人群中成功营造出了这样一种氛围:司法考试少了我不行,报班是你的必然选择。
但是,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不报培训班,你也一样能通过司法考试,而且能高分通过。
仅我班男生中,没有参加任何培训班而400分以上通过司法考试的就有5个人,我们的分数比绝大多数报了班的人还要高。
没报班而360分以上通过的更多,这是例子证明。
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复议前置或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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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复议前置或终局。
行政复议前置或终局是司法考试卷二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处罚
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2013司考冲刺卷二:票据诈骗罪
1、行政复议前置不终局:1纳税争议(仅限于纳税本身,包括交不交、由谁交,交多少和怎么算,除此之外的都不是复议前置,比如说按定额纳税改为自己申报就是怎么算的复议前置;滞纳金和行政处罚都不是复议前置);2已经取得的九大自然资源的权利的确认行为(广义的确认,包括行政裁决和许可,但是必须是已经取得的权利,初次确权的不是复议前置);3限制经营者集中的行为(比如限制合并、兼并等)
2、复议选择后终局:1出入境处罚(可以选择诉讼也可以选择复议,选择复议后复议决定就是终局裁定);省部级单位对自己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诉讼,也可以选择向国务院申请再复议,选择再复议则复议终局法律敎育网
3、复议前置并且终局: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关于行政区划勘界、勘察或者征用土地决定,对地级市政府关于已经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行为的复议决定,是终局裁决(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省级政府是复议机关;2地市级政府是被复议申请人;3已经取得的土地权利的再次确认行为;4根据的是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勘界和征用土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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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大纲
2013司法考试大纲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即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大纲,是中国国家司法部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需要,对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梳理和规范的文件。
以下是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的主要内容概述:一、考试目的与性质2013年司法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律职业人才,以满足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
考试性质为国家统一考试,具有法律效力。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2013年司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科目:1. 宪法学:涵盖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 民法学: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
3. 刑法学:涉及犯罪构成、刑罚种类、犯罪预防等刑法基本原理和具体应用。
4. 行政法学:包括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内容。
5. 经济法学:涵盖公司法、反垄断法、税法等经济法律制度。
6. 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律关系。
7. 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规范:涉及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考试形式与题型2013年司法考试的笔试部分采用闭卷形式,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面试部分则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具体日期由国家司法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试地点遍布全国各主要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考点。
五、考试报名与资格考生需满足一定的报名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等。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环节。
六、考试评分与合格标准笔试部分各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700分。
面试部分的评分标准由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考试合格标准由国家司法部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使用技巧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使用技巧一个考生是否能够通过司法考试最终决定的因素是应试能力,所有备考行为如阅读、聆听录音、记忆法条、归纳重点难点、做历年试题都是为了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
在司法考试中有许多考生法学知识好的考生没有通过,而相对他们差一些的考生却通过了,这是为什么?因为后者应试能力强,尤其要强调的是针对司法考试的应试能力强。
下面我们简要的介绍科学、合理并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和复习步骤。
用历年真题主导备考方向历年真题为什么重要,因为它过去就是真实的考题。
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1、认真掌握前3年的真题非常重要,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多数都认真研习了历年真题,而没有通过者肯定没有研习前3年真题,至少是没有认真研习。
2、历年真题覆盖了95%以上的考点,涵盖了出题人85%以上的命题思路、题目设计形式、题目设计要求、文字表达模式、逻辑变化形式,演练好历年真题你就潜移默化的综合、熟练把握了今年题目的脉搏,知道了题目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精熟程度时你仿佛觉得是出题人肚里的小虫,你答题时就可以准确的感知到出题人的命题思路。
3、历年真题可以把你备考掌握知识的深浅控制在司法考试要求的层面和范围,考生备考时知识点掌握过深或过浅,知识点超出考点或没有覆盖考点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只有历年真题能够帮助考生掌控、把握好这个问题。
4、可以很好的掌握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掌握每一个部门法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
5、应试节奏也是通过它来准确训练、把握的,考生往往在应试节奏和频率上出现问题而未能通过。
600分制要求大家在75秒答出1分值题目,题目有难易之分,容易的题目可能只用10秒,难题目耗时很多,有些题目甚至答不出来或无法答对。
