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数论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定义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定义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初中数学中的基础概念,也是高中数学和大学数学中的重要知识点。
它们在数论、代数、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最大公因数最大公因数,简称“最大公约数”,指两个或多个整数共有的约数中最大的一个。
例如,12和18的约数有1、2、3、6,其中6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通常用符号“gcd(a,b)”表示a和b的最大公因数。
求解最大公因数有多种方法,常见的有质因数分解法、辗转相除法和更相减损法。
其中,质因子分解法是将每个数字分解为质因子乘积,并将它们共有的质因子提取出来;辗转相除法则是将两个数字反复做除法运算,并取余操作,直到余数为0为止;更相减损法则是不断将两个数字中较小值从较大值中减去,直到两者相等或其中一个为0。
最小公倍数最小公倍数指两个或多个整数共有的倍数组成集合中所有元素的最小值。
例如,4和6的倍数组成集合{4,8,12,16,20,24,...},其中最小值为12,因此4和6的最小公倍数是12。
通常用符号“lcm(a,b)”表示a 和b的最小公倍数。
求解最小公倍数也有多种方法,常见的有质因数分解法、辗转相除法和连续整数倍法。
其中,质因子分解法是将每个数字分解为质因子乘积,并将它们共有的和不同的质因子提取出来;辗转相除法则是将两个数字反复做除法运算,并取余操作,直到余数为0为止;连续整数倍法则是将两个数字分别乘以连续的整数,直到它们相等或者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其中一个数字。
应用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在初中、高中、大学等多个阶段都有广泛的应用。
例如,在初中阶段,学生需要掌握求解两个或多个整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并应用到约分、通分、比例等问题中;在高中阶段,学生需要深入理解这些概念,并将其应用到求解同余方程、线性方程组等代数问题中;在大学阶段,则需要进一步研究这些概念在群论、模论、密码学等领域中的应用。
总之,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数学中非常基础的概念,但又非常重要和广泛应用。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讲解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讲解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数学中常用的概念,它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应用。
本文将以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为主题,分别对它们的定义、性质和应用进行讲解。
一、最大公因数最大公因数也被称为最大公约数,简称为GCD(Greatest Common Divisor)。
它表示两个或多个整数共有的约数中最大的一个数。
例如,对于整数12和16来说,它们的约数分别是1、2、3、4、6和12,其中最大的一个约数为4,因此12和16的最大公因数就是4。
最大公因数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有质因数分解法和辗转相除法。
质因数分解法是将两个或多个数分别进行质因数分解,然后取出它们的公共质因数,并将这些质因数相乘得到最大公因数。
辗转相除法是通过不断用较小数去除较大数,然后用余数代替较大数,再继续进行除法运算,直到余数为0为止,此时较小数就是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有很多重要的性质。
首先,最大公因数大于等于1,因为任意一个数都可以被1整除。
其次,最大公因数可以整除两个或多个数的所有公倍数。
最后,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乘积等于这些数的乘积。
这些性质在数论、代数和几何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最大公因数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实际应用。
例如,在化简分数时,可以将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因数约掉,从而得到最简分数。
此外,在求解线性方程时,最大公因数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方程的整数解。
另外,最大公因数还可以用于求解模运算、密码学等领域的问题。
二、最小公倍数最小公倍数也被称为最小公约数,简称为LCM(Least Common Multiple)。
它表示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倍数中最小的一个数。
例如,对于整数4和6来说,它们的倍数分别是4、8、12、16、20和6、12、18、24,其中最小的一个公倍数为12,因此4和6的最小公倍数就是12。
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有质因数分解法和列表法。
质因数分解法是将两个或多个数分别进行质因数分解,然后取出它们的所有质因数,并将这些质因数相乘得到最小公倍数。
第一章 数的整除性 第四节 最大公因数1
初等数论(4)(第一章数的整除性第四节最大公因数(1))定义1 整数a1,a2, ,a k的公共因数称为a1,a2, ,a k的公因数。
不全为零的整数a1,a2, ,a k的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叫做a1,a2, ,a k的最大公因数,记为(a1,a2, ,a k)。
由于每个非零整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所以最大公因数是存在的,并且是正整数。
如果(a1,a2, ,a k)=1,则称a1,a2, ,a k是互质的;如果(a i , a j)=1,1 ≤i ≤k,1 ≤ j ≤k,i≠ j,则称a1,a2, ,a k是两两互质的。
显然,由a1,a2, ,a k两两互质可以推出(a1,a2, ,a k)= 1,反之则不然,例如(2,6,15)=1,但(2,6)= 2。
定理1 下面的等式成立:(ⅰ)(a1,a2, ,a k)=(|a1|,|a2|, ,|a k|);(ⅱ)(a,1)=1,(a,0)=|a|,(a,a)=|a|;(ⅲ)(a,b)=(b,a);(ⅳ)若p是质数,a是整数,则(p,a)=1或p∣a;(ⅴ)若a = bq + r,则(a,b)=(b,r)。
证明(ⅰ)我们先证明a1,a2, ,a k与|a1|,|a2|, ,|a k|的公因数相同。
设d是a1,a2, ,a k 任一公因数,由定义d∣ a i,i = 1,2,……,n。
因而d∣| a i | ,i = 1,2,……,n。
故d是|a1|,|a2|, ,|a k|的一个公因数,同样的方法可证|a1|,|a2|, ,|a k|的任一个公因数都是a1,a2, ,a k的一个公因数.即a1,a2, ,a k与|a1|,|a2|, ,|a k|的公因数相同。
由此可直接得(a1,a2, ,a k)=(|a1|,|a2|, ,|a k|);(ⅱ)、(ⅲ)、(ⅳ)显然。
(ⅴ)如果d∣a,d∣b,则有d∣r = a -bq,反之,若d∣b,d∣r,则d∣a = bq + r。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计算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最大公因数(GCD)和最小公倍数(LCM)是数论中常见的概念。
它们在各种数学问题和实际应用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如何计算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方法,并探讨它们的一些性质和应用。
