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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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议[2016]36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6.09.29
【实施日期】2016.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6〕361号)
张作哈等14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业部在总结借鉴已有追溯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与此同时正在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配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签署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拟构建贯穿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已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发布了婴幼儿配方奶粉、食用植物油、白酒等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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