怎么合理安排答题节奏考生在历年真题训练中会自然领悟。
6、真正掌握答题技巧的唯一方法,就是演练历年真题,熟能生巧、心摹手追自然悟出题感。
所谓书读千遍、其意自见,规律自然掌握了。
比任何人传授效果都要好,也是任何人无法传授的。
2013年司考大纲宪法备考提示
2013年司考大纲宪法备考提示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部分无新增、变更、删除考点。
【备考提示】:1、通过研究对宪法部分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1)宪法出题紧扣《宪法》法条及相关宪法类法条(2)考查知识点的时政性强,具有“新法必考”的惯例(3)加强对宪法基础理论的考查已成为司法考试命题的趋势2、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注重细节,精确记忆《宪法》法条及相关知识点(2)认真学习宪法基础理论(3)宪法学考试的考点重复率较高,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历年真题,把握重点。
3、司法考试宪法学考查知识点主要集中在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制度,其次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最后在《立法法》,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制度在2012年中宪法总分25分其占19分,在2011年中宪法总分23分其占15分,可见,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基本制度在宪法学习中是重中之重。
4、宪法的基本理论部分的主要考点有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作用、宪法的渊源与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宪政、宪法的效力等。
在以上知识点中,考生应把握以下主要知识点:(1)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
这部分在司考中站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宪法修正案这一考点,几乎每年必考,考生应精确记忆从1988年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2)宪法的渊源与结构,要掌握宪法渊源有哪些并对宪法的各种渊源的含义加以理解和记忆。
宪法的结构中,要对宪法附则的法律效力及其特点予以重视。
(3)宪法与宪政。
这部分理论性很强,需要考生反复的理解和记忆,在此基础上把握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5、国家的基本制度部分是司法考试宪法部分的考查重点,主要考点有: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基本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政党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
在以上知识点中,考生应把握以下主要知识点:(1)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相关内容几乎每年必考,考生必须熟练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选举组织、选区划分、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注意2010年的《选举法》修改的内容。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 考试大纲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考试大纲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试卷四4新科技、新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群众利益、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
市中院坚持每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培训与学习交流,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外法院考察学习2次,接待上级院和外地法院来中院交流4次,组织业务培训二期,培训24人次。
此外,伊春市中院还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完成调研文章6篇。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与兄弟法院工作交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促进了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
二、立足法院实际,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人民法院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繁重,要紧紧依靠伊春两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为此,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结合深化“基层基础年实践活动,采取“领导讲廉政课”、“参观廉政警示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干警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法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
二是统一开展教育活动。
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拟于第二季度,在伊春两级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查摆整改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
伊春两级法院要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严格按要求抓好活动的开展。
伊春市中院将对各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伊春两级法院要按照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把廉洁司法教5育纳入本院法官教育培训计划,依托省、市两级法官学院抓好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把教育培训贯穿于对干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2013司法考试大纲深度解读与考点预测
商法--2013司法考试大纲深度解读与考点预测文章导读: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备战2013年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网特别为考生搜集整理商法--2013司法考试大纲深度解读与考点预测,供广大考生学习参考。
欢迎访问好学教育司法考试栏目!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续表续表续表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考点提要】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组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它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
公司权利能力始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终于公司注销登记之日。