一、最大公因数的计算方法最大公因数是指能够同时整除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大正整数。
常用的计算最大公因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1 辗转相除法辗转相除法(欧几里得算法)是求最大公因数的一种经典方法。
它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连续的除法操作,将两个数的大小逐渐缩小,直到得到一个能够整除两个数的数为止。
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设两个数为a和b,其中a > b;步骤二:用b去除a,得到余数r;步骤三:将b赋值为a,将r赋值给b;步骤四:重复步骤二和步骤三,直到得到的余数r为0为止;步骤五:此时,b即为最大公因数。
1.2 更相减损术更相减损术是另一种求最大公因数的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不断相减,将两个数的差值逐渐缩小,直到得到一个公共因子为止。
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设两个数为a和b,其中a > b;步骤二:计算两个数的差值d = a - b;步骤三:用d替换a中的较大数,并将d赋值给b;步骤四:重复步骤二和步骤三,直到a和b相等为止;步骤五:此时,a(或b)即为最大公因数。
1.3 素因数分解法素因数分解法是另一种求最大公因数的有效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将两个数分别进行素因数分解,然后将它们的公共素因子相乘即可得到最大公因数。
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将两个数a和b分别进行素因数分解,得到各自的素因数表达式;步骤二:将两个表达式中相同的素因子相乘;步骤三:所得乘积即为最大公因数。
二、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最小公倍数是指能够同时整除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小正整数。
常用的计算最小公倍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2.1 直接相乘法直接相乘法是求最小公倍数的一种简单直观的方法。
基本原理是将两个数相乘,然后除以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即可得到最小公倍数。
《初等数论》教学大纲2024
引言概述:初等数论是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整数的性质和关系,是一门基础性的课程。
本文旨在为《初等数论》课程的教学制定一份详细的大纲,以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正文内容:一、素数与合数1.素数的定义与性质素数的定义: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正整数。
2.合数的定义与性质合数的定义:不是素数的正整数。
二、因数与倍数1.因数的概念因数的定义:能整除一个数的整数。
因子的分类:负因数、正因数、真因数。
2.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最大公因数的定义与性质:两个数公共因子中最大的一个。
最小公倍数的定义与性质:两个数公共倍数中最小的一个。
三、整数的整除性与除法算法1.整除的概念与性质整除的定义:一个数能够被另一个数整除。
整除的性质:整数除法原则、整数的对称性。
2.整数的除法算法除法算法的步骤与原理:用减法、用乘法、整数除法算法的应用。
四、余数与模运算1.余数的概念与性质余数的定义:做除法时除不尽的部分。
余数的性质:余数的范围、余数的基本性质。
2.模运算的概念与性质模运算的定义:对于整数a和正整数n,a与n的商所得的余数。
模运算的性质:模运算的加法、减法和乘法规则。
五、同余与模运算应用1.同余的定义与性质同余的定义:对于整数a、b和正整数n,当a与b对n取余相等时,称a与b模n同余。
同余的性质:同余的传递性、同余的运算性质。
2.模运算的应用模运算在代数方程中的应用:线性同余方程、模运算的性质在方程求解中的应用。
总结:本文从素数与合数、因数与倍数、整除性与除法算法、余数与模运算以及同余与模运算应用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学生将能够了解整数的性质和关系,理解数论的基本原理,为后续数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拓展学生的数学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结合实际生活和其他数学知识进行应用。
通过系统的教学大纲指导,教师能够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最大公因数的定义和特征
最大公因数的定义和特征最大公因数(Greatest Common Divisor,简称GCD)是数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两个或多个整数中最大的能够同时整除它们的正整数。
在数论以及实际问题中,最大公因数具有很多重要的特征和应用。
最大公因数的定义非常简单明了。
对于两个正整数a和b,它们的最大公因数记作GCD(a, b),即GCD(a, b)是能够同时整除a和b的最大正整数。
例如,对于整数12和20,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4,因为4既能整除12,也能整除20,而比4更大的正整数则不能同时整除它们。
最大公因数具有唯一性。
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a和b,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唯一的。
这是由于最大公因数的定义决定了它必须同时整除a和b,而除数越大,就越能够同时整除a和b。
因此,最大公因数的唯一性保证了它在数学问题中的确定性。
最大公因数还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特征:1. 整除性:最大公因数具有整除性质。
即如果a能够整除b,那么a 必然也能够整除b的最大公因数。
例如,对于整数12和20,4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而12能够整除20,所以12也能够整除它们的最大公因数4。
2. 公约数性质:最大公因数还具有公约数性质。
即最大公因数是两个整数的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
例如,对于整数12和20,它们的公约数有1、2、4,而最大公因数是4,是它们的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
3. 线性性质:最大公因数具有线性性质。
即对于任意两个整数a和b,以及任意两个整数x和y,有GCD(ax+by, b) = GCD(a, b)。
这个性质在解决一些数论问题时非常有用,可以简化计算过程。
最大公因数在数论以及实际问题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在数论中,最大公因数是许多重要定理的基础,如欧几里得算法、贝祖等式等。
在实际问题中,最大公因数可以用来求解分数的约分、判断两个数是否互质、分解整数等。
例如,在化简分数时,我们可以通过求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因数,将分数约分为最简形式。
在密码学中,最大公因数的应用也非常重要,如RSA算法中的素数选择。
初等数论完整资料整合。
