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集体、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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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焦作怀药(河南省焦作市南濒临黄河,北依太行,特殊的气候和地质环境,使这里盛产久负盛名的四大怀药(即中药)——地黄、山药、菊花、牛膝,主要产于焦作市辖区温县、武陟 、博爱、沁阳等地,在这些地方种植和经营已有七百余年的历史。明朝时因这一地区属怀庆府管辖,故称“四大怀药”。)
新郑红枣、镇湖苏绣、佛山陶瓷、扬州炒饭等。
5、证明商标举例:
(1)新疆库尔勒鸭梨(库尔勒香梨在维吾尔语中叫奶西姆提,以贮藏后香味独特而得名。新疆地区的香梨已有1500多年的栽培历史,库尔勒地区的香梨以产量大、质量好而成为新疆香梨的代表。1996年11月,“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核准,成为我国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余姚杨梅(余姚是我国杨梅的发源地之一,据考证,早在七千年前就有杨梅原种存在,人工栽培历史也有两千余年。1995年,余姚被命名为“全国杨梅之乡”,现有杨梅栽培面积8.3万亩,常年产量2万余吨,重点分布在姚江两岸低山缓坡地带,余姚杨梅曾先后获得国家银质奖、省十大精品杨梅等荣誉。)
福建太子参、石柱黄连
吉林长白山人参(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于2009年10月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用于证明“长白山人参”的特定品质。2010年省里组织了“长白山人参”品产品首批生产企业和产品评选工作,批准了13户企业的71种产品为首批“长白山人参”产品,经过几年努力,长白山人参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5)信阳证明商标:“商城黑猪”(黑猪养殖在商城县由来已久,该县南部山区居民自古以来就有饲养黑猪的习惯。由于山清水秀,没有污染,加上黑猪养殖采用传统的野菜、糠麸熟食喂养,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造就了商城黑猪生长周期长、肉质好、味道香、营养丰富等独有的地方品质。)
“信阳毛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信阳毛尖为证明商标,信阳市茶叶协会受信阳市政府委托,成为信阳毛尖的注册人。 该证明商标规定: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使用范围必须是东至固始县泉河流域、西至桐柏山大别山交界处、北到淮河沿线、南至大别山北侧信阳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信阳毛尖品质特点和加工工艺的茶叶。)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21(答案解析)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21(答案解析)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侵犯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以给予刑事处罚的刑法种类有( )A.无期徒刑B.3年以下有期徒刑C.拘役正确答案:B、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 ),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A.6个月B.1年C.2年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3.每年的( )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A.3月20日B.4月26日C.5月24日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暂无解析4.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是()。

A.专利请求书B.说明书C.摘要D.权利要求书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是判定他人是否侵权的依据。

5.商标异议程序的申请人是()。

A.任何人B.已经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C.申请在先的商标申请人D.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使用人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根据《商标法》关于商标异议与核准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如果没有异议的,则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

可见,商标异议程序的申请人是任何人。

6.下列选项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指定他人购买本企业的商品B.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准外地商品进入本市场C.在药品招标中,投标者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标价D.个体经营者以利诱的方式,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类:(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即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即非法披露、使用非法取得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

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

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单选题]1.以下产品不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是()。

A.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江南博哥)的自然因素B.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C.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D.在产品产地采用普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第二条以下产品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二)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三)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单选题]2.根据地理标志申请流程,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人或组织需要到()办理申请。

A.审计署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商标局D.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单选题]3.下列有关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由商标局公告B.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6个月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C.集体商标只能集体使用,不能由单独的集体成员使用D.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可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集体商标名词解释

集体商标名词解释

集体商标名词解释集体商标:是指由集体成员组成的、统一使用于某种商品或服务上并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

在实践中,这个统一使用于某种商品或服务上并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不一定就是某一集体组织的注册商标。

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认定“大白兔”、“孔雀牌”注册商标时,并未考虑到其是否经过集体组织的授权。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所生产或提供的该商品的原产地,原料及其他特定品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比如,茶叶原产地是我国福建,那么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茶”这个词来表示,也可以通过“武夷岩茶”这个词来表示,或者干脆用“茶”来代表“武夷岩茶”。

申请地理标志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独特性,即该地区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资源特点等是其他地区所不能取代的; (二)产品特殊性,即地理标志产品是本地区独有的; (三)限定性,即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数量、生产方式等受到严格限制。

由此可见,地理标志实际上是标示某一产品与其他产品不同之处的标识。

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工业产品在外观造型上对色彩、图案和形状等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安排,可以说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为了更好地宣传推销产品而进行的设计。

