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许章华) 2010-03-30
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0-05-2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续聘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许英灼先生、陈明忠先生、田丽女士、江谢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田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冯宝峰先生为财务总监、钱雪桥为总工程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顺利完成换届,现由第二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由薛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许英灼先生、陈明忠先生、田丽女士、江谢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田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冯宝峰先生为财务总监、钱雪桥为总工程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3、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意见,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许英灼先生、陈明忠先生、田丽女士、江谢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田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冯宝峰先生为财务总监、钱雪桥为总工程师。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谢明权李善民桂建芳2010年5月25日。
600088 中视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刘素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宜华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坚) 2010-12-02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坚,作为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南国置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08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公告编号:2011-02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7月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裴兴辅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截止2011年7月6日下午收盘,裴兴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裴兴辅先生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裴兴辅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权益变动报告公司将尽快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七月八日。
江西证监局关于钟健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江西证监局关于钟健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12.07
•【字号】赣证监许可[2010]80号
•【施行日期】201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江西证监局关于钟健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证监许可[2010]80号)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钟健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钟健华(身份证号码:362232************)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钟健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手续。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历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姓名:贺连英本人贺连英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履历表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本人是否适宜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个 人 简 况姓 名贺连英曾 用 名无性 别男出生日期1964-02-22所在单位深圳市京南瓷业有限公司单位任职总经理曾受处罚无否证书号码取得时间是否会计专业人士本人专长无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简称SST华新3截至目前在被提名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年限教 育 背 景学习期间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学位1982-09-01至1987-07-01清华大学计算机本科/学士工 作 经 历工作期间工作单位职位工作内容工程师计算机技术1987-09-01至1992-01-01中国自动化控股系统总公司工程师计算机技术1992-01-02至1997-01-01深圳市华明电子实业公司总经理管理1997-01-02至2008-01-01深圳市电子商务中心2010-01-01至2012-11-26深圳市京南瓷业总经理管理有限公司兼 职 单 位兼职期间兼职单位职位工作内容至董 事 经 历工作期间公司名称董事类别至董事相 关 培 训培训期间培训单位名称培训证书培训内容2009-08-08至2009-08-1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从业资格学习理人员培训所 获 奖 励获奖时间奖项名称颁奖单位专 业 资 格取得时间资格称号授予单位取得方式是否需要后续教育2009-08-01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是著 作 及 成 就著作或成就名称认可、发表或出版单位取得、发表或出版时间其 他 情 况1、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收入占本人总收入的比例: %2、本人是否拥有担任董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否3、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中,过去或现在是否具有除前条及独立董事薪酬以外的任何利益:否 ,4、本人是否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否 ,5、本人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否 ,6、本人是否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厂长、经理:否 ,。
南国置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公告编号:2020-064号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4:00在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董事会认为,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电建地产;(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吸收合并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吸收合并的实施。
吸收合并方案概述:公司向电建地产的股东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建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吸收合并电建地产;公司为吸收合并方,电建地产为被吸收合并方。
独立董事履历表
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拟上市公司名称:独立董事姓名:本人(正楷体)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请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认真填写《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该表将在有关部门备案。
请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填写前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的各项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填写。
1、个人简况中‘有否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没有其它国家居留权填“无”,如有要一一注明有那些国家的居留权;‘是否会计专业人士’项如不是填写“否”即可,如是会计专业人士则要注明是“会计学副教授/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有几项注明几项;与本人任职有关的突出的成就;‘曾受处罚’项填写本人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简称’项填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所有上市公司的正式简称。
2、社会关系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社会关系中兄弟姐妹除不要求填写‘是否持有本人担任董事公司股票’外,其它各项均要填写。
3、教育背景中要求从中学开始填写,对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要一一注明学习期间、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主修(辅修)专业、取得学历(学位或博士后)。
4、工作经历中要求自开始工作起逐一按上述格式填至现在工作单位止,同一单位工作中间岗位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
5、兼职单位中要求填写从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指在其他单位任职,为其他单位提供法律、会计、税务、技术等咨询、顾问服务,专为其他单位从事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等;同一时间内在若干单位兼职的均要明确填写。
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密的工作除外。
6、相关培训中除语言培训、为通过各种考试所接受的培训不要求填写外,其他各种培训均要填列。
7、董事经历中要求按上述格式分别填写,‘董事类别’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董事长。
同一公司中董事类别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公司并非单指拟上市公司。
南国置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公告编号:2020-019号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秦普高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其中,董事谭永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数104,668,416.28元,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4,571,895.91元,2019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计划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国置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公告编号:2019-07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
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11:00在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 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南国置业:百亿元重组电建地产疑点重重