第一章考点1、会求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解法:最大公因数用辗转相除法最小公倍数为两个数的乘积除以两者的最大公约数,所以也是要先求出两者的最大公约数2、判别一个数是为质数还是合数判别法:用小于√x的所有质数除此数,看能否被整除3、证明整除(最好用同余证)例1证:73|8n+2+92n+1(n∈N)解:法一 8n+2+92n+1=64×8n+9×81n=64×8n+9×(73+8)n=64×8n+9×(C0n73n+C1n73n-1×8+…+C n n8n)=64×8n+9(73q+8n)( q∈Z)=73×8n+9q×73所以73|8n+2+92n+1法二 8n+2+92n+1≡64×8n+9×81n≡64×8n+9×8n≡73×8n≡0(mod73)所以73|8n+2+92n+1例2已知17|2x+3y,证明17|9x+5y解:因为9x+5y=17(x+y)- 4(2x+3y) 且17|2x+3y所以17|9x+5y例3设k为正奇数,证:1+2+3+....+9|1k+2k+3k+ (9)证:记S=1k+2k+3k+ (9)则2S=(1k+9k)+(2k+8k)+…+(9k+1k)=(1+9)q1 (q1∈Z)所以10|2S又因为2S=(0k+9k)+(1k+8k)+…+(9k+0k)=(0+9)q2(q2∈Z)所以9|2S又因为(9,10)=1所以90|2S 即45|S从而1+2+3+....+9|1k+2k+3k+ (9)4、证明某种类型的质数有无穷多个例:证明4n+1形的质数的个数为无穷。
(最后一节课讲的)第三章同余考点:1、同余的性质;(应用在同余解题中)P482、简化剩余系和欧拉函数;(求简化剩余系的个数)P583、欧拉定理和费马定理对循环小数的应用;(利用欧拉定理解题;判断是纯循环还是混循环,若是混循环,从第几位开始)P61具体分析:一、同余的性质1、a≡a (mod m)2、若a≡b (mod m),则b≡a (mod m)3、若a≡b (mod m) b≡c (mod m) 则 a≡c (mod m)4、i.若a1≡b1 (mod m) a2≡b2 (mod m) 则 a1+a2≡b1+b2 (mod m)ii. a+b≡c (mod m) 则 a≡c-b (mod m)5、a1≡b1 (mod m) a2≡b2 (mod m) 则 a1a2≡b1b2 (mod m)特别的,若a≡b (mod m) 则 ak≡bk (mod m)6、若a≡b (mod m) 且a=a1d b=b1d (d,m)=1 则 a1≡b1 (modm)7、i.若a≡b (mod m) k>0 则 ak≡bk (mod mk)ii.若a≡b (mod m) d为a,b及m的任一正公因数,则a/d≡b/d (mod m/d)8、若a≡b (mod m) i=1、2…k 则a≡b(mod m1m2…m k)例:一个小于4000的四位数,被3、4、5、7、9除皆余2,求这个数。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数学中一个特别有用的概念——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虽然这两个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其实理解起来并不难,就像学骑自行车一样,掌握了诀窍就轻松了。
咱们分步骤来,一步步搞清楚它们到底是啥,怎么计算。
1. 最大公因数(GCD)的理解与计算1.1 什么是最大公因数?最大公因数,顾名思义,就是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大”公共因数。
比如说,你有两个数字,12和18。
它们的因数分别是:12 的因数:1, 2, 3, 4, 6, 12。
18 的因数:1, 2, 3, 6, 9, 18。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1, 2, 3, 6都是它们的公共因数。
而最大公因数就是这几个公共因数中最大的一一个。
在这个例子中,最大公因数就是6。
1.2 如何计算最大公因数?有几种常见的方法可以计算最大公因数,最简单的就是“列举法”,就是把两个数的所有因数列出来,然后找出最大那个。
如果想要更快速的方法,可以用“辗转相除法”:1. 把较大的数除以较小的数。
2. 用得到的余数去除以较小的数。
3. 反复进行,直到余数为0。
此时,除数就是最大公因数。
比如:计算12和18的最大公因数。
18 ÷ 12 = 1 余612 ÷ 6 = 2 余0所以,最大公因数是6。
2. 最小公倍数(LCM)的理解与计算2.1 什么是最小公倍数?最小公倍数就是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小”公共倍数。
打个比方,咱们还是用12和18:12 的倍数:12, 24, 36, 48, 60, 72, …。
18 的倍数:18, 36, 54, 72, …。
你会发现36和72都是它们的公共倍数,其中最小的那个就是最小公倍数,也就是36。
2.2 如何计算最小公倍数?计算最小公倍数最简单的方法是“列举法”,找到两个数的所有倍数,然后选出最小的一个。
但如果想要更高效的方法,可以用“最大公因数法”:1. 先算出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2. 然后用两个数的乘积除以最大公因数,得到的结果就是最小公倍数。
认识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
认识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初中数学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数论以及其他数学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了解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助于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数学运算能力。
1. 最大公因数最大公因数,简称最大公约数,是指能同时整除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大的正整数。
最大公因数的概念在算术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可以帮助我们简化分数、约分、分解因式等。
计算最大公因数的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有质因数分解法、辗转相除法和欧几里得算法。
质因数分解法是将一个数分解成若干个质数的乘积,然后找出这些质数中的最小指数。
辗转相除法通过连续对两个数取余数的操作,直到余数为0,最后的除数即为最大公因数。
欧几里得算法是通过连续取余数和求商的步骤,直到余数为0,最后的除数即为最大公因数。
在利用计算机进行计算时,欧几里得算法的效率更高。
2. 最小公倍数最小公倍数是指能同时整除两个或多个数的最小的正整数。
最小公倍数的概念在实际问题中经常出现,比如计算两个物体同时运动到达同一位置的时间。
计算最小公倍数的方法也有几种,常用的有质因数分解法和倍数法。
质因数分解法是将多个数分解成质数的乘积,然后将每个质数的最大指数相乘得到最小公倍数。
倍数法是先找到两个数的公倍数,然后再选择其中的最小值作为最小公倍数。
3.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关系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数论的基本原理,任意两个自然数的乘积等于它们的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积。
这一关系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例如,有两个数a和b,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d,最小公倍数是m。
那么可以得到以下的关系:a *b = d * m通过这个关系,我们可以利用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简化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
总结: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数论中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了解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对于提高我们的数学能力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是初中数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解决数学问题的基础工具。
