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学科研究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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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学科研究室制度
一、研究室管理规定
研究室是为思政学科教师、研究生以及其他研究人员提供学术研究、交流和讨论的场所。研究室的使用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研究室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喧哗等影响研究室秩序的行为。
研究室内的设备、书籍、档案等物品应规范摆放,不得随意搬动或带出研究室。
研究室内的设备、书籍等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研究室使用人应爱护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涂写、刻画或损坏设备。
二、人员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负责研究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研究室内部的重大事务。
研究员职责:根据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和任务,承担课题研究工作,遵守研究室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职责: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工作,遵守研究室的管理规定。
行政人员职责:负责研究室的日常行政事务,协助主任处理各项事务。
三、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研究室鼓励教师、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促进思政学科的学术研究和发展。
课题申报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课题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课题申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课题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研究室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对于未获得资助的课题,可自行开展研究,也可寻求其他途径的支持。
课题研究中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如有重大调整或变更需报请研究室批准。
课题研究成果应及时总结和汇报,并按照规定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研究室所有。
四、学术交流活动规则
研究室定期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学术交流活动应提前安排和组织,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人员应遵守活动纪律和规则,尊重他人的发言和意见,保持良好的学术风范。
学术交流活动的资料和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以备后
续研究和参考。
五、论文撰写与发表制度
研究室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和学术会议上。
论文撰写应遵循学术规范和标准,保证论文的质量和水平。论文完成后应进行自查和审核,确保论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论文发表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或伪造数据等行为。论文发表后应及时通知研究室并提交相关材料。
研究室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和规则,保持良好的学术风范。
研究室对发表的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以鼓励更多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工作。奖励和支持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研究室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