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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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范围
1.1 本规范根据API 20B 的要求规定了液体渗透对检测铁磁性、非铁磁性材料和非多孔性材料的检测要求、人员资质、接受准则(参考API 6A)。
1.2 若产品可达性/可及性使磁粉(MT)检验受限,如适用标准允许本方法可以用来代替MT。
PT还可用作MT 的补充来评估某个显示的相关性。
2.0 引用标准
下列规范的最新有效版本作为参考包括在本规范中并组成本程序的一部分:
a) API Spec 20B -自由锻锻件规范
b) ASTM E165 –液体渗透检测的标准检测方法
c) API 6A-井口和采油树设备规范
d) SNT-TC-1A-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及认证ASNT 推荐规范
3.0 人员
3.1 PT人员,应按照ASNT SNT-TC-1A 或 ISO 9712要求资格认可。
3.2 执行检测和结果解析的人员通过独立的认证机构或授权的鉴定机构(ISO 9712, ASNT, ACCP) 应至少取得Ⅱ级认证。
3.3 Ⅰ级人员可以在Ⅱ级或Ⅲ级人员直接督导下执行检测。
4.0 检验范围
4.1 在制/过程中PT检验可在验收为目的的最终检验之前随时进行。
4.2 出于最终证明目的,材料应在最终机加工和热处理完成之后检验。
4.3 应检验每个成品件的所有可达表面。
5.0 验收准则
5.1 定义
•相关显示–主要尺寸大于1/16"(1.5mm)的显示。
•线型显示–长度≥宽度3倍的显示。
•圆型显示–长度小于宽度3倍的圆形或椭圆形显示。
线型排列疏松–一条线上(相同平面)3个或更多、边到边间隔小于1/16”(1.5mm)疏松的圆型相关显示。
5.2 应清楚标记显示以便识别和处理。
6.0 液渗材料和技法
6.1 渗透剂类型
6.1.1 可视(色比)渗透剂–含非荧光染料的高度渗透液体,检验期间产生显示的强度在白光条下易见。
红色染料因对比效果好最常用。
6.1.2 荧光渗透剂–黑光照明下发荧光可视性好的高度渗透液体。
6.2 渗透剂技法–可视和荧光渗透剂能与以下任何技法一起使用。
6.2.1 水洗型渗透剂内含乳化剂,这使零件表面多余渗透剂可以水洗去除。
6.2.2 溶剂去除型渗透剂要求用溶剂去除多余渗透剂。
6.3 显像剂
6.3.1 首选非水性显像剂。
6.3.2 不应采用干显像剂。
7.0 一般程序
7.1 检验程序限制。
7.1.1整个检验期间,渗透剂和被检表面温度必须应在4°C-52°C之间。
7.1.2渗透剂与显像剂应匹配使用。
奥氏体或双相不锈钢合金、镍基合金检验用渗透剂材料的卤和硫的杂质含量应少1%。
7.1.3渗透剂材料资料包应包括制造日期、有效期并标明生产批次或运次。
7.1.4荧光渗透剂检验不应跟在色比渗透剂检验之后。
7.1.5水洗型渗透剂检验不应跟在溶剂去除型渗透剂检验之后。
7.1.6提醒–采用不同液体渗透剂方法的复检要特别关注。
项目复检前必须充分清洁干燥以避免因污染导致边际显示的可能丢失。
7.1.7如果被检表面特别大会超过允许的最长浸透时间(驻留)或显像时间,则检验应分成适合的可控尺寸。
7.1.8不允许用水洗型技法,除非能够满足PSM5 Tam Panel试板:
•PSM5 Tam Panel试板–对于荧光渗透剂,五个中三个缺陷都应显出。
•PSM5 Tam Panel试板–对于色比渗透剂,五个中三个缺陷都应显出。
7.2 表面制备
7.2.1待检表面及至少1" 相邻材料应清除污垢、油脂、油漆、氧化皮或任何其它会遮蔽显示的污物。
7.2.2表面清洁可以通过清洁剂洗涤、有机溶剂、除锈溶液、除漆剂或机械方式完成。
如果有必要通过机械方式,必须不得涂抹/弄脏、喷击表面或填充开至表面的不连续,而降低渗透检验的有效性。
7.2.3清洁之后施加任何渗透剂材料前,待检表面应通过正常/自然蒸发或采用强制空气彻底干燥至少5分钟。
如果采用强制空气,空气管线要求有过滤器以防检验表面被润滑剂或其它污物。
7.2.4不锈钢和镍基合金表面制备,应采用不会造成表面铁污染的材料所制专用工具。
例如钢丝刷必须是不锈钢,磨料盘应为氧化铝及尼龙或纤维玻璃基料。
7.3 渗透剂施用(所有方法): 检查确认被检表面清洁并在允许温度范围以内。
通过喷、刷或浸的方式施加渗透剂直至完全覆盖渗透剂。
7.3.1将液体渗透剂材料最短施用(驻留)时间标准化在15分钟。
工件温度范围在 40℉和 50℉(4.4℃和10℃)之间,最小渗透时间为 20 分钟。
最大时间不超60分钟。
7.3.2 驻留期间渗透剂必须保持湿润。
驻留时间结束前渗透干掉的区域要求再施加渗透剂。
重施加渗透剂应按原来规定的驻留时间在表面上保留。
7.4 去除多余渗透剂
7.4.1溶剂去除型渗透剂: 用清洁、无绒/不起毛的布擦拭表面直至绝大部分渗透剂痕迹已经去除。
