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员工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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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员工责任心、事业心,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及安全管理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根据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所属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业务技术、三大规程、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工友、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实行员工奖惩规定,目的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坚持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奖惩分明的原则。
对员工要依章奖惩,对干部要突出奖惩,做到奖惩适当、奖主惩辅、注重实践。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五、奖励按形式分为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等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标准如下:
表扬:对员工职责履行或日常行为规范等,在一定范围内表现足为他人榜样者,上级应随时随地公开给予表扬。
荣获嘉奖一次,属于系统内部嘉奖,给予奖金100元,属于公司通报嘉奖,给予奖金200元;
荣获记功一次,给予奖金500元;
荣获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0元;
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系统内部嘉奖: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足为他人楷模者;
2、拾金不昧者;
3、在苦、脏、累、险场所工作足为他人楷模者;
4、所做好人好事等,为洗煤厂带来良好的社会声誉者;
5、积极主动检查、制止、揭发违规违纪人员;
6、举报、揭发安全员及班组长以上人员违规违纪;
7、举报、揭发安全员及班长以上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吃请、受贿现象;
8、在工作中发生争执,能够头脑冷静,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者;
9、有其它事迹,足为推广于其它班组、员工学习者;
10、其它符合内部嘉奖条件者。
七、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公司嘉奖:
1、热爱本职、不断钻研、努力创新,在本职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经济效益者;
2、在预防事故或抢险救灾方面使生产、工作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作斗争者;
4、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者;
5、岗位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科及调度室汇报,经安全科评估,避免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损坏设备或人身伤害;
6、其它符合公司嘉奖条件者。
八、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生产当中遇到事故或突变,能积极主动,不畏艰险、勇往直上者,或调度合理、指挥得当、处置得宜,免于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2、在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中有重大改革、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经采纳推广有显著成效者;
3、提高产品质量、节约成本、修旧利废、降低损失等达10万元以上者;
4、敢于同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有特殊功绩者;
5、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沉着勇敢、奋勇当先,为抢救工友生命和公司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公司和社会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为公司增光添彩者;
7、一年内累计获公司嘉奖3次者;
8、其它符合记功条件者。
九、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恶劣环境下,不畏艰险,忠于职守者;
2、维护公司安全,奋勇执行任务,有实际重大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革新、制度建设、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或方案,经实施证明能创造较大利润或减少较大损失者;(一年创造价值约20万元以上)
5、节约材料(费用)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一年创造价值约20万元以上)
6、一年内累计记功三次者;
7、其它符合记大功条件者。
十、奖励权限与程序
1、属内部嘉奖:由直接上级以书面材料申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按申报奖励单要求填写,经生产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后,2日内行文表彰、兑现,同时报劳资企管科备案;
2、属公司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惩罚
十二、惩罚分为: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等,对于干部还同时给予停职反省、降级、撤职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十三、对员工轻微错误行为,上级应随时随地对其提出批评。
十四、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警告、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10-100元经济处罚:
1、班期间严格按“三紧”穿戴好劳保用品,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必须戴正并系帽带,不得歪戴、反戴)或穿皮鞋者,每次处罚5元;
2、在工作期间看闲书、报刊、洗衣服及干工作以外的杂事,每次处罚20元;
3、在厂区内打架、斗殴、赌博、传阅黄色书籍、光碟
者,每次处罚100元;
4、工作期间脱岗、窜岗、睡岗,每次处罚20元;旷工除处罚20元外,当日出勤不计,另扣两个生产出勤。
