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像化背景下的音乐剧创作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戏剧影像化背景下的音乐剧创作□张诗娴/文

本文以音乐剧影像化创作为研究对象,以理论综合和案例分析为方法,具体探究了音乐剧影像化过程中两个关键戏剧要素的影像化再创作:时空的重构和观演关系的延伸。通过具体实例,阐述了时空重构上幻觉性时空处理和非幻觉性时空处理在影像化创作中所运用的不同观念和技法;以及观演关系中根据音乐剧导演对演员与观众关系的把握,用不同的镜头语言重现这一关系;舞台与观众席的关系延伸到银幕与观众的关系后,加入纪录的元素可以使得音乐剧影像具有审视性。所有这些观念与技法的使用,都是为了一方面“翻译”音乐剧现场演出,另一方面提供给观众不同于戏剧现场的独特审美体验,最终促进音乐剧产业的发展。

1 前言

1.1 戏剧影像化

在现在的多媒体和融媒体时代,“戏剧影像”这一概念早已不是标新立异的说辞,而戏剧和电影这两类艺术的结合也成为了不可回避的趋势。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定义却依旧有待厘清[1]。笔者纵观前人学者的研究成果,发现“戏剧影像”主要有两类所指对象:(1)戏剧中的影像;(2)戏剧的影像化。前者指在现场性的舞台戏剧表演中通过屏幕的运用融入影像的元素,以通过戏剧进行中的影像运用实现多角度叙事和戏剧空间的扩展,如克里斯蒂安·陆帕(Krystian Lupa)导演的《酗酒者莫非》,舞台后方巨大的荧幕放映“电影”,银幕前的舞台上演出戏剧。舞台上的演员在恰当的时机通过幕布上提前开好的小门“走入银幕”,银幕则上放映这一角色后续的行动画面,以此达到一种银幕与舞台互动的效果,最终完成了戏剧空间的扩展。在多角度叙事上,图1莫非与妻子杨花躺在床上,在传统戏剧的舞台调度中,观众只能从一个平视的视角看到舞台上发生的事,而此时后面的银幕以90度的垂直俯拍“窥视”二人的动作,由此实现了叙事角度的多样化,也给观众带去了一种与传统戏剧不同的审美体验。

后者“戏剧的影像化”是指通过摄影师、影像导演参与排练,在舞台上及舞台周围提前埋好机位,于戏剧进行的过程中进行多维拍摄,通过影像视听语言的运用完成直播或录播的艺术形式。其本质是以戏剧作为拍摄对象,

以影像作为手段和最终呈现方式所进图1 《酗酒者莫非》剧照

35

36图2 音乐剧影像《真假公主》

图3 音乐剧影像《汉密尔顿》

行的“戏剧三度创作”。成为了继传统戏剧由剧作家进行的“一度创作”,演员、舞台美术家、戏剧导演等进行的“二度创作”后一种新兴的戏剧创作方式。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戏剧的影像化”依旧是一种戏剧创作方式而非电影创作方式,是因为从艺术接受层面来说,观众依旧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是在“看戏”而非“看电影”。电影的视听语言只是对舞台戏剧内容的承载和再创作。

厘清了“戏剧影像”的两类所指后,本文所论述的“戏剧影像化”的范畴也就清晰起来。

1.2 音乐剧影像化

音乐剧作为兼具艺术性、娱乐性和商业性的戏剧形式,有着比话剧更强烈的传播诉求。相比于话剧艺术面对影像化潮流时展现出的本体地位危机意识,音乐剧则很早就开始了自己的影像化传播。主要有两类形式:(1)观众在演出过程中拍摄“枪版”(“盗录电影”的借用词)录像,以便自己反复观看或与朋友分享,这样的视频往往机位固定、画质模糊、收声嘈杂。(2)一些音乐剧制作人凭借对市场的敏锐洞察,推出了众多音乐剧“官摄”(“官方拍摄”的简称)。这些“官摄”画面精美,声音质量高,辅以海

报等推广形式(如图2、3所示),俨然成为了音乐剧传播的主要途径。

音乐剧的影像化既势不可挡又势在必行的。就艺术特性而言,首先,相比于话剧、电影对于情节的依赖性,音乐剧更多的是在故事的基础上完成极致的情感表达。观众在欣赏音乐剧的过程中,对情节的欣赏只是一个相对次要的方面,更重要的是对整体作品的气氛的感受、对演员表演的感受、对音乐舞蹈等元素的感受等。所以,音乐剧并不担心“剧透”(“透露剧情”的简称),恰恰相反,提前了解大致的情节,对音乐剧的欣赏是大有裨益的。其次,音乐这一艺术形式本身就更能激起观众反复欣赏的欲望,影像化则很好地满足了观众的这一需求。相比于去剧院现场反复观看的高昂成本,对音乐剧影像的反复观看廉价也方便得多。