它们在实际生活和数学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从定义、性质、计算方法、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最大公因数(Greatest Common Divisor,简称GCD)是指几个数中能够整除它们的最大的数。
最小公倍数(Least Common Multiple,简称LCM)是指几个数中能够被它们整除的最小的数。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通常用符号“gcd”和“lcm”表示。
首先,我们来讨论最大公因数的性质。
最大公因数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 若a能被b整除,则gcd(a,b)=b。
2. 若a,b都能被c整除,则gcd(a,b)也能被c整除。
3. gcd(a,b)=gcd(b,a)。
4. gcd(a,0)=a,其中a为任意正整数。
5. 若a,b都是整数,则存在整数x和y,使得gcd(a,b)=ax+by(扩展欧几里得算法)。
接下来,我们探讨最大公因数的计算方法。
最大公因数有多种求解方法,常见的有质因数分解法和辗转相除法。
质因数分解法是将两个数分别分解为质数的乘积,然后提取两个数中公共的质因数的乘积,即为最大公因数。
辗转相除法是用除法逐步求得两个数的余数,直到余数为零时,被除数即为最大公因数。
这两种方法简单、高效,能够快速求得最大公因数。
然后,我们来讨论最小公倍数的性质。
最小公倍数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 若a能被b整除,则lcm(a,b)=a。
2. 若a,b都能整除c,则lcm(a,b)也能整除c。
3. lcm(a,b)=lcm(b,a)。
4. lcm(a,0)=0,其中a为任意正整数。
5. 若a和b都是整数,则gcd(a,b) * lcm(a,b) = |a * b|,其中|a * b|表示a和b的绝对值的乘积。
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最大公因数求得。
根据性质5可知,gcd(a,b) * lcm(a,b) = |a * b|,通过这个等式可以得到最小公倍数的计算公式:lcm(a,b) = |a * b| / gcd(a,b)。
数的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进阶
数的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进阶数的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是初中数学中的基本概念,它们在数论、代数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性质和应用。
一、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定义最大公因数(Greatest Common Divisor,简称GCD)是指一组数中能够同时整除每一个数的最大正整数。
最小公倍数(Least Common Multiple,简称LCM)是指一组数中能够被每一个数同时整除的最小正整数。
我们用两个数a和b来说明:当a和b都不为0时,它们的最大公因数记作gcd(a, b),最小公倍数记作lcm(a, b)。
当a和b中至少有一个为0时,gcd(a, b)等于不为0的那个数,lcm(a, b)等于0。
为了进一步研究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我们需要了解它们的性质。
二、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性质1. 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乘积等于原两数的乘积。
即对于任意两个数a和b,有gcd(a, b) * lcm(a, b) = a * b。
这个性质可以通过因数分解和最小公倍数的定义来证明。
2. 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的关系若a、b和c为任意三个数,有gcd(a, b) = gcd(b, a) = gcd(a, -b) = gcd(-a, -b),lcm(a, b) = lcm(b, a) = lcm(a, -b) = lcm(-a, -b)。
这意味着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与数的顺序无关,并且它们的正负号不会影响结果。
3.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性质也适用于多个数。
对于任意n个数a1, a2, ..., an,有gcd(a1, a2, ..., an) = gcd(gcd(gcd(a1, a2), a3), ..., an),lcm(a1, a2, ..., an) = lcm(lcm(lcm(a1, a2), a3), ..., an)。
这个性质将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推广到了多个数的情况。
人教版高中数学选修4-6《初等数论:1.2最大公因数》
若rn+ 1 = 1呢?
即 a , b 的 最 大公 因数 是 最后 一个 不 为 零 的余 数 .
2019/1/19 10 选修4-6 初等数论初步 最大公因数
方法应用
辗转相除法
若a, b(b > 0)是任意两个整数,依次做带余除法 a = q1b + r1 , (0 < r1 < b) b = q2 r1 + r2 , (0 < r2 < r1 ) LL rn- 2 = qn rn- 1 + rn , (0 < rn < rn- 1 ) rn- 1 = qn+ 1rn + rn+ 1 , (rn+ 1 = 0)
2019/1/19
7 选修4-6 初等数论初步 最大公因数
性质探究
TH4
(1)(a, b) = (b, a); (2) (a1, a2 ,L an )=(| a1 |,| a2 |,L | an |);
(3)(a,1) = 1 , (a, 0) = | a | , (a, a) = | a | ;
例1 求 (1840,667).
练习 求 (1989,-364).
2019/1/19
11 选修4-6 初等数论初步 最大公因数
方法应用
例2 求(21n+4, 14n+3).
练习 求(n2 + n + 1, n - 1).
2019/1/19
12 选修4-6 初等数论初步 最大公因数
知识小结
• 最大公因数的相关性质
人教版高中数学选修4-6《初等数论:最大公因数》
探究?
1,自己列举几组整数a,b,c,计算并比较(a,b,c),((a,b),c), 从中你能发现什么规律?
(1)108,36,52
(2)35,135,95
2,求三个整数的最大公约数与求两个 整数的最大公约数之间有什么联系?
(a,b,c)=((a,b),c)
练习:存在整数m,n使(375,105)=375m+105n 吗?
作业:思考证明性质3
2.1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给定两个整数a,b,必有
公共的因数,叫做它们的公因数,当a,b不 全为零时,在有限个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叫做 a,b的最大公因数,记作(a,b). 如果a,b的最大公因数为1,那么称a,b 是互素的。
将整数a,b,c的最大公因数记作(a,b, c),依次类推。
用短除法计算下列两组数的最大公因数。 (1)375,105 (2)1840,667 从中你能感受到什么?
性质2:若a/bc,且(a,b)=1,则p/a,或p/b。
最大公约数:短除法和辗转相除法
性质1:设整数a,b不同时为零时,
则存在一对整数m,n,使得(a,b) =am+bn.
性质2:若a/bc,且(a,b)=1,则a/c.
性质3:设p为素数,若p/ab,则p/a,
解:375=105*3+60 105=60*1+45 60=45*1+15
45=15*3
(375,105)=(45,15)=15=60-45 =60-(105-60)=60*2-105 =(375-105*3)*2-105=375*2-7*105 所以m=2,n=-7
性质1:设整数a,b不同时为零时,则存在一对整数 m,n,使得(a,b)=am+bn.
