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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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0]111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9
【实施日期】2010.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周政办[201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周口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九日周口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八月三日)
为确保我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充分宣传动员和坚持参保自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各类学校在校生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参保缴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城镇居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组织参保登记。
2010年11月底前,大学生全部参保,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率达到90%,参保总人数达到735000人。
2011年1月,新参保居民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时间安排
(一)2010年8月,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全市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动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