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所需证明文件(共五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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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所需证明文件(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广告审查所需证明文件
影院媒体广告发布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药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3.《药品广告审批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须在北京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二、医疗广告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三、医疗器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注册证书或产品批准证书,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生产者所在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还须到北京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还应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国政府批准该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中文译本)
5.产品使用说明书
6.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四、农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
3.农药登记证(临时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正式登记有效期为五
年)、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
4.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5.《农药广告审查表》
6.境外生产的农药广告,还需提交中文译本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签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五、兽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文件
3.兽药广告主须提供农牧行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兽药广告证明》
4.省级兽药监察所近期(3个月内)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经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
6.境外生产的农药广告
A)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相应的中文译本
B)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C)境外兽药生产企业办理的兽药广告委托书
D)该兽药的产品说明书
E)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件(需提供国家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F)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六、保健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
3.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食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卫生许可证
3.生产许可证
4.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八、酒类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4.发布境外生产的酒类商品广告,应当有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批准核发的卫生证书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九、化妆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4.美容类化妆品,必须有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站(中心)或者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检验合格
证的证明
5.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
6.化妆品如宣称为科技成果的,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轻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

7.关于进口化妆品广告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进口的有关批件,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证明文件
B)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化妆品合格的证明,即该化妆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出口国(地
区)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应附中文译本)
8.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交通类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及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3.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4.进口车则须提供《进口许可证》
5.对于“省油”、“节能”的说法,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对于技术术语的简称要有注释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一、条轮胎、润滑油、车载电器、电动自行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4.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二、清洁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许可证
3.卫生许可证
4.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三、消毒用品、洗涤用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卫生许可证
3.实行生产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餐具洗涤剂,等等)
4.省级卫生厅颁发的国产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凭证
5.由省级卫生监督所审查核发的《健康相关产品广告技术审查证明书》(不属硬性规定)
6.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四、报纸、书刊
2.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或《期刊出版许可证》
3.图书出版发行广告还须提供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五、房地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
可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6.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十六、电脑及配件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交验生产许可证
3.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如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电子设备等等)
4.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十七、金融
1.发布储蓄、信贷广告,应提交上一级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文件
2.发布保险、信托、租赁广告,应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文件
3.发布批发金银及其制品广告,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
文件;发布零售金银及其
制品广告,应提交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文件
4.股票发行、上市广告,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证明:
A)中央企业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广告,须提交其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省级或计划单
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同意的证明和上市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准予上市的批准文件
B)地方企业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广告,须提交省级或计划列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同意的证明和上市(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准予上市的批准文件
5.发布其他与股票有关的广告(如新股认购权利证书、分红派息、股配说明书、年度业绩
报告等)应当提交当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证券主管机关,及上市地证券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
6.发布投资基金证券广告,须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8.发布股票广告应在显著位置标注“股市有风险,投资者需谨慎入市”或含有类似内容的忠告性语言
十八、娱乐及休闲广告
(范围:健身场所/体育馆、宾馆、学习机、玩具、旅行社、报业、书店、学校、饭店、公园、照相器材、体育用品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交验生产许可证
3.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的企业和产品,须交验卫生许可证
4.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5.报刊出版发行广告,应提交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报纸登记证或期刊登记证
6.图书出版发行广告,应提交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
7.文艺演出广告,应提交县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准许演出的证明
8.文化补习班的招生广告,应提交县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刊播广告的证明
9.职业技术培训班招生广告、招工招聘广告,应提交县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
人事部门同意刊播的证明
10.大专院校招生广告,跨省招生,学制在一年以上的,须经学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发布。

民办高校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审批备案,交验招生广告批准文件,广告内容必须与审批备案相一致
11.中等专业教育广告,应提交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刊播广告证明。

12.外国来华的招生广告,应提交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证明
13.展销会、定货会、交易会广告,应提交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
十九、服装服饰
发布服装服饰广告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交验生产许可证
3.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4.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发布零售服务业广告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许可证
3.涉及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
4.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二十、家具用品
(范围:床上用品,厨卫用品,厨用灶具,燃气具,家具,地毯
等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许可证
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4.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二十一、工厂/办公文仪用品
(范围:原料,电梯,锅炉,办公用品,设备,器材,仪器,普通机械等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许可证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二十二、个人用品
(范围:眼镜,珠宝首饰,箱包,剃须刀,个人健康产品等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许可证(如,眼镜)
3.卫生许可证
4.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如,电路开关,插头,插座)
5.珠宝鉴定证书
6.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7.法律法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第二篇: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2003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表一:
通风与空调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注:同表一
建筑电气、电梯与智能建筑工程常用物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可参照表一
供应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要点
供应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厂家签章,并有年审记录)等资质文件
材料、设备一般按规定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通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应具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代号或地方(地区)企业代号,出厂日期、厂名、地址、产品出厂检验证明(检验章)或代号等。

其中,原材料及辅料合格证,同种材料、同种规格、同批生产的保存一份合格证即可。

主要设备、器具合格证要全部保存,并将合格证编号同编号同种设备铭牌对照保证一致。

取得合格证后施工单位应统一编号。

检验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单提供。

主要设备、器具安装使用说明书有供应单位提供。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复印件要求自己清晰,项目填写及签认手续完整
第三篇:广告合同审查
篇一:广告发布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广告发布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一、合同简评
广告发布合同在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过程中非常普遍,但作为广告发布合同有区别与其他一般合同的特点,如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广告牌的安全性保证等,因此对广告发布合同的审查修改在这方面更是重点。

