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托收
第四章托收结算方式
二、托收业务的基本流程
三、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一)委托人(Principle / Drawer) (二)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三)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四)付款人(Drawee/Payer) (五)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六)需要时的代理人 (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到期时,承兑人一直未付款,使A公司蒙受 重大损失。托收行向代收行提出质疑,代收行 发回电文写明:Document have been delivered to the drawee against acceptance of the draft. 托收行回电写明: We confirm the payment tenor is D/P 60 days pls 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60 days sight,并要代收行承担擅自放单的责任。 但代收行以当地习惯抗辩,称当地认为D/P远 期与D/A性质相同,推诿放单责任,拒绝承担责 任。
符不负责任。
3.负担过失责任。
代收行的责任
1.核对单据的名称和份数; 2.发现问题应及时找托收行;若不愿办理,则应 立即向托收行提出不能照办的理由,或要求托收 行予以取消或变更。(如既不提出声明,又不照 办,则日后出了问题,责任在代收行) 3.付款人验单后提出拒绝付款时,应将拒付的情 况与拒付的理由迅速通知托收行。 4.在代收行发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后60天 内仍未接到托收行的任何指示,代收行可将单据 退还给托收行。(URC522第26条第3款规定)
付款/承兑后采用邮寄/电报通知
₿ Collect charges outside…from drawer/drawee.
第四章 国际结算方式(二):托收
(一)定义: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 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 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除非托收 指示另有授权,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 托收的一方/银行以外的任何一方/银行的任 何指示。
(二)内容:
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 致,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 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 真号码等。 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4、(1)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 (2)交单条款。
案例解析2: 有一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45天见票付款交单 方式。出口人在填写的托收委托书中,虽说明除 本金上需加收利息,但并未说明利息不能免除。 在出口人所提交的汇票上也未列明利息条款。当 银行向进口人提示单据时,进口人只肯支付本金 而拒付利息,在此情况下,银行在收到本金后即 交出单据,并通知出口人有关拒付利息的情况。 试问,出口方能否追究代收行未收利息即行交单 的责任?
借记报单---你行账户已被借记
出 口 托 收 行
3、当托收行在代收行之间没有开立账户时,托收行 在国外X银行开立账户时,代收行将收妥款项汇交X 银行,贷记托收行账户 请代收款项,并将其汇至x
账户行 进 款项汇至你 口 行贷记托收 代 收 行账户 行
帐 户 行 X
OC/collection advice---please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X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 with them under thei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
国际结算 第四章 托收(Collection)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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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
❖ 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Practice)是在长期 的国际交往实践中约定俗成、对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进行明确规范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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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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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的种类
从银行的角度划分,托收可以分为: ❖ 出口托收 (Outward Collection) ❖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根据托收中涉及的单据,托收可以分为: ❖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 跟单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 付款人(Drawee)
❖ 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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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al—seller(drawer) Remitting bank Collecting bank Payer - buyer (drawee) Presenting bank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后会因进口商尚未付款,银行不予交单,货物可能 处于风险之中,甚至被海关罚款。这时,买方在付 款前出具一张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取单据以提取货 物。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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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担保(Shipping Guarantee)
❖ 在进口贸易结算中,货物运抵目的港(地) 后,包括提单在内的单据尚未寄到,进口商 无法提货,而延期提货会使进口商增加额外 开支,或者承受进口商品行情下跌、市价回 落的风险,进口商为了报关的需要,凭银行 担保书提货的方式。
❖ 出口托收项下押汇(Outward 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d-B/P)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一、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将信用证或其他付款条件的单据交付给银行,由银行代表出口商向进口商索取付款。
托收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适用于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信任程度较高的情况。
托收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货物交付给托收银行,并提供必要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托收银行将单据转交给进口商,并要求其付款;3. 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如果单据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将向托收银行支付款项;4. 托收银行收到款项后,将款项转交给出口商。
托收的优点是相对灵活,对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要求较低,但其缺点是风险较高,如果进口商拒绝支付款项,出口商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保理(Factoring)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提供资金和管理服务。
保理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并提供相关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保理公司向出口商提供资金,以解决出口商的短期资金需求;3. 保理公司管理应收账款的收取工作,向进口商追讨款项;4. 进口商支付款项给保理公司。
保理的优点是能够提前获得资金,减轻出口商的资金压力;,保理公司通常会承担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保理的成本相较于其他支付方式较高,对出口商的要求也较为严格。
三、保函(Letter of Credit)保函是指银行以其信誉承担责任,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支付义务。
保函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其主要方式为:1. 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保函支付方式;2. 进口商通过开立保函的形式,委托银行承担付款责任;3. 银行开立保函,向出口商承诺付款;4. 出口商按照合同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保函的优点是可以减轻进出口商的信任风险,保障付款的安全性;,保函还可以作为出口商取得融资的担保工具。
开立保函的手续较为繁琐,费用较高。
国际结算优秀第四章托收PPT参考课件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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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公司装运完毕,备齐各种单据于4月15日向G银
行申请办理D/A30天的托收手续。G银行选择法国F
远期付款交单:对进口商的不利影响大一些。出口 商至少可以避免钱货两空,但不少国家D/P远期作 为D/A处理,所以不提倡使用。
承兑交单:对出口商最不利。进口商可能承兑却不 付款,出口商钱货两空。
2021/3/10
授课:XXX
15
跟单托收类型
The buyer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 at xxx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du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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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sight)
出口商
进口商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⑦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指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托收行
④承兑汇票 ⑤到期付款赎单
代收行
⑥付款
(D/P at … days sight)
付款人在代收行提示单据时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付款赎单。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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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交单,D/A
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幻灯片资料
2020/8/16
7
4.付款人(Payer或Drawee)
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 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另外,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 据的银行。 再者,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委托人就可能需要有一 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 存仓、保险、重新议价、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 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作“需要时的 代理”(a representative to act as case-of-need)。
贷记报告单---你行账户已被贷记
开户行
出 口 托 收 行
2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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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时,借记代收行账户
开户行
OC/collection advice---please collect the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cable/airmail
to debit you’re a/c with us.
