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就业指导手册 .doc
就业指导手册目录1、学院就业工作基本日程及有关工作安排2、就业前期准备3、就业基本流程4、毕业离校时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应获得的材料5、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办理的手续6、违约及就业调整应办理的手续7、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丢失以后的处理8、毕业生文明离校及应办理那些手续9、就业类型及政策10、答毕业生问11、福建省各市(地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学院就业工作基本日程及有关工作安排一、工作日程(一)9月-11月1、向用人单位寄发《应届毕业生就业宣传手册》2、核对应届毕业生生源基本信息3、开设应届年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4、通过辅导员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组织毕业生填写5、制定我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并组织执行(二)12月-5月1、开拓市场、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不间断发布2、在校内组织用人单位的小型招聘会、供需见面会(三)4月-7月1、收集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材料,上报就业方案2、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四)8月以后1、收集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寄发档案2、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二、就业信息采集反应机制我院将向广大用人单位征求招聘需求信息,并根据用人单位的委托,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及时公布,而且将在短时间内将学生反应情况反馈至用人单位三、就业信息发布主要渠道:1、就业招聘专栏2、学院就业网专栏(xx)3、班级QQ群、移动飞信信息发布系统4、学院移动短信平台就业前期准备一、确认自己的毕业资格毕业的同学,应于11月底之前查询自己能否于次年7月正常毕业,只有能够正常毕业的同学方可参加就业,学校准予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二、准备自己的推荐材料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自我推荐应聘材料,一套完整的自荐材料应包括自荐信、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各种证书复印件等部分,其中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将由各班辅导员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各种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福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程
福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程经2004年第7次校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更好地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行为,建设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本规程所指全体学生包括:在我校取得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科生、专科生、成人教育学生。
(二)第三条学生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程给予纪律处分。
(三)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以下六种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四)第五条第五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权机关处罚者,按下列规定处分:(一)(一)被判处管制、拘役、劳动教养和判处徒刑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二)(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三)被司法或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六)第六条第六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一)(一)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进行欺骗行为;(二)(二)打架斗殴;侵犯集体、他人权益, 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三)(三)偷窃、诈骗、抢劫、赌博;(四)(四)扰乱社会、校园秩序;无理取闹,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破坏公共财物;(五)(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七)(八)第七条第七条除本规程中明确规定给予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规程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二)(二)主动检举其他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五)(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九)(十)第八条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照本规程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二)(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三)(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五)(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为做好2009年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我厅从2009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办理省(部)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届时,请各省(部)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时到"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各设区市人事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做好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二、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一)今年我厅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进行就业方案编制、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学校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9]21号)的要求,在来我厅办理签发报到证手续前,依托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
各设区市人事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部依托公共网开展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国家和地方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选调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接收函、灵活就业的;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类型为已签约、接收函的,学校须提供相应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以便我厅进行就业审核和就业率统计。
02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规定
