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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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说明
⾼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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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类从野蛮进化到⽂明的重要标志。

但⽕和其他事物⼀样具有两重性,⼀⽅⾯给⼈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带来了健康和智慧,从⽽促进了⼈类物质⽂明的不断发展;另⼀⽅⾯⽕⼜是⼀种具有很⼤破坏性的多发性的灾害。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也突飞猛进,⾼层建筑如⾬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体量的综合性的⾼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但是随着⼈们⽣产⽣活中⽤⽕⽤电情况的不断增多,由于⽤⽕⽤电的不当、或者管理不慎、或者设备故障、或者蓄意纵⽕等各种原因⽽不断产⽣的⽕灾,对⼈类的⽣命财产也构成了巨⼤的威胁。

⼀幢建筑要能够发挥其正常的设计功能,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设计,特别是⾼层建筑,尤其是⼤型⾼层公共建筑,由于功能的多样性,交通路线错综复杂,⼀旦发⽣⽕灾,后果不堪设想。

⾼层建筑的特殊性,决定了安全疏散设计成为⾼层建筑中的重要问题。

从已有的⽕灾案例来看,⾼层建筑存在较⼤的⽕险隐患,特别是在安全疏散⽅⾯问题突出,其防⽕设计必须受到重视。

⼀、⾼层建筑的概念
⾼层建筑因其占地⾯积⼩、空间充分利⽤、能有效解决城市⽤地紧张的状况,特别是它的⾯积集中、体形⾼⼤、能满⾜⼈们多功能使⽤的需要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们的青睐,并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之⼀。

⾼层公共建筑更是为城市建设锦上添花,但同时也出现了⽕灾发⽣时⽕势蔓延快、⼈员不易疏散、⽕灾扑救困难等新的问题。

⾼层建筑的特点,⾸先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其⼆是发⽣⽕灾时,在“烟囱效应”作⽤下,烟⽓和⽕势竖向蔓延快,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难,⽽平时使⽤的电梯由于不防烟⽕和⽕灾断电等原因禁⽌使⽤;其三是⼈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

⾼层建筑的功能分区合理,交通路线通畅,⼈员安全疏散快捷,不仅反映了⼀个建筑物的实⽤性和经济性,同时还涉及到⼈民⽣命财产的安全性问题。

对⾼层建筑进⾏防⽕设计,应从其建筑及使⽤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建筑功能与消防安全的合理关系。

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攸关⼈员⽣命安全,要求⾼、难度⼤,⽆疑是⾼层建筑防⽕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

⼆、⾼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
对于⾼层建筑,主要安全疏散设施是指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道、安全出⼝、安全电梯;对于⾼层旅馆、饭店和写字楼,还有辅助安全疏散设施,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标志、应急⼴播及辅助救⽣设施等。

对超⾼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疏散阳台、缓解器、救⽣袋、直升飞机停机坪等等。

若发⽣⽕灾,⼈们在紧急疏散时,⼀个阶段⽐⼀个阶段安全性⾼,即⼈们从着⽕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道,再由公共⾛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转向室外或其他安全处,⼀步⽐⼀步安全,不会产⽣“逆流”情况,这样的疏散路线即为安全疏散路线。

因此,在布置疏散路线时,既要⼒求简捷明了,便于寻找、辨别;⼜要不致因受某种阻碍反向⽽⾏。

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和安全疏散路线。

,为⼈们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对于避免和减少⼈员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有着⼗分重要的意义。

(⼀)疏散楼梯和楼梯间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楼梯间防⽕和疏散能⼒的⼤⼩,直接影响着⼈员的⽣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作。

因此,建筑防⽕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性质、⾼度、层数,正确运⽤各种建筑规范,选择符合防⽕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防⽕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开敞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般要求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道。

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3.靠外墙设置,便于⾃然采光、通风和消防⼈员的援救⾏动。

4.除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超⾼层建筑中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

