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停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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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燃气停供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燃气停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恢复供气。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燃气停供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破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燃气供应中断。
二、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燃气停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2 办公室
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分析研判、调度协调、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
2.3 专业救援队伍
组建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抢修、人员救助、事故调查等救援工作。
2.4 社区应急小组
在社区设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居民疏散、安抚情绪、协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3.1 预警
燃气停供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3.2 报告
一旦发生燃气停供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措施
4.1 初步处置
4.1.1 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4.1.2 采取必要措施,切断事故区域燃气供应,防止事故扩大。
4.1.3 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4.2 救援处置
4.2.1 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抢修、人员救助、事故调查等工作。
4.2.2 组织居民疏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2.3 协调医疗、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救援工作。
4.3 临时替代措施
4.3.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临时替代措施,恢复燃气供应。
4.3.2 加强与燃气供应商沟通,争取尽快恢复供气。
4.4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4.4.1 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消除恐慌情绪。
4.4.2 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五、应急处置后的工作
5.1 调查评估
5.1.1 对事故原因、损失、救援效果等进行调查评估。
5.1.2 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5.2 责任追究
5.2.1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5.2.2 对因燃气停供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赔偿。
5.3 应急演练
5.3.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2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附则
6.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预案由燃气停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