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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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受理编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
□首次登记□复核□变更
登记企业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网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目录
表一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表二产品
表三中间产品
表四原料
表五进口化学品
表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表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基本特征表表八危险化学品信息表
表九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
填表说明
表一
表二
表三
中间产品
表四
原料
表五
进口化学品
表六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表七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基本特征表
表八
危险化学品信息表-化学品名称
表九
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企业需在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内认真如实填写各项,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本表。企业打印本表并在表九“登记企业意见”栏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当地登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化学品登记中心分别在“登记办公室意见”和“化学品登记中心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二、本表封面“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三、本表中“登记企业”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生产企业。
四、本表中“产品”是指生产企业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原料”是指生产企业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是指生产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根据目前技术已知的、稳定存在的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五、本表表格的填写方法:
1.生产企业含有进口危险化学品的,需要填写表一“进口企业资质证明名称”栏和“进口企业资质证明编号”栏、表五、表八;不含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不需填写上述各栏。
2.表六中,带“*”栏为必填项,不在数据免除填写条件内且无任何数据的项需要进行试验鉴定获得数据。其他为选填项。
六、表格填写说明:
(一)表一填写说明
1.“成立日期”栏,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或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日期。
2.“企业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或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过的名称全称。
3.“经济类型”栏,按照《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填写。
4.“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栏,填写登记企业的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填写。
5.“化工行业分类”栏,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化学矿山”、“氯碱工业”、“合成氨工业”、“化肥制造(合成氨除外)”、“化学农药制造”、“石油化工”、“煤化工”、“涂料制造”、“胶粘剂制造”、“硫酸工业”、“乙烯工业”、“电石工业”、“乙炔工业”、“光气工业”、“聚氨酯工业”、“合成树脂工业”、“合成纤维工业”、“合成橡胶工业”、“染料制造”、“油墨制造”、“空气化产品制造”、“化学试剂制造”、“塑料助剂制造”、“橡胶助剂制造”、“有机硅制造”、“金属冶炼”、“生物化工”、“工业表面活性剂制造”、“催化剂制造”、“化学纤维制造”、“医药化工”、“化学品回收”、“香精香料制造”、“橡胶塑料制品工业”、“食品添加剂制造”、“电子化学品和信息材料制造”、“感光材料制造”、“日用化学品”、“氟化工”、“有机过氧化物制造”、“磷化工”、“无机盐”、“林产化学品制造”、“溴化工”、“无机酸、碱及其他无机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气体制造或充装(上述所列除外)”、“其他行业”49个化工行业分类选择填写,可多选。
6.“应急咨询服务电话”栏,填写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化学事故时可拨打的符合规定条件的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7.“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名称”栏,分别填写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企业所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种数及其名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鉴定与分类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种数及其名称。
经鉴定为危险化学品的,需在名称后加括号注明“鉴定”。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8.“重大危险源数量及名称”栏,分别填写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辨识、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数量及其名称。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9.“剧毒化学品种数及名称”栏,分别填写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企业所涉及的所有剧毒化学品种数及其名称。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10.“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种数及名称”栏,分别填写列入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中,企业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数及其名称。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11.“易制爆化学品的种数及名称”栏,分别填写列入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企业所涉及的所有易制爆化学品的种数及其名称。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1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种数及名称”栏,分别填写列入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企业所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工工艺种数及其名称。本栏由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13.“库房或仓储场所建筑面积”栏,填写登记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或仓储场所建筑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14.“储罐(容器)总容积”栏,填写登记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容器的总容积,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15.“企业规模”栏,按照下表划分选择“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营业收入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16. “厂区边界外1000米范围内的单位或设施情况”栏,从“医院”、“学校”等选项中选择,并填写医院、学校、居民区、工厂的大约人数。
(二)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填写说明
1.“名称”栏,填写企业所涉及的所有化学品的化学名称。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其他化学品的名称,根据中国化学会推荐使用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1980)和《有机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属于农药的,按照《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4839)中的名称填写。
2.“最大储量”栏,填写该产品或原料在仓储设施内的最大储存量,计量单位为“吨”。
3.表二“生产能力”栏,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产品质量标准编号”栏,填写化学品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编号。
4.表三“中间储存设施”是指中间产品在生产流程中完成生产后,尚未投入下一步流程而暂时储存的设施;“中间最大储存量”栏,填写中间产品在中间储存设施内的最大储存量,计量单位为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