⾸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

如果楼梯间位置变更,遇有紧急情况时⼈员不易找到楼梯,延误疏散时间,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特别是宾馆、饭店、商业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层之间应有防⽕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楼梯间。

⼀般应在⾸层采⽤耐⽕极限不低于2⼩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

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级防⽕门。

为确保⼈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层应直通室外。

在⾸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设有防⽕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疏散⼈员误⼊地下室、半地下室,⼜能阻挡⽕势、烟雾蔓延。

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封闭的电梯井、可燃⽓体管道和甲、⼄、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7.疏散楼梯间和⾛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化,紧急情况下易使⼈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采⽤。

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夹⾓不超过10度,且每级离扶⼿250mm处的踏步的宽度不应⼩于 220mm。

8.居住建筑内,可燃⽓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以上只是各楼梯间共性的设计规定。

实际⼯作设计中,根据建筑类型不同要选择适合的楼梯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楼梯,建筑规范还有更进⼀步的具体要求。

(⼆)疏散⾛道
疏散⾛道是疏散时⼈员从房间内⾄房间门,或从房间门⾄疏散楼梯或外部出⼝等安全出⼝的室内⾛道。

在⽕灾情况下,⼈员要从房间等部位向外疏散,⾸先通过疏散⾛道,所以,疏散⾛道是疏散的必经之路,通常为疏散的第⼀安全地带。

⼀般要求
1.⾛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尤其不要往返转折,否则会造成疏散阻⼒和产⽣不安全感。

2.疏散⾛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3.⾛道的结构和装修。

因为⾛道是⽕灾时必经之路,为第⼀安全地带,所以必须保证它的耐⽕性能。

⾛道中墙⾯、顶棚、地⾯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规范》的要求。

同时,⾛道与房间隔墙应砌⾄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

4.⾛道的宽度⼀般按照⼈数计算确定。

在⾼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使⽤性质的不同、采⽤结构类的不同等因素,尽量布置环形⾛道、双向⾛道或⽆尽端房间的⾛道、“⼈”字型⾛道。

这样布置交通的优点是,既⽅便平时使⽤,⽕灾时⼜能迅速使⼈们安全疏散。

现举有代表性的⾼层住宅、办公建筑、旅馆实例。

如下:
⾼层住宅建筑,⼀般采⽤⽆尽端房间的外廊式或内廊式⾛道,对于塔式住宅,其特点是以电梯、楼梯和公共⾛道组成⼀个平⾯核⼼,所有的住户都分布在核⼼的四周。

这种平⾯形式布置紧凑,既⽅便平时使⽤,⼜便于⽕灾时紧急疏散。

办公和旅馆⾼层建筑,凡采⽤⼤空间办公室的,⼤多采⽤环形⾛道或双向⾛道。

(三)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直接影响疏⽤时间和建筑物内⼈员的安全。

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的使⽤性质和功能,正确的运⽤规范,根据不同建筑提出具体的要求:
1.⾼层建筑的安全出⼝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之间的距离不应⼩于5⽶。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安全疏散距离
为保证通廊式住宅建筑的⼈员能迅速安全疏散,当⼩楼梯设在户外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当⼩楼梯设在户内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最远⼀个房间门算起。

⼩楼梯⼀段的疏散距离可按其1.5倍⽔平投影计算。

2.⾼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何⼀点⾄最近的疏散出⼝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其它房间内最远⼀点⾄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防⼯程内最远⼀点到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于15m。

3.⼀般民⽤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直接通向疏散⾛道的房间疏散门⾄最近安全出⼝的最⼤距离(m)
注:
1)⼀、⼆级耐⽕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基室内任何⼀点⾄最近安全出⼝的直线距离不⼤于30m。