数论笔记2-最大公因数理论
数论笔记2-最⼤公因数理论上⼀篇实在是太简单了. 接下来我们将要进⼊最⼤公因数理论.1. 最⼤公因数和最⼩公倍数⾸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因数的定义.设有a1,⋯,a n, 若d|a1,⋯,d|a n, 称d为a1,⋯,a n的公因数.我们记这些公因数组成的集合为(a1,⋯,a n).⾃然地, 我们定义这些数的公因数中最⼤的⼀个为最⼤公因数, 记作 (a1,⋯,a n).特别地, 若 (a1,⋯,a n)=1, 称这些数互素.根据定义,有 (a1,⋯,a n)=max.下⾯我们给出⼀些简单的性质.1. (a_1,a_2)=(a_2,a_1)=(-a_1,a_2)=(|a_1|,|a_2|)2. a_1|a_j(2\leqslant j\leqslant n)\Rightarrow (a_1,\cdots,a_n)=|a_1|3. (a_1,a_2)=(a_1,a_2,a_1x)4. (a_1,a_2)=(a_1,a_2+a_1x)5. (p,a_1)=\begin{cases}p,&p|a_1\\1,&p\nmid a_1\end{cases}6. \mathcal{D}(a_1,\cdots,a_n)=\mathcal{D}(a:a=a_1x_1+\cdots+a_nx_n)其中性质1,3,4,5⼀般情况下同样成⽴.这些性质就不予全部证明了. ⼤体来说, 证明的思路就是证明左右两边的公因数集合相等, 从⽽⾃然有最⼤公因数相等.以性质4为例. 根据整除性质有d|a_1,d|a_2\Leftrightarrow d|a_1,d|a_2+a_1x,则\mathcal{D}(a_1,a_2)=\mathcal{D}(a_1,a_2+a_1x), 从⽽根据上⾯的分析得出结论.另外性质6可以认为是性质4的⾃然推论. 这条性质⽐较本质, ⾮常重要. ⽐如下⾯这条不那么显然的定理:7. a_1x_1+\cdots+a_nx_n=1\Rightarrow (a_1,\cdots,a_n)=1证明其实⾮常简单: 根据上述性质6有\mathcal{D}(a_1,\cdots,a_n)=\{1,-1\}, 于是就得出了结论.接下来我们再给出⼀条最⼤公因数的性质并给予证明.8. m|(a_1,\cdots,a_n)\Rightarrow m(a_1/m,\cdots,a_n/m)=(a_1,\cdots,a_n)证明的思路是两次运⽤性质1.1.6 (即第1篇笔记标题1性质6, 之后都会这样编号), 即⽤整除得到左边⼩于等于右边, 右边⼩于等于左边, 于是就证明了结论. (这时初等数论中⼀种很常见的证明⽅法)证明: 记D=(a_1,\cdots,a_n), d=(a_1/m,\cdots,a_n/m).根据条件有m|D, ⼜根据D的定义知D|a_j, 则m|a_j(1\leqslant j\leqslant n).运⽤整除性质有(D/m)|(a_j/m), 则根据d的最⼤性有D/m\leqslant d, 即D\leqslant md.另⼀⽅⾯, 有d|(a_j/m), 则根据整除性质有md|a_j, 根据D的最⼤性有md\leqslant D.综上所述有md=D, 证毕.简单讨论完了最⼤公因数,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最⼩公倍数.设有a_1\cdots a_n\neq0, 若有a_1|l,\cdots,a_n|l,称l是a_1,\cdots,a_n的公倍数.我们记这些公倍数组成的集合为\mathcal{L}(a_1,\cdots,a_n).我们定义这些数的正公倍数中最⼩的⼀个为最⼩公倍数, 记作[a_1,\cdots,a_n].相对来说, 最⼩公倍数的性质没有最⼤公因数那么好. 但是我们仍然有下⾯的结论:9. [a_1,a_2]=[a_2,a_1]=[-a_1,a_2]=[|a_1|,|a_2|]10. a_j|a_1(2\leqslant j\leqslant n)\Rightarrow [a_1,\cdots,a_n]=|a_1|11. d|a_1\Rightarrow [a_1,a_2]=[a_1,a_2,d]12. [ma_1,\cdots,ma_n]=m[a_1,\cdots,a_n]性质9和11在⼀般情况下同样成⽴. 这些性质的证明和最⼤公因数对应性质类似, 我们这⾥只对性质12进⾏证明.证明: 记L=[ma_1,\cdots,ma_n], l=[a_1,\cdots,a_n].⼀⽅⾯有ma_j|L\Rightarrow a_j|(L/m)\Rightarrow l\leqslant(L/m)\Rightarrow ml\leqslant L,另⼀⽅⾯有a_j|l\Rightarrow ma_j|ml\Rightarrow L\leqslant ml.则L=ml, 证毕.2. 辗转相除法在对最⼤公因数进⾏进⼀步讨论之前, 我们先介绍⼀下辗转相除法这⼀⼯具.设有u_0,u_1,u_1\neq0. 我们重复应⽤带余除法:\begin{aligned}u_0&=q_0u_1+u_2, &0<u_2<|u_1|\\u_1&=q_1u_2+u_3, &0<u_3<u_2\\&\vdots\\u_{k-1}&=q_{k-1}u_k+u_{k+1}, &0<u_k<u_{k-1}\\u_k&=q_ku_{k+1}, &0<u_{k+1}<u_k\end{aligned}注意到|u_1|>u_2>\cdots>u_k>u_{k+1}>0, 则该过程必会停⽌, 不会⽆限重复下去.有了辗转相除法, 我们可以推知以下结论:1. (u_0,u_1)=(u_1,u_2)=\cdots=(u_k,u_{k+1})=u_{k+1}2. d|u_0,d|u_1\Leftrightarrow d|(u_0,u_1)3. \exist x_0,x_1使u_0x_0+u_1x_1=(u_0,u_1)性质1实际推导的时候需要倒过来. 根据性质1.1和1.4, 我们有(u_{k-1},u_k)=(u_k,q_{k-1}u_k+u_{k+1})=(u_k,u_{k+1}). 然后剩下的就显然了.性质2利⽤性质1和整除的性质是显然的. 注意, 这个性质说明了两个数的公因数⼀定是最⼤公因数的因数, 这是我们在第3节最⼤公因数理论中将要讨论的⼀个定理的特殊情况.性质3可以从线性组合的⾓度来理解. u_{k+1}可表⽰为u_k和u_{k-1}的线性组合, u_k可表⽰为u_{k-1}和u_{k-2}的线性组合, 以此类推, 知u_{k+1}可表⽰为u_0和u_1的线性组合. 