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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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权责单位 (3)
4. 工种类别 (3)
5. 职称及等级 (4)
6. 等级评定标准 (6)
7. 报名条件 (7)
8. 等级评定流程 (8)
9. 加薪标准 (8)
10. 技术等级评定委员会 (9)
11. 技术等级评定及证书发放 (9)
12. 其它规定 (9)
13. 相关文档 (9)
14. 表单 (10)
15. 本办法制、修、废与实施 (10)
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多渠道激励和提升人员,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企业内部技术等级评定对象为除职位主管及专员以外的职员、职工,且该岗位有可提升的空间;
通过权威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公信力较高的资格考试或技术等级考试获取相关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经行政处审核并获得职称晋升的,可适用于全体员工。

3. 权责单位
3.1人力资源组负责制订、起草该制度,并监督、指导、解释该方案的实施、修正,参与公司技术等级评定全过程。

3.2处级以上主管负责讨论并通过《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最后经总经理核准。

3.3技术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技术等级评定组织、评定,并提出对《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修正及完善。

4. 工种类别
技术等级评定涉及两大类工种,一类为职工类,另一类为职员类。

4.1职工类:如电、焊、车铣、数控车铣、折床、煅压、铸造、喷涂等,此外还包含模具工、叉车驾驶员、木工、售后维修员、水电工、驾驶员、试制作业员等。

4.1.1职工普通类工种
4.1.1.1水电安装及维修、设备安装及维修、保洁、纠查、厨师、驾驶、仓储、仓库账务;
4.1.1.2品检、喷涂、装配、打磨、焊接、钻床、冲压、刀具管理、木工、铸造;
4.1.1.3售后维修员、工程技术员、测试工程师、技术工程师。

4.1.2职工专业类工种
4.1.2.1车铣工、CNC车铣工;
4.1.2.2编程设计;
4.1.2.3FO、NCT、NC;
4.1.2.4模具技工。

4.2职员类:公司内部非职工类岗位即为职员类岗位,如行政助理、前台文员、文员、会计、采购、人事、稽核、业务、研发等岗位。

4.2.1职员普通类工种
4.1.1.1会计、前台文员、总务文员、文员及行政助理、人事专员、业务员、业务助理;
4.1.1.2翻译、编辑、设计绘图员、广告设计、电气工程师、技术工程师;
4.1.1.3生管、系统维护员、品质工程师。

4.1.2职员专业类工种
4.1.2.1研发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

5. 职称及等级
根据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技术操作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岗位要求,对以下工种的发展通络由低至高为职称A级、职称B级;职称C级;整个职称体系中,分别对应如附表:
(本办法与国家标准有差别,适用本办法相关规定。

)6. 等级评定标准
6.1 凡员工新进入职或转岗时,由部门主管和人资主管综合考虑其个人能力、工作经历及所取证照等,在《面试资料表》和《人事异动单》确定并审核其技术等级和职称;
6.2凡通过技术等级评定渠道晋升的,仅设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A→B)、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B→C)两种发展通络;
6.3该员已通过多次技术等级评定已晋升至最高职称时,仅可参加“权威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公信力较高的资格考试或技术等级考试获取相关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经公司技术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考核,再经行政主管确认该岗位确有此需求的,可获得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同。

6.4新进员工需在原岗位工作年满2年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评定,后续需满2年后才能再次参加晋级考试。

6.5依6.2方式晋升的,所有岗位需参加公司指定的考试和考核。

考试(核)方式有笔试和实际操作两种,所有岗位均设笔试,内容依各岗位实际情况而定,包括作业流程、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论述题、ERP应用等内容。

出题人应以严苛的标准出卷,中级职称与高级职称的试题难易度应有明显区分;部份岗位设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需依当年实际情况而定,以行政处公告为准。

笔试通过者方能进入实际操作考核阶段,未通过者视为考试不及格而遭淘汰。

6.6当然不需参加考试的工种,如保洁、厨师等,可由处级主管自行根据员工个人出色表现,填写《技术评定考核表》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考核阶段。

6.7依6.3中“权威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公信力较高的资格考试或技术等级考试”,任何人均可通过个人努力获取,不受年资及职位限制,但须符合如下六个条件:
6.7.1加薪对象所取得的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书需为入职以后通过个人努力,经市级以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考试,获取证书;
6.7.2获取证书方式必须是考试,而非评审、认定方式获得,考试相关资料如报考证、准考证、缴费清单、考场资料等均需提交行政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允许加薪;
6.7.3若职位说明书要求本岗位必须有相关等级资格证者,不享受本待遇,高于相关资格证者,方享受本待遇;
6.7.4获取的专业考试证书属于本岗位相关知识及技能,非本岗位相关知识及技能者不享受本待遇;
6.7.5获取的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书如通过“公司出资、员工受训”的方式获取资格证或等级证的,不享受本待遇;凡通过“公司出资、员工受训”方式获取资格证或等级证后,因需年审或者续考,可由员工自行出资(含年审费、资料费与公司出资之报考费等费用)获取新的资格后享受本待遇。