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规定(2013年修订)为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倡导学术正气,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保证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精神,根据2013年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结合《福州大学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法》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自觉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和学位论文。
不得出现《福州大学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法》第三、四条所列的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形。
二、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的论文(包括毕业与学位论文、在各种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论文)、开题报告、设计等应是本人理论探索、实验研究及社会调查等活动的真实反映和系统总结,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观点、论据、调查资料、统计数据、方案和构架等时,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等载体,是否已经发表,均应注明出处。
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论文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论文的结论或结果;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研究生进行论文预答辩、送审、答辩、存档等环节时应提交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且两者应完全一致,凡不一致者,视同弄虚作假。
四、研究生在从事毕业与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过程中,在开题报告、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论文答辩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或研究生所提交的预答辩论文、送审论文、答辩论文被校研究生院抽查检测出现文字复制比超过25%以上(含25%)者,不得举行论文答辩;已经进行过论文答辩者,凡被查出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或论文文字复制比达到或超过25%以上(含25%)者,答辩无效。
关于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有关规定
关于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有关规定一、申请条件1.对于毕业离校时想就业而无需求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和档案转至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2.对于申请托管的毕业生,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学校将积极为其推荐单位,由于申请人本人原因不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不能申请托管。
3.定向、委培毕业生和结业生(含未取得学位)不能申请托管。
4.对于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出国留学等为由而不就业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托管。
二、有关情况说明1.对于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如果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其户口和档案不能由学校直接转到考取学校,必须将户口和档案二分回省,从所在省调转。
2.学校不能为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开具考研(博)、出国、保险、补办身份证、买车、买房、结婚等需要的证明(包括借用户口卡),需开具相关证明时,必须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到生源地办理。
3.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
学校只为其提供推荐、签约和派遣等国家有关毕业生择业活动规定范围内的服务。
4.对于二分回省的毕业生,如一年内在本省外(北京地区除外)落实工作,学校可为其办理改派手续;在省内落实工作单位,由本省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办理留京手续的手续截至日期为当年年底,托管毕业生超过年底只能京外就业。
6.无法解决北京户口但在北京工作的毕业生,可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省。
如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档案,凭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学校可协助将档案从生源地调至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托管办理程序1.本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委托学校暂时保存户口、档案申请表》;2.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3.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审批;4.签订协议。
四、如遇上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整和变化,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1.《中国农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委托学校暂时保存户口、档案申请表》2.《中国农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委托保存协议书》3. 中国农业大学2005年毕业生市(部委)人事局接收函审批进展情况说明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05年5月23日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财务管理工作总结]2009年上半年,我们驻厂财会组在公司计财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组人员尽“参与、监督、服务”职能,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财务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莆田学院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
电话:
宿管科意见
盖章:月日
地点:中印楼
电话:
财务处意见
盖章:月日
地点:李文正学术交流中心
电话:
学生处意见
盖章:月日
地点:中印楼
电话:
备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全部手续,办完后统一收齐交给各二级学院
领取毕业证书。
莆田学院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
院系
班级
姓名
离校时间
年月日
住宿
地址
.校外通学:(是或否)
.校内住宿地址:区楼房间床号
二级学院意见
盖章:月日
地点:各二级学院院办
凤达开发商意见
后勤管理处或
盖章:月日
地点:校门口水电
盖章:月日
地点:南区戴林芳楼
电话:
图书馆意见
盖章:月日
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表
学Hale Waihona Puke (所)学校存留档案归档时间:月日前;地点:各学院团总支
团总支(盖章):
领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时间:月日前;地点:各学院团总支
领证本人签字:
公寓
管理中心
毕业生宿舍整理完毕后到本楼值班室申请验收,持楼长签字的验收单到公寓管理中心值班地点盖章
时间:月日::;地点:松园号北大门
经办人签字(盖章):
研究生处
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述所有手续办完后,方可办理)
时间:月日
地点:研究生处
领取证书本人签字:
注:本表最后由研究生处收回建档保存。
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表
研究生姓名:学号:学科专业:
部门
办理事项
研究生
导师
经费结算、科研设备及个人书籍物品等移交
时间:月日前
导师签字:
图书馆
办理时间:
::
::
以学科为单位,办理电子阅览室上机费退款
时间:月日日;地点:电子阅览室(图书馆室)
经办人签字(盖章):
以学科为单位,办理清书、注销借书证