证毕.性质3可以应⽤于解不定⽅程. 这个之后再讨论.3. 最⼤公因数理论在这⼀章, 我们对最⼤公因数理论进⾏收尾. 我们会给出8个最⼤公因数的重要性质, 并证明之.根据⼆潘初等数论的介绍, 我们实际上有3种⽅法来建⽴这套理论. 我们这⾥只选取最简单的⼀种 (只⽤到整除, 带余除法和之前介绍过的⼀些最⼤公因数的性质),其他的⽅法可以到原书进⾏了解.⾸先给出定理内容: (注: 为了⽅便, 我们⽤a_j来表⽰每⼀个a, 就不写范围了)1. a_j|c\Leftrightarrow [a_1,\cdots,a_k]|c2. D=(a_1,\cdots,a_k)\Leftrightarrow D|a_j;d|a_j\Rightarrow d|D3. m(b_1,\cdots, b_k)=(mb_1,\cdots,mb_k)4. (a_1,\cdots,a_k)=((a_1,a_2),a_3,\cdots,a_k)推论: (a_1,\cdots,a_k)=((a_1,\cdots,a_l),(a_{l+1},\cdots,a_k))5. (m,a)=1\Rightarrow (m,ab)=(m,b)6. (m,a)=1, m|ab\Rightarrow m|b推论: (m_1,m_2)=1,m_1|n,m_2|n\Rightarrow m_1m_2|n7. [a_1,a_2](a_1,a_2)=|a_1a_2|8. (a_1,\cdots,a_k)=min(s:s=a_1x_1+\cdots+a_kx_k,s>0)推论: \exist x_0,\cdots,x_k使a_1x_1+\cdots+a_kx_k=(a_1,\cdots,a_k)我们⾸先证明性质1, 然后性质2⾄性质7都可以通过此推出. 性质8需要进⾏额外的证明.性质1: 设L=[a_1,\cdots,a_k].必要性: L|c,a_j|L\Rightarrow a_j|c, 证毕.Loading [MathJax]/jax/element/mml/optable/BasicLatin.js充分性: 设c=ql+r,0\leqslant r<L. 则a_j|c,a_j|L\Rightarrow a_j|r, 即r为⼀个公倍数. 但⼜有r<L, 则只能有r=0. 故L|c, 证毕.实际上性质1就是说公倍数是最⼩公倍数的倍数.性质2:必要性: 由D|a_j知D是公因数; 由d|D知|d|\leqslant D, ⽽d是任⼀公因数, D⽐任⼀公因数的绝对值都⼤, 则D=(a_1,\cdots,a_k). 证毕.充分性: 设全体公因数为d_1,\cdots,d_s. 令L=[d_1,\cdots,d_s]. 由性质1知L|a_j, ⼜有d_j|L, 则根据必要性的证明有L=(a_1,\cdots,a_k), 也即最⼤公因数满⾜右边的性质. 证毕. (这个证明⽅法可能有点抽象)性质2告诉我们公因数是最⼤公因数的因数.性质3:考虑运⽤上⾯的性质1.8. 令a_j=mb_j. 有m(b_1,\cdots,b_k)=m(a_1/m,\cdots,a_k/m).但是为了能利⽤上⾯的性质, 我们还要满⾜m|(a_1,\cdots,a_n)这个前提. 注意到m|a_j, 则运⽤性质2有m|(a_1,\cdots,a_k). 这样条件满⾜了.则m(a_1/m,\cdots,a_k/m)=(a_1,\cdots,a_k)=(mb_1,\cdots,mb_k). 证毕.实际上性质1.8与性质3就差在了性质2上.性质4:采⽤经典证法.⼀⽅⾯, 设有d|a_j, 由性质2有d|(a_1,a_2), 即左边的公因数⼀定是右边的公因数.另⼀⽅⾯, 设有d|(a_1,a_2), ⼜因为(a_1,a_2)|a_1, (a_1,a_2)|a_2, 则d|a_1, d|a_2, 即右边的公因数⼀定是左边的公因数.公因数集相等知最⼤公因数相等. 证毕.推论⾃然成⽴.性质5:若m=0, 则a=\pm1, 显然成⽴. 否则, 有(m,b)=(m,b(m,a))=(m,mb,ab)=(m,ab). 证毕. (这⾥主要运⽤了性质3和1.3)性质6:|m|=(m,ab)=(m,b)\Rightarrow m|b. 证毕. (这⾥主要运⽤了性质5)更常⽤的是推论. 证明如下:m_1|n\Rightarrow n=km_1\Rightarrow m_2|km_1\Rightarrow m_2|k\Rightarrow m_1m_2|m_1k\Rightarrow m_1m_2|n. 证毕.性质7:⾸先考虑(a_1,a_2)=1的情况. 此时令L=[a_1,a_2], 根据性质1有L|a_1a_2. ⼜有a_1|L,a_2|L, 根据性质6推论有a_1a_2|L. 则L=|a_1a_2|. 该情况证毕.当(a_1,a_2)\neq1时, 有(a_1/(a_1,a_2),a_2/(a_1,a_2))=1, 则[a_1/(a_1,a_2),a_2/(a_1,a_2)]=|a_1a_2|/(a_1,a_2)^2. 将平⽅项移到左边并运⽤性质1.12, 有[a_1,a_2](a_1,a_2)=|a_1a_2|. 证毕.注意这是⼀个专⽤于两个数情况的定理. 多个数就不⼀定了.性质8:我们利⽤性质1.6. 记S=\{s|s=a_1x_1+\cdots+a_kx_k\}. 显见0<a_1^2+\cdots+a_k^2\in S, 则S中有正整数. 令其中最⼩的正整数为s_0.取任⼀公因数d|a_j, 根据整除性质有d|s_0, 则|d|\leqslant s_0.设a_j=q_js_0+r_j, 0\leqslant r_j<s_0. 显然r_j=a_j-q_js_0\in S, 则因为s_0是最⼩正整数, 只能有r_j=0. 故s_0|a_j, 即s_0是公因数.根据上⾯的|d|\leqslant s_0, 知s_0=(a_1,\cdots,a_k). 证毕.这样我们就完成了对最⼤公因数理论的介绍.。
《最大公因数》 讲义
《最大公因数》讲义在数学的广袤世界里,“最大公因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不仅在数学理论中有着关键地位,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实际应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那么,什么是最大公因数呢?简单来说,最大公因数就是几个整数共有的因数中最大的那个。
