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服务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条件:企业应具备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创新能力:企业应拥有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并且在省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同时,企业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3.规模与实力: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副高级职称)及博士5人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应是从业人数的5%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

4.研发投入:企业已纳入统计部]研发统计,并按要求完成上一年度研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5.申报与推荐流程: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的企业需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完成填报后,企业需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盖章后报属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具体的推荐企业数量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例如,成都市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近两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推荐企业不超过6家,其他市(州)不超
过3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查阅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