时间:月-日;地点:工具书库(图书馆室)
经办人签字(盖章):
以学科为单位,提交印刷版硕士学位论文,本人
时间:月-日;地点:工具书库(图书馆室)
经办人签字(盖章):
个人先从图书馆网站提交硕士电子版学位论文,然后到图书馆房间签字确认
时间:月-日;地点:检索咨询室(图书馆室)
经办人签字(盖章):
研究生处
以学科为单位,提交印刷版硕士学位论文本人
时间:月日前;地点:研究生处(东)(王老师)
广西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单
姓名
性别
学号
所在院(系)、专业、年级
序号
办理部门
办理事项
经办人签章
1
组织部
转移党组织关系
2
图书馆
归还所借书籍及借书证
提交电子及文本学位论文各一份
3
保卫处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医务所
交还医疗证
5
院(系)办公室
归还所借书籍资料,送交学位论文
博士6份,硕士5份
(送2份至研究生处学位科)
6
财务处
结清学费、住宿费
结账
领取助学金情况
7
后勤管理中心
归还家具
学生物业管理部
8
学生物业管理部
交还宿舍钥匙
9
后勤管理中心
交水电费
10
研究生处培养科
交还研究生证
凭本单和招生就业办所发的派遣报到证领取毕业生证/学位证
办理完毕时间:
2019年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
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西交研〔2008〕39 号为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接受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一章学制与学习时间第一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制。
在校学习时间实行弹性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3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6年,直博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4~7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5年。
第二条研究生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期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和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研究生毕业证书按答辩日期填写,结业或肄业证书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二章毕业第四条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后,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后半学期、博士研究生从第六学期后半学期、直博生从第八学期后半学期开始可以申请论文送审和答辩。
第五条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毕业答辩的要求如下:(一)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二)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此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的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三)完成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工作量和字数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当,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表;(二)学院负责博士毕业论文送审,评审人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三)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学院并全部同意毕业答辩者,由主管院长审批后,答辩秘书将所有材料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毕业答辩。
(四)毕业答辩委员会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委员,但应参加答辩。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福州大学)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福州大学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福州大学)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福州大学福州大学第一章测试1.关于职业发展模型,以下描述正确的是:()答案:当个人的能力符合职业的要求时,组织对个人较满意。
;当职业的回馈满足个人的需求时,个人对组织较满意。
;职业选择或定位时,自我方面主要考虑能力与需求,职业方面要了解要求与回馈。
2.职业对技能的要求通常可分为三种类别,分别是:( )答案:可迁移技能 ;知识技能;自我管理技能3.STAR成就故事深度分析法,是有效分析个人能力的方式。
对“STAR”原则描述正确的是:()答案:Action行动——你做了什么?;Situation情境——当时面对什么困难?;Target目标——你的目标是什么?;Result结果——效果如何?你有什么收获?4.参加大型招聘会时,应注意:()答案:要有针对性地投递简历,主动提问交流;及时记录投递简历情况、公司名称、应聘岗位、联系人等。
;最好提前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的信息了解企业和岗位5.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有:()答案:招聘会;网络 ;人际资源;实习实践;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6.根据职业发展模型,我们在进行职业定位,既要考虑到个人能力是否能胜任职业的要求,也要考虑到职业回报能否满足个人的价值需要。
答案:对7.抗压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在技能上属于 ( )答案:自我管理技能8.某些招聘启事中要求“学生干部优先”,背后隐含着对哪些技能的要求?答案:自我管理技能;可迁移技能9.通过STAR成就故事分析个人能力,其中最能说明能力的部分是是()答案:Action行动——你做了什么?10.广义的就业信息包括()答案:就业形势与政策; 招聘说明与历年招聘情况; 行业企业信息; 用人单位情况及职位信息第二章测试1.简历的目的是:()答案:展示与职位相匹配的能力;获取面试的机会2.在简历的构成要素中,哪些要素最好置于前面显著位置?()答案:求职目标/应聘岗位;个人信息3.个人信息中,必写信息有()答案:姓名 ;联系方式4.以下关于简历中“求职意向”描述,有误的是()答案:不同的求职意向可以一起写在同一份简历上5.以下关于简历中“实践经历“的描述,正确的有()答案:实践经历要运用”STAR“法则展开,让读者了解一个简单完整的经历,而不是列举任务。
福大请生手册考卷
一、填空题(每空格1分,共45分)1.研究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持研究生证按学校有关规定到所在学院办理____注册___手续,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_退学__处理。
2.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科技和社会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办理_请假_手续。
请假或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未经批准擅自缺席的,按__旷课_处理。
3.因个人特殊原因或困难需暂时中断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一次,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___一学年_。
因伤、病休学的,申请复学时,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并到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经确认复查合格者方可办理__复学___手续。
4.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___2-3___,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___3-4_,硕博连读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至六年,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各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
