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乱象的思考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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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游乱象的思考及建议
进入新时代,旅游逐渐成为节假日休闲娱乐的热门选择之一,尤其在疫情防控进入新常态后,旅游行业的增长呈现出井喷趋势。
旅行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五花八门的旅行项目,其中低价旅游团以其价格低廉的优势颇受游客青睐,但“低价”的诱惑背后却隐藏着强迫购物、联手宰客、人身安全威胁等种种风险,亟需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一、现状及背景分析
近日,一则广西旅游团导游因未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的视频在网络上受到广泛关注,据报道,该旅游团团费为398元,游客在旅途的第二天被告知最低消费400元才能获得房卡。
近年来,低价旅游团强制购物引发的冲突事件屡见不鲜。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四十一条还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与消费者之间无论是签订书面合同还是在微信上报名参团,都属于合同成立的行为,旅行社在旅行途中随意添加收费项目则违反了合同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
但即使有如此明确的法规,在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困难,无法根本解决不合理低价旅游市场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目标群体清晰,招揽形式隐蔽。
低价旅游团的主要受众是积蓄较多、防骗意识较低的老年人,旅行社利用该群体空闲时间多、情感需求大的特点“趁虚而入”,主打感情牌,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又根据其节俭的心理适时推出价格低廉的旅游项目。
而旅行社招揽这一类顾客的方式都较为隐蔽,不会签订书面合同,也不进行细节确认,仅向消费者展示价格与部分景点,通过微信或是口头达成协议、收取费用。
二是市场鱼龙混杂,监管权责不清。
目前市面上不少小型旅行社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甚至部分黑导游没有拿到执业证书就私自带团。
很多旅游景点周边都有非法一日游的旅行团存在,也有不少号称“本地人”在社交平台上招揽顾客,而其监管又涉及了文旅局、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管局等多个部门,具体谁主导、谁配合没有明确划分,属于灰色监管地带。
三是双方地位不均,即时维权困难。
旅行途中导游处于整个旅行团的中心地位,一些导游与商家联手,利用地理优势、心理优势对旅客进行哄骗、辱骂甚至人身安全威胁,由于游客身处异地,又对旅行权利保障相关的法律不了解,相对导游和商家处于弱势地位,求助反馈不具有即时性,不能解决游客当下面临的困境,为保障安全只能被迫听从导游。
三、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联动。
一是建议各地政府、文旅部门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蓝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旅游行业监管法规。
二是建议由文旅部门主导建立旅行社不良行为黑名单,对有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的旅行社将直接记入黑名单,并进行行业内警示通报。
三是建议市
场监管、交管、城市管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定期举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进入过黑名单的旅行社和与之联系的商家的利益链条,对屡纠不改的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是增加业务指导,落实普法宣传。
一是建议文旅、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专人对旅行社进行督查指导,包括旅游团价格、路线、工作人员、安全保障的审查。
二是建立网络平台收集旅行社推出的旅行项目,消费者可对比相近的旅游路线,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行团发出预警,避免商家将价格战无底线“内卷”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三是开展旅游普法宣传,提醒游客通过尽量避免参加低价团、选择正规旅行社、审查相关资质、明确旅游合同、保留凭证以便于后续维权等方式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三是扶持打造品牌,促进良性发展。
建议文旅部门推出优惠政策,助力行业龙头的旅行社规范发展,形成和营造品牌效应。
同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联合会议,共商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制定合理价格,融入本地地理、民俗、美食等历史文化特色。
此外,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的官方号大力宣传,提振旅游经济,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