例如,美国“柯达”胶卷的包装、瑞士的手表、奥地利的水晶都曾获得过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的“熊猫”电视机、“熊猫”眼镜、“熊猫”玩具、“红灯”香烟、“三环”电池等,都曾荣获过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

城市名称、包装、装潢:指城市的街道、河流、山川等名称,以及它们所代表的特定意义,如五粮液酒厂生产的五粮液酒,其酒瓶就有五个粮食仓库的图案。

这样的名称已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某些城市的历史名称已被作为商标注册。

城市的名称、包装和装潢,虽然不是由集体成员使用,但是当这些名称、包装和装潢与某一企业的产品发生关联时,也可以视为集体商标。

如“天津”、“北京”、“汉口”、“桂林”等城市,都已被作为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有地名的要素,它们是什么关系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有地名的要素,它们是什么关系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有地名的要素,它们是什么关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是商标的一种形式,它们都有地名的要素,但它们的主要目的和侧重点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首先,集体商标是由一组企业或组织共同使用的商标,它们都有共同的地名或者地域名称作为商标的主要元素。

这些企业或组织都在同一个地域或者区域内,通过共同使用商标来加强地域、区域或者行业联合,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例如,江苏盐城红狮子羊肉汤、河北唐山井陉猪、四川泸州老窖等都是著名的集体商标,其中的地名、地域名称都成为了商标的主要元素,体现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和品牌的地域性。

其次,证明商标主要是用于标识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质量保证,与集体商标相比,它对于地名的要求相对宽泛。

虽然证明商标也可以以地名或者地域名称作为商标的主要元素,但是与集体商标不同的是,证明商标并不要求使用该地名或者地域名称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在该地域内或者区域内。

而是要求使用该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符合商标所有者所制定的标准和规定。

例如,中国环保认证、中国制造等都是著名的证明商标,它们的商标元素主要是表达该产品或服务的环保和制造质量等方面的认证和保证,而地名或者地域名称仅作为商标的补充元素,在商标中所占比例较少,仅仅作为商标的辅助表示。

最后,地理标志是指在特定地理区域内,由特定地理环境、历史遗产和文化传统等所形成的独特原产地特征,建立起来的与地理区域相关联的商标。

地理标志要求商标的主要元素必须是该地域内的地名、景点名称等,代表该地域的文化、历史和地理特征。

比如,法国香槟酒、意大利尼奥罗利红酒、中国云南普洱茶等都是著名的地理标志商标,其中的地名都成为了商标的主要元素,代表着产品的独特性和该地域的文化特色。

综上所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是商标的不同形式,它们都包含地名的要素,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却因商标形式不同,其主要目的和侧重点也不同。

其中,集体商标主要强调地域、区域或者行业联合和品牌地域性,证明商标主要是强调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质量保证,而地理标志则主要代表着特定地域的文化、历史和地理特征。

知识产权《商标法》里的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商标法》里的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商标法》里的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

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的产地标志。

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 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

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中有地理标志或者与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的,不得注册;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

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激励保护积极性,推广保护和管理经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区是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高保护水平,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产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对国内地理标志保护起示范、引领、推广作用的保护地域。

示范区可以示范一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保护。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发布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建设规划、筹建验收和指导管理。

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推荐报送,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对示范区工作情况进行筹建验收。

第四条:示范区建设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标准建设。

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中遴选典型代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能力,形成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二)坚持高水平保护。

示范区建设原则上以地理标志保护地域所在行政区划为单位,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强化严保护导向,突出部门协同配合,构建社会共治、协调联动的地理标志保护格局。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

树立叫得响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精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经验,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示范区建设要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优先选择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

第六条:示范区申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过地理标志认定。

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

(二)具有产业优势。

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证明商标(精选多篇)第一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对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一)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其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地理标志是指利用地域名称表明商品产地特征、质量、信誉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标志,是商品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和知名度的重要保障。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注册和管理制度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第一道门槛是地理标志的注册和管理制度。

我国于2002年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为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认定及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条例规定,地理标志必须在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注册,并定期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进行管理和监督。

这种制度可以为地理标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和管理机制,有利于维护地理标志的商品信誉和商业利益。

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之二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将地理标志商标额外注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要获得该地理标志的专用权,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全球认可,使得原产地的特定地理标志产品在营销推广方面得到更好的效果。

同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还可以避免其他商家通过类似的标志欺骗消费者,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

