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前锋区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前锋区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2.20
•【字号】广安府复[2016]113号
•【施行日期】2016.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前锋区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广安府复[2016]113号
前锋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曾西俊等108户村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前府〔2016〕144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审核上报的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曾西俊等108户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占用本集体经济组织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1.1684公顷建住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你区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

由建房占地户补充耕地1.2239公顷(拆
除原房屋复垦0.9952公顷、自行开垦补充耕地0.2287公顷)。

三、接此批复后,及时督促占地村民落实补充耕地,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四、严格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用地。

此复。

附件:前锋区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前锋区代市镇等4个乡镇会龙村等5个农民新村农房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