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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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个人外汇业务的快速发展,现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和系统功能已不能完全适应个人用汇和管理的需求,亟需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规定分布过于分散。
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包括《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细则、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管理、分拆结售汇管理等办法,以及各省分局自行制订的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等30多项规定。
管理规定过于分散,不利于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在执行中容易产生偏差。
(二)部分管理规定未与时俱进。
一是个人年度总额管理偏严。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个人跨境收支快速增长,外汇局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已不能满足个人用汇需求。
虽然对个人超出年度总额部分可向银行提交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类别多,有的不易提供,导致人为分拆结售汇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大了管理难度。
二是个人贸易管理较严格。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经营性外汇收支应通过外汇结算账户进行,非经营性收支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但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审核繁琐,相关操作细节不明确,导致辖内个人借用外汇储蓄账户实现贸易收支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个人资本项目业务管理较严。
如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核材料需要7个,手续极为复杂,且
申请汇出金额超过等值50万人民币的还需经过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审批。
目前,个人资本项目业务需求日益凸显,但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程缓慢,使得居民合理的外汇需求较难得到政策支持。
为了实现境外购房、投资理财等需求,本应是个人资本项下的资金只有通过分拆的方式以旅游、自费出境学习等渠道流出入,或者通过地下钱庄等高风险的方式实现流出,外汇管理部门难以掌握真实的资金结售汇及流出入情况。
(三)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管理系统存在不足。
一是个人电子银行结售汇管理难。
由于电子银行办理业务由个人在网上直接发起,一般由电子银行部或数据中心对其进行管理,无纸质凭证,在银行会计系统中也较难查询,因此个人通过电子银行进行外汇资金划转隐蔽性较强。
如:实施分拆的个人通过网上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先行转至多人的账户中,多人分别购汇后再汇出境外,监管部门难以有效防范跨行分拆结售汇的行为。
同时,由于经办银行仅留存客户购汇、付汇电子记录信息,给外汇局核查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是当前个人结售汇系统无提示现钞业务超限的功能,导致个人可以在不同银行网点实现超出法规限定额度的现钞结售汇需求,外汇局即使事后发现此类违规行为也难以定性。
(四)个人关注名单管理方式亟待改进。
一是由于“关注名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未实现共享,难以对跨银行、跨区域、跨渠道再次实施分拆的行为进行监管,不能彻底遏制和杜绝分拆结售汇行为发生。
二是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方面缺乏合力。
目前,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主要是具体
业务的操作层面,没有明确与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管方法,使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违规的后续管理乏力。
如海关(或外汇局)对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违规情况处理后,其他相关部门互不知情。
二、完善建议
(一)整合、完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管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银行外币卡管理等内容统一纳入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形成一个涵盖全面的个人管理办法,方便客户理解和银行执行。
(二)适当放宽部分限制。
一是适应形势发展,放宽个人年度限额至10万美元。
二是放宽限制,推进个人资本项目业务开放。
修订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办法。
对于已取得移居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的申请人办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购汇业务的,可采取“分类管理+身份识别”的管理模式,规定必要的审核单据要求,将具体的审核权限下放至银行。
同时,加强身份识别,区分限制类与非限制类人员,摸索完善个人财产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认真研究个人合理的对外投资及外债需求,适度加快个人资本项目的开放步伐,进一步拓宽个人境外投资渠道,建立完整、便利、可操作的政策体系,引导个人资本项下资金通过正规渠道流出入。
三是调整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推动个人对外贸易发展。
对于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外汇业务,不要求通过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不要求个人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对于个人通过银行开展的经常项目项
下经营性外汇收支,建议也不对个人的资质进行相应要求,在年度总额内的业务凭身份证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可提供报关单或快递单据等办理。
(三)完善个人电子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
一是加强个人收付汇环节的管理。
将个人结售汇额度管理与收付汇环节挂钩,对突破限额的个人资金收支采取“真实性资料审核+国际收支申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个人外汇收支数据采集质量和监测质量。
二是将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的个人外币现钞结汇和购汇提钞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在技术受限的情况下,若无法实现即时录入,可由银行当日将交易信息补录进个人结售汇系统),以筛选出现钞存入及结汇金额超过额度的交易。
(四)完善个人关注名单管理。
一是实现“关注名单”的全国共享,“关注名单”只有在全国共享才能发挥其政策效果,才能实现其政策威慑力。
将“关注名单”嵌入银行前台业务办理系统,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二是加强与海关的沟通配合,开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联合监测系统,将存取现钞的个人名单与海关部门的个人进出境记录进行比对,实现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规范个人现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