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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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认定和聘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保证每名审计人员每年不少于10天的业务学习,由审计法务部统一组织安排。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八条审计法务部每年应向集团公司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九条审计法务部实行经费包干制,设立审计专户,列入集团公司财务预算。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执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审计范围及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范围是: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企业、独立核算及经费包干单位。

第十二条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定期对有业务收入、劳务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种收入的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重点监督其执行公司有关财经纪律的情况。

第十三条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纳入审计范围内的单位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调离前,经上级领导批准或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集团公司审定,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或处罚。

原则上应先审计后离任。

第十四条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重点抓好购销比价、修理费用项目的审计工作,揭露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单位部门管理的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为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审计部门应有重点地抓好安全措施、科技开发、职工福利方面资金的审计工作,杜绝挤占、挪用、中饱私囊的行为。

第十六条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揭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第十七条开展审计调查。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审计部门应积极开展审计专项调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抓好内部有关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审计法务部与专业部门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外部审计机构和政府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实施的各项审计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四章审计权限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计划财务、资金、人力资源、工程管理、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

第二十一条参加本单位财经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建议。

第二十二条在审计过程中行使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检查资金与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浪费行为,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遵守财经法规纪律且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二)成立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制定审计方案;
(四)组织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和调查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写好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证据需经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盖章;
(五)审计终结,拟定审计报告后,报集团公司审核,形成审计意见;
(六)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七)对主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内部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审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审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处理并作出答复。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对办理完毕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规范管理。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做好审计统计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妨碍检查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被审计单位如有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集团公司将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检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化工企业内部审计是指对化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的监督和评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种管理工作。

第四条化工企业内部审计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保密的原则,对企业的财务、经营、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评价。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审计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与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审计体系。

第七条化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审计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价,并形成审计报告进行反馈。

第二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的监督。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具备独立的审计权威,对审计对象具有执行权。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法选派审计人员,确保人员专业素质和独立性。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明确各级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中的角色和职责。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自身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审计计划。

第十六条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的内容、目标、期限和责任等。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应采取抽样调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全面、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应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告给相应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具备客观、准确、完整、及时的特点,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密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企业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负有全面监督和评价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四条企业高级管理层应对内部审计的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设立监督机构,对审计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二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评价制度,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为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用字数为1756字。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三)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示例:
一、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了确保化工企业合规运营,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和效率,减小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1.2 范围:涉及化工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内部审计职责
2.1 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审计工作。

2.2 评估和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3 推动并监督改进内部控制制度。

2.4 发现和报告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2.5 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6 协助公司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

三、内部审计计划和流程
3.1 内部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表等。

3.2 内部审计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和后续跟踪等阶段。

3.3 审计工作应充分了解、评估和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内部审计报告
4.1 内部审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和风险。

4.2 内部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并提出改善建议和措施。

4.3 相关问题和风险应在规定时间内得到解决,并进行后续跟踪和评估。

五、保密和独立性
5.1 内部审计职责和工作内容应保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5.2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有权自主决定审计对象和范围,并独立提交审计报告。

六、追究责任
6.1 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报告给高层管理人员,并支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6.2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包括向有关部门报案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七、监督和评估
7.1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应接受内外部监督和评估。

7.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评估和自我评估。

7.3 听取员工和相关部门的反馈和意见,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请注意,这个示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化工企业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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