6.7.6获取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书后,公司可视情况需要,要求证书拥有者参与内部技术评定,参与程序与该办法相同。

7. 报名条件
采用报名形式,凡不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7.1工伤事故零记录:上一年度内无任何工伤记录,有工伤记录在案的,不得报名,以厂务部统计数据为准;
7.2违纪处分零记录:上一年度内无任何违纪处分,凡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不得报名,凡记大过以上处分,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以厂务部统计数据为准;
7.3年度出勤率:上一年度出勤率低于95%的,不得报名,年出勤天数以当年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所有假别均列入缺勤范围,以人力资源组统计数据为准;
7.4年度培训记录:上一年度内未配合公司培训政策执行的,不得报名,公司的培训政策包含《培训管理办法》中所列明的九种培训方式,非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如主管未安排培训、培训当天出差等)不计算入内,以人力资源组统计数据为准;
7.5绩效考核记录:上一年度CPI绩效考核成绩必须为杰出(S)和良好(A )两个等级,凡低于这两个等级的不得报考,如“一般(B)”、“需改进(C)”、“无法胜任(D)”,以人力资源组统计数据为准;
7.6零降职记录:上一年度无任何降职记录,以人力资源组统计数据为准。

7.7以上所称的本年度是指定月份往前推数12个月,以人力资源组所提报月份为准。

8. 等级评定流程
8.1评定信息的公布:公司每年一月由人力资源组统计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之直属主管,需报送考卷两卷,A卷和B卷,呈送课、部、处级主管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题送至行政处、技术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
8.2人力资源组通过网络和公告栏两种形式,公布本年度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8.3人力资源组公布本次技术评定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如监考官、协调人等;
8.4技术评定委员会组织考生参加技术等级考试(笔考),由人力资源组、技术评定委员会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8.5人力资源组公布本次技术等级考试(笔考)通过人员与实际操作考核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由该部门主管准备与现场操作考核试题;
8.6由各部门直属主管准备好实际操作考核使用工具,由技术评定委员会组织考生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技术评定委员会应参照国家考核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考生打分,将考核分数填写在《技术等级评定考核表》上,整个考试过程由人力资源组进行监督;
8.7人力资源组统计并公布本次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凡通过考试者,由直属主管连同《人事异动单》、《薪资异动单》,逐级签核至处级主管,并报人资主管审批;
8.8根据技术等级评定结果,由行政处厂务部公告,并在月扩大会议上颁发技术等级荣誉证书。

9. 加薪标准
9.1公司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奖金分为职位奖金、工作奖金、技术奖金、岗位奖金、专业奖金五种,凡通过考试的基层员工被认定技术等级的,在专业奖金上另行加薪,同类岗位异动时专业奖金不受影响。

9.2加薪标准由行政处统一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表设职员专业类、职工专业类奖金浮动标准,仅因岗位不同所以提幅不同,同类岗位适应相同专业奖金。

9.3为鼓励所有员工在职进修,凡通过本规定第6条第5款方式拿到国家有关行政主管主持的外部公信力较高的考试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考试证书的,且符合6.4所要求的五个条件,技术等级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合格者获得资质的级别在此基础向上浮动,初级资格证向上浮动100元,中级资格证向上浮动150元,高级资格证向上浮动200元,职位奖金与专业奖金互不冲突。

9.4通过内部技术等级评定的,如后期已晋升为职位主管,其专业奖金和职位奖金不重复享有,以两者最高额确定奖金,职位奖金依公司规定,剩余奖金纳入专业奖金。

9.5公司要求以上所提到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主持的外部公信力较高的考试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考试证书”的复印件需一式两份交至人力资源组存档备查,证书所有人应当通过相关权威部门持续培训以及考试,来维持证书合法有效,当该证件失效时,公司有权于证件失效之时取消专业奖金。

10. 技术等级评定委员会
组成:主任由行政处、营业处、生产处、自动化事业处、热流道事业处、企业技术中心五名处级主管担任;委员长由各部门副理担任;委员由部级主管、课级主管担任。

11. 技术等级评定及证书发放
11.1公司每年1月由人力资源组组织评定、考试,公布结果。

11.2凡通过公司技术等级认定者,由行政处人力资源组颁发等级证书。

12. 其它规定
12.1由各部门主管对被授予技术等级证书的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察,并对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对工作绩效不佳的员工,凭每月《CPI绩效指标考核表》、书面教育记录等证明资料,向公司人评会提出取消其相关技能工资待遇的申请,由人评会共同讨论、决议是否取消其技能等级职称及专业奖金。

12.2被授予技术等级证书的员工在享受待遇期间如因工作性质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导致不能继承本工作,公司有权于工作异动之时取消其专业奖金。

13. 相关文档
WI-HR-100-02薪资作业规定
WI-HR-100-08晋升考核作业规定
WI-HR-100-19人事评定委员会管理办法
14. 表单
F-HR-100-40 01 技术评定考核表
F-HR-100-10 01人事异动单
F-HR-100-20 01薪资异动单
F-HR-100-28 01面试资料表
15. 本办法制、修、废与实施
本办法制、修、废与实施应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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