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有限公司
**-ZJ-14
成
品
放
行
管
理
规
程
发布: 实施:
*********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成品放行管理规程,规定成品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确保合格产品出厂。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成品放行的管理。
三、职责
质检部、供应部、生产部受权人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负责。
四、规定内容
1、成品审核放行要求
1.1成品放行前必须由生产部进行生产审核,由质检部进行质量审核;
1.2审核符合要求后生产受权人、质量受权人、管代批准后放行。
2、生产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
2.1批生产指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制定人、批准人签名,生
产记录与工艺规程、安装操作作业指导书是否相符。
2.2生产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领料单与产品组成
是否相符,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是否相符。
2.3批生产记录是否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
完整、准确,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2.4批生产记录是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等内容,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符合内控标准。
2.5批包装指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制定人,批准人签名,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准确,有操作人签名。
2.6车间环境:车间卫生是否洁净,物资摆放整齐。
2.7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质检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
3.1批检验原始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检验人签名及日期,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3.2检验仪器是否经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3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检验报告单项目是否规范、检验报告单结果是否符合内控标准。
3.4检验偏差是否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3.5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取样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
3.6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管代审核内容及标准
4.1原材料质量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2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3成品检验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4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
5、成品的放行管理
5.1生产部受权人对批记录进行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单”签字。
5.2质检部受权人对批检验记录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单”签字。
5.3生产受权人、质量受权人审核后交管代批准后方可放行。
5.4包装结束后的待入库成品,在接到合格成品检验报告书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成品库保管员在接到同意放行“成品放行审核单”才可以发货。
6、批记录和批检验记的存档
6.1本年度审核后的批记录整理后,由生产部保存,批检验记录整理后由质检部自行保存,次年初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6.2批记录保存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保存三年。
7、拒绝放行
7.1对检验不合格的成品不予放行。
7.2对审核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不予放行。
7.3审核内容如与规定有偏离,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和批准手续,否则拒绝放行。
7.4对拒绝放行的成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