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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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防止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对铁路运输造成影响,提高铁路部门应对防汛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指导铁路部门在防汛期间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确保铁路线路、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铁路系统范围内,因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铁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组织结构
1. 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路防汛工作。
指挥部由铁路总公司总经理担任指挥长,相关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防汛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
办公室设在总公司运输局,主任由运输局局长兼任。
3. 各铁路局、车站、列车段、动车所等基层单位应设立相应的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四、预警分级与响应措施
1. 预警分级
根据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2. 响应措施
(1)Ⅰ级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防汛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对重点区域、重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
(2)Ⅱ级预警:加强值班,加大巡查力度,对险情隐患进行排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3)Ⅲ级预警:加强巡查,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4)Ⅳ级预警:正常巡查,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汛宣传和教育。
五、应急抢险
1. 抢险组织
(1)发生水害、塌方、泥石流等灾害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设
备进行抢险。
(2)根据灾害情况,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抢险工作。
2. 抢险措施
(1)及时发布抢险命令,组织人员、设备、物资投入抢险。
(2)对受洪水、暴雨影响的路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
(3)对受灾线路、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
(4)确保抢险现场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信息报告与发布
1. 信息报告
(1)各级防汛组织发现险情、灾情时,应立即上报防汛应急指挥部。
(2)各级防汛组织应实时向上级报告抢险进展、灾情变化等情况。
2. 信息发布
(1)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发布铁路防汛信息,包括险情、灾情、抢险进展等。
(2)各级防汛组织应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渠道的防汛信息,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七、后期处置
1. 抢险结束后,对受灾线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修复,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 对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抢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八、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1. 本预案由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2. 各级防汛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本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并报上级防汛组织备案。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符的,以本预案为准。
4.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附则
1. 本预案所称“立即”,是指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
2. 本预案所称“及时”,是指在接到报告后的4小时内。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符的,以本预案为准。
4. 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所有。
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铁路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