用清洁、无绒/不起毛的布轻微沾取溶剂擦拭剩余渗透剂痕迹。
注: 备检表面上不要直接喷、浇溶剂,可能会冲掉任何不连续。
7.4.2水洗型渗透剂: 喷粗水去除多余渗透剂,不超过40 psi。
水温不应低于40°F(4.4°F)或高于
110°F(43°F)。
一般45-70度喷射角度最有效果。
水洗型渗透剂比较容易过洗;冲洗时间要控制紧。
避免过清洗不连续的渗透剂。
7.4.3荧光渗透剂冲洗应该在黑光下、半暗区(semi-darkened area)进行,当达到可接受的背景级别时应当立即停止冲洗。
7.5 零件干燥
7.5.1溶剂去除型渗透剂: 被检表面干燥可以通过正常/自然蒸发、吸干、擦拭或者受控或强制空气不超过10 psi。
7.5.2水洗型渗透剂: 被检表面干燥可以通过正常/自然蒸发、强制空气不超过10 psi,或者用清洁、无绒/不起毛的布吸干,前提是材料温度不得升高超过125 °F(52°C)。
7.6 显像剂施用
7.6.1水性湿显像剂应在去除多余渗透剂之后和干燥前立即施加到零件上。
可以通过喷、流或浸的方式施用水性显像剂。
7.6.2非水性湿显像剂在检验区渗透剂去除并干燥后15分钟内施加。
7.6.3非水性湿显像剂应喷在整个检验表面上形成薄而均匀的一层。
7.6.4非水性湿显像剂应允许正常蒸发干燥。
可采用暖空气缩短干燥时间,前提是零件温度不超过125 °F(52°C)。
7.6.5显像时间应从显像剂完成干燥开始。
最短显像时间应为10分钟。
最长显像时间应为60分钟。
7.7 检验光强–采用非荧光渗透剂发现的显示在可视光下检验。
采用荧光渗透剂发现的显示在黑(紫外)光下检验。
这要求有暗区并伴有可视光强度控制。
7.7.1可见光和黑光的照度计都应至少每年校准一次或者每次修理后。
7.7.2可视光强度–可视渗透剂显示检验可采用自然光或人造光。
要求照明充足以确保检验灵敏度没有损失。
检验处所最低光强应为100 foot candles/英尺烛光 (1076 lux/勒克斯)。
荧光渗透检测所在暗区的环境可见光强不应超过2 foot candles/英尺烛光(21.5 lux/勒克斯)。
7.7.3黑光(紫外线)强度–使用前只要灯电源有中断或变化,以及检测或一系列检测完成时,应采用黑光
表测量黑光强度。
检测表面的黑光强度不应小于1000 μW/cm2。
7.7.3.1 应检查反射器和过滤器,如有必要,在使用前清洁。
开裂或破损的过滤器应立即更换。
7.7.3.2黑光预热–黑光灯使用前或者测量紫外线放射强度前让黑光灯预热至少5分钟。
7.7.3.3暗区视力适应–检测前,检验员应在暗区至少1分钟。
检验员佩戴的眼镜或镜片不得为光敏性。
7.8 解释
7.8.1最终解释应在显像剂施加后10-60分钟内。
7.8.2模糊的染色区域可能难以评判。
如有必要评判模糊的显示,该区域会按以上清洁、按原来的方式重新施加渗透剂和显像剂进行重检。
显像期间密切观察相关显示使显示得以准确表征和测量。
7.8.3被认为非相关的显示应视为相关显示直至通过渗透检测或其它无损检测方法复检确定有无实际瑕疵存在。
7.9 检后要求所有零件去除残留渗透剂和显像剂。
可以接受任何适宜的方法比如水漂洗、喷水、溶剂擦拭或不会影响零件后续加工处理的其它方法。
8.0 评估显示迹象
8.1 依照本规程,所有的显示都应当进行评估。
8.2 只有主要尺寸大于1/16 英寸(1.6mm)的那些显示是相关的。
8.3 锻件签定PT接受准则(20B-1ST-4.3.3.1.3)
a) 不允许有主要尺寸等于或大于3/16" (5 mm)的相关显示。
b) 任何连续6平方英寸区域(40cm2)的相关显示不得超过10个
c) 4个或更多在一条线上(边到边)间隔小于1/16" (1.6mm) 的相关显示不可接受。
8.4 API 6A 锻件PT接受准则:
a) 无任何相关线性显示;
b)无任何主要尺寸等于或大于 5 mm(3/16 in)的相关圆状显示;
c)在同一直线上,没有四个或四个以上间隔小于 1.6 mm(1/16 in)(边至边)的相关圆状显示;
d) 压力接触密封表面上无任何相关显示。
8.5 客户指定PT接受准则时,则优先考虑客户的PT接受准则。
9.0 检验记录
要求液渗检测报告并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按适用:
•报告号
•零件号和版本级别
•零件描述–材料类型
•清洗剂、渗透剂与显像剂可追溯性代码
•检验日期
•检验范围
•PT规范号及版本
•报告应包括所用渗透剂和显像剂的制造商和类型
•检验参数(照明设备及光强、渗透和显像时间)
•检验数量
•检验结果以及结论
•不合格/拒收缺陷的具体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缺陷近似位置和尺寸的简图
•NDE技术人员姓名、证书类型和级别
•客户见证人姓名、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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