5.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该认定为考试作弊,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给予__记过__处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习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给予__留下查看__处分;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给予留校察看或_开除学籍_处分;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给予__记过___处分;冒名代替他人考试、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给予__记过___或__留校__处分;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给予______或______处分;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给予___记过__处分;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给予______或______处分;其他作弊行为及考试时作弊未被发现,事后查出者,按本条相应款项予以处分。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3日校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在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德至诚,博学远志,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丈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1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大学生毕业、结业与肄业管理规定(学校规章制度)
大学生毕业、结业与肄业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对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授学位证书。
对提前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并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其它要求的非毕业班学生,可提前十个月提出申请,经学院报送,财务处、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准予提前毕业或报考研究生。
研究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按照《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关于对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应取得科研成果的暂行规定》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九条毕业班学生因未修满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需延长学制的,应回所在学院注册,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备案,跟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交费办法另行规定。
研究生基本学制期满,需要延期毕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做出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研究生基本学制期满,需要延期毕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做出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结业处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一)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所得学分少于规定的总学分二十三学分以内(含二十三学分者);(二)虽修满总学分,但各类课程学分数未达到规定的要求者。
(三)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但未能通过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者。
第三条关于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
(一)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结业后的有效学籍年限内可向学校申请重修,并参加由学校安排的考核,取得学分后,经学校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二)因实习不及格,如结业后从事与实习内容相近的工作,可由工作单位开具鉴定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考核合格,学校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新)
第一部分院训院训诠释如是我闻,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院训为:明德博学,臻于至善。
《大学·开篇》开宗明论也,至诚以此彰其志,榜其行,勉其子。
《大学》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训之本。
明德者,君子也。
文约,辞微,志浩,行廉。
是故明德者,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污秽,以浮游于尘埃之外,与日月争光可也。
何为?欲明其德,必先修其身,正其心,诚其意,致其知,格其物。
是故,为人师,止于严;为人子,止于尊;为人友,止于信。
格物,求物之道也。
欲求物之本,则学不可以已。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德明而行无过矣。
何学?入耳,着心,布于四体,形于动静。
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
明德博学则达圣德至善。
至善则润身,心广体胖,意诚。
然后齐家治国平天下。
此训之意也。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社会事务管理系主任牛康教授撰文第二部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为祖国为人民多做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复 旦 大 学 研 究 生 离 校 手 续 清 单
复旦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清单学号:
注:此单作为学生离校时对校内各有关部门的通知。
1.结业/肄业/退学的研究生,请按照此清单内容分别到各部门自行办理。
办理时,应将借物和证件交还有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所有各项手续办毕后,将此单交研究生院留存。
2.结业/肄业/退学的研究生凭本离校手续清单和学生证领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退学决定。
如需代领,请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综合)下载一份委托书,将委托书填好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被委托的人,被委托人带着这些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127房间领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退学决定。
06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以下统称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没有出现不授予学位的情形,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数,学位论文符合基本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第三条研究生应在答辩前2个月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指导教师应当对研究生的论文完成质量(含知识产权)、学术行为规范、学术水平,以及发表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严格把关,对达到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给出评语,并对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进行审核,学位点负责人在审查后提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
