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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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洞口未封盖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1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 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2.1条:洞口作业时,应采取 防坠落措施。(建筑施工)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3.5.31条:临边作业四 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使用警戒线做基坑围护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1.3.6.1条: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 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 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 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7.1.10条:基坑开挖施 工时,坑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并应设置警示标识(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使用断股破损的安全带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1条: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安全网》GB 5725、《安全帽》GB 2811、《安全带》GB 6095和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建筑施工) 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第5.3.5条: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 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绳),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缺氧危险作业) 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道储运实施规范》AQ 2045-2012第5.5.4.7条:业前 及作业过程中,应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带应符合GB 6095的要求,并高 挂低用。(石油行业)
安全防护
楼层未做临边防护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 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 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3.0.2条:高处作业施工前,应 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 (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楼梯未设护栏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1.2条:施工的楼梯口、楼梯 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 全立网封闭。(建筑施工)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3.5.31条:临边作业四 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大于15000洞口未做防护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2.1.4条:洞口作业时,应采 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 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大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 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 当非竖向洞 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 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 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 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 闭。(通用)
安全防护
桩孔未有效或未封盖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4.c条:作业现场可能危 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 灯。(化学品生产单位)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电梯井内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建筑施工)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7.3.9条:敞开的桩孔 应加盖封闭、灌填或设护栏。(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电梯井口未设防护或防护不可靠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2.2条: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 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
护栏腐蚀断裂或缺失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1.1条:防落高度基准面2m及 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工具式 栏板封闭。(建筑施工) 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 第4.6.2条:根据防护栏杆及钢平台使用场合及环境条件,应对其进行合适的防锈及 防腐涂装。(工业企业)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3.5.31条:临边作业四 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使用麻绳做临边防护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 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 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3.0.2条:高处作业施工前,应 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 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
电梯井道内无防护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电梯井内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2.3条:在电梯施工前,电梯 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 离防护设施。(建筑施工) 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第5.1.3.2条:在电梯施工前, 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
电梯楼层停靠进出处缝隙较大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4.9.6条:施工升降机周围应设置稳 固的防护围栏。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门。全行程不得有危害安 全运行的障碍物。(建筑机械使用)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建筑施工)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11.8.23条:各层站过 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石油化工)
安全防护
爬梯安全出口封闭(缺小门)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61号)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 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通用)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十五条: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通用) 3.《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 第2部分:设计工程规定》HG/T 20546.2-2009第 4.2.1.9条:所有平台直梯的出入口处宜设自动或手动隔断安全栏。 (化工装置设备)
安全防护
作业完成篦子板未恢复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3.0.9条:对需临时拆除或变动 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回恢复。(建筑施工)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8条:作业完毕,应恢复 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化 学品生产单位)
安全防护
护栏损坏
1.《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第6.1.15条:直梯、斜梯、防护栏 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053.1-3)的规定。(工贸)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 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 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 第4.5.1条: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应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 50205的规定。 当不便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保证设计的结构强度。安装后的防护栏杆及钢平 台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工业企业)
安全防护
地沟盖板丢失
1.《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13第4.2.9.10条:地沟入口处 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且完好、无变形;沟内应无障碍物,并应配置应急照明灯,且 不允许积水、积油。(机械制造企业)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4条:作业现场可能危及 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化学品生产单位)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防护
使用断股破损的安全带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3条: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 求。(建筑施工) 2.《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3048-2013第7.3条:国家未规定应定期 强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安全带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 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对同批次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的 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处理。(化工企业)
安全防护
基坑未设临边防护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1.3.6.1条: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 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 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 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第6.2.1条:开挖深度超过2m的 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
排污井井盖缺失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5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宜 定型化、工具式。(建筑施工) 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16第5.1.9条:对人工拆除施工作业面的 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建筑拆除工程)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3.5.19条:临边及洞口四 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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