为了更好地理解最大公因数,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因数的概念。
因数,就是能够整除一个数的数。
比如 6 的因数有 1、2、3、6。
而对于两个数,比如 12 和 18,它们共有的因数有 1、2、3、6,其中最大的就是 6,所以 12 和 18 的最大公因数就是 6。
如何找出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呢?这里有几种常见的方法。
首先是列举法。
我们分别列出两个数的因数,然后找出它们共有的因数,从中找出最大的那个。
以24 和36 为例,24 的因数有1、2、3、4、6、8、12、24;36 的因数有 1、2、3、4、6、9、12、18、36。
它们共有的因数有 1、2、3、4、6、12,所以最大公因数是 12。
其次是分解质因数法。
把每个数分解成若干个质因数的乘积,然后找出它们公有的质因数,并将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得到的积就是最大公因数。
例如,对于 30 和 42,30 = 2×3×5,42 = 2×3×7,它们公有的质因数是 2 和 3,所以最大公因数是 2×3 = 6。
还有短除法。
用这两个数除以它们的公有质因数,一直除到商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相乘,所得的积就是最大公因数。
比如求 48 和 60 的最大公因数,用短除法,先同时除以 2 得到 24 和 30,再除以2 得到 12 和 15,然后除以 3 得到 4 和 5,此时商互质,除数 2、2、3 的乘积 12 就是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在数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分数的化简中,我们需要找出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因数,然后将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这个最大公因数,从而得到最简分数。
比如将分数 18/24 化简,先求出 18 和 24 的最大公因数是 6,然后分子分母同时除以 6,得到最简分数 3/4。
初等数论最大公因数
,
c2 ac3 c bc2 abc3
所以有 ab|c.
10、(a,c)=1, (b,c)=1, 则有 (a b,c)=1 证:因为(a,c)=1,由性质7有
(a b,c)=(b,c)=1.
11、若对i=1,2,..n; j=1,2,…m.
有 i j有(ai ,bj ) 1 ,则
n
m
(ai ,bj ) 1
a1, a2 ,an 互素。
若对 i j,有(ai , a j ) 1 ,则称
a1, a2 ,an 两两互素。
显然两两互素可推出互素,反之不行。
例(2,3,4)=1,但(2,4)=2。
下面主要讨论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的性质.
性质:
1、(a1, a2 ,an )= (| a1 |, | a2 |,| an |)
§2 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是数论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定义1:n( n 2)个不全为零的整数 ai , (i 1,2,, n)的公共约数称为
ai (i 1,2,, n) 的公约数.
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称为ai (i 1,2,, n)
的最大公约数。记成 (a1, a2 ,an )
定义:若 (a1, a2,an ) =1,则称
例3:设n,a 是正整数,试证若 n a不是整数,
则一定是无理数.
证:若n a 是非整数的有理数,则可设
n a p , q 1, ( p, q) 1 ,
因为(p,q)=q1,所以有( pn , qn ) 1
于是有 a , 但 qn 1
pn qn
,
所以有q n† pn
所以假设错误,若 n a不是整数,则一定是
证:不妨设n>m,则Fn-2= (22n1 1)(22n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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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由辗转相除法 d|a,d|b,则有d|(a,b), 反之也对
例1、 求24871与3468的最大公因数
解: 24871=3468*7+595,
3468=595*5+493,
595=493*1+102,
493=102*4+85,
102=85*1+17,
12、设(a,b)=d,则一定存在整数x,y使得 ax+by=d
证:由辗转相除法倒过来即可得。
因为 d =(
rn qn rn1 rn2
)b
)a+(
令第一个括号里的数为x,第二个括号里的数 为y,即得。
推论:(a,b)=1 ax+by=1 证:
存在整数x,y使得
显然。
c2 ac3 c bc abc 2 3
,
所以有 ab|c.
10、(a,c)=1, (b,c)=1, 则有 (a b,c)=1
证:因为(a,c)=1,由性质7有
(a b,c)=(b,c)=1.
11、若对i=1,2,..n; j=1,2,…m.
有 i j有(ai , b j ) 1 ,则
从而证明了结论.
(M a , Mb ) (Mb , M r ) (M rn , M rn1 ) 2(a,b) 1
例5:证明 (M a , Mb ) 2
( a,b)
1
证:设a=bq+r,则 bq r b q r r r M a 2 1 (2 ) 2 2 2 1 = 2r N (2b 1) 2r 1 N (2b 1) 2r 1 1 rn rn1 =……= (2 1) N 2 1 即a,b作转辗相除和 M a , M b 作转辗相除是同 步的,即有
注:这个性质是后继知识的基础,很重要,因为两 个较大的数的最大公因数可转化为较小的两个数 的最大公因数,从而为求大公因数找到了方法.