三、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由一个组织、团体或协会共同使用的商标,用于标识他们的成员或商品的来源,容易为消费者记忆并显示出组织的统一形象。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之三是以集体商标的形式进行保护。

在我国,一些具有特定标志和品牌的地理区域会设立相应的商会和协会,来推广和保护其地理标志。

同时还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品牌推广、质量监管、产地标识的标准规范等,全面策划和营销该地区的商品,加强质量、信誉和品牌建设,示范引领了行业的发展。

四、法律搜证和执法最后一种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是法律搜证和执法。

对于侵犯地理标志权利的行为,一方面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加以打击,另一方面要依靠执法机关强制执行。

实践经验表明,对于侵权行为严重的地理标志产品,应及时介入调查,取证、查处,长期坚决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和原产地利益。

同时,还应该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热爱、信任地理标志产品,形成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共识和氛围。

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规则

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规则

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规则
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经销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

3.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4.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如下义务: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第五条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第六条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第七条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一)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第八条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

前款所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

第九条多个葡萄酒地理标志构成同音字或者同形字的,在这些地理标志能够彼此区分且不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每个地理标志都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申请注册。

什么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

什么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

什么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的⼀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什么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以表明使⽤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使⽤于其商品或者服务,⽤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表⽰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区域,并且该商品的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由该产地的⾃然因素或者⼈⽂因素所决定的,商品的特殊品质与其产地的⽔、⼟、⽓候等地理环境有紧密联系。

例如:**黄酒、**⼤葱等。

地理标志最基本、最常见的就是地名,可以是国家名称、地理名称或者⾏政区划名称。

地理标志也可以由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可视性标志组成。

地理标志申请⼈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地理标志的注册⼈应当是对地理标志所标⽰商品的特定品质具有监督能⼒的组织,可以是社团、协会、⾏业团体等组织,⽽不是某个商品的⽣产者或者经营者。

申请注册地理标志有哪些注意事项(⼀)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与商品商标相同,都是采⽤国际分类,按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将商品分为34个类(即1-34类),服务分为11个类(即35-45类),按类申请。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虽然已经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但未附送主体资格证明⽂件或者商标使⽤管理规则等⽂件的,由商标局予以退回,申请⽇期不予保留。

(三)申请时⼀定要指定商标种类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否则虽然附送了主体资格证明⽂件和商标使⽤管理规则,但是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商标局将按照普通商标对待。

7类商标明细

7类商标明细

7类商标明细摘要:1.商标概述2.商标的分类3.商品类商标4.服务类商标5.集体商标6.证明商标7.商标注册与保护正文:商标是一个企业或产品的独特标志,对于消费者来说,它可以起到识别和区分的作用。

在我国,商标分为七大类,分别是商品类商标、服务类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1.商标概述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标志,用于表示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并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别。

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要素构成。

2.商标的分类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主要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是商品类商标,主要用于商品上,表示商品的来源和生产者。

第二类是服务类商标,主要用于服务行业,表示服务的提供者。

第三类是集体商标,它是由一个组织或协会注册,供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第四类是证明商标,主要用于证明产品的产地、原料、质量等特点。

第五类是地理标志,表示产品的产地来源。

第六类是植物新品种,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

第七类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用于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

3.商品类商标商品类商标主要用于商品上,它可以是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者。

商品类商标的注册,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4.服务类商标服务类商标主要用于服务行业,表示服务的提供者。

与商品类商标不同的是,服务类商标不涉及具体的产品,而是涉及到服务的内容和质量。

服务类商标的注册,同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由一个组织或协会注册,供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这种商标的特点是,成员可以共享该商标的权利,但每个成员仍需对其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负责。

集体商标的注册,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协会或组织的章程等相关材料。

6.证明商标证明商标主要用于证明产品的产地、原料、质量等特点。

它是由一个独立的机构或组织注册,用于表示产品的特定品质或特性。

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一、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

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

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本特征有三点: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由以上定义我们不难看出,TRIPS 协议要求各成员国保护的地理标志,实际上属于较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接近原产地名称。

