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财办法〔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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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
点的通知
正文:
---------------------------------------------------------------------------------------------------------------------------------------------------- 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财办法〔2015〕5号
本厅各处室、单位:
经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厅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为重点,以强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程序意识,注重痕迹管理,通过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制度,全力防控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为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1.认真落实立法计划。
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列《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为2015年地方性法规正式立法项目,并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的立法送审工作,抓紧做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启动《江苏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研究论证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立法的主动性,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提出立法需求,启动相关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工作,为财政运行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编制和印发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围绕财政资金支出重点,结合专项资金整合的工作要求,及时跟进专项资金管理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坚持开门立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程留痕、立卷归档,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点评和清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程序正当意识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决策方面的立法动态,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进参与式程序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在明确依据,规范流程,固定期限的基础上,
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继续组织做好2015年度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5. 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常态发展。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要求,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考核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财政运行各个环节中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同时改进法治财政考核方式,市县自主申报与省厅重点督查相结合,充分调动全系统开展法治财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逐步走上常态化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工作效能。
6.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责任倒追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
着力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由法制机构及时对执法机构进行辅导、提示,必要时进行约谈、通报,确保财政各项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的严谨规范。
四、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走访约谈、规劝提示、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社会组织的自律和引导作用,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将行政行为缺失和法律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8.有效防范政府信息公开风险。
针对依申请公开财政政府信息领域申请公开数量多发、部分信息内容敏感、回复处理难度增大、涉法涉诉问题增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答复程序,实行事前审核,提升应对能力。
实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将依申请信息公开标准化模块嵌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9.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法制机构做好复议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着力强化各执法处室的主体责任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思维,
认真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验和规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升财政部门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依法理财意识
10.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组织财政干部法制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巩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财政管理的能力水平。
11.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2015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好全省财政“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迎接财政部普法验收,全厅要强化各处室的主体责任,积极提供普法成果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充分展示我省财政“六五”普法成果。
同时,要及时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我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加强新法宣传学习。
全面组织学习新《预算法》,按照新法精神贯彻落实深化财税改革各项工作,明确全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8项重点工作和28条具体改革措施,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贯彻《行政诉讼法》要求,严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依法保障采购质量。
13.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加快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参与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巩固创新法治宣传阵地,在继续做好财政宣传月、法规政策巡讲等普法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普法阵地,丰富普法形式,利用网络、热线等多种载体开展“无纸化”普法活动,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