为求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引进辗转相除法 辗转相除法 :下面的一组带余数除法称为辗 转相除法。
设a,b为正整数,依次做带余除法
a bq1 r1 , b r1q2 r2 ,
则有
(a1, a2 ,an ) d n
注:性质13说明了n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可 两个两个地求
证:由已知得 di 1 | di , di | ai , dn | ai , i 1,2, n 说明了 d n 是 a1 , a2 ,an 的公因数。 又设d是 a1 , a2 ,an 的任一公因数,则有
2n
n
例4: 证明对任意 m, n,m≠n, (Fn , Fm)=1。
证:不妨设n>m,则Fn-2= (2
=(Fn-1-2) Fn-1
2n1
1)(2
2n1
1)
= Fn-1Fn-2…Fm
F1F0
设(Fn ,Fm)=d, 则d | Fn, d| Fm
d|2
但Fn为奇数,∴d=1, 即证。
a1 , a2 ,an
互素。
若对 i j, 有(ai , a j ) 1 ,则称
a1 , a2 ,an 两两互素。
显然两两互素可推出互素,反之不行。
例(2,3,4)=1,但(2,4)=2。
下面主要讨论(a = (| a1 |, | a2 |,| an |) , a , a ) 1 2 n
n
所以假设错误,若 n a 不是整数,则一定是 无理数. 注:对任意的正整数n,m有(a,b)=1 (a n , bm ) 1
介绍两个有名的数----梅森数和费尔马数 梅森数:形如2n-1的数叫梅森数,记成 Mn=2n-1。 费尔马数:n为非负整数,形如 2 1 的数 叫费尔马数,记成Fn= 22 1
设ax+by=1,又设d=(a,b),
则有 d|a,d|b,有d|1,即d=1
注:以上给出了证明(a,b)=1的一种常规 方法.即先设d=(a,b),然后证明d|1,即 得d=1
下面我们给出n 个整数的最大公因数的求法 13、 a1 , a2 ,an 为n个整数,又设
(a1, a2 ) d2 , (d2 , a3 ) d3 (dn1, an ) dn
例2:设k 为正奇数,试证
1 2 9 | 1 2 9
k k k
证:设s 1 2 9
k k
k
,则
2s (1k 9k ) (2k 8k ) (9k 1k )
(1k 8k ) (9k 0k ) 则有 2s 10N1 ,又 2s (0k 9k)
85=17*5,
所以(24871,3468)=17.
例2:求(21n+4,14n+3) 解:原式=(21n+4,14n+3) =(7n+1,14n+3) =(7n+1,7n+2) =(7n+1,1)=1
6、m>0.则(am,bm)=m(a,b)
证:由辗转相除法两边同乘m即得。
推论1:c 0, c | a, c | b, 则
证:只要c乘
a c b c
( , ) 即得 ( a ,b ) 。
( , )
a c b c
c
( a ,b ) c
a 推论2: ( a ,b )
(
,
b ( a ,b )
) 1
证:取c=(a,b)即得推论2 推论2给出了两个整数的常用设法,即可设
a a1d , b b1d , d (a, b), (a1 , b1 ) 1
§2 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因数是数论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定义1:n( n 2)个不全为零的整数
ai , (i 1,2,, n)的公共约数称为
ai (i 1,2,, n) 的公约数.
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称为 ai (i 1,2,, n) 的最大公约数。记成
(a1, a2 ,an )
定义:若 (a1, a2 ,an ) =1,则称
0 r1 b
0 r2 r1
rn2 rn1qn rn
0 rn rn1
rn 1 0
rn1 rn qn1 rn1
5、a,b为整数,则(a,b)= 即最后一个 n 不为零的余数
r
证:由性质4知(a,b)=
(b, r1 ) (r1, r2 ) (rn1 , rn ) (rn ,0) rn
7、若(a,b)=1, 则 (ac,b)=(c,b) 证:(ac,b)|ac, (ac,b)|bc, (ac,b)|(ac,bc)
从而有(ac,b)|(a,b)c
(a,b)|c
又(ac,b)|b, (ac,b)|(b,c)。 反之, (c,b)|ac, (c,b)|b (c,b)|(ac,b), 注:证明两个最大公因数相等,可用相互整 除的方法
2、(0,b)=|b|, b≠0.
3、(a,b)=(b,a)
前3条比较简单.
4、若a=bq+c,则(a,b)=(b,c) 分析: (1)可证(a,b) 和(b,c)相互整除. (2)利用集合知识说明a,b和b,c的公因子集相同.
证:设d是a,b的任一公因数,则有d|a,d|b, 则有d|c=a-bq,说明d也是b,c的公因数,反 之设d是b,c的任一公因数,则d|b,d|c,则 有d|a,说明d也是a,b的公因数。所以a,b 的全体公因数的集合就是b,c的全体公因数 的集合。则最大的一个也相等即(a,b)= (b,c)
d | dn 这说明了 d n 是 a1 , a2 ,an
d | a1 , d | a2 d | d 2 , 又有 d | a3 d | d3 ,
的最大公因数。
例1:若17|2a+3b,试证17|9a+5b
证:因为2*(9a+5b)=9(2a+3b)-17b,
由已知,有17|2*(9a+5b) 因为(17,2)=1,由性质有 17|9a+5b.
8、(a,b)=1, b|ac b|c 证:因为b|ac, 所以 (ac,b)=|b|, 由7知 (ac,b)=(c,b)=|b|,即b|c.
9、a|c, b|c, (a,b)=1, ab|c 证:由已知有 c ac1 , c bc2 , ac1 bc2
a | bc2 又(a,b)=1,所以有a | c2
( ai , b j ) 1
i 1 j 1
n
m
证:因为对任意的j有
(a1a2 an , bj ) (a2 an , bj ) (an , bj ) 1
(a1a2 an , b1b2 bm ) (a2 an , b2 bm )
(a1a2 an , bm ) 1.
所以又有 2s 9 N 2 即有9|2s,10|2s,由(9,10)=1, 有90|2s.故
1 2 9 | 1 2 9
k k
k
例3:设n,a 是正整数,试证若 n a不是整数, 则一定是无理数.
证:若n a 是非整数的有理数,则可设
p p n , q 1, ( p, q) 1 , 于是有 a n a q q n n n q 1 , ( p , q ) 1 因为(p,q)=1,所以有 ,但 n n 所以有q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