就音乐剧的传播需求而言,第一,影像作为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是戏剧作为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戏剧的影响力往往由于语言、剧场实体的限制而局限在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个语言文化圈。而影像传播的便捷性和影视翻译的出现使得戏剧能够打破这诸多限制走得更远,以戏剧影像的形式突破国别、语言、文化的障碍,为世界各地的观众和戏剧研究者带去精美的作品[2]。第二,音乐剧的影像化传播反过来又能进一步拉动线下演出的发展。很多观众会在线上看过“官摄”后成为某一部剧、某一位演员的“粉丝”,在新一轮的演出季购买现场演出的门票,

甚至不远万

里奔赴上演的城市。第三,音乐剧的影像化能够培养一批音乐剧观众。虽然现场的魅力无法取代,但是吸引观众走入剧场观看第一部音乐剧却不容易,而点开网页宣传进行音乐剧影像的观看就容易很多,由此大大降低了音乐剧的欣赏门槛,最终能够促进音乐剧产业的健康发展。

1.3 音乐剧导演的可为性

虽然有部分外国音乐剧的“官摄”已经具备了较高的艺术水平,但是仍缺乏体系化的理论为音乐剧的影像化创作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就音乐剧影像的创作过程而言,戏剧的主体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而影像化需要做的就是以音乐剧演出作为拍摄对象,发挥影像“纪录和再现”的功能,在尊重戏剧导演二度创作的基础上完成“三度创作”。所以,这一“三度创作”是深切地受到二度创作的制约的,故而存在很多不受影像化影响的因素,或者说这些因素是戏剧导演二度创作时就必须考虑的内容,诸如舞台事件、舞台行动、舞台调度等。所以,当谈到音乐剧的影像化创作时,实际是在谈论影像化改变了哪些舞台创作因素。从戏剧属性和影像本质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点:时空的重构和观演关系的延伸。音乐剧创作者只有深刻体察戏剧与影像在上述两方面的根本区别,进一步完成时空和观演关系的再创作,才能真正完成音乐剧影像化。

2 时空的重构:从舞台时空到银幕时空

时间与空间是戏剧的载体,一切故事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的,但舞台与银幕的时空构成却迥然不同。舞台时空包括剧场和演出的现实性时空、为戏剧展开而规定的假定性时空和由观众的感觉和印象而产生的感受性时空[3]。其中,假定性时空是戏剧艺术家创作的产物。戏剧的根本属性就是假定性。银幕时空则不同,电影的放映是在平面的幕布上进行的,故而不存在具体的现实性时空,而故事情节展开的时空则是由视听语言、蒙太奇、音乐音响的呈现而形成的。张仲年在其著作《戏剧导演》中就谈到了两者的区别:他认为戏剧的时空特性是“占据”与“显现”,而电影的时空特性是“构成”与“再现”。前者指戏剧通过对具体剧场空间和演出时间的“占据”完成情节的展开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演员通过表演“显现”出高超的技巧与艺术水平,进而反映出其他舞台艺术创作者的艺术创造。后者指电影通过导演对演员和摄影机的调度,收集创作材料,最终通过蒙太奇的运用“构成”情节开展的时空(这个时空与拍摄时空存在很大差异),“再现”出拍摄过程中的部分真实,进一步反映出其他电影艺术创作者的艺术创造。舞台时空与银幕时空的这一根本区别,使得对音乐剧进行影像化创作时必须慎重处理舞台时空的影像化。

从戏剧的主体地位出发,舞台时空的处理主要有两类:幻觉性时空处理和非幻觉性时空处理。幻觉性时空处理通过为戏剧情节的展开设置具体的地点、场景;为戏剧事件及其发展创造具体环境和细节;设置合理、稳定的空间结构等方法在舞台上创造出“生活的幻觉”,意图使观众在观剧过程中获得对戏剧情节的沉浸感,想人物之所想,感人物之所感,仿佛忘记了自己在看一个虚构的故事而沉浸在戏剧导演为他们创造的“幻觉”中,故而称为“幻觉性时空处理”。非幻觉时空处理则通过为戏剧情节的展开设置可供演员在表演时随意处理时空转换的空间条件;为舞台调度和舞台节奏创造灵活多变的空间结构;使用抽象的、具有造型美的空间演出形象等方法在舞台上创造出形式精美的戏剧作品,意图使观众在了解戏剧情节的同时,以一种理性的眼光来看待舞台上的一切,引发观众即时的评价和思考。这类戏剧着重于“打破幻觉”,时时把观众“拉回现实”,故而称为“非幻觉性的时空处理”。由于影像空间“再现”和“构成”的属性的影响,在对戏剧导演的舞台时空处理进行影像化创作时会使用不同的观念和技法。

2.1 幻觉性舞台时空处理的影像化

如前所述,幻觉性的舞台时空处理是为了给观众带去“生活的幻觉”,而这正是叙事类影像所依赖并擅长的工作。银幕是平面的、二维的,却要以此来表现立体的、三维的空间。这样的属性使得影像叙事必须遵守视听语言的“语法”,如此才能交代故事发生的时空、人物关系等重要信息而不至于使观众产生混乱感,在达成这一目标的基础上,才得以承载影像创作者的主观情感和评价。所以,当对幻觉性舞台时空处理进行影像化时,创作者也要遵循影像叙事的“语法”,通过视听语言的运用,准确、完整地交代故事

3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