二、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有何区别?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首先,从法律性质看,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都属于无形资产,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两者都通过特定标识区别产品不同的生产者,两者在法律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其次,从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的外观表述看,虽然地理标志中也涉及到地名的描述,但区别于一般地名商标,地理标志一般由一个地名与某一商品联系起来组合而成,其形式为地理名称商品名称,例如西湖龙井茶、景德镇瓷器等;而地名商标直接通过地理文字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再者,地理标志不同于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对地理标志采取双重保护模式,即将地理标志纳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保护范围,同时,在同一地理标志下,企业对产品仍可以申请自己的注册商标,这种双重保护模式显然更有利于权利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例外情况,由于葡萄酒和烈性酒具有重大经济价值,Trips 协议对葡萄酒和烈性酒的产地名称实行特别保护,即绝对禁止将这类地名作为商标注册。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7)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7)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7)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62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授子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各下列什么()条件A)新颖性.创造性.实用B)新颖性.功能性,实用性C)新颖性、创造性、突破性2.[单选题]《刑法》规定的属于犯罪的专利侵权行为是( )。

A)非法制造他人专利产品B)假冒专利C)非法销售他人专利产品3.[单选题]报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A)新颖性B)独创性C)显著性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干()年8月23日通过、〔)年2月22日第一次修订、()年1。

月27日第二次修订A):1982. 1993, 2001B)1983, 1992, 2002C)1983, 1993、20015.[单选题]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 )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A)90日B)5年C)3年6.[单选题]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 )年。

A)一B)二C)三D)四7.[单选题]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 )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A)15个工作日B)一个月C)三个月D)许可合同有效期8.[单选题]商标代理机构有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为的,由行为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商标局。

A)县级以下B)县级以上C)地市以下D)地市以上9.[单选题]甲大学李教授以个人名义接受乙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在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未作任何约定的情形下,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A)李教授B)甲大学C)乙公司D)乙公司和李教授10.[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地理标志是用来指明一些地理区域中生产或制造的商品具有特定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的商标。

为了保护和管理地理标志的使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

以下是一个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使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者、加工商、贸易商、消费者、协会等。

第三条定义1.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指表明商品原产地地理区域名称的商标,其使用受到法律保护。

2.管理机构:指负责管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组织或机构。

3.使用者:指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权,并在商品上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第四条使用原则第五条使用条件使用者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1.在地理区域内生产或制造商品;2.依法注册,取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权;3.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4.定期参加由管理机构组织的有关地理标志的培训、研讨或交流活动。

第六条使用程序1.使用者应在使用前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管理机构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决定。

3.若申请通过,管理机构将颁发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证书,使用者方可正式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4.使用者应周期性向管理机构报告商品生产、销售情况。

第三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条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管理、保护、发展等工作。

第八条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制定和修订管理规则,对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2.维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品牌形象,组织宣传推广活动;3.收集、整理和发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有关的统计和信息;4.组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培训、研讨或交流活动;5.受理和调解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有关的纠纷;6.其他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管理相关的工作。

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制度范本

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管理。

第三条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三)鼓励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第二章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与使用第四条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地域范围;(二)具有特定的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三)该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

第五条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予以注册。

第六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一)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地域范围;(二)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三)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特殊要求。

第七条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一)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地域范围;(二)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三)加入该集体商标组织的成员资格。

第八条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地理标志商标标识;(二)不得使用与地理标志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三)不得擅自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地理标志商标。

