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夏季是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加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保障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三、认真落实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3)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四、切实提高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建设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综合自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建筑工地食堂监理通知单
建筑工地食堂监理通知单
各位工地食堂员工注意:
根据工地食堂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大家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特向全体员工发出以下监理通知:
1. 清洁卫生:食堂环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日定时清洁工作台、餐具和餐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 食材存储:食材应当分类存放,储存温度和湿度要符合要求,保持食材新鲜和卫生。
3. 食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范,避免食品交叉污染,杜绝使用过期食材。
4. 烹饪卫生:厨房人员必须佩戴帽子和口罩,遵守烹饪卫生规范,不得随意涂抹食物,保持工作台面干净。
5. 餐具清洁:餐具清洁工作要做到位,严禁使用油腻、脏污的餐具,保持清洁卫生。
6. 食堂服务:食堂服务人员要礼貌待人,维护良好的食堂秩序,保障员工用餐环境。
7. 食品采购:采购部门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材,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8.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及时清理食堂垃圾,避免滋生细菌。
以上规定务必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工地食堂的卫生环境,健康饮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
谢谢合作!
监理部提供。
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
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一县舜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生猪定点屠宰清理审核联合督查组7月11日在运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市商务局通知精神,现责令你公司对下属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整改,整改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建立健全病猪隔离间、宰前喷淋装置。
二、建立健全车间内热水和冷水洗手设施,并备有洗手剂;车间内应设有工具、容器和固定设备的清洗、消毒设施,并有充足的冷、热水源。
三、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各项制度、肉品出厂管理制度等,并做到有制度就有对应的台帐,当月台帐要放置在各相应车间或部位。
四、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验、胴体复验、盖章等各项检验检疫环节要有明显的标识,在每头屠体的耳部和腿部外侧,用变色笔编号。
上述内容须于6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二_____同志:因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第款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条第款之规定。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现责令你立即进行整改,停止从事违法活动,三日后将组织验收,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被责令整改人:年月日责令整改人:年月日食品安全办公室年月日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三各社区(村、居)、镇机关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近日,我县境内发生一起学生在校外就餐食物中毒事件,、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处置后续工作的同时,并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肥食安委〔〕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立即在全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紧急排查和整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重点检查对象包括本镇辖区内涉及生产、销售食品的餐饮业和商店。
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和相关产品、小餐饮、城乡结合部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薄弱区域。
二、方法步骤第一阶段:摸底排查(7月10日-7月15日)对镇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业、餐饮服务业、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流动摊贩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需登记造册,并逐户确定整改期限。
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3.09•【文号】•【施行日期】2005.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强化建筑工地食堂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和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具体要求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卫生、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将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从维护广大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建筑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部门合作各级卫生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发挥食品卫生监管技术优势,科学引导,合理规范,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的指导监督工作,并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要求,将工地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制度管理。
各级卫生和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级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日常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建筑工地食堂整顿方案
建筑工地食堂整顿方案建筑工地食堂整顿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地的食堂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许多建筑工地食堂存在管理混乱、卫生问题突出、食品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地形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整顿,提升食堂服务水平,保障工人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二、问题分析1.管理混乱:部分食堂缺乏专业管理,缺乏规范的餐饮标准和操作流程,导致食堂运营不规范。
2.卫生问题突出:存在食堂环境脏乱差、餐具不洁净、食材保存不当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
3.食品安全隐患:食堂存在食材采购不合规、食品质量不可靠、食品加工操作不卫生等问题,给工人的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三、整顿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以下是建筑工地食堂整顿方案:1.加强管理(1)设立专职管理岗位:招聘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堂的日常管理。
(2)制定管理制度:建立食堂的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的运营和管理流程。
(3)加强培训: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2.改善环境(1)食堂装修:对食堂进行装修,营造整洁、舒适的用餐环境,提高工人的用餐体验。
(2)定期清洁和消毒:建立定期清洁和消毒的制度,确保食堂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1)供应商审核:严格审核食材供应商,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2)食品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流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食品加工操作: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确保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和安全性。
4.提升菜品质量(1)制定菜品标准:建立菜品制作标准,确保菜品的质量和口感。
(2)丰富菜肴种类:增加菜肴的种类和口味,满足不同工人的口味需求。
(3)引进专业厨师: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厨师,提升菜品的质量和口感。
四、实施方案在整顿过程中,需要建立起食堂整顿管理小组,负责整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明确整顿目标:制定整顿目标和时间表,确保整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住建部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住建部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提高工人用餐的质量,加强工地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住建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地食堂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设施一、食堂必须建筑在明亮、通风良好的场所,无异味、无害虫的环境。
二、食堂设施要按照卫生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齐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食堂必须安装饮用水过滤器,并进行日常检查。
第三章厨房卫生一、厨房设备、用具、炊具、餐具要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卫生。
二、厨房需保持整洁,并进行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及时清扫油垢及杀灭各类卫生蚊蝇。
三、食堂厨房应保证原材料安全,做好原料的采购检验记录。
第四章食品安全一、食堂必须合法注册,具备健康证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保质期由专人负责检查,到期食品必须及时淘汰。
三、食品安全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合规检查。
四、严格执行“先进者先用、先用者先补”的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第五章营养搭配一、食堂食品的搭配要合理,保证工人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
二、食堂食品的种类要丰富多样,每周至少提供一次特色餐品。
三、食堂要定期邀请营养师对食品进行营养分析,保障工人的健康饮食。
第六章用餐环境一、食堂用餐环境要整洁有序、安全舒适。
二、食堂必须根据工人用餐规律安排用餐时间,避免用餐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