南国置业:百亿元重组电建地产疑点重重杨现华在控股南国置业(002305.SZ)多年以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建地产”)终于祭出了重组大旗,电建地产有望实现整体上市。
电建地产并非没有上市,中国电建(601669.SH)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就是由电建地产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中国电建地产业务的“分拆上市”。
净利润突增成疑日前,南国置业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2.07元/股发行47.26亿股,同时支付12亿元现金,合计作价109.82亿元,对大股东电建地产100%股份实施吸收合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12.15亿元,全部用于支付交易对价和中介费用。
“子并母”完成后,中国电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南国置业以商业地产为主,交易完成后,电建地产和南国置业将整合成为融合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一体化的全业态房地产专业化上市公司,公司规模有望呈现几何倍数的增长。
在本次重组中,电建地产的估值超过百亿元,但公司的盈利能否支撑起百亿身价呢?2019年,电建地产实现营收236.31亿元,净利润为9.32亿元,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接近12倍。
在A股上市的规模房企中,静态市盈率超过10倍的房企非常鲜见。
实际上,2019年营收超过电建地产的上市房企中仅有一家公司的市盈率估值超过了电建地产,其余房企全都是个位数估值。
因此,仅从这一点上说,电建地产的估值并不低。
在公布重组预案复牌后,南国置业股价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按照重组后总股本64.6亿股计算,公司市值一度接近200亿元,公司的估值已经可以和大悦城(000031.SZ)相提并论了。
巧合的是,大悦城正是行业内的上一次重大重组。
2019年,大悦城的净利润增长至37.05亿元,电建地产的盈利规模相形见绌。
不仅如此,对于电建地产2019年的净利润,南国置业重组公告和中国电建年报有着不同的表述。
在重组方案中,电建地产的净利润超过了9亿元。
中国电建2019年年报显示,电建地产的净利润是6.76亿元。
独立董事对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
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
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由其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36号(地址)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予以有偿收回,是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及棚户区项目建设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该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使用该地块和房屋。
本次征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将大幅增加公司2018年年度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红霞、梁伟、吴建滨、彭忠波。
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案例总结
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案例总结
总结:
一、从现有案例来看,无论是离婚还是继承,受让人不承诺的仅有梅安森一例。
可能是因为受让份额较少(1.11%)的原因。
(覃天翔本身无承诺,故继承人李兰也未承诺)
二、承诺也是有不同的。
如纳川股份中的张晓樱,承诺内容是“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在首发限售解禁后,张晓樱并未担任董监高,故不受前述承诺限制;但如神州泰岳中的安梅,承诺内容是“在王宁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所以尽管安梅并未在公司任职,仍然受董监高限售要求。
三、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是威华股份。
威华股份最初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显示,因刘宪为公司董事,李晓奇从其母亲处继承的股份为高管限售股。
但隔了几天又刊发更正公告,表示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核实后,李晓奇从其母亲出继承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所以如果没有做出如安梅那样的承诺,继承取得的股份在首发限售解禁后应当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对于同时存在限售股和非限售股时,继承的是哪部分问题,梅安森的案例可能是一个线索。
梅安森的披露公告中显示,程岩合计持有420万股,其中限售股315万股(高管限售),通过离婚分割给王燕华的全部是非限售股。
具体到本案中,假设能拦截本次减持,那协议中可能可以约定要求继承一部分限售股,一部分非限售股。
以上是初步结论,时间原因未能穷尽全部案例,供各位参考。
南国置业: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1-07-18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权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具备。
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1年7月18日,该授权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权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1年7月18日,并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吕志伟、向德伟、许章华
二Ο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绿景地产: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0-06-12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甄雪媚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认真审核甄雪媚女士的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甄雪媚女士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法定程序。
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名甄雪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锦湘、毛炳强、吴英伟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0-10-11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 2 -2-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
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提 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许晓明、裴笑筝、王昌文、王一禾、高秋洪、袁良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吕志伟、向德伟、许章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 被提名人也未曾受到过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 吕志伟、向德伟、许章华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南国置业: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2010-04-15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15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3日下午15:00在武汉市解放大道2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明先生主持。
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份,实收董事表决票9份。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13日收到财务总监余砚新先生的辞职申请。
会议接受余砚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请求,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申请时生效,余砚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余砚新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表示感谢。
会议根据裴笑筝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袁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志伟先生、向德伟先生、吴晓东先生一致认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同意上述聘任。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附:袁林先生简历袁林先生,1977年出生,加拿大滑铁卢大学金融学硕士、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统计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分析师(FRM),曾任加拿大多伦多道明银行风险管理部经理、多伦多道明证券股权和信用产品部高级经理、加拿大Coventree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事业部副总裁、Coventree资产管理公司结构金融产品事业部董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设计师、加拿大PrismValuation金融公司结构性票据及衍生品事业部合伙人,2009年进入本公司。
袁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
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经审核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
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吴建滨、梁伟、彭忠波、俞波。
南国置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公告编号:2020-018号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许晓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号)。
公司5%以上股东许晓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6,93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995%。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年1月-2020年4月15日,许晓明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南国置业3,65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064%,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二、其他相关说明1、许晓明的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晓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王锋,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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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作为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包括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