第三章地理标志商标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理标志商标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受理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申请;(二)审查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条件;(三)查处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四)指导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建立地理标志商品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地理标志商品的质量。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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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
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
集体商标注册人对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应报经
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商
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由商标局公告。
申请转让集体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
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集体商标
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
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
最高不超过3万元般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证明商标
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
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
原产地等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2001年修改后的中国商标法第10条第2款对地名用作
商标作了一般禁止性的规定,即: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
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
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
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新商标法建立了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规定了地理标
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一、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背景
(一)TRIPS协定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TRIPS协定将地名保护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首先,
它为地理标志下了全面的定义,即:地理标志是指区别商
品来源于某一特定成员的地域或者该地域中的地区或地点
的标志,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产生
于该地理来源。
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条款。
(二)保护程序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
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
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同时,地区无需与该地
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
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
其次,要解决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冲突问题。在TRIPS
协定就某成员生效之日前或者地理标志的原属国保护该地
理标志前,如果某商标已善意地提出了申请或者取得了注
册,或者已善意地依使用取得了权利,即使该商标与该地
理标志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受理和注册以及使用都不得
受到影响。但恶意注册或使用的商标不得因此受到豁免。
地理标志的使用不像商标那样,一般只涉及个别人或
企业,地理标志往往涉及众多的企业乃至一个行业,
TRIPS协定一下子将保护标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必然
会造成很多的不适应,一些历史形成的既得权利也因此面
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协调欧美两利益集团在地理标志保护的权利冲突,
TRIPS协定就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六项例外规定。
首先,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
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
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其次,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
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要求参加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不要求参加的,也可
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
举保护对象时,特别提到了货源标记(Indications of
Source)和原产地名称(Appellations of Origin)。巴
黎公约第 10条主要禁止直接或者间接地使用一个涉及商
品来源或厂商身份的虚假标志,主要规范虚假货源标记的
使用,但没有专门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做出规定。
巴黎公约特地明确了地名保护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志。
第四,要明确地理标志对抗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时限。
本项规定需要同上面第2项例外结合起来理解:如果商标
的使用或注册是善意的,那么,自该使用在该国广为人知
之日起5年内,或者在该商标此前已经注册和公告的情况
下,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必须及时提出撤销申请;当然,
禁止恶意的使用或者撤销恶意的注册,并不受5年时间的
其立法允许的情况下依职权,或者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拒绝商标注册或宣告其无效。
第四,即使文字真实,但如果仍可能误导公众的地名,
同样适合前述救济手段。例如美国得克萨斯也有一个巴黎,
那里生产的香水如果标上巴黎,虽然本身并无虚假之处,
但仍可能误导公众,因此同样不能使用。
(二)TRIPS协定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例外
(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
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
同集体商标一样,证明商标注册人对使用管理规则的
任何修改,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转让证明商标的,同集体商标一样,受让人应当
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目前围绕地理标志,WTO谈判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
个是建立地理标志多边注册簿,二是将对于葡萄酒和烈性
酒的特殊保护扩大到其他产品。
2003年9月第五届WTO部长级会议加勒比宣言指出,关
于地理标志多边注册的建立,只有参与该体系的成员才有
义务保护注册的地理标志,且参与应是自愿的。
二、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
(一)立法背景
禁止。
“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只是指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
中的地名”。地理标记中特有的图案则不在正当使用之列。
思考题
标志在该国被废弃不用,其他成员则无保护的义务。例如,
“列宁格勒”已改名为“圣彼得堡”,其他国家自然不必
再对列宁格勒进行保护。因此,要想在世界贸易组织别的
成员获得地理标志的保护,前提条件就是首先在本国进行
有效的保护。相反,如果原属国的保护在继续,该地理标
志就应该继续在其他成员那里得到保护。
(三)目前WTO地理标志谈判的焦点
的规定。证明商标发生移转的,权利继受人应当具备相应
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该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
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
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回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
标局公告。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发给使用人《证明
限制。
第五,要明确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的使用问题。只要
不至于误导公众,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均可使用其本人名
称或者其接手前商业机构的名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先
有地理标志再去改名,通常不会被认为是一种善意的使用。
最后,要明确地理标志保护与原属国的关系。如果原
属国自己不保护、或者不再保护该地理标志,或者该地理
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
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1)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
(4)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
(5)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要解决通用名称的问题。一国的某个地理标志,
如果在另一国的通常语言中被认为是相关产品的通用名称
(Common Name),或者,一国的某个葡萄产品的地理标
志,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的1995年四月1日,如
果在另一国的通常语言中被认为是某一葡萄品种的常用名
称(Customary Name),该国则没有义务保护这些地理标
其次,它对于地理标志的使用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允许利害关系人禁止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产品的标
志或说明中,明示或暗示该产品来源于非其真实产地的地
理区域,而在产品的地理来源上误导公众;二是允许利害
关系人禁止第三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如果一商标中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
的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各成员应在
发生移转的,权利继受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
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在履行该集体商标使用
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集体商标。集体商标
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使用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应发
给使用人《集体商标使用证》。
集体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
首先,要解决在先使用的地理标志问题。具体的时间 分界线确定为1994年4月15日,即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签订之日。在这一天之前已经善意使用了的,或者在这之 前无论是否善意但已实际使用了10年以上的葡萄酒或烈性 酒地理标志,可以以类似的方式继续使用该地理标记。但 本项例外仅涉及酒类产品,而不包括其他种类的产品。
任何该商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销售商,不论是自然人还
是法人,只要其营业位于被虚假标为货源的地方、或者该
地方所在的地区、或者被虚假表示的国家、或者虚假货源
被使用的国家之中,则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被认定为利害关
系人。巴黎公约对利害关系人给与如此之宽的定义,目的
还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地名。
1958年,在修改巴黎公约的同时,签订了《保护原产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使用他人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葡萄酒、烈
性酒地理标志标示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葡
萄酒、烈性酒,即使同时标出了商品的真正来源地,适用
商标法第的规定。
为了防止地理标志被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后不
合理的妨碍其他人的使用,新的商标特意加以了限制。
员组成。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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