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新增耕地指标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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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新增耕地指标转让合同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人、受让人根据贵州省新增耕地指标流转平台发布的新增耕地指标流转信息、公告和所签订的《指标转让协议成交确认书》,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新增耕地指标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如下:
一、转让指标及价格
转让人将指标合格证(证书编号:)所载明的新增耕地(水田)指标亩(),质量等级均是 11 ,以单价元/亩,总价(人民币小写万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转让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首期转让费支付:自合同签订,转让人向受让人提供合格证复印件及质量等级相关说明材料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指标转让价总额的,即元整(人民币小写:)。
后期费用支付:受让人取得新增耕地合格证复印件及质量等级相关说明材料,并满足用地报批需求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人支付剩余款项,即元整(人民币小写:万元)。
(备注:付款方式及条件的具体内容,可由流转双方自行协商确
定。
)
三、转让人、受让人义务
(一)转让人义务
1、转让人向受让人提供所流转指标合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转让人向受让人提供有效收费票据。
3、转让人必须保证流转给受让人的新增耕地(水田)指标的真实性,并保证该指标可用于建设用地报批占补平衡。
4、转让人提供的指标若不能用于占补平衡,必须及时提供同等质量和数量的指标更换且保证可用于占补平衡。
(二)受让人义务
1、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30日内向转让人支付转让成交价款。
2、受让人将流转指标用于建设项目用地的占补平衡。
四、违约责任
转让人、受让人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受让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式肆份,转让受让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