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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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5.18
•【字号】凉府办函〔2013〕166号
•【施行日期】2013.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
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3〕1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8日
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凉山州各县和木里藏区(以下简称“特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金融职能作用,积极助推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凉委发〔2013〕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州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职能和优势,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鼓励创新、风险可控,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将政策扶持、智力帮扶和项目帮扶有机结合,组织和引导金融机构及政府各部门共同推动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到2020年,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基本实现“融资增量增速双提升,农村支付结算全覆盖,金融知识普及进万家,金融生态环境大改观”的目标,昭觉县在2014年底前成功创建省级“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示范县。

具体任务:一是特困地区各金融机构年度存贷比不低于60%,且在监管要求内逐年提高;二是年度新增贷款增速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新增贷款增速;三是新增贷款90%投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符合扶贫政策、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所鼓励的产业项目;四是ATM、PO机具、助农取款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布放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布放量,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比例。

三、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对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坚持金融支持扶贫开发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相协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农田、能源、网络等重大项目建设,改善区位劣势。

支持中低产田土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2.加大支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加大对烤烟、马铃薯、苦荞麦、中药材、蚕
桑、特色水果、优质蔬菜、花卉等特色种植业以及肉牛、肉羊、半细毛改良羊、生猪、生态土鸡、水产渔政等特色养殖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业,促进特困地区通过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带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3.加大小城镇与新村建设的金融支持。

积极配合“彝家新寨”建设、安宁河谷“新村建设”、“牧民新村”建设以及配套的水、电、气、交通、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林权抵押、产村相融方式,每年不少于2亿元的信贷投入,帮助改善农户生产生活。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金融支持工作,加大对“休闲乡村”、“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的金融支持,促进农村家庭生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4.加大对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切实做好普惠民生金融服务,支持教育服务设施建设、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认真执行好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执行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推动“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复员退伍军人小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等民生贷款的发放,扩大单笔信贷额度,支持城镇失业人员、妇女、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

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特困地区中小微企业在扩大社会就业、拉动民间投资、推进城镇化发展、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加大对特困地区消费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

积极探索适应城乡不同群体的新型消费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特困地区居民和农牧民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1.改进和完善对特困地区的金融服务。

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要切实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切合特困地区借款人实际的贷款准入标准,扩大授权额度,下放授信权限,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完善信息系统。

督促金融机构区别特困地区不同贷款主体实际情况,建立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探索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

2.积极开展扶贫开发金融创新。

创新金融扶贫的模式与机制,开发金融扶贫新产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作为信贷扶贫的切入点,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科技企业带贫困户等资金支持模式,进一步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促进当地资源开发和利用。

创新抵押担保手段,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创新特色产业融资机制,积极推动产业链融资和多种形式的组合融资。

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快推进适合特困地区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信用证、保函、保理、票据贴现等表外业务的力度。

3. 积极拓宽直接债务融资渠道。

支持特困地区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中小企业,以及所筹资金主要用于特困地区扶贫开发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支持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

依托特困地区的产业集聚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

鼓励融资创新,支持有稳定收益的交通、水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4. 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

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允许正规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融资和技术等支
持。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三)完善金融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特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服务升级。

结合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建设,加大在特困地区布设ATM、PO机具、转账电话等基础服务设施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度。

大力推广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运用,建立特困地区资金汇划“绿色通道”,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支付结算、反假币、征信建设等内容“多点合一”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点。

2.深入推进特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特困地区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完善贷款担保体系,改善特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防止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

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特困地区的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

3. 推动国库直接支付涉农补贴资金业务。

进一步扩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覆盖面,有效增加电子缴税业务量,减少企业纳税环节,切实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收支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

加大特困地区反假货币宣传和监管力度,防范假币侵害,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提供高质量的现金服务,保证特困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现金的及时供应。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

州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州“金
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

相关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加强对“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实施方案。

相关县政府、州级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6月底前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测通报和定期评估。

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要建立金融扶贫统计监测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开展情况及成效的监测、评估和督导,确保“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取得实效。

(四)加大考核力度。

州政府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工作情况纳入州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结合实际,切实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农村贫困居民金融素质。

加强对县级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金融扶贫惠农工作指导力度。

(六)创造良好环境。

相关县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意识,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要做好产业规划和布局,培育优质企业,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创造积极条件。

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构建良好的银政企关系,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

附件
凉山州“金融扶贫惠农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卉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曹吉奎州政府金融办主任
吴彬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行长
谢涛州银监分局局长
成员:宋福猛州委农办主任
吉伍吉史州民宗委主任
马小林州水务局局长
王正州农业局局长
黑吉木呷州林业局局长
杨光富州畜牧局局长
黄玉超州扶贫办主任
罗大强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米才华州农发行行长
贾林恒州工行行长
范承州农行行长
叶晓荣州中行行长
廖国宏州建行行长
聂清礼州邮储银行行长
李祥明州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王大清州商业银行行长
梁文英西昌市金信村镇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负责“金融扶贫惠农工程”日常工作。

吴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大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人员。

联系人:刘富,联系电话:2175460,189****9901、217285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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