2)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的最⼤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动喷⽔灭⽕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4)房间内任⼀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
散⾛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平投影尺⼨计算
4.⼚房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m)
⼚房内任⼀点到最近安全出⼝的距离(
5.汽车库室内最远⼯作地点⾄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灭⽕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作地点⾄室外出⼝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四)安全出⼝
所谓安全出⼝是指供⼈员安全疏散⽤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的门。

为了在发⽣⽕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员和抢救物资,减少⼈员伤亡、降低⽕灾损失,在建筑防⽕设计时,除按要求设置疏散⾛道、疏散楼梯外,必须设置⾜够数量的安全出⼝。

安全出⼝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应有明显标志。

在⽕灾时⼈们常常是冲向熟悉、习惯和明亮处的出⼝或楼梯疏散,若遇到烟⽕阻碍,就得掉头寻找出路,尤其是⼈在惊恐、失去理智控制的情况下,往往会追随他们盲⽬⾏动,如只有⼀个⽅向得疏散路线是极不安全的。

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向可供疏散。

避免把疏散⾛道布置成袋形,因为袋形⾛到的致命弱点时只有⼀个疏散⽅向,⽕灾时⼀旦出⼝被烟⽕堵住,其⾛道内的⼈员就很难安全脱险。

有的综合性⾼层建筑有多种⽤途,如地下⼀、⼆层为汽车停车库,地上⼏层为商场营业厅,商场营业厅以上若⼲层为办公室,在办公室以上若⼲层是旅馆或公寓。

为了便于安全使⽤,有利于⽕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在设计中必须做到车流与⼈流和消防营救安全分隔,百货商场与其上各层得办公、住宿⼈员分隔。

安全出⼝(门或楼梯出⼝)的布置应均匀,具有不同⽅向的出⼝,但必须注意的是,有的⾼层办公建筑,将两座楼梯相近布置,⽽且在同⼀个⽅向,这样的设计是不合理的,不利于⽕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两者之间⾄少应保持5m以上的间距。

⾼层民⽤建筑安全出⼝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层建筑每个防⽕分区的安全出⼝不应少于两个。

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设⼀个安全出⼝;
(1)⼗⼋层及⼗⼋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积不超过650平⽅⽶,且设有⼀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2)每个单元设有⼀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分区,当防⽕墙上有防⽕门连通,且两个防⽕分区的建筑⾯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个防⽕分区⾯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

2.塔式⾼层建筑内两座疏散楼梯宜独⽴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剪⼑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极限不低于1⼩时的实体墙分隔。

(3)剪⼑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实践证明,⾼层建筑采⽤剪⼑楼梯作两个安全出⼝,是⼀种既节约建筑⾯积和投资,⼜能满⾜⽕灾时紧急疏散的较好措施,但由于有的设计⼈员对剪⼑楼梯在安全疏散上应具备的功能不甚了解,在设计上出现了⼀些缺陷。

例如:有的剪⼑楼梯的梯段之间没有⽤隔墙隔开,不能形成每座楼梯的上⾯和下⾯为各⾃独⽴的楼梯间,起不到真正两个疏散楼梯的作⽤;⼜如有的剪⼑楼梯只有⼀个与电梯厅合⽤的前室,失⽕时⼀旦合⽤前室被烟⽕封住,⼈员⽆法通过楼梯疏散脱险等等。

3.⾼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级防⽕门。

4.⾼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分区的安全出⼝不应少于两个。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分区,且相邻防⽕分区之间的防⽕墙上设有防⽕门时,每个防⽕区可分别设⼀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房间⾯积不超过50平⽅⽶,且经常停留⼈数不超过15⼈的房间,可设⼀个门。

5.⾼层建筑的安全出⼝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之间的距离不应⼩于5⽶。

6.⾼层建筑(除⼗⼋层及⼗⼋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和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向开启。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屋顶。

7.位于两个安全出⼝之间的房间,当⾯积不超过60平⽅⽶时,可设置⼀个门,门的净宽不应⼩于0.9⽶。

位于⾛道尽端的房间,当⾯积不超过75平⽅⽶时,可设置⼀个门,门的净宽不应⼩于1.4⽶。

8.⾼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每个疏散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应超过250⼈。