第四条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论文送审资格预审,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重修情况、是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等是否符合毕业与授予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研究生院。
未通过审核而进行论文送审的,当次送审无效。
第五条所有学位论文在送审环节中,均不得由研究生本人经手寄送给评阅人。
学校和学院的送审均由专人负责,并对评阅人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
评阅人的姓名和单位信息应对学位(毕业)申请人及其导师保密。
第六条评阅人对论文的评语应密封传递,注意保密。
答辩前,评阅意见可匿名反馈给学位(毕业)申请人,针对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做必要的修改。
第七条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成绩分为4档: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较差(60分以下),各种组合及后续处理情况见附件。
第八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由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校外博士生导师组成。
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全部采取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处理1.3份评审成绩全部为良好及以上(75~100分)的可以组织答辩。
博士后退站流程
博士后退站流程作为博士后毕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退出,以便申请毕业证书,放置学术成果和相应的权利。
一、申请毕业证书1.申请提前退站: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毕业日期与公章等。
2.毕业审核: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博士后离站情况,包括书面报告、科研项目的审核和学习进度的评定等。
3.领取毕业证书:通过审核之后,可以正式办理毕业证书的申请,并向学校支付毕业证书办理费用。
二、放置学术成果1.提交学术成果:将学术成果(学位论文、论文、报告等)提交给博士后管理站进行审核备案。
2.删除学术成果:根据相关规定,学术成果一般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复制、引用或公开发表,应在结束和退站时立即删除所有复制记录。
三、领取财产1.办理财产交接:科研单位要求,办理财产交接,如科研资料、样品、仪器设备等应及时归还博士后管理站,到时间的感知的资料也应及时返还。
2.领取博士后津贴、奖励:办理退站时,应根据相关规定,按时收取未发放的博士后津贴和奖励。
四、填写信息反馈表在博士后退站时,应按需求填写《研究生离站信息反馈表》,如管理情况、学术成果情况、教学工作、参加课题组和专业学习等,必要时还需提交推荐信等。
五、其他1.填写离站调查表:办理退站前,需填写离站调查表,对离站原因和意见、科研水平、参与的课题情况以及如何发挥科研能力等进行反馈。
2.清理住宿环境:退出之前,应当在住宿环境中清除淤积::3.费用结算:应把工作日志和材料、住宿、衣食等相关费用都归还于原单位,并对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4.补充证件:如果有借支的情况,则需将相关的借款凭据及其他相关证件补充完整。
总结:博士后毕业时,要完成与毕业有关的手续,博士后管理站需要审核毕业情况,同时财产也要归还博士后管理站,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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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一、下载离校通知单,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1.到所在系(或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办理离校手续,经审查无误,由经办人员(或单位分管负责人)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办理手续:
(1)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将个人毕业、学位申请的有关材料以及学位论文光盘1份(也可以按学位点集中一张光盘)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博士还需交纸质博士学位论文1份),并由院办研究生教学干事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另交纸质学位论文到院资料室。
经确认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党委或总支:学生工作组签署离校意见。
(3)学生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上交学生证及副卡;学生证有效期已过,只上交副卡。
(3)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手续时学院还需审核学费是否交清。
3.图书馆办理手续:
(1)怡山或旗山校区图书馆复印室签字;
(2)登录< </lwrk/lwrk.asp>>或(登录福州大学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论文入库)提交研究生论文基本资料表格(目前已开放校外网络IP,可实现校外网提交。
到馆内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先完成论文网络提交步骤)
(3) 交纸本学位论文2份和论文光盘1份(论文原创性申明需由论文作者和导师签名。
电子版论文需要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全文、参考文献、个人简历等内容)到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
(可以几个人的论文合刻在一张光盘上,但要求论文刻在同一张盘上的研究生的论文要一起交过来。
)
(4) 核对所借的图书是否已还清,在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还书处盖章,办理离校手续。
注:对于需要保密的论文需要交一份由研究生自拟的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4.校医院:把病历退回校医院,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盖章。
5.毕业生向指导教师以及课题相关人员做好科研工作和有关材料的交接手续,以及相关复印点办理完结账手续,导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署离校的意见,终止其后续借款事宜。
6.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1) 收费岗查询是否交清住宿费。
经确认符合要求,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盖章。
(2)办理退房手续,结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经审查无误,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盖章。
7.计财处办理手续:在审核科核查借款情况,有借款的须办理冲账。
最后凭盖章和签名齐全的离校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筹)学位与综合办公岗位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毕业和学位证书发放
1.非定向研究生凭盖章和签名齐全的离校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各学院领取毕业和学位证书。
2.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筹)领取毕业和学位证书。
若由本人领取证书,除凭离校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定向或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学位证书的函。
3.缴费研究生还须出示缴纳培养费的发票。
4.若由他人代领,除出示以上有关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并将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和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毕业派谴证:带上毕业证书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各学院联系办理毕业派谴报到证事宜。
四、迁移户口:凭毕业派谴、报到证到福州大学派出所(注:户口在怡山校区研究生)或上街公安分局(注:户口在旗山校区的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福州本地学生如未把户口迁到校内,则不需办理迁移手续。
福州大学研究生
院(筹)
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