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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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及其意义作者:赵擎宇
来源:《西部学刊》2020年第09期
长期以来,对于国家问题的探讨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关注的重点,这要求我们加强对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研究。

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初步萌芽是在其青年时期,是建立在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之上的。

据此,要充分理解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演进历程,就必须从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入手。

马克思从柏林大学毕业后,开始为《莱茵报》编辑部撰稿。

这一时期的马克思逐渐接触到社会现实,开始对国家和社会关系进行思考,这推动了青年时期马克思世界观的转变。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的初期,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仍然有着浓厚的黑格尔哲学色彩,对于国家的理解也是从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视角出发的。

马克思曾在《第 179 号 < 科伦日报 > 社论》中提到:“国家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在这里,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同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1]。

从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此时依然秉持着黑格尔理性主义的立场,对国家的理解也是从理性国家观出发的。

不过这种国家观在马克思接触社会现实问题的时候很快陷入了困境,同时也促使了马克思思想的转变。

在担任《莱茵报》主编期间,马克思对国家的看法第一次受到冲击,主要体现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一文章之中。

马克思撰写这篇文章的主要背景是普鲁士的穷人们依靠捡拾枯枝作为取暖物资度过冬天,按照普鲁士的传统法律,人们捡拾枯枝、采摘野果不算作违法行为,已经成为穷人的习惯行为。

然而普鲁士政府却出台了一系列代表林木所有者私人利益的严格法律,规定人们捡拾枯枝的行为属于林木盗窃,需要依据法律进行判决,从而使得许多穷人被捕入狱。

这一现实让马克思认识到原本他心目中的理性国家,本应该按照理性原则进行立法,代表社会中单个个人的普遍利益,而在现实中却恰恰相反,国家反而为了特定阶级的利益而对大多数人进行剥削。

这使得马克思开始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产生疑惑,开始认识到现实中的国家并非理想中的国家,激发了马克思对国家问题的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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