进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X
帐 户 行
款项汇至你 口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 with
行贷记托收 代 them under their cable/airmail
2020/8/16
3
二、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1.委托方(Principal)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委托人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国际贸易-托收方式
规避风险
进口商可以通过托收方式降低支付风险,同时 出口商可以利用托收融资扩大销售。
合同执行
托收方式常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中,作为货款支付的一种手段。
托收方式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跨国公司内部结算
跨国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常采用托 收方式进行结算,以简化交易流程和提高 效率。
VS
政府间结算
政府间结算有时也采用托收方式,特别是 在涉及多个国家、银行和政治风险的情况 下。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2
政治风险
国际贸易中可能存在政治风险,例如 进口国发生战争、政治动荡等情况, 导致进口国银行无法正常运转,给托 收方式带来风险。
03
汇率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货币的兑换,如 果汇率波动较大,会给买卖双方带来 汇率风险。
03
托收方式的操作要点
出口商的操作要点
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在交易前,出口商应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进行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案例二:托收方式下的银行风险防范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在托收方式下,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 防范风险,包括核实单据的真实性、监督货 物的交付、审查客户的信用状况等。银行还 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和防范能力。
在托收方式下,银行需要核实单据的真实性 ,防止欺诈行为。同时,银行需要监督货物 的交付,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此外, 银行还需要审查客户的信用状况,避免不良 贷款的风险。为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 范能力,银行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通过这些措施,银行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05
托收方式的法规和惯例
托收方式的国际法规
01
02
0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
国际结算-第四章--托收
委托人
付款人
1 申
8
请
贷
书
记
及
委
汇
托
票
人
帐
户
托收行
2托收指示及汇票 7汇交收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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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 示
4 承 兑
5 交
承
单
兑
到 期 提 示 、 付
款
代收行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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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弊分析——出口商
资金在途施时间长 收款的安全性不如预付货款: 货价下跌,进口商不愿付款 或承兑;进口国政策改变; 未取得许可证或外汇;进口 商破产 有可能增加额外费用
Protest waived.
When collected, please advise us giving due date.
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
Please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count with us.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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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流程(D/P at sight)
委托人
1 6
托收行
付款人
3
4
5代收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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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商提出托收申请、银行审核、 选择代收行
申请书内容包括: • 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开户行 • 交单条件 • 款项汇交办法 • 付款人拒付时的处理 • 费用负担 • 需要时代理的名称地址及权限 • 代收行应采取何种措施保护货物 • 是否允许付款人分次付款 • 银行的免责条款等
对出口商:将经进口商或代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贴现 对进口商:要求开立远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支付货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
付款人(Payer):是债务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Drawee)。当汇票提示给他时,如为即期汇票,他应见票即付;如为远期汇票,他应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
01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托收方式的种类
指金融单据托收,不伴随商业单据。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货运单据直接寄交买方,仅将汇票(有时也可附发票等非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托收。 托收的款项一般是贸易从属费用。
案例 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因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企业径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
(三)代收行 1、含义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一家银行,它还是进口方银行(Importer’s Bank)、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Endorsee or Payee of the Collection Bill )。 2、代收行的责任 (1)执行托收指示 (2)单据的处理 (3)对货物的保护 (4)托收指示规定的支付货币 (5)放单 (6)汇票承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 (7)利息、手续费和费用 (8)资金的及时划转
付款人
(进口人)
托收行
代收行
①贸易合同
②远期跟单汇票、货运单据、托收申请书
④托收委托书、寄交跟单汇票和货运单据
⑥提示汇票和单据
⑦承兑
⑩到期付款
收妥通知
③回单
国际结算第四讲托收
D/P at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ii. 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nd/or against acceptance, or
iii. deliver documents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b. “Documents” means financial documents and/or commercial documents:
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 利息及费用及货款收妥后的处理
Waive /(do not waive) interest if refused by the drawee. Waive /(do not waive) charges if refused by the drawee. Collection charges may not waived and the drawee refuses to Pay such charges, the presenting bank will not deliver documents.
