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各领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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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各领域的目标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制定于2013年的一部教育管理规范性文件,旨在统一贯彻普及学前教育知识和技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改善学龄前儿童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幼儿园教育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加强家校联系等目标。
此纲要涵盖五个方面:教育目标、学习内容及实施方式、学习环境设计、师资和评价与考核,其中每个方面都包括了详细的目标,如下:
一、教育目标:
1. 根据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标准,建立幼儿园统一的教育教学目标,使学前教育内容和活动贴近儿童的生活实际,充分发挥其创造性;
2. 培养儿童共同价值观,提高他们知晓和接受文化、道德、艺术、宗教等方面的识见和认识,培养公民意识;
3. 加强儿童良好性格的形成及情绪把握能力,细致处理儿童道德情感问题;
4. 注重尊重节日、民俗的传承,尊重少数民族和多样文化的尊重;
二、学习内容及实施方式:
1. 注重以鼓励为导向,以活动为主要实施方式,形成积极乐观的学习态度;
2. 面向学龄前儿童全面发展,重点发展身体、智力、语言、社交、情感、生活等能力;
3. 以生活为源,考量孩子的特点,注重儿童习得知识过程中主体性、活动性、参与性和实践性;
三、学习环境设计:
1. 在孩子发展的全过程中设计裁判多样的适合的活动场所,展示孩子的才能;
2. 注重学习环境的有机联结,发挥环境的潜在价值;
3. 引入生活性的教学环境,合理组织幼儿空间安全和有效的使用;
四、师资:
1. 注重发展师资质量,打造优质师资队伍;
2. 激励民办、社会办教师不断学习课程,坚持以教育素质为主;
3. 加强师德师范教育,建立高效管理及完善的激励机制;
五、评价与考核:
1. 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多种评价手段、多样化评价目标;
2. 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及学习计划;
3. 定期给予教学成果的适当反馈,构建良好的教育和考核机制,提升师生的双向参与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五个方面的目标,不但可以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全面、统一的培训指南,同时也为学前教育提供了一种现代化的解决方案,引导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得到有效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当代幼儿园教育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