三、食堂要提供饮用水、擦手纸巾、餐巾纸等卫生用品。
第七章食堂卫生一、食堂卫生要保持整洁,每日清洁工作要做到位。
二、食堂日常卫生记录要完善,定期检查卫生记录。
三、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检测,确保食堂安全卫生。
第八章安全管理一、食堂必须设有急救箱,并有专人负责急救设备的日常检查。
二、食堂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使用。
三、食堂要定期进行健康安全培训,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九章突发事件处理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堂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主动报告。
二、食堂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郑建文[2010]119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郑建文〔2010〕119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第二届绿博会和第八届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的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市建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办〔2010〕4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0〕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16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中共郑州市委工作部署第15期)、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创模〔2010〕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郭庆宽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副组长:王凯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市建委副主任杨琦市建委主任助理高必成市建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远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8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第一检查组组长:远烁成员:姜耀武王大军姬乐乐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第二检查组组长:李世杰成员:王旋丁新徐革伟汪源力刘宪强检查范围:省直管、大办和各县(市)、区工程第三检查组组长:李锦林成员:邓松江刘喜杰陈忠玉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第四检查组组长:聂孟建成员:马树强刘明华杨政勇检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第五检查组组长:郑传昌成员:崔明浩王作明杨春生检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第六检查组组长:张笑冰成员:XXX 李胜刘旭冉检查范围:郑东新区工程第七检查组组长:李春献成员:张磊李帅信检查范围:市区内无手续工程第八检查组组长:贺振华成员:徐聚军窦继华检查范围:市区内拆迁和待建工程二、检查形式和时间(一)检查形式此次检查主要分两种形式进行:此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同时要与近期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建立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3.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信誉良好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2. 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等信息的食品。
3. 食品储存应分区、分架、分层存放,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4. 严禁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色素、香精等物质。
五、食品销售与食用1.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食品销售窗口,食品销售人员应佩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
2. 食品销售时应明示食品名称、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食堂应提供充足的餐具,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4. 建筑工人应文明用餐,遵守食堂秩序,禁止在食堂内吸烟、乱丢垃圾。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2. 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总结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加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建筑工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季度工作总结15篇
季度工作总结15篇季度工作总结1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定食药监20__139号)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于20__年7月至8月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此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整治措施及成效(一)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组执法人员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重点检查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或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是重点检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要求其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是要求各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必须要按操作规范进行,严格食品留样制度,以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严防食品交叉污染。
四是对厨房设施、消毒设备、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卫生差、台账建立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建筑工地食堂18家,签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18份,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份,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起,处罚款元,没收问题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瓶(盒)。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问题整改通知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问题整改通知尊敬的食品加工场所负责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对贵企业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抽检时,我们发现存在一些卫生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与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现通知贵企业进行整改。
一、场所环境卫生问题整改1. 场所内墙壁、地面和天花板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和污垢,需做到定期清洁、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厕所设施应完善,并保持清洁。
务必确保卫生纸、洗手液和干净的毛巾齐备,引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良好习惯。
3. 室内通风设备需保持正常运转,空气流通畅通,确保加工操作过程中的空气质量。
4. 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必须符合规定,垃圾箱应有盖且定期清理。
二、人员卫生问题整改1. 所有从事食品加工操作的员工必须穿戴整洁、合规的工作服,工作手套,帽子等防护用具,并定期更换和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2. 员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勤洗手、经常换手套,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3. 对食品加工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
三、设备设施卫生问题整改1. 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 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故障设备,避免影响食品生产的卫生安全。
四、原材料储存问题整改1. 合理规划原材料储存区,确保储存环境干燥、整洁,并对原材料进行分类储存。
2. 原材料的储存温度、湿度等应符合相应标准,定期检测储存环境,确保原材料质量。
五、食品保质期管理问题整改1. 对进货的原材料和成品,应建立严格的库存管理,严格控制食品的保质期,并做好食品进货验收记录。
2. 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及时淘汰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请贵企业在收到通知后,即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将相关的整改记录反馈给我们,以便核查。
如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需提前向我们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及整改计划。
餐厅食品安全整改通知
餐厅食品安全整改通知尊敬的各位餐厅员工和顾客:大家好!我们餐厅一直以来以为顾客提供安全、美味的餐饮服务为宗旨,但最近我们注意到了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大家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决定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整改。
在此通知中,我们将详细说明我们的整改方案和相关要求。
一、问题的发现与认识餐厅近期接连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包括食材质量问题、食品加工卫生问题以及员工卫生意识不足等。
这些问题不仅对顾客的健康构成威胁,也直接损害了餐厅的信誉和声誉。
我们深知食品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决心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以确保顾客在我们餐厅用餐时的安全和健康。
二、整改原则和措施为了做到全面整改,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严格供应商管理我们将审查和筛选我们的供应商,并建立一个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只有符合我们的标准和要求的供应商才能为我们提供食材,并且我们将定期进行抽检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加强食品加工与检测我们将加强对食品加工流程的控制,并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在整个加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食品的检测,确保其合格。
3.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我们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岗位,每天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记录,并建立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的制度。