5、员工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厂吃饭及干工作以外的事情,每次处罚50元。
6、在厂区(宿舍内除外)吸烟者,每次处罚10元;进入厂房,严禁携带烟火及手机,违者每次处罚30元。
7、迟到、早退者,每次处罚10元;无特殊原因,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
8、连续旷工达三日者,除按规定处罚外,予以停工交回劳资科待岗;
9、品行不端,不接受教育,公开场合责骂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
10、严禁在禁火区随意使用火源,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机修工必须认真负责、注油到位,不得因缺油、溢油损坏设备或影响生产,发生一次处以责任人30元罚款,班长处罚10元。
12、因工作不精心,巡查不到位,造成断皮带或严重划裂皮带,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班长处罚30元;
13、拣矸工因工作失误造成铁器料石等危险品进入破碎机造成停产事件处罚当班拣矸工每人50元,班长10元;
14、浮选司机操作不精心,油、醇比失调,造成精矿池外溢,处罚浮选司机50元;
15、严禁在各科室办公室、集控室电脑上玩游戏、上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以50元罚款;
16、集控室、配电室、药剂站等重点及要害部门,严禁
非工作人员和外单位人员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或检查人员除外),违者处罚岗位人员20元,本单位其他岗位人员随便进入按窜岗论处;
17、因加压司机清理、检查不到位,造成断裂、刮帮及其它设备损坏,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8、皮带运行当中,严禁清理皮带下的积煤,违者罚款30元;
19、岗位司机、电钳工办理停送电票后,首先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对设备解锁验电并挂牌,后到者如设备已挂牌,只需挂牌即可展开作业,严禁重复验电,违者处罚20元;
20、正常生产时,循环水池必须保证水量,严禁因溢水、缺水,影响生产,发生一次处罚浓缩池司机50元;
21、严禁跨越厂房内设置的护栏,违者罚款10元;
22、装煤时,严禁车斗内(顶)站人及站在运行的车上拍煤,违者处以当班班长30元罚款;
23、精煤车辆调煤时,必须保持正常秩序,如组织不当,造成车辆混乱、车辆呜笛现象,每次处以当班班长10元罚款;
24、精煤车辆必须离开公路30米,以保持出入厂区内人员及车辆的安全视线,每发现排队车辆的车尾距交通干线不足30米,处罚当班班长20元;
25、清理精煤仓内积煤、严禁不按特种作业规定清仓作业,违者处罚50元;
26、瓦斯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监测并填写各涵洞口的瓦斯牌板,违者一次处罚20元;
27、禁止触动或跨越机器设备转动部分,违者处罚30元;
28、地沟箅则、防护罩、检查井盖、设备检查孔,不得随便打开,如确需打开作业,事后必须恢复原状,违者罚款20元;
29、未经许可非作业人员跨栏进入浓缩池顶者处以30元罚款;
30、在浓缩池上检查或检修作业,必须佩带安全用具,不得掉入池内工器具或其他杂物,违者一次处罚30元。
掉落池内工具不及时汇报处罚50元,不汇报造成故障或经检查发现处罚100元;
31、岗位司机、采样工、检修人员工作不细心,将工具掉入运转的设备内,每次处罚30元,不汇报处罚100元;
32、严禁在主厂区内乱写乱画,发现一次处罚区域责任人10元;
33、严禁在主厂房内及生产区域场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34、各车间、班组检修完后必须清理现场,将安全设施恢复原状,违者每次处罚检修现场责任人20元;
35、未经安全科批准消防栓、消防带私自挪作它用,一次处罚责任人30元;使用中将消防枪嘴及连接口损坏,处罚责任人20元;
36、严禁在消防箱、启动柜、液压站内存放杂物,违者每次处罚岗位司机10元;
37、各岗位司机一定要维护、保管好各岗位及厂区的安全标志牌及消防设施,不得丢失、损坏,挪作它用,一经发
现处以责任人10元罚款;
38、岗位司机严禁私自拆装、检修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处罚责任人50元;
39、不认真交接班或接班人员无理取闹处罚10元,性质严重处罚20元;
40、不按规定要求填写岗位记录或相关票据,一次处罚责任人10元;
41、值班人员对各岗位司机及其他管理人员所汇报问题,要记清时间、汇报人及所反映问题,如调查发现记录不全,处以集控员20元罚款;
42、司机汇报问题后,集控员应根据情况及时安排落实或汇报,违者每次处罚20元;如通知处理单位后,迟迟不落实,处罚接知人或处理单位负责人30元;处理后不反馈,严肃批评教育,如延误检修时间造成严重后果,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43、煤质班填报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存在人为过失因素,经查事证确凿,给予责任人20元处罚;
44、煤质班采、制、浮、化必须及时、准确,发生一次不采、不制、不浮、不化验或弄虚作假报假数据,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煤质科长、班长各处以50元罚款;
45、煤质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将各项指标汇报、填写,发现人为制造高灰,擅改数据,经查属实,处罚责任者100元,班长及煤质科长各处罚50元,责任人调离本岗;
46、非电修人员严禁随意触摸、移动或拆装电缆、电气设备等,违者罚款30元;
47、禁止向电气设备上喷水、洒水和在配电室喷、洒水,
违者一次罚款30元,如造成设备损坏,处罚责任人100元,班长处罚50元;
48、禁止在窗口、楼梯口、升降口、屋顶向下扔东西,违者一次罚款20元;
49、员工捡出雷管要及时上交安全科,小夜班捡出的要交调度室并登记,如发现私藏雷管或拣到雷管不及时上缴者每次处罚100元;
50、主厂房大门由介质泵司机负责,若发现外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也无本厂人员陪同,随便进入不加制止每次处罚10元;
51、因岗位司机冬季退料、退水不及时,造成冻结管路现象,处以岗位司机100元罚款,班长50元;
52、岗位存在隐患或设备已不正常运行,而司机据情不报者或没有发现造成设备损坏,处以岗位司机50元;
53、禁止用皮带输送机运送人或工具,违者一次处罚100元;
54、严禁非专职人员随意操作专用机器设备(包括切割机、砂轮机)、工具(电、氧焊),违者处以30元罚款;
55、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设专人监护,违者处罚现场负责人10元;
56、登梯、爬杆作业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违者处以20元罚款;
57、停送电联系人必须在现场监督电工停电挂牌后方可离开,发现一次没有监督停电操作就离开处罚20元;
58、严禁执行停送电工作票程序,造成错停、漏停一次处罚执行电工300元;
59、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灵敏,造成电气故障或烧坏电机,每次处罚包机责任人50元;
60、跟班电气运行工要按时对所属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进行巡查,并登记巡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发现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到位且无记录,每次处罚20元,造成烧坏变压器及损坏其它设备,处罚100元并停工处理;