口押汇、信托收据
第一节 托收概述
一、托收的概念:
出口商(或债权人)开立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 或两者兼有,委托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进 口商(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 式。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URC
国际结算第四章 托收
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与流程 一、托收种类
托收的分类主要根据是否向附带商业单据 来划分,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一)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仅凭金 融单据而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又被称为资 金单据托收、金融单据托收、票据托收,或非 货运单据托收。
(二)跟单托收
(三)托收中银行的风险防范 从银行角度而言,托收方式的风险防范应着重 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各项要求
办理。 (2)虽然在托收业务项下银行并无付款承诺, 但银行可能由于自身工作的疏忽、迟误,甚至 执行不当,而造成损失和责任。 (3)托收项下的融资对银行的风险最大,而 且要比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等融 资风险大得多,银行在做这类业务时应格外小 心谨慎。
二、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
委托人(Principal)是指开出汇票委托银 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人,亦即债权人、受益人、 出票人(beneficiary,payee,drawer)、卖方。 委托人在托收过程中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l (1)明确指示 l (2)及时指示 l (3)负担费用
2.托收行
案例4-2承兑交单(D/A)项下产生的拖欠
1999年春交会,广东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称广东公司)与埃及 HUSSEIN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HUSSEIN公司向广东公司订购了 近3万美元的货物,双方同意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初次合作较为愉 快,广东公司及时地收回货款。之后,HUSSEIN公司继续向广东订 购货物,货物总值达26万美元。这次,HUSSEIN公司提出了D/A 60天的付款方式,要求广东接受。广东公司急于开发市场,接受了 HUSSEIN公司的付款要求。货物发出后,广东公司及时议付单据, HUSSEIN公司承兑了汇票并接受了货物。可是汇票到期之日,该公 司拒绝付款。广东公司自行催收一年后,HUSSEIN公司以货物质量 问题,不符合当地市场需求,货物仍未售出等为由,坚决拒付货款。 广东公司在货权完全丧失的情况下,委托东方国际保理中心 (以下简称东方中心)向埃及HUSSEIN公司追讨。开始,该公司的 态度极为强硬。坚持说货物尚未卖出,不能付款。为了把损失降到 最低点,东方中心向他们提出退单、退货的要求。在强大的追讨压 力下,该公司承认,他们早已售完广东公司的货物,并把货款用到 了其他生意上。由于该笔生意的失败,加上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不善, 导致该公司亏损严重,已近关门倒闭的边缘,根本无法偿还广东公 司的欠款。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东方中心发现这家公司还有一些库 存商品,可以变卖。最后,广东公司追回了4万美元。
第04章 国际结算方式(二)——托收
第一节
托 收 概 述
委托人委托托收银行代收货款,和托收行之间形成委托
代理关系。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如下: (1) 填写托收申请书,指示明确。托收行按照委托人的指示 办理货款托收,所以托收申请书的内容应详细,对托收内容 做出明确指示。 (2) 对意外情况及时做出指示。 (3) 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第一节
托 收 概 述
2.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将转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 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款收取事宜,必须将单据寄往进 口地代理银行,所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 托收行应按照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所提出的指示办理托收 事宜,并收取托收费用。托收行的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指示书中的规定行事,如由于某种原因,某一银行不能执行 其所收到的托收指示书的规定时,必须立即通知发出托收指 示书的一方。如果代收行违反了该项原则,应赔偿由此给委 托人造成的损失。
第一节
托 收 概 述
4. 付款人(Payer或Drawee)
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的一 方就是付款人,一般是进口商,依据票据法也是汇票的受票 人。付款人有审查单据以决定是否付款的权利,同时根据托 收交单方式承担付款或承兑的权利,但拒付必须经得起委托 人的抗辩,否则会遭受信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在托收业务中,有时还可能有以下当事人。
第一节
托 收 概 述
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托收的交单条件。《URC522》第7条a款规定“托收不应含 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的远期汇票”;b款规定“如果托 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 交付款人(D/A)还是凭付款交付款人(D/P),如果无此项注明, 商业单据仅能凭付款交单,代收行对因迟交单据产生的任何后 果不付责任”;c款规定“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托收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托收1、托收的概念托收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向进口人取得承兑并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托收统一惯例》国际商会从1958年出版了《商业票据托收统一规则》,于1968年开始实施。
1995年国际商会公布《托收统一规则》新的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的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该规则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其适用于在“托收指示”原文中注明适用该规则的托收,这些业务是指URC522第2条规定的银行托收业务,该规则不适用非银行办理的托收业务。
该规则所称的托收是指单据托收,而不涉及第三人以口头方式代债权人向债务人索款的托收。
而且,当事人只有明确约定在合同中适用该规则或者当事人未明示排除其适用时,同时在不违背有关国家的强制性法规的规定时,URC522对约定适用该规则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二) 托收的种类 (127)托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指出口方只开出汇票(即只凭金融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款,而不附任何其它商业单据。
在国际贸易中,光票托收通常用于收取出口货款的余款、样品费、佣金等费用。
2、跟单托收跟单托收系指出口方将汇票连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采用跟单托收时,根据托收业务中委托收款时交付单据的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交单方式:(1)付款交单(D/P)是指出口方委托托收银行指示代收行必须在进口方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人的托收方式。