我们还将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加强员工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和要求。
4. 强化顾客反馈机制我们鼓励顾客有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时及时向我们反馈。
我们将建立和完善顾客投诉反馈机制,对反馈的问题积极解决,并保持与顾客的沟通畅通,及时回应顾客的需求。
三、整改时限和目标我们将在下个月开始全面的整改工作,预计整改时间为三个月。
在此期间,我们将力求达到以下目标:1.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流程和加强员工培训,我们将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2.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我们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并建立从供应商到顾客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08•【字号】粤建质函〔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交通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身心健康,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建筑工地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工地登记信息以及对建筑工地食堂的巡查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报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一是开展摸查工作。
摸清辖区工地食堂的数量、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并把摸查情况特别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办食堂的情况通报给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是加强对工地食堂安全卫生检查。
结合日常监督,加大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或拒绝整改、食品安全状况恶劣、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等建筑工地食堂。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9•【字号】成府发[2004]67号•【施行日期】200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04]6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九日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200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整顿市场秩序和规范执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整合执法力度,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是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城市,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努力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监控体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我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乡镇小型超市、小型加工企业或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乡村代销点等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重点环节,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原则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贯彻“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集中主要力量,加大打击力度,解决重点目标,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
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通用6篇)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
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
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赣府厅字[2009]136号•【施行日期】200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7月9日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施工工地禁止做饭通知
施工工地禁止做饭通知
尊敬的工地工作人员: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提醒各位工友,施工工地严禁在工地内进行烹饪和燃气烹饪等行为。
为了避免火灾和意外发生,我们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 禁止在施工区域内使用明火、明火灯具或明火设备进行煮食、烧烤等活动;
2.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燃气灶具、煤气、酒精炉具等进行烹饪;
3. 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使用微波炉、电炉等电器烹饪设备,以免引发电器故障和火灾。
为了保障工地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如有违反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再次提醒各位工友,施工工地不是餐厅厨房,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配合。
感谢大家的合作与支持!
祝工作顺利,平安健康!
此致
施工管理部门敬启。
工地食堂清场通知
工地食堂清场通知
各位工友:
为了维护工地食堂的卫生环境,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现对食堂进行清场通知。
请各位工友注意以下事项:
1. 清理餐桌、椅子,将餐具、垃圾分类放置到指定区域;
2. 检查各饮水设备、饮料机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3. 确保食品储藏和加工区域无杂物和污垢,注意食品卫生;
4. 检查厨房设施和电器使用情况,如有故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感谢大家的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的工地食堂环墶。
祝大家工作愉快,生活健康!
谢谢!。
工地食堂联合检查制度范本
工地食堂联合检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工地食堂联合检查小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2.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三、检查内容1.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是否齐全。
2.食堂是否履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设施是否完备,留样食品是否符合规定。
3.索证索票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食材质量是否合格。
4.操作人员工衣工帽穿戴是否整齐,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5.厨房整体环境卫生是否达标,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是否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四、检查流程1.联合检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等。
2.检查前,联合检查小组应通知被检查单位,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3.检查时,联合检查小组应填写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联合检查小组。
5.联合检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整改与处罚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小组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暂停经营;(4)依法予以查处。
2.对整改不力或多次违规的单位,联合检查小组应加大检查力度,严肃处理。
六、工作总结1.联合检查小组应对每次检查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定期将检查总结报告提交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3.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联合检查小组应加以推广。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八、实施日期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7•【字号】市政办发[2006]64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64号)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06〕87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自8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晋中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食品安全整治,使我市建设部门规划地段以外的和地段以内无证无照的街头食品餐饮摊点及学校周围100米内的食品摊点得以彻底清理,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以及会议接待量较大的餐饮企业全部持有合法证照,并达到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二、整治重点(一)街头食品餐饮摊点,尤其是熟食制品摊点,无证和不能达到储存要求的有证摊点。
(二)学校门口餐饮摊点。
(三)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会议接待量较大的餐饮企业。
三、组织实施晋中市榆次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分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及工作任务如下:第一组由市建设部门牵头,教育、质监、盐务、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规划地段外街头食品餐饮摊点包括学校门前食品餐饮摊点的整治工作。
第二组由市工商部门牵头,建设、卫生、农业、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规划地段内食品餐饮摊点的整治工作。
第三组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教育、建设、畜牧、公安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会议接待量较大餐饮企业的整治工作。
各县(区、市)、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监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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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决定从2010年5月至12月底,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
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5月至12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中旬~6月底)
各地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7月~9月底)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复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抽查阶段(10月~12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
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
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