61、配电室无人时,必须随手锁门,违反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
62、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如浮选机、油库、药剂站、精煤仓顶,及原煤仓底走廊动用电氧焊,如确需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制定防范措施,经安全科签字后,方可作业,违者对施工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63、其它符合警告处罚条件者。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记过,并视情节轻重予以300元罚款: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严重影响工作者;
3、因工作失职,违章作业造成机械电气设备及公共设施损失、损坏价值达3000元以上者;
4、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者;
5、利用职权对所属员工打击报复,克扣工资者;
6、生产中出现问题,不能合理、积极、妥善处理,造成事故扩大化、损失者;
7、直言顶撞领导,态度傲慢、语言粗暴者;
8、对工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体秩序者;
9、不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停送电制度》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0、在厂区、集体宿舍,聚众赌博者;
11、小偷小摸他人或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
12、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汇报,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3、行为不检,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声誉者;
14、其它符合记过处罚条件者。
十六、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记大过,情节严重者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罚款。
1、在材料仓库或危险(禁烟)场所违背禁令擅自用火或吸烟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较轻者;
3、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贪污受贿者;
4、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者;
5、克扣工人工资或伪造工资表(代工资)贪污者;
6、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人身及重大设备事故者;
7、忽视安全工作,盲目不仁,对安全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汇报,造成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
8、遇到职工生命与企业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临危退缩,能救不救者;
9、故意破坏生产,小偷小摸,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0、在生产中不听指挥,对指挥人员顶撞、漫骂、殴打
者;
11、由于人为失职造成机械电气设备及设施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12、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或对安全检查人员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影响者;
1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教养判刑者;
14、其它符合记大过处罚条件者。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开除,并予以1000元经济处罚:
1、盗用财物、挪用公款或擅自支付款项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停产或重大安全隐患者;
3、参与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者;
4、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味者,第一次发现停工处理,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
5、不尊重领导,背后乱说、漫骂领导者;
6、当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监危退缩、故意回避逃离者;
7、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8、其它符合开除处罚条件者。
十八、对于公司各级管理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停职反省,降职或撤职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1、玩忽职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隐患者;
2、行为不检及其它原因,丧失威信,员工反响强烈者;
3、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贪污、受贿巨额者;
4、擅自更改工作方法,造成重大事故者;
5、发生原则性错误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我公司财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其它符合干部停职反省、降职或撤职处分条件者。
十九、处罚权限及程序:
1、警告处分:(1)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处罚资料,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三日内予以处罚通报,同时将员工违纪、干部责任过失单转劳资企管科综合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科室、车间、班组内部自查的,由检查人员及时到调度室登记台帐,月终调度室汇总审核后,各车间在计算工资时对应扣除并自行分配。
2、记过及记大过以上处分,按公司规定执行。
3、员工同时违反两项规定,按最高处罚条款标准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
二十、本规定如有未经事宜,由总经理办会议研究增订和修改。
二十一、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会同安全科监督执行。
二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