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组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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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15670018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课程英文名称:Logics of Law
总学时:34 讲课学时:34
学分:2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课程性质:必修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
开课参考学期:1
【教材】
雍琦:《法律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

2015年1月第22次印刷
【教学参考教材】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教学目的】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论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知识。

【基本要求】法学逻辑是一门具有严密系统的科学,前后连贯性很强,知识难度较高。

学生务必理解并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特征和关系。

法学逻辑作为思维的工具,实践性很强,必须反复地运用才能熟练掌握。

【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属于学科必修课。

二、教学时间安排
第一章引论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2学时,8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重点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掌握逻辑的类型;
3、一般了解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教学难点为学习逻辑学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逻辑学的涵义;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律逻辑学的性质
一、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基础性的科学;
二、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没有阶级性的科学;
三、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科学。

第三节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意义
二、方法
【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逻辑学的学科性质,包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对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的类型,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其主要内容是: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推理

推理形式

演绎推理形式非演绎推理形式
︱︱
演绎推理的规则、规律非演绎推理的方法
二逻辑的类型
(一)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
(二)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三)应用逻辑
三、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一)逻辑学的性质―――全人类性学科
―――基础性学科
―――工具性学科
(二)逻辑学的作用
―――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
―――准确、严密地表述思想和建立理论体系
―――严谨地、有说服力地论证
―――揭露谬误,驳斥诡辩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

【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逻辑学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为什么同论辩的关系特别密
切?你是怎样理解逻辑与论辩的关系的?
2、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4学时,16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重点掌握概念的定义及其内涵和外延;
2、掌握概念的种类;
3、了解概念间的关系。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教学难点为概念的种类。

【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二、概念和语词;
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四。

、概念的作用和概念明确。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
一、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
二、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
三、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四、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
一、相容关系;
二、不相容关系。

第三节定义
一、什么是定义;
二、定义的方法;
三、定义的规则;
四、定义的作用。

第四节划分
一、什么是划分;
二、划分的方法;
三、划分的规则;
四、分类与列举。

第五节概括和限制
一、什么是概括和限制;
二、概括和限制的作用;
三、概括和限制应当注意的问题。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如何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统一?
2、任意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外延方面可能是哪几种关系?请分别距
离并说明这些关系的特点。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三章命题的一般特征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2学时,8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命题与判断的区别;
2、命题的分类;
【教学重点难点】
1、判断同语句、命题的关系
2、命题的分类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判断及其表达式
一、判断的特征
二、判断、符号与陈述
三、判断同语句、命题的关系
第二节描述命题与评价命题
一、命题的不同性质、作用
二、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命题的意义
第三节命题形式及其分类
一、命题的逻辑形式及其逻辑性质
二、命题的分类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命题的逻辑形式?
2、命题的分类?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四章性质命题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4学时,16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性质命题的周延性
2、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
3、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同一素材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
教学难点为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

【教学内容】
第一节性质命题的概述
一、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二、性质命题的基本类型
第二节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
一、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
二、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以及不同性质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A、E、I、O)之间的对当关系
(一)什么是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
(二)性质命题A、E、I、O自身的真假情况
(三)性质命题A、E、I、O自身的真假制约关系
1、反对关系
2、下反对关系
3、矛盾关系
4、从属关系
第三节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以及揭示其隐含命题的方法
一、性质命题的隐含
二、揭示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的逻辑方法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什么是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在理解词项周延性问题时应
注意那些问题?
2、A、E、I、O四种性质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
请分别对这些关系作简要说明。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三、多重复合命题及其等值式
1、从两个否定的前提推不出结论
2、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则结论只能是否定的
3、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
4、从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5、有一个前提是特称判断,结论必然是特称判断
三、三段论的格和式以及不同格的逻辑要求
四、三段论的应用形式----省略式
第二节复合命题推理
一、联言推理及其应用
二、选言推理及其应用
三、假言推理及其应用
四、复合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
第三节刑侦中怎样正确运用演绎推理
第四节法律推理的特征及运用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怎样理解三段论的合理性及其实践意义?
2举例并说明省略三段论的表达特点及恢复方法。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九章归纳推理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2学时,8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重点掌握归纳推理的概念;
2、掌握归纳推理的分类;
3、了解归纳推理的应用。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归纳推理的概念和分类;
教学难点为归纳推理的应用。