公司权利能力多属于特别的民事权利能力,往往受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第13条)。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意思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为公司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在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自身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包括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受。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如何取到司法考试的真经
2013年司考全程备考三阶段2011年凭借不懈的努力,我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
我的成绩得益于在借鉴了别人的心得体会后,制订出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
在此基础上如何分配好学习时间,使用好各种学习资料就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了。
下面我将自己的“取经之路”与正在努力奋斗的朋友一起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大多数考生一样,我将备考全程分为三个阶段:2010年12月19日到2011年4月中旬为第一阶段,是夯实基础的阶段。
前两次参加司考失败的经历告诉我,完全靠法学本科阶段学到的东西想通过司考是非常不靠谱的事情。
大学里学的大多都是理论知识,根本不适应以考查现行法律法规为主的司法考试,而且这几年法律法规变化很大,所以我要把自己脑子已有的法学知识清零,以零基础的姿态重新开始学习法律。
我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来打基础,那时2012年的课件还没出来,于是我就把2011年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基础精讲阶段的课件完整听了一遍,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在讲义上做笔记,既加深了印象,又为日后复习做好了铺垫。
我的复习顺序是,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和行诉、法理学、商法、经济法、法制史、三国法。
我在民法和刑法上花费的时间最多,虽然不一定能在这两门上取得高分,但是却能为以后学习其他部门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这两门法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中间过春节休息了9天),除了晚上系统听课外,白天在上下班的班车上也可以断断续续的听,加深印象。
而法制史、经济法等记忆性为主的学科只是粗略的听了一遍,留下点印象而已,准备冲刺阶段再攻上来。
第一轮复习就是打基础,千万别急着做真题,可以在复习累了的时候简要看一看,有个印象即可。
真题非常宝贵,要留到关键时候再用,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
4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第二阶段,是重点突破阶段。
这一阶段我主攻六大门: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及刑诉、商法(商法也是理论大法,切莫与经济法一样看待,虽然也有很多记忆性的东西,但要知道,只有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记得住、记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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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巧用司考大纲
现在已经8月了,要学会巧用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在最后一个月研究下大纲有了指导性的重要意义。
有助于确定最后冲刺的方向和目标。
所以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挤出一些时间研究下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是个很划算的投资。
下面,独角兽司法考试的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巧用大纲的方法,期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把“基本要求”的内容进行对比。
大纲“基本要求”中,分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个复习层次,它们对知识点的复习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
(1)“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对于这部分考点经常会出现在单项选择题中。
(2)“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这部分主要针对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3)“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这部分考点除了经常出现在卷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之中,还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
2、把“考试内容”进行对比。
考试内容的变化是司法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种变化:新增考点、删除考点和变更考点。
第一,留意新增考点,是司法考试变化中的核心考点,这些考点最受命题人的青睐,考生应该把这些考点深入掌握。
第二,查找删除考点,是今年司法考试对去年司法考试减少的考点,因此,考生就不必复习这部分内容,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
第三,对比变更考点,就是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对原有类似考点进行部分变更。
考生如何复习这些考点呢?考生首先要有一本当年最新的司法考试大纲或新旧大纲对比,然后要在当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去查找对这些考点的阐述,也可以购买一本当年司法考试增补本来看。
3、把法条进行对比。
每年司法考试新大纲都会增加一些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者删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废止的法律法规,考生对这些法律法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新出台的重点法条要熟记在心。
12年法条的变更情况可以参考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法条串讲班的系统梳理讲课,考生可以认真听听,含金量非常高。
其次,要学会利用司法考试大纲实现自己的知识体系
复习司法考试要有一个体系化的过程,体系化就在于梳理考点,有利于记忆和理解,譬如:当提到司法考试中的法理学,要想到“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和“法与社会”四大块。
如何实现体系化呢?考生根据司法考试大纲,浏览一下辅导用书目录,系统归纳一下自己已经掌握或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把这些知识点勾画成一个框架,记在笔记本上的同时,也牢牢记在自己的大脑里。
由于最近几年司法考试变化的趋势往往是“发散记忆力”,即一道考题往往涉及到多个相关考点,因此考生一定要有触类旁通的记忆能力。
最后一个月,希望每一个司法考试的考生能够按照上述的建议对考试大纲关注起来,希望小小的时间投资换来理想的成绩。
通过司法考试,也会轻轻松松,不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