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为确保乡(镇)辖区内所有加工售卖的食品行业安全,保护乡(镇)村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乡(镇)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制订如下:
(一)公开受理制。

乡(镇)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在各村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

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

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登记表。

(三)首问负责制。

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

对非本乡(镇)村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并将移送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举报奖励制。

在全乡(镇)村范围内试行食品安全举报
奖励办法。

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乡(镇)村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建设一支群众性的食品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

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建设,扩大农村消费维权网覆盖面。

同时,重视舆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乡(镇)村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