【教学内容】
第一节归纳推理概述
一、归纳推理的概念
二、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
三、归纳推理的种类。

第二节完全归纳推理
一、完全归纳推理的概念
二、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不完全归纳推理
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概念
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作用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科学归纳推理
1、科学归纳推理的概念
2、科学归纳推理的作用及其与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第四节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
一、求同法;
二、求异法;
三、求同求异并用法;
四、共变法;
五、剩余法。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归纳推理的定义和特征是什么?
2、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有何异同?
3、科学归纳推理的逻辑特征是什么?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十章类比推理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2学时,8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
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重点掌握类比推理的概念;
2、掌握回溯推理的概念和公式;
3、了解假说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类比推理的概念和应用;
教学难点回溯推理的概念和公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类比推理的特征及性质
一、类比推理的定义及其特征
二、正确运用类比推理的逻辑要求
三、类比推理的认识意义—类比推理与创造性思维
第二节类比推理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
一、类比并案推理
二、侦查实验类比推理
三、类比法律推理
第三节刑事侦查中的比对推理
一、比对推理的特征
二、比对推理的作用
三、正确运用比对推理的逻辑要求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什么是类比推理?提高其结论可靠性可采取哪些步骤?
2.怎样理解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十一章假说与侦查假说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2学时,8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
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假说的内容和要求;
2、建立假说的逻辑程序。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为假说的公式及应用
教学难点为违反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第一节假说及其建立程序
一、假说的特征与分类
二、假说的认识价值
三、建立假说的逻辑程序
第二节侦查假说及其应用
一、侦查假说的性质、作用与特点
二、怎样正确建立侦查假说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什么是同一律?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什么是不矛盾律?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什么是排中律?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4.违反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常见逻辑错误各有哪些,并举例说明。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第十二章论证
【授课方式】讲课、案例、讨论
【时间安排】
4学时,160分钟
【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运用启发式讲解式以及提问式的方法讲授本课内容。

在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的热爱,注重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逻辑思维方式,积极参与有关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必须注重对逻辑学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的讲授。

【教学目的】
1、重点掌握论证的结构和规则;
2、掌握反驳的概念和方法;
3、掌握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教学重点难点】
1、明确论证的实质、结构及其与推理的关系;
2、掌握论证的种类,并能分析其结构;
3、掌握论证的原则和规则,并能分析论证的逻辑错误;
4、明确反驳的实质、结构及反驳的方法。

5、理解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的实质、内容、要求
以及违反以上规律的逻辑错误;
6、分析违反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

【教学内容】
第一节论证的特征
一、什么是论证
二、论证的组成
第二节论证的方法
一、直接论证
二、间接论证
第三节反驳及其方法
一、反驳的特征
二、反驳的对象及其方法
第四节论证中必须遵循的逻辑思维规律
一、同一律以及论辩中违反同一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
1、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正确理解和运用同一律
3、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
(一)混淆概念和偷换概念
(二)转移论题和偷换论题
二、矛盾律以及论辩中违反矛盾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
1、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3、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
三、排中律以及论辩中违反排中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
1、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3、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
四、充足理由律以及论辩中违反充足理由律而发生的逻辑错误
第五节法庭论辩中常见的非形式谬误
一、形式谬误与非形式谬误
二、法庭辩论中的非形式谬误
【教学参考书】
[1] 王洪:《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

[2] 李顺万:《法律实用逻辑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3] 姜成林:《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

[4] 陈康扬潘利平:《法律逻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5] 王洪:《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5月【复习思考题、作业题】
1.简述论证的特征及作用。

2.什么是论题?应如何理解论题和论据的关系?
3.什么是反驳?反驳有哪些方法?
【监测学习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学生课后重点利用学校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查询与本节课内容有关的信息,加深对本节课内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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