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时间又可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通过委托行指示代收行在收到上述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后直接或通过提示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须立即付款后才能获得装运单据的托收方式。
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代收行收到单据后立即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由进口人承兑该远期汇票后与汇票到期时向代收行付款,代收行在收取该远期汇票款后才向进口人交付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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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 (进口商) (7) 提 示 跟 单 汇 票 (8) D/ P 付 款 D/ A 承 兑 后 到 期 付 款
(12) (5) 结 回 汇 单
汇票、 单据和 托收申 请书
(6)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
托收行
(11)付款(贷记通知)
代收行/提示行
• 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after sight)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 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 一起委托给托收行。
实质要件: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1)合同
委托人 (2)发货 (出口商) (3)取得单据 (4) 轮船 公司 (9)交出提单 (10)提货
1. 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 2.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3.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4. 付款人(Drawee)
1.委托方(Principal) 委托人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4.付款人(Payer或Drawee)
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的分类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即期、远期 承兑交单
光票托收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
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
两种。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
即期付款的汇票较多。
委托人 (出口商)
(1)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7)结汇
(2)光票和 托收申请书
(4)提示 光票
(5)付款或 承兑
(3)托收委托书和光票 托收行 (6)付款(贷记通知) 代收行/提示行
Chapter 4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托收
主要内容
托收概述 托收的分类及流程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债权人)为向国外
进口商(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
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在进口地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
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通俗的讲,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出具
债权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代为收 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委托人 (出口商) (2) (7) 结 汇
买卖合同
(1)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4)
委 托 (3)委托 托收行 (6)付款
提 示
(5)付款或 承兑
代收行/提示行
托收的当事人及其相互关系
汇票,并将有关单据一并交托收行
3. 托收行根据申请书的具体内容,缮制托收委托书,并附汇票和
运输单据寄国外代收行
4. 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向当地付款人作出指示 5. 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赎单提货,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付款通知
书或承兑通知书
6. 托收行接到付款通知书后,即凭以将票款收出口商账户
光票托收业务程序
1
付款人
2
10 3 9
4 5 6 7
8
托收行
代收行/提示行
总结:托收的特点
• 1、比汇款结算方式安全 • 2、结算的基础仍是商业信用 • 3、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 4、比汇款的手续稍多、费用稍高
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
1. 出口商(委托人)与进口商(付款人)签订贸易合同,并按合
同规定发货
2. 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以债务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跟单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单托收的风险
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 出口商面临风险的防范措施 以CIF价格成交 正确掌握付款的到期日 了解进口商国家的规定
托收方式的资金融通
对出口商提供出口押汇 对进口商提供信托收据业务
Key Words
付款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承兑交单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物权 title 承兑acceptance 提交,交货 deliver 转运 transshipment 运输单据 shipping document 放单,解付 release 单据 document
1. 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出口商将货物发出
2. 出口商自行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持汇票到托收行办理托收
3. 托收行给委托人一回单,缮制托收委托书,并将托收委托书及
汇票寄交代收行
4. 代收行审核托收委托书无误后,给托收行一回单,向付款人提
示汇票
5. 付款人若无理由拒付,对所提示的票据或是承兑,或是付款 6. 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按托收委托书的付款指示将所收款项汇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的责任: (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 (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3)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4)谨慎处理货物。
•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一)即期付款交单程序(D/P)
委托人
1
付款人
2
8 3
4
5
6
托收行 7
代收行/提示行
(二)远期付款交单程序(D/P)
•
委托人 1 付款人
2
10
4 3
5 6 7
8
托收行
代收行/提示行
9
(三)承兑交单程序(D/P)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