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扎撒名词解释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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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扎撒名词解释考研
大扎撒名词解释:
元代建立之前蒙古国之法律条文。

“扎撒”,蒙语“法令”之意。

宋代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又有三段剗杀,彼曰扎撒,此曰条法,彼曰大扎撒者,大条法也。

”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开始出现成文法——扎撒,为部落首领发布之号令。

窝阔台继位后,将成吉思汗之扎撒整理重新颁布,称为“大扎撒”,令蒙古世代遵守,直到蒙古灭掉西夏和金,占领中国北方领土之后,其断理狱讼、始采用金律(即金之《泰和律》)。

大扎撒,《成吉思汗法典》(鲍培转写:Yehe Zasag,西里尔:Их засаг),又称雅萨法典、青册,世界上第一套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

在当时的大蒙古国具有最高权威性,是蒙古国的根本大法。

古本于元末明初的战乱入面已经散失。

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众发布的命令称为“扎撒”。

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后,将原有的训令,写成法规,史称《大扎撒》或《扎撒大全》,汉语叫《令》。

太宗窝阔台曾重颁。

它的特点一是刑罚严酷,大量使用死刑;二是原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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