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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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5.09.30
•【字号】虹府办[2005]40号
•【施行日期】2005.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虹府办〔2005〕40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虹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0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处理日常文秘、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和主管依法行政、外事接待、信访工作、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
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05〕12号)和《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虹口区政府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委办〔2005〕21号)的规定,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增加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方案和建议,为领导指导全区面上工作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各类公文、讲话稿、信函等文件,处理各级机关、单位发给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件及各种文书资料,对需由区政府领导审批签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等上报的请示,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3.组织协调区政府各类重要会议、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和重大活动。

4.负责督促、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市、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实施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5.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利用,编印简报及内部刊物,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有关政务信息。

6.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培训、指导与监督。

做好协调、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推动本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政
府的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

7.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协调、监督、管理区政府法制工作。

8.加强对地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指导各街道(镇)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基层民主自治。

全面掌握全区情况,反映社情民意。

9.负责对全区涉外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组织安排重要外事活动,促进国际友好交流和合作。

10.负责联系、协调与外省市的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本区国内合作和对口支援的情况;研究制订、实施本区国内合作和对口支援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对口帮扶资金。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政府代表团出访外省市的联络工作,为本区在外省市的机构和企业提供服务。

归口管理外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地方国有大型企业驻本区的工作处,负责与外省市友好城区进行日常联络。

11.负责区政府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资料保存等工作,管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

负责区机关内部的行政后勤管理和生活服务,检查、指导区机关各部门的行政后勤管理,落实区政府值班和行政事务性工作。

12.负责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服务窗口的管理和协调。

13.负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办公室工作,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14.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区政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协调工作;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区
政府,拟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区政府各部门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从法律角度参与区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审稿工作。

3.负责清理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工作文件,公XXX编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

4.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公布,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核发。

负责组织行政首长学法讲座及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办行政法律事务。

5.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协调区政府部门、街道(镇)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的矛盾和分歧。

6.负责组织推进与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等的备案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7.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工作,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件。

8.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批准后,制作和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配合有关部门对动拆迁工作中产生的突出矛盾进行协调,防止矛盾激化。

9.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区内外政府法制交流活动。

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10.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内外友好城市(区)代表团和其他重要外宾。

协调区内各单位接待外国高级官员、知名人士、大型团组和来自敏感地区、有特殊要求(如社
会调查和民族、宗教交流等)的外国人士。

安排区领导参加非经贸类外事活动。

2.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和护照签证工作,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护照和签证。

管理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区)的交往活动,承办本区对外缔结友好关系和友好交流的报批事宜。

3.负责与国外驻沪领馆的日常交往,管理、指导、协调本区各单位与外国驻沪领馆的交往活动。

4.负责国外和港澳新闻媒体对本区各种采访活动的管理工作。

5.管理、指导、协调本区举行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办理接受国外捐赠和本区有关单位或团体参加一般性国际组织或团体的审批事宜。

6.管理本区邀请从事非经贸活动的外商来华的签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区内外籍人员的管理及对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干部培训和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加强对涉外参观点的管理。

8.加强对区国际交流中心的管理,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提高工作效能。

9.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即:
(一)秘书科
(二)综合信息科
(三)地区科(对外称地区办公室)
(四)调研科(对外称研究室)
(五)督查科(对外称督查室)
(六)合作交流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 42名(含区领导6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9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上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含区信访办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其他事项
区信访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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