(五)消防电梯
电梯主要⽤于⾼层建筑中。

消防电梯的⽤途在于⽕灾时供消防⼈员进⾏扑救⾼层建筑⽕灾⽤的。

因为普通电梯在⽕灾时由于切断电源⽽停⽌使⽤,如果消防队员只靠攀登楼梯进⾏扑救,往往因体⼒不⾜和运送器材困难⽽贻误灭⽕战机,影响扑救⽕灾及抢救伤员⼯作,因此,⾼层建筑必须设有专⽤或兼⽤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
下列⾼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1)⼀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层及⼗⼆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度超过32⽶的其它⼆类公共建筑。

(5)建筑⾼度超过32⽶且设有电梯的⾼层⼚房及建筑⾼度超过32⽶的⾼层库房。

2.⾼层建筑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的要求
(1)当每层建筑⾯积不⼤于1500平⽅⽶时,应设⼀台。

(2)当⼤于1500平⽅⽶但不⼤于4500平⽅⽶时,应设两台。

(3)当⼤于4500平⽅⽶时,应设三台。

(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作电梯兼⽤,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3.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前室的⾯积,居住建筑不应⼩于4.5平⽅⽶;公共建筑和⼯业建筑不应⼩于6平⽅⽶。

当与防烟楼梯间合⽤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于6平⽅⽶;公共建筑和⼯业建筑不应⼩于10平⽅⽶。

(2)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耐⽕极限不低于2⼩时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门。

(3)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分区内。

(4)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的通道通向室外。

(5)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采⽤⼄级防⽕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卷帘。

但合⽤前室的门不能采⽤防⽕卷帘。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于800公⽄。

(7)消防电梯的⾏驶速度,应按从⾸层到顶层的运⾏时间不超过1分钟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不燃烧材料。

(9)消防电梯的动⼒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不燃烧材料。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电话,并应在⾸层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的操作按钮。

(11)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设施,前室门⼝宜设挡⽔设施。

(六)辅助安全疏散设施—避难层(间)
设置⾼层建筑避难层(间)是⼗分必要的。

设置避难层(间)是保障⾼层建筑内⼈员在⽕灾时安全脱险的⼀项有效的措施。

就⾼层公共建筑来说,⼈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问题。

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员较多的⾼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间),但为既基本满⾜安全疏散需要,⼜能节约投资,宜缩⼩设置范围。

在⼀般情况下,建筑⾼度超过100m的⾼层旅馆(含饭店、宾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间)。

设置避难层(间)的歧视⾼度,主要与当地拥有消防登⾼车的作业⾼度和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最⼤体⼒消耗等因素有关。

⽬前某些城市的登⾼、举⾼消防车,最⼤作业⾼度在30-45m之间,个别少数城市的登⾼、举⾼消防车在50m左右。

根据对消防队员实测,登⾼超过10层时,⼼跳和呼吸次数明显加快,不适应扑救的需要,会给灭⽕⼯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根据上述因素,⾃地⾯层起到10-15层设第⼀避难层。

避难层(间)的层数亦为10-15层。

避难层的形式,⼤体有两种,⼀种是与设置层结合(采⽤的较多),另⼀种是专⽤避难层。

前者形式的避难层要做到:⼀是设备、管道应集中布置,并⽤耐⽕极限不低于1h 的墙围护起来;⼆是要满⾜疏散⼈员的停留⾯积要求。

例如避难层管15层,每层平均100⼈,共1500⼈,假设⼈均停留占⽤⾯积5⼈/m2,1500÷5=300m2,则需要净⾯积300m2.。

专⽤避难层核⼼部位的设备和垂直交通设施,必需⽤耐⽕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均占⽤⾯积应满⾜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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