二、合同审查修改要点
1、注重审查广告的发布位置,建议以照片的形式将委托方所要发布的位置在合同附件中固定下来;
2、注重审查广告的制作要求,明确委托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3、对广告费用的审查,必须明确该费用包括了广告制作费、维护
费、报批费、工商管理费、保险费、税费等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对广告费用支付的审查,通常分期付款为宜。

5、对受托方权利义务的审查,主要包括下列事项:取得政府批文的义务、提供广告制作明细的义务、广告牌设置、维护的义务、广告牌的安全性保证义务、保证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完整的义务等。

6、对不可抗力条款的审查,在实践中在城市发布的广告往往受到政府部门政策的影响,导致广告发布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在广告发布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受托方的责任。

7、根据受托方的义务,设定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示范文本】广告发布合同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广告发布的位置、面积、规格、形式
1、广告发布的位置:
2、广告发布的数量:
3、广告发布的规格:净画面尺寸:材料要求:
4、广告发布的形式:第二条:广告制作要求
1、乙方应在广告牌制作施工前提供工程制作明细表给甲方确认,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工程制作明细表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画面设计样稿,乙方需在 7 天内审核完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设计样稿;
3、其它约定(应根据个案情况对工期等做出相应补充要求)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1、广告发布期限:_____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广告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费用为:
单价:___________,总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万伍仟圆整;
上述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维护费、报批费、工商管理费、保险
费、税费等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甲方以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广告发布费: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即元人民币)广告费;广告制作发布完毕验收合格后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 %(即元人民币)广告费;余款元人民币在发布结束当日支付完毕。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2)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样稿、营业执照、预售/销售许可证以及其它必要的证件;3)在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广告牌的5 天内,按工程明细表及广告设计样稿验收广告牌,并拍照存档;
4)广告制作发布后,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文件内容进行审核,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批文。

若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不得对广告文件内容擅自进行修改或自行制作发布。

2)在制作广告牌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确认的工程明细表要求的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尺寸、材质、照明等,以备做验收标准;
3)负责提供设置场所,并负责广告牌的设置申报、制作施工、维修保养、管理、保险、拆除等业务;负责广告安装所需一切材料,包括广告铁架、照明线路、灯具等;4)广告制作发布前乙方须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审核及送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并取得发布许可等法律手续义务。

否则若由于该广告内容未经工商局审核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在甲方验收广告牌时,即使甲方已尽必要的注意但仍暂时难以发现的问题,则不得视为广告牌已通过甲方的验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改且无须另行支付费用;6)在施工期间和广告发布期间必须保证广告牌(包括广告铁架、电源照明系统等)的安全性,如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负责;
7)保证在合同期内甲方所委托发布的户外广告完好无缺(包括射灯完好,灯光正常且亮度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标准、广告画面清晰完整等),以保障甲方的利益,如有损坏,乙方应在两天内修复(从损坏之日起计),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超过期限,应当顺延广告发布时间;8)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路旗制作喷画一次,若甲方超出更换次数,乙方画面按 _ 元/杆收取喷画制作安装费用。

9)在收取广告费时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

第六条:验收标准
乙方在广告牌制作施工完毕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广告牌除需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及甲方确认的工程制作明细表及认可的详细施工方案要求外,还需符合:
1、广告牌钢架抗12级风力;
2、整体效果清晰亮丽,起到应有的广告宣传效果;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期内,如因城建、市政设施改造、自然灾害或政府清拆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发布时间收取,乙方应在广告拆除后十天内向甲方一次性退回剩余款项,剩余款项的计算方法以合同总额÷30×日剩余时间。

2、合同期内,如因遇政府指令性拆建、道路改建等造成本合同短期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广告发布时间相应顺延,或由乙方提供与原位置相当的广告位(须经甲方同意)继续发布本广告。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布甲方的广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取得广告登记证,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后十天内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在甲方对广告牌进行验收后,认为不符合标准的,乙方应修改或重做,为此付出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若修改或重做仍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广告制作发布后,若由于广告制作发布不符合规定或广告内容未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等原因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发布的广告被拆除,
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广告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4、广告正式发布后,因乙方不及时履行日常维修、清洁义务导致广告不能达到应有宣传效果,或乙方无故停止广告发布,则乙方应退还未能发布期间的广告费,或应顺延因此而延误的广告天数。

5、如遇政府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须短期发布公益广告内容,乙方相应延长甲方的发布日期,不视为乙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样稿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附上所要展示的广告位置)篇二:广告投放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广告投放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费用及结算方式,应约定清楚明确。

2、审查投放广告具体内容确认方式,一般约定经广告发布单位审查同意后才可发布。

3、发生广告延误投放、误放、漏放后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一般约定采用补播的方式或缺一罚多的补播方式,具体方式可根据广告发布单位发现或被发现上述情况后约定。

4、其他条款可根据双方情况,具体约定,一般无固定格式。

[示范文本]:广告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甲方标准厂房项目的广告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说明
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提供以下广告服务: 1.企业
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媒体计划及媒体投放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条件及规格,在合同期限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4.向乙方提供广告内容及必要的公司资料。

5.对广告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

6.甲方所支付的款项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金额,甲方有权拒绝任何未在本合同中列明的费用(见本合同第五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详见附件)。

2.及时提供收款发票。

3.依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制作广告的内容,并在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投放。

4.乙方有权核对甲方的广告内容,依照广告管理条例核对有关证明,如有不符不予发布,但乙方对广告的任何删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

5.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企业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工作。

6.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内容,在东方商厦顶楼电子显示屏上连续投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签约后,本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履行各项条款,任何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若确有一方遇有不可抵抗的客观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需提前30天提出并经双方同意方可解除。

五、费用
1.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万元人民币 2.媒体计划及媒体投放万元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
本合同分三次付款。

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
第一次付款及金额:年月日以前支付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付款及金额:年月日以前支付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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